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語文的語的來歷和演變
「語文」一詞出現的歷史並不長。1905年,清朝在廢除科舉制度以後,開始開辦新學堂。當時的課程以至教材,都是從西方引進的,只有語文一科,教授的仍是歷代古文,當時稱為「國文」課。五四運動爆發以後,提倡白話文,反對文言文,國文課受到了沖擊,小學於是改設「國語」,教材具有鮮明的口語特點。在20世紀30年代後期。葉聖陶、夏尊二人提出了「語文」的概念,並嘗試編寫新的語文教材,可惜因日本侵略中國而被迫終止。全國解放後,葉聖陶先生再次提出將「國語」和「國文」合二為一,改稱「語文」。這一建議被華北政府教育機關採納,隨後推向全國,從此,「語文」成了中小學的一門主課。
⑵ 語文的發展史
一、歷史的回顧:「語文知識」何以成為一個問題
20世紀語文教學是從古代綜合性的、網路全書式的教育中獨立出來的,其標志,就是「語言專門化」。現代語文教育的歷史,就是從傳統的網路全書式的教育向「語言專門化」教育的轉型、發展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知識化」是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轉型的一種內在推動力。傳統語文教學也有語言教學,但都是「就書衍說」,「神而明之耳,未可以言傳也」,其效率是極其低下的。中國第一部語法學著作《馬氏文通》,就是作者痛感「蒙子入塾」,「終日伊吾」,可只是「循其當然而不求其所以然」,因而以「十餘年力索之功」完成《馬氏文通》一書,希望「而後童蒙入塾能循是而學文焉」。可以說,馬建忠的《馬氏文通》是中國語文教學「知識化」的先聲。到了上個世紀初,中小學語文課堂開始出現包括注音字母、標點符號、文字的筆畫、修辭、語法等內容的語言知識教學。而到了三四十年代,在一大批現代語文學家和語文教育家的努力下,中小學語文教材中開始大量出現「發音」「讀法」「書法」「作法」「綴法」等語文知識,其中最突出的代表,應該是夏丏尊、葉紹鈞合編的《國文百八課》。該教材以語文知識為經,以選文為緯,是中國現代語文教育史上第一部系統的在知識理論指導下構建的比較成熟的語文教科書。
毫無疑問,「知識化」在中國中小學語文教育發展史上是一個進步的標志。其進步意義在於:第一,它取代「經義教育」成為語文教學的主體,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語文教育的「語言專門化」歷程,完成了古代語文教育向現代語文教育的轉型。第二,它使語文教學擺脫了「未可以言傳」的落後狀況,極大地提高了教學效率,實現了語文教學範式的更新換代。從整體上來說,現代語文教育的「知識化」,是與現代科學發展和社會趨勢相適應的,實際上,它就是現代科學發展和社會趨勢的產物。
但是,與其他學科相比,中學語文教學在知識問題上有它的特殊性。一方面,「語文知識」是語文課程的一個重要內容,「知識化」是提高語文教學效率的基本保障。因此,可以肯定地說,重新回到「經義教學」和那種「神而明之」的教學狀態,是語文教學的倒退。另一方面,同樣可以肯定的是,語文課程不是一門知識課程。也就是說,語文課程不是一門以系統地掌握某一門或某幾門知識為目的的課程。語文教學的基本任務,是「培養學生正確理解和運用祖國語言文字的能力」,這似乎已成為大家的共識,但很多人把這句話與「掌握語言知識」劃上等號,或者雖然沒有劃上等號,但認為從「掌握語言知識」到「形成語言能力」是自動完成的,是自然而然的。而實際上,「理解和運用祖國語言文字」的核心是「語用方法」和「言語經驗」,而不是「語言知識」。「語言知識」告訴我們「語言是什麼」,但中學語文教學的根本目標,不是培養「談論語言」的人,而是培養「使用語言」的人。只有「語用方法」和「言語經驗」,才能給予中學生「正確理解和運用祖國的語言文字」的能力,以及以「語文能力」為核心的綜合文化素養。
知識問題在中學語文教學中的這種復雜性,使得現代語文教育走過了一條曲折的道路。我曾在一篇文章中概述了現代語文教學的兩條線索,一條線索就是「從經義教育向語言教育」的發展過程,一條線索就是從「語言要素(知識)教育向語言功能(語用)教育」的發展過程。前者的標志,就是「知識化」,而後者,則以「淡化知識」為其標志。這種「淡化知識」的傾向,在上個世紀80年代關於「淡化語法教學」的討論中初露端倪(其基本觀點是:現有的語法知識沒有反映漢語的實際,學了「不管用」);在上個世紀90年代對「知識中心說」的批判中達到高潮(其基本立場是:語文課根本就不是一門知識課);在世紀之交的語文教育大討論中,「知識化」成為眾矢之的(這種批判主要針對的是知識本身的絕對化和形式化)。而在以新課程標准為代表的語文教育新思潮中,「知識化」得到了全面放逐(其主要理論表達是「不宜刻意追求語文知識的系統和完整」「不必進行系統、集中的語法修辭知識教學」「語法、修辭知識不作為考試內容」)。
