1. 保護建築文化遺產,我們能做些什麼
建立檔案;通過高科技手段保護建築原貌或再現不可挽回的文化遺產;改變使用功能使其得以保留;保護歷史建築局部,新舊建築「嫁接」;加強相關法制建設等。更多教學知識,可以下載101教育PPT這款軟體裡面的資源庫有這類問答,還有很多課件、PPT背景圖片供參考。
2. 怎樣保護世界文化遺產
1、深入挖掘中國世界文化遺產的厚重的人文精神和豐富的文化內涵,不斷提高中國世界文化遺產管理的質量和水平。
文化遺產之所以珍貴,是因為它們無一不在訴說著我們民族的偉大和文明的燦爛,體現著我們的民族精神和意志。對中國人民來說,這是一筆寶貴的精神財富;對當代中國社會來說,是一種重要的精神力量,是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的思想、文化支撐。世界文化遺產地和博物館一樣,都是利用文化遺產對廣大人民群眾進行思想、文化、歷史、藝術和科學知識等方面教育的重要場所。保護好這些珍貴的文化遺產、充分發揮其教化作用,為提高民族素質和構建和諧社會的現實服務,這是我們文化遺產工作的根本使命和職責。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大多具有十分厚重而富於表現力的物質文化資源和非物質文化資源。總起來看,世界文化遺產地的宣傳、展示和服務也是比較好的。但是如果以「世界一流的遺產,世界一流的保護、管理和服務」作為標准來衡量,差距顯而易見。現在一些世界文化遺產地的宣傳、展示,往往缺乏歷史的深度和科學的嚴謹,缺乏生動的細節和藝術的表現;或是為招攬遊客而隨意編造,形同兒戲,表面上的熱鬧有餘而對遺產人文精神和文化內涵的揭示、說明不足,或是見物不見人,或是見人而不見其精神,或是人、物兩不見。既不能感動人,也不能愉悅人,教育人也就無從談起。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思想認識上的誤區和對宣傳展示工作的忽視最為主要。一些同志不明白,如果我們只注重了對物質文化遺產物質層面的保護而忽視了對其精神層面的研究、整理、分析、評介、展示、宣揚;如果我們只能讓人看到遺產的表面和外部形態而不能使人了解其內在的精神實質和珍貴價值,那就不僅僅是我們工作的失職和不力,而且還會影響到我國文化遺產在現實社會的意義和價值,影響到我們民族文化的傳承,影響到我們當代文明與文化的建設。我們必須嚴肅地看待這個問題,正確對待尊重歷史和服務現實的關系,正確處理加強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系,既堅定不移地擔當悠久歷史的守護者,又努力成為新文化的建設者。
為此,我們一定要進一步解放思想,用創新的思維去開拓局面。要看到當前工作中的差距,更要看到我們的巨大潛力,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財力用於對文化遺產的研究、宣傳、展示之上,為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青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糧,提供更為優質和周到的服務。總之,要善於運用我們豐富的傳統文化資源,為建設當今適應時代需要的和諧文化添磚加瓦。
2、遵守世界文化遺產管理的國際准則,履行作為成員國的義務和承諾,同時積極探索、總結具有中國特色的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利用工作的規律、標准、措施和辦法,為豐富和推進全球的世界遺產事業做出我們的貢獻。
世界遺產是全人類的事業,圍繞著世界遺產保護而形成的一些理念、觀點、技術甚至規章和傳統,是全世界文化遺產工作者智慧的結晶,不僅具有較為完善的體系和較強的先進性,同時也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和普遍的指導意義。中國的世界遺產不能脫離國際准則的規范和指導。我們每一處世界文化遺產地的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都必須要放在國際准則之下考量,必須經受得住國際社會的檢驗,必須符合國際規則的要求。同時,我們要虛心學習、借鑒世界其他國家在遺產保護、管理、利用方面的經驗、技術和方法,不斷提高我們的管理水平和保護水平。所有世界文化遺產單位都應該成為在我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具有樣板和示範作用的首善之區。
眾所周知,世界遺產事業的最初設計和提出,主要是在總結西方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實踐的基礎上完成的,它的發展與完善也曾經主要由西方國家所主導、所推動。但是隨著世界遺產事業在全球的推廣,情況在逐漸發生變化。今天的世界遺產事業已經是一個具有全球性的、開放的、與時俱進的綜合系統。有關世界遺產的基本理念、觀點、技術等等,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它們產生於豐富的實踐之中,又需要在不同文化背景、不同自然環境、不同技術傳統和不同遺產類型的應用過程中不斷被檢驗、被證明、被修正、被豐富,從而衍生和變化出新的、更具有時代氣息和地域特點的,更有針對性也更符合實際的新內容。我們中國是世界遺產大國,我們在尊重國際通行的規則、標準的同時,也應該尊重我們自己的歷史和實踐。我們的經驗包括兩個部分,一是適合中國國情的做法,已被實踐證明是正確的,雖不符合某些國際標准,也不應輕易拋棄而照搬國外一套;二是我們有些做法具有普遍意義的,應該積極向國際社會介紹。例如,2004年,我們在第28屆世界遺產大會上通過了旨在呼籲國際社會和世界各國更加重視青年人在世界遺產保護中的作用,加強針對青年人的世界遺產保護教育的《蘇州宣言》;今年夏天,安陽殷墟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之後,現任世界遺產委員會主席對此給與高度評價,認為殷墟這類重要歷史和考古遺址的列入,突破了陳規,豐富了世界文化遺產的多樣性。
我們要善於發現並把握世界遺產事業發展的規律,隨著我國世界文化遺產事業的穩步發展,力爭在世界遺產的基礎理論和技術手段方面,在管理模式和經營方式方面,都能夠有所創新、有所貢獻。當前,可以從對我國世界遺產工作實踐和經驗教訓的回顧、總結入手,探討關於世界文化遺產的基礎理論、觀念和專業技術研究的問題,逐步形成具有世界水平和中國特色的世界遺產學科。在這個方面,我希望國家文物局發揮更加積極主動的作用。
3. 如何保護文化遺產
保護文化遺產的措施:
1、落實責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將文化遺產保護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並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以及城鄉規劃。要建立健全文化遺產保護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2、加強執法
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法律法規建設,推進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積極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歷史文化名城和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立法進程,爭取早日出台。
