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師資格證考試中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是什麼呢
語文學科知識涵蓋面較廣,比如語言學、文字學、古詩文、語文常識等等,還有一些民俗知識比如二十四節氣之類。
教學能力一方面要看教育學和心理學知識的運用,另一方面看課堂教學的掌控能力,比如課堂上遇到突發事件,如何處理等等。
最關鍵的是要有上講台的實踐經驗。祝你考試成功!
2. 教師資格證考試中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是什麼呢
教師資格考試(全國統考)的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分初中和高中。
教師資格統考<語文學科與教學能力>考試大綱:
初中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考試目標
1.運用語文學科知識的能力。掌握漢語言文學的基本知識和語文教學的基本理論,能在語文教學中靈活運用;了解語文學科發展的歷史和現狀,把握語文學科發展的大致趨勢;准確理解《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准(2011年版)》規定的課程目標、教學內容和實施建議,用以指導自己的教學。
2.語文教學設計能力。能依據《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准(2011年版)》規定的課程目標,針對初中學生的認知特徵、知識水平及學習需求選擇合適的教學內容;能根據教學內容的特點、學生個體差異確定教學目標、教學重點和教學難點;能准確表述教學目標,恰當選擇教學策略,合理利用教學資源,設計多樣的學習活動,促進學生積極參與學習過程;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所選教學內容的方案設計。
3.語文教學實施能力。掌握初中語文教學實施的基本步驟,能根據學生的學習反饋優化教學環節;熟悉語文教學的組織形式和策略,能依據語文學科特點和學生認知特徵,創設情境、激發動機、組織學習、總結提升;熟悉現代教育技術,能依據教學需要恰當選用教學媒體。
4.語文教學評價能力。了解語文教學評價的基本方式及特點,掌握基本的評價方式;能夠以《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准(2011年版)》倡導的評價理念為指導,針對學生實際,合理運用多種評價方式,發揮教學評價促進學生發展的功能;能夠自覺進行教學反思改善自己的教學。二、考試內容模塊與要求
(一)學科知識
1.了解國內外文學發展概況,熟悉重要作家作品及其風格特徵,運用文學理論引領學生品味、鑒賞文學作品。
2.能夠針對不同文本的特點,運用分析文本的相關知識和策略,幫助學生提高篩選信息、解釋推論、評價判斷的能力。
3.熟練掌握漢語言基本知識(如詞彙、語法、修辭),遵循初中學生語言學習規律,幫助學生理解語言難點,提高學生的語言運用能力。
4.具備較強的書面表達能力,熟悉寫作教學的過程,能指導學生根據寫作目的、內容及要求,具體明確、文從字順地表述自己的意思。
5.正確理解《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准(2011年版)》,能夠在教學中體現其倡導的基本理念,落實其規定的課程目標。
6.熟悉現行通用初中語文教材的編寫理念、結構方式、選文特點,能夠根據學生的學習需求使用教材。
7.掌握識字與寫字、閱讀、寫作、口語交際、綜合性學習教學的一般思路和方法,能根據教學需要選擇使用。
(二)教學設計
1.能夠根據語文學科特點及初中學生的認知特徵,分析學生在語文學習方面的個體差異。
2.能夠根據所選教學內容和學生已有知識水平,分析學生的學習需求。
3.能夠根據學生的學習需求和已有知識水平,診斷並確定學生的學習起點。
4.能夠根據學生的學習起點,明確教學內容與學生已有知識之間的關系。
5.能夠把握所選教學內容及其特點,准確分析教學任務,確定教學內容的相互關系和呈現順序。
6.能夠根據《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准(2011年版)》規定的課程目標,所選教學內容及學生語文學習特點,確定教學目標、教學重點和教學難點。
7.能夠設計合理的教學流程,選擇恰當的教學方法,突出與教學重點、難點相關的教學環節。
8.了解語文教學資源的多樣性,能根據所選教學內容合理開發、選擇和利用教學資源。
9.了解編制教學方案的基本規范與要求,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教學方案。
(三)教學實施
1.能夠根據識字與寫字、閱讀、寫作、口語交際、綜合性學習等教學內容的特點創設教學情境,合理安排教學環節,組織學生參與語文學習活動。
2.能夠根據學生語文學習的個體差異,指導學生的課前預習、課堂學習和課後總結。
3.能夠選擇恰當的課堂教學評價方式,有效發揮評價的激勵功能,促進學生的語文學習。
4.能夠根據初中語文的不同課型(如講讀課、自讀課、活動課),運用恰當的組織形式和教學方法,指導學生的學習。
5.能夠在閱讀、寫作、口語交際的教學過程中,將學生的學習反饋轉化為新的教學資源。
6.能夠幫助學生在綜合性學習過程中形成問題意識,指導學生根據問題制定計劃、搜集資料、分工合作、交流展示、評價反思。
7.善於發現和利用生活中的語文資源,引導學生在生活中學習、運用語文。
8.能夠恰當選用教學媒體,整合多種教學資源,提高語文教學效率。
(四)教學評價
1.能夠在教學中綜合運用形成性與終結性、定性與定量等不同類型的評價方式,恰當評價學生的語文學習過程和結果。
2.能夠依據《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准(2011年版)》倡導的評價理念,發揮教學評價檢查、診斷、反饋、激勵、甄別等功能,促進學生的發展。
3.能夠根據識字與寫字、閱讀、寫作、口語交際、綜合性學習的教學內容,選擇和使用恰當的評價方法。
4.能夠結合學生自我評價、學生相互評價、教師評價,幫助學生了解自身語文學習的狀況,調整學習策略。
5.能夠分析、評價自己的教學,針對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思路,完善教學方案,提升教學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