但問題在於,這種「反知識」立場是有著特定的歷史背景和歷史前提的,這種特定的歷史背景和歷史前提就是:對於「這樣的知識」和「這樣的知識教學」來說,「反知識」是有理由的,是成立的。它更多的是著眼於知識本身的不完善和弱智化的知識教學方式,而沒有從「課程論」和「教學論」的角度來全面地看待知識問題。一個很簡單的思考是:「這樣的知識」不好,我們在語文教學中對知識的「處理方式」不好,那我們最恰當的選擇應該是「換知識」和「改變這種方式」。顯然,對知識系統本身的質疑和對知識教學方式的批判並不必然地導致「語文課不學知識」、「語文課不需要知識」的命題,「反知識」的特定內涵並不必然地導致「去知識」。一個更根本的、更重要的問題是:語文課是否需要知識。問題的這種提法啟示我們,我們需要一個比「這樣的知識不好」「這樣的知識教學方式不好」更為廣闊的理論視域;我們需要一個更為深刻的知識論立場。
二、我們需要什麼知識:語文課中的知識類型
我們有兩個問題:一是知識到底在語文教學中占據一個什麼位置,起到什麼作用;二是我們需要什麼樣的知識,什麼樣的知識才能在語文教學中發揮我們期望它發揮的作用。
這兩個問題是糾纏在一起的。不同類型的知識在語文教學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不同性質的知識對語文教學的意義是有差別的。過去我們關於語文知識的許多討論,都是在沒有區別不同類型、不同性質的知識的前提下展開的,許多討論沒有能切中要害,甚至不得要領,原因就在於,它們不是針對特定的知識類型而言的,它們的立論都可以找到「例外」甚至反證,因而缺乏立論必須具備的周延性,其科學性和說服力都大打折扣。
語文教學的「知識問題」迫切需要引入「知識類型」概念,在「知識類型」的理論視野里,過去抽象的、含混的「知識問題」似乎變得清晰了,變得一目瞭然了。
1、過去關於語文知識類型的探討
關於語文知識,過去有一個所謂「八字憲法」的表述,即「字」「詞」「句」「篇」「語」「修」「邏」「文」。這是一種描述性而非類型化的表達,是老師們對教學實踐中所教的知識的一種經驗性的總結。一方面,沒有關於「為什麼要有」的論證,例如為什麼要有「篇」、又什麼要有「邏」,「篇」的知識、「邏」的知識對語文教學有著什麼意義,起著什麼作用,並沒有具體的討論。另一方面,這八個方面的知識相互之間是什麼關系,它們如何組合在一起,這些問題,「八字憲法」既沒有討論,從它們的內涵中也看不到有這種關系的可能。顯然,「八字憲法」並不是關於「語文知識」的系統的表達,它實際上是老師們在教學中實際上教到的知識的混合,它們沒有為解決語文教學的「知識問題」提供什麼線索。
大概是在上個世紀80年代,人們開始有意識地系統歸納「語文知識」,其成果是所謂「三大學科」:語言學知識系統、文學知識系統和文章學知識系統。這種歸納的影響很大,在一些研究者的論著中,開始把語言學、文學和文章學作為語文教學的三大基礎學科來討論,有些高等師范院校的中文系,也開始依據這種認識構建由語言學系列、文學系列和文章學系列組成的課程體系。但是,這種理論仍然沒有解決「為什麼要有」的論證,仍然沒有解決「它們是如何組合在一起」共同構成「語文知識」的問題。語言學知識、文學知識、文章學知識,在語文教學中,它們是三條線,是分離的。它們如何成為語文教學不可或缺的「知識構成」,也沒有人討論過。而且還產生了一個新的問題,即:並不是所有語言學知識都進入語文教學,並不是所有文學知識都要在語文課里教,並不是所有文章學知識對語文教學都有用,那麼,這「三大學科」哪些知識屬於語文課里要教的知識,要用到的知識,哪些不屬於,這個問題「三大學科」的理論根本沒有涉及到,也無法解釋清楚。
2、關於語文知識類型的新探索
最近幾年,語文知識問題重新進入人們的研究視野。從目前發表的一些文章來看,可以說初步形成了一次新的討論。這一次關於語文知識的討論是在繼承了前幾次關於語文知識問題討論成果的基礎上的深化與延伸,其最突出的成果,就是接受了「知識類型」的概念,突破了過去單一的知識類型認識,從而獲得了一個更為廣闊的知識視野。
陳述性知識 程序性知識 策略性知識[ii]
陳述性知識是關於事物「是什麼」的知識,它是人們對事物的狀態、內容、性質等的反映。例如,關於什麼是比喻的知識,關於什麼是舉例論證的知識,關於什麼是疑問句的知識等。陳述性知識對語文教學的意義是有限的。第一,它是把事物當作客觀對象來認識,而語言並不是一個純粹的客觀事物;第二,語文教學的目標是培養學生的語文能力,這種能力主要是一種實踐能力,是一種「做事」的能力,而主要不是一種「認知」的能力。語文教學的目標不是認識語言,而是運用語言,不是培養「談論語言」的人,而是「運用語言」的人。陳述性知識告訴學生「比喻」是什麼,但掌握了「比喻是什麼」這一知識並不能直接轉化為「打比方」這一實踐能力,掌握了「疑問句」的知識並不一定就會「提問」,同樣,知道了什麼是「舉例論證」並不意味著同時也就會「舉例」來論證了。
程序性知識是關於「做什麼」「怎麼做」的知識,它是人們關於活動的過程和步驟的認識。例如,我們在什麼情況下要運用打比方的修辭手法,我們在提問的時候要注意什麼要領,我們在議論文中通過舉例可以做什麼,以及怎麼做。這些知識,就是程序性知識。程序性知識對語文教學的意義是巨大的,它直接作用於語文教學目標的實現。但是,這種類型的知識也是我們現在最缺乏的,甚至幾乎沒有。
