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語文中名詞
語文中名詞是表示人、事物或者抽象概念的詞。如:書本、桌子、兒童、雷鋒、思維、政治等。
名詞
名詞:是實詞的一種,是指待人、物、事、時、地、情感、概念等實體或抽象事物的詞。名詞可以獨立成句。是表示人抽象概念等名稱的詞。根據其詞彙意義,名詞可分為專有名詞和普通名詞。
1.專有名詞:指表示人、地方、機構、組織等的專有名稱。具體說來,它包括人名、地名、月份、星期、節日、書名、電影名以及某些抽象名詞等。
2.普通名詞:指表示一類人或東西或抽象性概念的名詞。
詞彙解釋
動詞:表示動作行為、發展變化、心理活動等意義的詞叫動詞。
形容詞:表示事物的形狀、性質或狀態的詞叫形容詞。
代詞:具有指示、代替作用的詞叫代詞.代詞
可分為人稱代詞、指示代詞、疑問代詞
(1)人稱代詞:代替人或事物的名稱的代詞。
(2)用來指人或事物的代詞叫指示代詞。
(3)用來提出問題的代詞叫疑問代詞。
2. 語文短語類型有哪些
1、並列短語:詞和詞之間表示並列關系。
示例:調查研究 又說又笑 風雨雷電 提高或降低 首都北京
2、偏正短語:前面的詞來修飾後面的詞,後面的詞的意義是主體。(動詞、形容詞前的修飾語叫狀語,名詞代詞前的修飾語叫定語)
示例:不堅固 一輛汽車 偉大的祖國
3、動賓短語:前面的詞表示動作,後面的詞是動作支配的對象。(動詞支配的對象即賓語)
示例:看清楚 曬太陽
4、後補短語:前面的詞的意義是主體(往往是動詞、形容詞),後面的詞來補充說明前面的詞。(即補語)
示例:酷得很 看透了
5、主謂短語:主語是陳述的對象(往往是名詞、代詞),謂語是陳述的內容(往往是動詞、形容詞)
功能類
短語有兩方面的功能:一方面是作句法成分,所有短語都能充當一個更大的短語里的組成成分;另一方面是成句,大部分短語加上句調能獨立成句。有少數短語不具備成句的能力,例如,「所」字短語。
短語的功能是憑它相當於哪類詞的功能決定的。功能相當於名詞的叫名詞性短語;功能相當於謂詞的叫謂詞性短語,通常以動詞、形容詞為中心。主謂短語的功能類憑該短語的謂語中心的詞性而定。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短語
3. 語文的名詞動詞副詞分別代表什麼意思
名詞:是詞類的一種,屬於實詞,名詞表示人、事物、地點或抽象概念的名稱,名詞同時也分為專有名詞和普通名詞。
動詞:一般就是用來表示動作或狀態的詞彙,中文語法中表示人或事物的動作或一種動態變化,一般出現在名詞主語或主句後面。
副詞:用來修飾、限制動詞/形容詞,表示時間、頻率、范圍、語氣、程度等。如 "很、頗、極、十分、就、都、馬上、立 刻、曾經、居然、重新、不斷"等。
一、名詞
1、表示專用名稱的叫做"專有名詞",如"雲南、上海、李白、白居易"。
2、表示抽象事物的名稱的叫做"抽象名詞",如"范疇、思想、質量、品德、友誼、方法"。
3、表示方位的叫做"方位名詞",如"上""下""左""右""前""後""中""東""西""南""北""前面""後邊""東邊""南面""中間"等。
二、動詞
1、動詞來表示一般的動作:如"來、去、說、走、跑、學習、起飛、審查、認識"等。
2、動詞來表示心理活動:如"想、重視、注重、尊敬、了解、相信、佩服、惦念"等,這樣的動詞前面往往可以加上"很、十分"等程度副詞。
3、動詞表示能夠、願意這些意思叫做"能願動詞",它們是"能、要、應、肯、敢、得(dei)、能夠、應該、應當、願意、可以、可能、必須",這些能願動詞常常用在一般的動詞前面,如"得去、能夠做、可以考慮、願意學習、應該說明、可能發展"。
三、副詞
通常用在動詞、形容詞前面。如"就來、馬上走、十分好、重新開始"等。
只有"很""極"可以用在動詞、形容詞後面做補語。如"高興得很、喜歡極了"等。
(3)在語文中名詞短語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現代漢語的詞可以分為12類。
1、實詞:名詞、動詞、形容詞、數詞、量詞和代詞。
實詞,是漢語詞類中的一種,詞語中含有實際意義的詞,實詞能單獨充當句子成分,即有詞彙意義和語法意義的詞。把語法功能作為主要依據,認為能夠單獨充當句法成分,有詞彙意義和語法意義的是實詞。
2、虛詞:副詞、介詞、連詞、助詞、嘆詞、擬聲詞。
虛詞泛指沒有完整意義的詞彙,但有語法意義或功能的詞。具有必須依附於實詞或語句,表示語法意義、不能單獨成句,不能單獨作語法成分、不能重疊的特點。
4. 語文名詞是什麼意思
語文名詞是詞類的一種,也是實詞的一種,是指待人、物、事、時、地、情感、概念等實體或抽象事物的詞。名詞可以獨立成句。在短語或句子中通常可以用代詞來替代。
名詞在不同的語言中可以分為「專有名詞」、「普通名詞」和「集合名詞」等等。另一種分類方法是把名詞分為「具體名詞」和「抽象名詞」。前者指有實體的確定事物(如貓、床、金字塔等);後者指情感、意見、概念等抽象的事物(如自由、正義等)。兩者之間的區別並不是非常明顯,互相滲透的情況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