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中語文下定義的答題技巧是什麼
1、了解題型特點
閱讀下面文字,篩選信息,為「XXX」下定義,不超過XX字。請篩選、整合下面文字中的主要信息,擬寫一條「XX」的定義。要求:語言簡明,不超過XX字。請提取要點,整合成一個單句,為「XXXX」下定義。
綜合上面三個題目,都要求:篩選、提取信息(要點),為XXX下定義,不超過xx字。這些是「下定義」題的常規要求,必須牢記。
2、掌握答題公式
「下定義」常用公式:被定義概念=種差+鄰近屬概念
通常表述為:「XXX(被定義概念)是……(種差)的……(鄰近屬概念)」或者「……(種差)的……(鄰近屬概念)叫XXX(被定義概念)」
3、准確定位「鄰近屬概念」
所謂「鄰近屬概念」,即比被定義概念高一級的概念。比如:藝術形式包括圖畫、雕塑、建築、文學、舞蹈、音樂、戲劇、電影等。圖畫又包括年畫、漫畫、壁畫、油畫等等。比年畫高一級的屬概念是圖畫,再高一級的是藝術形式。下定義時,只能說「年畫是一種……的圖畫。」不能說「年畫是一種……的藝術形式。」
(1)語文試題如何下定義擴展閱讀
注意
1、抓關鍵詞語
很多重點句的含義,往往是通過一、二個動詞、形容詞、副詞、數量詞等關鍵詞語傳遞出來的。抓住句中關鍵詞語去深入理解句子,是常用的可取的一種賞析句子的方法。
2、抓修辭手法
修辭手法的運用,能使句子表達的意思更形象、生動、傳神。修辭常見的有八種(即比喻、比擬、誇張、排比、對偶、反復、設問、反問),它們在不同的語境中所起到的作用各不相同。
3、抓句式特點
常見的句式特點有:長短句結合、句子對仗工整、雙重否定句.排比句、反問句、倒裝句等。
2. 語文如何下定義
「下定義」是一種用簡潔明確的語言對事物的本質特徵作概括說明的方法。「下定義」必須抓住被定義事物的基本屬性和本質特徵,多採用判斷單句的形式。其格式多為「×××(種概念)是×××的×××(屬概念)」,如:無理數(種概念)是(判斷詞)無限而不循環(本質特徵)的小數(屬概念);或「×××叫×××」,如:無限而不循環的小數叫無理數。
下定義,既是對相關內容的高度概括,又要符合格式上的要求。在內容上要抓住事物的本質特徵;形式上要把被定義的概念放在一個大的概念中,再加上對其本質特徵進行描述的限制,即:被定義的概念+對其本質特徵進行描述+大概念。
根據材料下定義,既能考查重要信息的篩選能力,又能考查合理排序、簡潔表達等語言能力。
3. 高中語文,壓縮語段題:下定義
1,食品添加劑是使用反腐和加工工藝加入到食品中,改善食品的品質和色、香、味的一種化學合成物質,也可以是天然物質。
2,飛行板是由法國的弗蘭基·薩帕塔研製的將雙腳綁在附有噴水器的鞋子里用以提供上升力,並需雙手穩定飛行噴嘴的一種裝備。
4. 什麼是下定義 語文的題裡面有給一段文字敘述下定義的.是什麼標准啊
所謂下定義,就是用簡潔而明確的語言,指出被說明對象的本質特點,把容易與之混淆的對象區別開來的一種說明方法
5. 語文:做「下定義」題型的方法
一是要說表面意思,二是要有引申義。
6. 下定義的答題格式是什麼
下定義多採用判斷單句的形式。其格式多為「×××(種概念)是×××的×××(屬概念)」,如:無理數(一種概念)是(判斷詞)無限而不循環(本質特徵)的小數(屬概念)。