策略性知識是關於學習策略的知識,即如何確定「做什麼」「如何做」的知識。它的特點是「反思性」和「元認知」。對策略性知識的掌握,其標志是:明確認識自己面臨的學習任務;知道自己目前學習所達到的程度;能調用恰當的學習方法;對自己的學習過程能進行監控、反省和調節。
在中學語文教學中,當然不是絕對不需要一點陳述性知識,但可以肯定地說,不應該以陳述性知識為主體。過去,我們理解的知識就是陳述性知識,除陳述性知識之外我們不知道還有什麼其他知識,所以要麼從語文課程的實踐性目標出發,徹底否定語文知識的教學,要麼從學校教育和課程內容的特點出發,將陳述性知識教學提到一個不恰當的位置。實際上,一方面,否定陳述性知識的主體地位,並不否定知識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我們所需要的知識,也主要不是陳述性知識。程序性知識應該成為語文知識教學的主體。而策略性知識,則是知識教學的最高境界,一方面需要,另一方面,也只在較高學習層次和學習境界才需要。策略性知識教學的時機和場合是決定策略性知識教學能否實現其目標的關鍵。
從它們之間的關系來看,陳述性知識在學生的「前面」,程序性知識在學生的「外面」,策略性知識在學生的「後面」。擺在「前面」的東西最容易看見,但可能並不是最重要的;處在「外面」的東西很難輕易進入人們的視野,但可能是起關鍵作用的;而在「後面」的東西,在最深刻的意義上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不是在任何時候都必須把它擺上「檯面」。
現象知識 概念知識 原理知識[iii]
這是著眼於知識體系的一種知識分類。加涅認為,知識體系的結構象一個「金字塔」,塔底就是由這些大量的事實、現象構成,中層則是由對這些事實、現象的解釋和定義構成,而最上層,則是根據那些「解釋」確定的一些「行事規則」。根據加涅關於知識體系的理論,可以把語文知識分為「現象知識」、「概念知識」和「原理知識」。
在語文教學中,所謂「現象知識」就是對語料的掌握,包括常用詞語,常用句式,常用語體,常用修辭等。這里所謂掌握,就是熟悉。語文課是以「現象知識」為教學內容主體的課程,我們在語文課中學這么多課文,目的就在掌握「語文現象知識」。
所謂概念知識就是對「現象知識」加以解說和命題的知識,它一般用概念來表達。在語文教學,這些知識本身沒有目的意義,它要麼是幫助學生理解「現象知識」,要麼是為形成原理知識作準備。在第一種情況下,它只起到輔助作用,在第二種情況下,它甚至根本就不需要進入語文教學的實際過程,而只是為那些研究人員掌握即可。
原理知識屬於「如何做才正確」的知識,所以也可叫「規則知識」。它是對人的行為方式的描述與規范,在人們的活動中起著「定向」的作用,所以這些知識是可遷移的,利用這些知識可以有效指導和促進學生的語文能力。例如,關於如何運用「指示語」的知識,描述了「在句段中,指示語可以代替所指示的事物或前面已經出現的語句,從而使語句更為簡潔,使文意更為連貫,語意重心更為突出」的行為規則,掌握這一知識,則可以有效幫助學生在寫作中實現語意連貫。
從數量上來說,語文教學大量需要的是「現象知識」,需要精細掌握的是「原理知識」,而對「概念知識」,則「少知、粗知」。
無意識知識 言述性的知識[iv]
所謂無意識知識,也稱之為緘默知識,這種知識的特點是「知道,但說不出」,即直覺狀態的知識。最典型的語文無意識知識,即語感。語感的特點就是「知道,但說不出」,我們讀一篇文章,一讀就通,一讀就懂,但是如何讀懂的,讀通的,說不出來。這一特點決定了無意識知識特別適用於「從事一種行為」,即活動。
言述性知識,即可以說出來的知識,也稱之為外顯知識。它的特點是「知道,而且可以說出來」,這是一種明晰性知識,是可以言傳的知識。例如「語體是一種言語行為方式」,「說話必須根據場合的不同使用不同的表達方式」。「明晰地傳達」是它最大的優勢。
言述性知識是以無意識知識為前提的,言述性知識是對無意識知識的概括和表達。從理論上來講,所有的無意識知識都可以用言辭表達出來,也就是說,所有的無意識知識都可以向言述性知識轉化。但是,這種轉化對研究語言是有意義的,對從事一種言語行為,卻不一定都是有意義的。因為在某些時候,熟練地從事一種行為必須依賴無意識知識,「有意識的知識」的參與反而會起干擾作用。那麼,在什麼時候,我們需要言述性知識呢?波蘭尼告訴我們,就是在「批判性思考」的時候,即對言語對象作「批判性」「反思性」閱讀的時候。什麼時候我們需要無意識知識呢?也是波蘭尼告訴我們,就是在「控制住至今尚未探明的領域」時,也就是要「創造」新的知識的時候。
三、知識在語文課中作什麼用:知識作用的途徑與方式
知識是分為不同類型的,不同類型的知識在語文教學中起著不同的作用,有些是輔助性的,有些是必要條件性的,有些甚至是充分條件性的,有的是教師在課堂里教的知識,有的是學生學的知識,有的屬於教學目的范疇里的知識,有的則屬於教學內容範疇里的知識,有的是作為教學過程的知識,有的是作為教學工具的知識。這些知識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對語文教學的意義也是有區別的,有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因此,我們不能籠統地來談語文教學的知識問題。