3、隊伍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重點文化遺產經費投入。抓緊制定和完善有關社會捐贈和贊助的政策措施,調動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
4、加大宣傳
營造保護文化遺產的良好氛圍。認真舉辦「文化遺產日」系列活動,提高人民群眾對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
(3)歷史建築遺產怎麼保護擴展閱讀:
文化遺產是推動文明交流互鑒的寶貴資源。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我國是舉世公認的文明古國,是全球排名第二的世界遺產大國和現任世界遺產委員會委員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取得巨大成就。
在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後,目前已擁有世界遺產53項。新時代我們要深刻認識我國世界文化遺產保護面臨的形勢,形成我國的世界文化遺產發展戰略,為堅定文化自信提供有力支撐,為推動文明交流互鑒作出更大貢獻。
4. 古建築遭倒賣,應當如何保護古建築
中國有著悠久的傳統文化,文物是人類在社會活動中遺留下來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遺物和遺跡,人類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 ,為人類進步的文明做出了重要的貢獻,我們要保護這些文物不受到侵略才行,古建築具有悠久的歷史傳統,文化源遠流長,歷經千年,每一件保存下來的古建築都是彌足珍貴的國寶。不同歷史時期的建築是對一個朝代的見證,是一個城市的文脈,他反映了一個時代的科學技術水平和人民的社會生活狀況 。
一、販賣古老建築
國內一些地方存在古建築倒賣灰色產業鏈。報道稱,有人販賣古建築構件或整座古建築,其中不乏受保護的文物古建、歷史建築、傳統建築等,通過“整容”改頭換面,零打碎敲或整體買賣,實現異地遷建、跨省流通,並從中牟取暴利 ,倒賣古宅和古建築,無論是化整為零還是整體買賣,都應受到相關法律的嚴懲。
5. 如何保護歷史文化遺產作文150字
文物古跡點大體上可分為古建築物、遺址及非建築物三類。
第一類:歷史文物建築,包括古建築、歷史紀念建築物、具有各種文化意義的建築物和構築物、
在城市規劃和城市發展上具有意義的建築物或構築物、具有重大意義的近現代建築物和構築物
。
第二類:古文化遺址、遺跡(包括比較集中的文物古跡地段)以及尚未完全探明的地下歷史遺存
。
第三類:古典園林、風景名勝、古樹名木及特色植物的保護,是以環境保護為根本,保護這些古
跡點周圍的環境不受破壞,也就根本上保護了這一古跡的歷史氛圍和文化氣息。
兩種保護方法:1)凍結保存;2)重建。
6. 廣州市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保護辦法(2015修改)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對本市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的保護與利用,促進城市建設與社會文化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的保護活動。
對已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已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建(構)築物以及已公布為歷史文化街區的地段的保護工作,按照文物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第三條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的保護工作,應當遵循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第四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保護工作的領導,動員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的保護工作,並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經費保障。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文物、國土房管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建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辦法。第五條本市建立以區人民政府為屬地責任主體,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為日常巡查、現場保護主體的文化遺產保護聯動制度。文物、城鄉規劃、建設、國土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應當按照文化遺產保護聯動制度的要求落實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的日常監管和保護工作。文化遺產保護聯動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歷史建築、歷史風貌區保護工作責任制,將歷史建築、歷史風貌區保護工作作為本級人民政府考核的重要內容。第六條歷史建築的保護責任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承擔保護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的保護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對破壞、損害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的行為進行勸阻和舉報。第七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保護專項資金。資金主要來源包括:
(一)本級政府安排的專項經費。
(二)在城市更新改造等土地收益中留取的一定比例資金。
(三)國有歷史建築以轉讓、出租、舉辦展覽或者其他方式取得的收益。
(四)其他依法籌集的資金。
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保護專項資金由市、區人民政府分別設立專門賬戶,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並將該資金的使用情況每年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第八條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保護專項資金用於下列用途:
(一)需由政府財政承擔的費用,包括普查、測量、認定、標志牌和說明牌製作。
(二)國有歷史建築修繕。
(三)對非國有歷史建築修繕的補助。
(四)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保護的科學技術研究和規劃編制。