下定義,既是對相關內容的高度概括,又要符合格式上的要求。在內容上要抓住事物的本質特徵;形式上要把被定義的概念放在一個大的概念中,再加上對其本質特徵進行描述的限制,即:被定義的概念對其本質特徵進行描述大概念。
(6)語文試題如何下定義擴展閱讀
下定義與作詮釋的區別是:下定義要求完整,即定義的對象與所下定義的外延要相等,並且要從一個方面完整地揭示概念的全部內涵;而作詮釋並不要求完整,只要揭示概念的一部分內涵就可以了,並且解釋的對象與做出的解釋外延也可以不相等。
詞是能獨立運用的最小語言單位"這個定義,主語與賓語的內涵與外延完全一致,可以顛倒。即說"能獨立運用的最小的語言單位是詞"也行。而"鈾,是銀白色的金屬",則是詮釋,其內涵與外延都不相等,"鈾"的外延要小於"銀白色的金屬"的外延,因而主語與賓語不能倒過來說,即不能說"銀白色的金屬是鈾"。
7. 請問在初中語文說明文中如何給內容下定義
說明內容是指要說明的主題的各個方面,比如說它的歷史、特點、性質等。
就是你要說明什麼食物或者事理,這個事物或事理怎麼樣例如寫「我的同學小明」,小明既是說明中心也是說明對象,他的性格、外貌、家庭等就是說明內容
寫「小明的性格」,小明是說明對象,小明的性格是說明中心,他性格的各個特點比如開朗、活潑、善良等是說明內容
8. 語文的說明方法「下定義」 解釋
下定義是一種用簡潔明確的語言對事物的本質特徵作概括的說明方法。下定義是說明文常用的說明方法。「下定義」必須抓住被定義事物的基本屬性和本質特徵。
所謂下定義,就是用簡潔而明確的語言,指出被說明對象的本質特點,把容易與之混淆的對象區別開來的一種說明方法。如:「統籌方法,是一種安排工作進程的教學方法。」
下定義的時候,可以根據說明的目的需要,從不同的角度考慮。有的著重說明特性,如關於「人」的定義;有的著重說明作用,如關於「肥料」的定義;有的既說明特性又說明作用,如關於「統籌方法」和「應用科學」的定義。
下定義和作詮釋是兩種常見的、極易混淆的說明方法。
作詮釋,是對事物或事理的某些性質和特點進行適當解說的一種說明方法。如《看雲識天氣》中提到的「虹」,課文注釋為:「夏天雨過天晴,太陽對面的雲幕上,常會掛條彩色圓弧,這就是「虹」。
盡管這兩種說明都以通俗簡潔的語言去說明事物的特點,但是二者在許多方面仍有較大差異,顯示出許多各自不同的特點。
從形式上看,下定義在說明事物本質特徵時,常用判斷句式表述概念,而作詮釋可用多種句式來表述。此外,下定義還可用公式來表示:被定義概念=種差+屬概念。「屬概念」就是被定義概念所屬的大類,也就是歸類;「種差」就是在大類之中,被定義概念與同類相鄰概念間的主要差別。
如:「水是沒有顏色,沒有氣味,沒有味道的透明液體。」「透明液體」就是「屬概念」,其餘的說明部分是「種差」,也就是「水」與其他透明液體的差別。
從特點上看,下定義要准確簡明,概括性較強;作詮釋則具體而通俗,有時帶有一定的描述性。因此,從科學性的角度看,作詮釋的語言比不上下定義。
從內容上看,下定義著眼於事物的本質屬性,作詮釋注重於外觀的表象、性質和特點。
從嚴密程度來看,下定義要揭示事物的本質特徵,說明的內涵和外延與事物相等,說明的對象與說明的內容可交換位置,意義不變;而作詮釋對說明的對象解說往往側重於事物某一方面的特徵,或者解說它的構造、成因、功用等非本質的因素,因而說明的內容不能與被說明的對象變換位置。
二者的區別可用圖示表示。下定義:甲是乙=乙是甲√,作詮釋:甲是乙=乙是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