更為重要的是,我們分清了不同類型的知識,它們的內涵和特點後,我們就獲得了這些知識在語文教學中發揮作用的具體途徑和方式。
1、知識作為課程內容:知識修養與知識定向
課程內容是相對教材內容、教學內容而言的,它們之間的區別,王榮生博士有明確的界說:語文課程內容是指語文教學中「應該教什麼」;語文教材內容,是指語文教學「用什麼去教」;語文教學內容,則是指「語文教學實際上教了什麼」。更通俗的說法是:語文課程內容,就是學生要掌握的內容。在語文教學中,學生要掌握的內容大部分不能直接呈現給學生,它只能通過「課文」這一載體隱含著呈現給學生,老師在課堂里直接教的是「課文」,但學生要學的,其實是教材所承載的「課程內容」。這些學生要掌握的內容(即課程內容)中,有一些就是知識。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知識都能夠作課程內容的,作為課程內容的知識只可能是兩種:一種是「現象知識」,即語料,包括常用語匯、常用句式、常用語體、常用修辭等等。擴而大之,還包括經典作品、名言警句、文化常識等等,都屬於這一范疇。這些知識是一個學生的基本知識修養,也是實現其他教學目的的基礎。一種是「原理知識」和「程序性知識」。這些知識直接告訴你應該怎麼做,掌握這些知識是做好事情的必要條件甚至是充分條件,它直接為做好事情定向,因此,掌握這些知識本身就是課程內容。
2、知識作為教學內容:「外顯知識」對「緘默知識」的引導作用
教學內容是指在語文教學中實際上教了什麼。在教學中實際上教的東西,並不一定是要求學生掌握的,而可能是為學生掌握他應該掌握的東西作鋪墊、准備線索、提供條件的。那麼,這些鋪墊、線索、條件是什麼呢?在大部分情況下,這些鋪墊、線索、條件就是「外顯知識」。
前面我們曾介紹,根據知識的表現,知識可以分為外顯知識(言述性知識)和緘默知識(無意識知識)。外顯知識之所以是外顯的,是因為它直接用言語表達出來,因而具有明確的可傳達性,從教學的角度來講就是可教性。但語文知識大部分是緘默知識,即那些只可意會無法言傳的知識。這一點已為語文教育的歷史所證明,也為近20餘年語文教育的科學研究所充分揭示。正因為它是只可意會無法言傳的,因而它的可教性受到巨大限制。這是語文教學在知識問題上的一個悖論:語文知識主要是一種緘默知識,「語文教學必須以學生的緘默知識為基礎」;但正因為它是緘默知識,又往往是不可教或可教性有限的;而可教的外顯知識一方面只佔少部分,另一方面往往又是一些表面的缺乏深度的知識,因而它的教學價值是有限的。過去語文知識的教學意義受到質疑,主要原因即在於此。但是,「幾乎所有的外顯知識都根植於緘默知識,外顯知識的增長、應用和理解都依賴於緘默知識」[v]。換句話說,外顯知識是知識這座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而緘默知識則是它藏在水面下的部分。因此,外顯知識就成為緘默知識的一個線索,一個標志,一個通道。在語文教學中,任何緘默知識的獲得,都是以外顯知識為導引的,外顯性知識牽引著學生,學生順著外顯性知識暗示的方向,「意會」到緘默知識,並最終實現緘默知識向外顯知識的轉化。這就是馬建忠所謂「即其可授受者以深求夫不可授受者」。直接把外顯性知識作為語文教學的內容主體也許的確是值得商榷的,其意義也許的確是有限的,但把外顯性知識作為緘默知識的線索,牽引出學生對緘默知識的「意會」,則其教學意義就發生了根本的改變。外顯性知識作為教學內容的意義有限性並不否定它作為教學途徑、教學線索的意義的重要性。在這里,我們可以引用幾乎成為常識的一句哲學名言:感覺到的東西我們才能理解它,而理解了的東西,我們才可以更好地感覺到它。
3、知識作為教學的交流工具:「工具知識」在教學過程中的作用
教學過程是師生之間的交流,這是對教學過程的最基本的描述。現在的問題是,我們用什麼來交流呢?對於教學來說,交流的起碼要求是「明示」,我們怎麼讓學生明白教師的要求,怎麼讓學生明白自己的學習對象,怎麼讓學生明確地向教師表達自己的理解?「教」是一種行為,這種行為的實現需要一種稱之為「抓手」的東西,沒有這種「抓手」,教學的進行則無以依託;有了這種「抓手」,教師可以憑借它傳達自己的思想,學生可憑借它理解教師的意圖和自己的學習對象。這種「抓手」即交流工具是教學得以進行、得以展開的一個前提。事實上,什麼樣水平的交流工具就有什麼樣水平的交流。這種師生雙方藉以交流的工具,我們可以稱之為「工具知識」。這種「工具知識」也許並不要求學生掌握,卻是教師呈示學生要掌握的知識和學生理解教師的要求的一個「工作概念」。劉大為對此作了出色的闡述,他說:「如果沒有語言知識的介入,教師就只能在這種常識語言的水平上與學生對話交流。深刻的感悟將會因為沒有必要的概念作媒介而煙消霧散,睿智的指點也將會因為找不到合適的語言而變得平庸無奇。」[vi]他在這里所說的「語言知識」,就是指用以開展教學交流的「工具知識」。