(五)對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保護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或者個人的獎勵。第九條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設立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保護社會基金。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資助、提供技術服務等方式參與本市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的保護工作。第二章歷史建築和歷史風貌區的認定第十條建成30年以上且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也未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建(構)築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確定為歷史建築:
(一)反映廣州歷史文化和民俗傳統,具有特定時代特徵和地域特色的。
(二)建築樣式、結構、材料、施工工藝或者工程技術反映地域建築歷史文化特點、藝術特色或者具有科學研究價值的。
(三)與重要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歷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相關的代表性建(構)築物。
(四)代表性、標志性建築或者著名建築師的代表作品。
(五)其他具有歷史文化意義的建(構)築物、市政基礎設施、園林等。
對建成雖不滿30年,但是符合前款規定特徵之一,突出反映地方時代特點的建(構)築物,也可以確定為歷史建築。第十一條空間格局、景觀形態、建築樣式等較完整地體現地方某一歷史時期地域文化特點,具有一定規模,但尚未達到歷史文化街區標准或者尚未公布為歷史文化街區的區域,可以確定為歷史風貌區。第十二條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國土房管、建設等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區人民政府有計劃地開展文化遺產普查。普查成果經專家評審後,形成不可移動文化遺產保護線索。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應當對不可移動文化遺產保護線索進行保護,並告知保護責任人和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由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日常巡查和現場保護。
不可移動文化遺產保護線索按照以下程序處理:
(一)達到文物或者歷史文化街區標準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按照文物或者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相關規定進行申報。
(二)未達到文物或者歷史文化街區標准,但達到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標準的,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按照歷史建築或者歷史風貌區保護的相關規定進行申報。
(三)未達到文物和歷史建築標準的,由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登記為傳統風貌建築,按照本市傳統風貌建築的相關規定予以保護。
7. 歷史建築如何進一步保護
根據2018年國家文物局公布的歷史建築保護利用十個試點城市的工作情況,歷史建築保護利用總結為六個方面:一、摸清基本情況;二、建立保護機制,其中包括與大學或其他科研機構合作進行科研調查,為建立歷史建築「導則」「標准」等提供理論支撐,其次出台針對歷史建築片區或歷史街區的「規劃」以及「工作方案」,最後建立巡查制度、規劃師責任制度等,形成完成的歷史建築管理體系;
三、歷史建築的保護,其中歷史建築的數據採集能為日後的修繕工作提供數據的支撐。四、歷史建築活化利用,除了對公眾開放,可以建立宣傳平台,利用本體建築建成數字化展廳,舉辦歷史建築攝影展覽,培訓課堂等。五、設置試點(標桿)項目,作為重點項目推進,並發揮示範效益。
廣州歐科作為文化遺產的數字化專家,一直為文保機構提供優質高效的信息化服務,先後承擔了成都、重慶、南寧、廣州、東莞、珠海等城市的文化遺產的數字化採集與管理,從城市規劃到歷史文化資源標准體系建設,形成了城市文化遺產資源的數字化閉環。
8. 無錫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繼承和弘揚優秀歷史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國務院《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的歷史文化遺產包括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
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以物質形態保留的歷史遺存。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第四條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應當堅持政府主導、加強管理、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原則,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第五條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目標和要求納入各級領導責任制中予以考核。
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和監督管理工作。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鎮村、歷史建築等的規劃管理及相關工作。
發展與改革、建設、國土、公安、房管、工商、園林、旅遊等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有關工作。第六條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由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通過下列渠道籌集:
(一)年度財政預算;
(二)利用歷史文化遺產所獲得的事業性、經營性收入;
(三)社會各界的捐贈;
