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語文中的「的」「地」「得」都各在什麼情況下使用
得〈助〉
1.
用在動詞後面,表示能夠或可以。如:我們可粗心不得;她能去我為什麼去不得
2.
用在動詞和補語中間,表示可能。如:我拿得動;那辦得到
3.
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後面,連接表示程度或結果的補語。如:冷得打哆嗦;笑得肚子痛
的
助〉
1.
用在定語後,表示詞與詞或短語之間的修飾關系
[-ic,-ve…]。如:紅色的氣球;小小的進步
2.
用在定語後,表示定語和中心詞之間的領屬關系
[of,'s]。如:中國的水稻;農民生活的提高
3.
〈代〉
pron.
附著在詞或短語之後,構成「的」字結構,代替所指的人或物。如:賣菜的;吃的
4.
助詞。「的」字前後用相同的動詞、形容詞等,連用這樣的結構,表示有這樣的,有那樣的。如:推的推,拉的拉
5.
用在謂語動詞後面,強調這動作的施事者或時間、地點、方式等。如:誰買的書?;他是昨天進的城;我是在預售處訂的票
6.
用在兩個同類的詞或片語之後,表示「等等、之類」的意思。如:破銅爛鐵的,他撿來一大筐
7.
用在陳述句的末尾,表示肯定的語氣。如:這件事兒我是知道的
8.
用在兩個數量詞中間
9.
[口]∶表示相乘。如:這間房子是五米的三米,合十五平方米
10.
〈方〉∶表示相加。如:兩個的三個,一共五個
11.
同「得」,後面帶補語
那知進了園門,園子里已結坐的滿滿的了。——《老殘游記》
12.
同「地」(
de)。用在狀語後,表示狀語和中心詞之間的修飾關系
地
1.
用在狀語和中心詞之間
[used
after
an
adj.,noun,adverb
or
verb,etc.to
form
an
adverbial
adjunct]。如:他認真地學習;天氣漸漸地冷了;有計劃地安排生活。又表示動態,相當於「著」。常附在立、卧、坐等不及物動詞的後頭
後妻向床上卧地不起。——《舜子變文》
2.
還用於狀語後或補語前
相看月未墜,白地斷肝腸。——唐·
杜甫《越女詞》
希望你能滿意
Ⅱ 小學語文中,「的」「地」「得」三個用法的具體差別在哪裡
「的」是用在主語,賓語後面,主要以名詞,形容詞為主,如「我的」,「高高的」而「地」則用在動詞後,也有部分形容詞,如「狠狠地打」,一般只要跟動作有關都用「地」。「得」一般的用法,是放在形容詞的前面,如「跑得真快」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