4、知識作為教師的准備:「教師狀態的知識」在課程建設中的作用
課程社會學告訴我們,課程建設是一個「將作為一般文化成果的『客觀知識』改造為『課程知識』」的過程。它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客觀知識」本身,二是改造客觀知識的知識,前者主要是學科知識,後者則包括價值論知識(即證明課程知識合法化的知識)和方法論知識(即證明課程知識合理化的知識)。對於學生來說,他們要掌握的主要是學科知識,我們可以稱之為「學生狀態的知識」。對於教師來說,則不僅包括學生狀態的知識,還包括如何選擇、呈現和傳達學生狀態知識的知識。於是所謂「課程知識」可以區分為「學生狀態的知識」和「教師狀態的知識」。過去,我們沒有這種區分,因而從「學生狀態的知識」的簡化性描述中直接推導出「語文課不需要知識」或「語文課知識不重要」的結論。新課程則首先改變了教師的地位,他不僅是教學者,而且還是課程建設者,因此他不僅要把知識教給學生(當然不僅僅是傳授知識),而且還要掌握「客觀知識」,掌握將「客觀知識」改造成「課程知識」的知識。因此「教師狀態的知識」就成為「語文課知識」題中必有之義。它與我們在第三點中所談到的「工具知識」一樣,並不需要學生掌握,卻是課程得以構建、教學得以進行的知識前提。
四、我們怎樣才能得到這樣的知識:知識開發的視域和立場問題
現在我們面臨的問題是,我們怎麼才能得到這樣的知識:作為知識修養的知識,作為知識定向的知識,作為引領學生感悟緘默知識的知識,作為教學工具的知識,作為教師狀態的知識,等等。實事求是地說,在這塊領域里,大部分我們的學術界和語文教學界都幾乎是空白。正如王榮生博士所指出的,學校里的語文知識,不是太多,而是近乎沒有;或是這樣表述,語文教學中充滿著像徐江同志所說的「垃圾知識」,而真正能起到有效達成教學目標的知識,則又幾乎闕如。結果是,已有的知識不管用,管用的、急需要的知識卻沒有。一方面是「知識泛濫」,一方面是「知識荒」:這就是目前我們語文教學在「知識問題」上面臨的困境。
這里當然有歷史的原因;但為什麼別的學科包括歷史、政治這些更為特別的學科都沒有出現類似的「知識問題」呢?深入的思考,我們覺得這與語文課程的特殊性和由此決定的「語文知識」的特殊性有密切關系。
我們先從語文課程的特殊性說起。語文課程與其他課程最大的不同在哪裡?過去我們認為主要在教學內容。王尚文先生說:「其它學科所教所學的是言語所表達的內容,而語文則是用以表達的言語形式。換句話說,其它學科重在『說什麼』,語文重在『怎麼說』。對於其它科課本的言語,懂得它們『說什麼』就可以了,如果要去揣摩它們『怎麼說』,也僅僅是為了更好地理解它『說什麼』。而對於語文來說,明白它『說什麼』固然必要,但卻是為了領悟它『怎麼說』,即主要通過語文教材的言語形式去培養學生的語感能力。」[vii]這是極有見地的。但是我們還要追問:「說什麼」與「怎麼說」的本質區別在哪裡呢?換一句話說,「說什麼」與「怎麼說」的區別又說明了什麼呢?於是問題就延伸到了一個哲學的范疇裡面。
⑶ 語文閱讀中按順序寫文章有幾種順序
有如下幾種:
1、按時間先後順序寫。寫人、寫事、寫景時,常見的是以時間的先後為順序記敘。如《高大的皂莢樹》一文,開頭描寫皂莢樹的樣子,接著按照「春、夏、秋、冬」一年四季的時間順序,描寫皂莢樹給同學們帶來的許多方便和快樂。
2、按地點變換的順序寫。按地點的變換順序寫,常用於寫游記、參觀記、活動。如《記金華的雙龍洞》一文,是按金華城→羅甸→路上→洞口→外洞→孔隙→內洞→出洞的先後順序,記敘金華雙龍洞的總體情況和主要特徵。
3、按事情發展的順序來寫。有的文章按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的順序來寫。如《中國石》一文中戰士們愛揀石頭、愛賽石,這是發現「中國石」的起因;揀石、洗石、發現了「中國石」,仔細端詳「中國石」,這是揀到「中國石」的經過。
4、以物為線索:在敘事的過程中,讓某一物品在事件的各個階段重復出現,並通過各種手段加強它的形象。這種物件往往起過渡作用或象徵和點明中心思想。
5、以人為線索:以人為線索敘事,要注意不同時間、不同環境人物性格的統一,還要注意人物年齡特徵、外貌、動作、地方和民族特徵、生活習慣等方面的統一。否則,容易造成混亂。
6、以思想變化為線索:這種寫法,思想發展的主線要分明。思想變化的各個階段貫要自然,對照要清楚。
7、以中心事件為線索:主要事件記敘突出,次要事件交代清楚,主次搭配合理,敘述井然有序。這種寫法,事件再復雜,也可繁而不亂。
⑷ 語文一共有多少種方法
學習語文的方法呢有很多,最主要的是我們要熟記熟讀。所謂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
⑸ 語文有幾種寫作順序
寫作順序有順敘:按時間的先後的順序記事.倒敘 是先寫事情的結果,然後在按事情 的先後順序寫.插敘 在記敘的過程中插入與事件有關的事,然後在接著記敘.