(四)其他合法來源。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義務,對破壞、損害歷史文化遺產的行為有權進行勸阻、檢舉和控告。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或者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文化鎮村第八條申報市級、縣級歷史文化鎮村,由當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請,市、縣級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論證,提出審查意見,報市、縣級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國家級、省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申報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第九條歷史文化街區、鎮村經確定或者批准公布後,市、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組織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編制保護規劃,劃定保護范圍。
歷史文化街區、鎮村所在地的區或者鎮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批準的保護規劃,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實施方案。市、縣級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專家對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實施方案進行論證,並報市、縣級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及時向社會公布。第十條在歷史文化街區、鎮村內從事建設活動的,必須符合歷史文化街區、鎮村保護規劃的要求。
在歷史文化街區、鎮村核心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審批前應當徵求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第十一條歷史文化街區、鎮村內,根據批準的保護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實施方案,確需對房屋及其他設施的產權人或者使用人實行搬遷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產權人或者使用人在搬遷中不得改變房屋現狀,不得損壞或者拆除房屋及其他設施的構件。第十二條歷史文化街區、鎮村內,根據批準的保護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實施方案,需要對房屋及其他設施實行統一修繕的,該房屋及其他設施的產權人必須履行統一修繕義務。
產權人不履行修繕義務的,當地人民政府可以對該房屋及其他設施實行統一修繕,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予以保護。第十三條歷史文化街區、鎮村保護范圍內的消防設施、通道,應當按照有關的消防技術標准和規范設置。在歷史文化街區、鎮村核心保護范圍內確因保護需要,無法按照標准和規范設置的,應當由市、縣級市公安消防機構會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制定切實有效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第三章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建築第十四條市級、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分別由市、縣級市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專家鑒定後確定,由同級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並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國家級、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確定、公布及其保護范圍的劃定,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9. 青少年如何保護文物古跡
1、多參觀博物館,多了解文物和文物蘊藏的歷史文化,做一個歷史文化的傳承者;
2、了解文物法規政策,做好文物及相關法規知識的宣傳,讓更多的人增強文物保護意思,加入文物保護行列;
3、生活中見到有人兜售文物或假文物,以及有人破壞文物的現象要及時進行舉報(向110或當地文物部門或當地黨委政府)。
4、原封不動的保存(凍結保存):原封不動的保存,保持歷史文化的原真性。這是聯合國提倡的標准。一般對文物古跡應原封不動的保存.
增添部分必須與有部分有所區別,使人能辨別歷史和當代增添物,以保持文物建築的歷史性。此外,加固、維護應盡可能地少,即必要性原則。
保護特色建築風格,包括建築的式樣、高度、體量、材料、顏色、平面布局、與周圍建築的關系等。控制適當的建築尺度——高度、體量非常重要,切記今古不同,不要求高、求大。
5、保護歷史環境:事物與其存在環境是密不可分的,不可以脫離環境而存在。歷史文化遺產環境的意義更重要,重要的、特色的、與重要歷史有關的地形、地貌、原野、水體、花木及其特徵都要保護。
拿不準的古鎮、古村、古街、古建築應暫不拆除。許多偏遠的地方,尤其是山區農村,古鎮、古村、古街、古建築,雖然不是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但是卻也是歷史文化遺產,有相當高的價值。
做好歷史文化古城和歷史文化地段保護規劃。規劃是龍頭,保護必須以規劃為前提,規劃必須先行。有了規劃,按規劃進行保護。
(9)歷史建築遺產怎麼保護擴展閱讀:
保護城市歷史文化遺產的意義:
城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意義主要有4個方面:歷史研究——歷史文化價值、科學研究——科學價值、發展旅遊——經濟價值及可持續發展。
城市文化遺產是城市歷史發展的見證,是城市歷史研究的重要依據。研究城市、人類發展歷史,借古明今,有利於促進城市發展。
中國5000多年的歷史文化遺產豐富而迷人,它吸引著無數的中國人,更讓外國人嚮往,這些都是發展城市旅遊業的重要資源,也是人們遊憩、觀光、獲得美的享受的重要場所。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保護文物就該堅持「最小干預」原則
10. 住建部如何加強歷史建築保護與利用
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加強歷史建築保護與利用,做好歷史建築的確定、掛牌和建檔,最大限度發揮歷史建築使用價值,不拆除和破壞歷史建築,不在歷史建築集中成片地區建高層建築。
四是不在歷史建築集中成片地區建高層建築。在歷史文化街區以及其他歷史建築集中成片地區,禁止在對其歷史風貌產生影響的范圍內建設高層建築和大洋怪的建築。新建建築應與歷史建築及其歷史環境相協調,保護好歷史建築周邊地區的歷史肌理、歷史風貌,嚴格按照保護規劃要求控制建築高度。
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各地在2017年底前上報通知的落實情況並將適時組織督查。
希望通知能夠得到有效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