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什麼是陳年舊賬
所謂陳年舊賬,就是說很久很久以前的沒有解決的問題,時間過去了很久了,好久沒有人去過問,然後現在突然有人說起了此事。
❷ 三四年的舊賬沒還怎麼辦
您好,通常可以私下跟對方協商的,
如果對方要是同意的話,給本金那是
沒有問題的,現在的關鍵在於對方的
態度問題!
所以建議找對方協商看看,是這樣的!
希望能幫到您!
❸ 農村信用社對十幾年的老賬舊賬怎麼處理
一直在那裡掛著,直到你把貸款還了,才做賬務處理,並且你得貸款利息很高啊!帶超罰息得。
❹ 陳年舊賬是否受法律保護
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即喪失了請求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權利的制度。具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中有具體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❺ 財務帳保存多少年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主要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長至30年,其他輔助會計資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長至10年。
會計檔案在很多民事案件中都作為重要證據,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最長為20年,但大部分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都低於20年。
為便於單位檔案的統一管理,並結合會計檔案的實際利用需求,將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類調整為10年、30年兩類,將保管期限為15年、25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30年。
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一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在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並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❻ 公司注銷幾年不會翻舊賬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5年。根據我國《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公司在進行注銷後可查三年記錄,如果三年記錄有問題的話,還可以往三年以前賬戶追溯審查,到5年以後稅務局會刪除公司所在所有記錄,不在翻舊賬。
❼ 整理舊賬相關問題
按理說,應該從2014年1月開始整理,做一份正確的報表和賬,以前的倒賬沒有意義。因為去年以前的報表已經報過了,審計、稅務那裡也不讓你改啊,即使做出一套正確的報表,給誰啊?一點意義也沒有。同時,原來的會計都換了好幾茬了,你再大本事,也不可能100%正確。
如果老闆要求從2011年開始倒賬,建議將資產和負債倒清楚,其他就別管他了。資產可以盤點一下,用盤點數入賬。資產負債表是時點數,一分鍾後與一分鍾前都會不一樣的,只要一分鍾後的這個數正確就行了。負債用手頭資料按發生時間重新登記明細賬,這個很重要,涉及以後償還的問題。如果資料不確定,可以向對方發個「詢證函」,要求核對。一般對方財務人員都會配合的,大家還是有點職業道德底線的。
至於那些錯誤的分錄,如果是費用類的,根本不用調整了,利潤表都報出去了,把自己報表的調整了,再好看也是紙上的數(白條利潤),給自己看看,沒有意義。只要將「未分配利潤」弄准確就行了,這個數涉及以後分紅的確認。
你可以向老闆解釋一下,提出建議,老闆應該能明白的。
❽ 「年度終了,各種賬戶在結轉下年、建立新賬後,舊賬一般可由本單位會計部門保管一年」將會計賬簿說成舊賬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本單位財務會計部門保管1年。舊賬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