也有如下幾種:
一、按時間先後順序寫。寫人、寫事、寫景時,常見的是以時間的先後為順序記敘。如《高大的皂莢樹》一文,開頭描寫皂莢樹的樣子,接著按照「春、夏、秋、冬」一年四季的時間順序,描寫皂莢樹給同學們帶來的許多方便和快樂。
二、按地點變換的順序寫。按地點的變換順序寫,常用於寫游記、參觀記、活動。如《記金華的雙龍洞》一文,是按金華城→羅甸→路上→洞口→外洞→孔隙→內洞→出洞的先後順序,記敘金華雙龍洞的總體情況和主要特徵。
三、按事情發展的順序來寫。有的文章按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的順序來寫。如《中國石》一文中戰士們愛揀石頭、愛賽石,這是發現「中國石」的起因;揀石、洗石、發現了「中國石」,仔細端詳「中國石」,這是揀到「中國石」的經過。
(5)語文的演變有多少種擴展閱讀
不常見的寫作順序
補敘法
補敘主要用於對上文的敘述補充說明,一般是片斷性的、簡要的,不具備完整的事件,也可以把解釋或說明的文字放有前面,以引起下文。補敘的作用,一般不發展情節、事件,只對原來的敘述起豐富、補充作用。
分敘法
分敘的作用是把頭緒紛繁、錯綜復雜的事情,寫得眉目清楚,有條不紊。分敘可以先敘一件,再敘另一件,也可以幾件事情進行交叉地敘述。採用分敘時要根據文章內容和表達中心思想的需要確立敘述的線索,還要交代清楚每一事件發生和發展的時間。
⑹ 語文字的結構有多少種
漢字結構分「獨體」、「合體」兩大類。
「合體字」又細分成多種結構。
一、獨體字。
二、合體字:
1、上下結構
2、上中下結構
3、左右結構
4、左中右結構
5、內外結構
6、半包圍結構
7、對稱結構*
8、嵌套結構*
9、特殊結構*
(帶 * 號的結構,有人認為可以歸入前面的類別,不必分列)
⑺ 語文有多少種描寫方法
⑻描寫的對象:人物描寫、景物描寫、場面描寫、細節描寫
⑼描寫角度:正面描寫、側面描寫
⑽人物描寫的方法:外貌(含神態)、語言、動作、心理
⑾環境描寫(景物描寫)分為:自然環境、社會環境
⑿描寫景物的方法:動靜結合(以動寫靜)、概括與具體相結合、由遠到近(或由近到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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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語文的來歷
漢語
漢語 世界主要語言之一。屬漢藏語系,是這個語系裡最主要的語言。除了中國大陸和台灣省以外,漢語還分布在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以漢語為母語的人大約有 9.4億。漢語是聯合國的工作語言之一。
漢語的標准語是近幾百年來以北方官話為基礎逐漸形成的。它的標准音是北京音。漢語的標准語在中國大陸稱為普通話,在台灣稱為國語,在新加坡、馬來西亞稱為華語。 在廣義上是指漢族的語言,狹義上指普通話,另外還有國語、華語、中文等稱呼都是指漢語。毫無疑問,漢語是世界上使用人數最多的一種語言,世界上大約有1/5的人使用漢語作為母語。漢語也曾對其周邊的國家的語言文字產生過重要影響。例如日語、韓語、越南語中都保留有大量的漢語借詞以及漢語書寫體系文字。漢語是聯合國工作語言之一。漢語是或是一種中國語文。
漢語作為世界特有的象形文字語言,文字高度的統一與規范,現代漢語有統一和規范的語法,盡管方言發音差異特別大,但是書面語言規范,沒有方言差異造成的書面交流障礙。
漢語屬於獨立語,分析語。漢語的書寫方式是一種象形文字的漢字。五四運動之前所使用的書面語叫做「文言」,是一種以孔子時代所使用的以「雅言」為基礎的書面語。五四運動之後所推動的書面漢語通常被稱為「白話」,即以北方話為基礎的現代書面語。在現代漢語的書面語中,文言已經很少使用了。
語音
漢語的音節可以分析成聲母、韻母、聲調3部分。打頭的音是聲母,其餘的部分是韻母,聲調是整個音節的音高。把聲調也看成音節的組成部分,是因為漢語的聲調是辨義的。例如「湯、糖、躺、燙」4個字的聲母都是[tang],韻母都是[ang](方括弧里是國際音標,表格里的國際音標省去括弧),只是因為聲調不同,意義就不一樣,在語言里分別代表 4個不同的語素(最小的有意義的語言單位),在書面上寫成 4個不同的字。
1918年由當時的教育部頒布的國語注音字母是利用漢字字形制定的一套拼音字母。這套字母把主要母音與韻尾合在一起用一個符號表示(例如:ㄠ=[au],ㄢ=[an]),體現了傳統的聲母韻母兩分的精神。注音字母廣泛流傳,影響很大。台灣省一直沿用至今。
1958年公布的漢語拼音方案採用拉丁字母(表2北京話聲母、表3北京話韻母)。自1978年開始,中國人名地名一律改用漢語拼音字母拼寫,取代了威妥瑪式等各種舊拼法。
語法
漢語的語素絕大部分是單音節的(手│洗│民│失)。語素和語素可以組合成詞(馬+路→馬路│開+關→開關)。有的語素本身就是詞(手、洗),有的語素本身不是詞,只能跟別的語素一起組成復合詞(民→人民│失→喪失)。現代漢語里雙音節詞占的比重最大。大部分雙音詞都是按照上面提到的復合方式造成的。
文字
從目前我們能看到的最早的成批的文字資料——商代甲骨文字算起,漢字已有3000年的歷史。由於甲骨文字已經是相當成熟的文字體系,我們可以推斷漢字的發生一定遠在3000年以前。漢字的發展可以劃分為兩個大階段。從甲骨文字到小篆是一個階段;從秦漢時代的隸書以下是另一個階段。前者屬於古文字的范疇,後者屬於近代文字的范疇。大體說來,從隸書到今天使用的現代漢字形體上沒有太大的變化。
從漢字跟漢語的關系看,漢字是一種語素文字。從漢字本身的構造看,漢字是由表意、表音的偏旁(形旁、聲旁)和既不表意也不表音的記號組成的文字體系。
漢字起源於圖畫。在漢字產生的早期階段,象形字的字形跟它所代表的語素的意義直接發生聯系。雖然每個字也都有自己固定的讀音,但是字形本身不是表音的符號,跟拼音文字的字母的性質不同。象形字的讀音是它所代表的語素轉嫁給它的。隨著字形的演變,象形字變得越來越不象形。結果是字形跟它所代表的語素在意義上也失去了原有的聯系。這個時候,字形本身既不表音,也不表義,變成了抽象的記號。如果漢語里所有的語素都是由這種既不表音也不表義的記號代表的,那麼漢字可以說是一種純記號文字。不過事實並非如此。漢字有獨體字與合體字的區別。只有獨體字才是純粹的記號文字。合體字是由獨體字組合造成的。從構造上說,合體字比獨體字高一個層次。因為組成合體字的獨體字本身雖然也是記號,可是當它作為合體字的組成成分時,它是以有音有義的「字」的身份參加的。合體字可以分成以下3類:
①形聲字。形聲字由表示意義的形旁和表示讀音的聲旁兩部分組成。拿構造最簡單的形聲字來說,形旁和聲旁都是由獨體字充當的。作為形聲字的組成部分,這些獨體字都是有音有義的字。不過形旁只取其義,不取其音,例如「鳩」字的偏旁「鳥」;聲旁則只取其音,不取其義,例如「鳩」字的偏旁「九」。 由於字義和字音的演變,有些形聲字的形旁或聲旁現在已失去了表意或表音的功能。例如「球」本來是一種玉的名稱,所以以「玉」為形旁。現在「球」字不再指玉,這個形旁就沒有作用了。再如「海」字本來以「每」為聲旁。由於字音的變化,現在「海」和「每」的讀音相去甚遠,聲旁「每」也就不起作用了。有的時候,形旁和聲旁都喪失了原來的功能,例如「給、等、短」。這一類字已經不能再作為形聲字看待了。
形聲字和非形聲字之間並沒有明確的界限。造字之初,形聲字和它的聲旁的讀音本來就不一定密合。發展到現代漢字,出入就更大了。有人拿7500多個現代合體漢字進行統計。就普通話讀音來說,合體字跟聲旁完全同音(聲母、韻母、聲調全同)的不到 5%。聲母、韻母相同而聲調不同的約佔10%。只有韻母一項相同的約佔20%。如果我們只把前兩類看作形聲字,那麼形聲字大概只佔通行漢字的15%。如果把以上三類全看作形聲字,形聲字大概會占通行漢字35%的樣子。要是把標准再放寬或者完全根據來歷確定形聲字,那麼通行漢字中形聲字的百分比還要高得多。
②合體會意字。古人說「止戈為武」,「人言為信」。對於「武」、「信」兩個字來說,這種解釋是錯誤的。不過漢字體系裡確實有按照這種方式造成的字,例如「不正為歪」,「不好為孬」。這一類字的特點是會合偏旁的字義來表現整個合體字的意義。這種字為數很少,只有個別的例子。
以上兩類合體字里的偏旁有的有表意作用,有的有表音作用。下邊一類的情形不同。 ③合體記號字。這一類合體字的偏旁既不表意,也不表音。這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由於字音和字義的變化,原來的聲旁和形旁已經不再表音、表意了。例如上文舉過的「給、等、 短」一類字。 另一種情形可以舉「章」字為例。 按照漢代許慎《說文解字》的分析,「章」字從「音」從「十」。 可是現在一般人說「立早章」 (以區別於「弓長張」)的時候,是把它分析成「立」和「早」兩部分。其實從古文字看,「章」本來是一個獨體象形字,跟「音、十、立、早」都沒有關系。
漢字用來記錄漢語已經有3000年以上的歷史,一直沿用到今天,沒有中斷過。在如此長的歷史時期里,漢字不僅為人們的現實生活服務,而且記錄下極其豐富的文化資料;甚至跨越國界,被日本、朝鮮、越南等鄰國借去記錄非漢語語言。
另一方面,長期以來也不斷有人批評漢字的缺點,主要是說漢字難認、難寫、難於機械化(印刷排版、打字等)。因此在掃盲、兒童識字教育、文化傳播等方面,都不如拼音文字效率高。
跟拼音文字比較起來,漢字有它的短處,但是也有它的長處。漢字最大的長處就是能夠超越空間和時間的限制。古今漢語字音的差別很大。但由於2000年來字形相當穩定,沒有太大變化,字義的變化比較小,所以先秦兩漢的古書今天一般人還能部分看懂。如果古書是用拼音文字寫的,現代人就根本無法理解了。有些方言語音差別也很大,彼此不能交談,可是寫成漢字,就能互相了解,道理也是一樣的。
50年代開始進行簡化漢字的工作。1986年重新公布的《簡化字總表》規定了2200多個簡化漢字(包括用簡化偏旁類推的字)。這項工作目前已告一段落,今後在一個時期內將保持穩定,不繼續簡化。因為不斷簡化會破壞文字的穩定性,而且簡化一批字以後,原來的繁體字並不能廢除。結果是漢字的總數有增無減,反而加重了學習和使用的人的負擔。
關於文字拼音化問題,長期以來一直有爭論。從理論上說,任何自然語言都可以用拼音文字記錄。但是由於漢語方言分歧,在推廣普通話的工作沒有取得廣泛、切實的成效以前,改用拼音文字會給方言區的人帶來很大的困難。此外,由於漢字歷史悠久,大量的文獻都是用漢字記錄的。一旦改弦易轍,勢必在文獻的廣泛利用上造成一定困難,在社會心理和民族感情上也可能引起波動。事實上,由於長時間使用漢字這一可以表意的書寫系統,漢語中可以存在大量同音字詞,而且這個現象確實發生了,現在一個音節最多可以對應幾十上百個漢字,如果使用拼音來記載語音,會出現不讀出來就看不懂的現象,即使經過長時間的訓練也無法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因此如果真要進行漢字拉丁化的工作,決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完成的,在漢語發展到合適的程度以前,最好擱置拉丁化的計劃。
方言
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方言情況復雜。下邊把漢語方言粗分為官話和非官話兩大類來說明。官話分布在長江以北地區和長江南岸九江與鎮江之間沿江地帶以及湖北、四川、雲南、貴州4省,包括北方官話、江淮官話、西南官話幾個方言區。官話區域的面積佔全國3/4,人口佔全國2/3。官話方言內部的一致程度比較高。從哈爾濱到昆明,相距3000公里,兩地的人通話沒有多大困難。非官話方言主要分布在中國東南部,包括吳方言(江蘇南部,浙江大部)、贛方言(江西大部)、湘方言(湖南大部,廣西壯族自治區北部)、粵方言(廣東大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東南部)、閩方言(福建,台灣,廣東的潮州、汕頭、海南地區)、客家方言(廣東省東部和北部,福建西部,江西南部,台灣)。非官話區域比官話區域面積小,可是方言差別大,彼此一般不能通話,甚至在同一個方言區內部(例如浙南吳方言與蘇南吳方言之間、福州話和廈門話之間),交談都有困難。
書面語和口語
書面語和口語的差別一直相當大。在「五四」時期白話文運動以前,書面語和口語的區別實際上是古今語的區別。以唐宋時代為例,當時人口裡說的是白話。筆下寫的是文言,即以先秦諸子和《左傳》、《史記》等廣泛傳誦的名篇為範本的古文文體。這種情形往上大概可以推到兩漢時期。往下一直延續到20世紀初葉。孫中山1925年立的遺囑就還是用文言寫的。不過2000 年來作為書面語的文言本身也在變化。仿古終歸難以亂真,後世人模仿古語不可能不受當時口語的影響。有人指出韓愈的文章里就有明顯的不合先秦語法的地方。清代桐城派古文家模仿先秦文和唐宋古文家的文章,結果當然更為駁雜。清末梁啟超用一種淺顯的文言文寫政論文章。由於通俗易懂,風行一時,為報章雜志所廣泛採用。目前台灣、香港以及海外中文報刊多數仍舊沿用這種文體。
歷史 方言反映歷史。漢語方言之間語音的差別大,語法和詞彙的差別相對說來比較小。同樣,古漢語和現代漢語之間也是語音的差別大 , 語法和詞彙的差別小。從總體上看,從上古音(先秦時代)到中古音(隋唐時代)再演變到現代北京音,經歷了逐漸趨向簡化的過程。在先秦時代,塞音聲母和塞擦音聲母都有濁音、不送氣清音和送氣清音三套。鼻音聲母也分清濁兩套。很可能還有[kl-、 pl-、gl-、bl-、sn-、st-、sk-]等形式的復輔音。所有的音節都以輔音收尾,沒有開音節。輔音韻尾除了見於現代方言(例如廣州話)的[m、 n、□、p、t、k]之外,還有[b、d、g]。到了隋唐時代,復輔音聲母和清鼻音聲母早已消失,輔音韻尾也只剩下了[m、 n、□、 p、t、k]。只是塞擦音和擦音卻按發音部位的不同分化為舌頭、舌面和捲舌三套。在現代北京音里濁塞音和濁塞擦音都清化了,輔音韻尾只有[n]和[□]兩個。
聲調的演變是另一種情形。隋唐時期只有平、上、去、入 4個調類。在現代方言里,同一個古調類有時以聲母的清濁為條件分化成陰陽兩類。因此有些方言調類的數目比隋唐時期多,許多非官話區的方言就是如此。
隋唐以來,在調類的分合上發生過兩件大事。一是在許多方言里,古全濁聲母上聲字跟古去聲字合為一類。二是官話方言的入聲韻尾消失以後,入聲字分別歸入平、上、去三聲。北京話就是如此。
分析諧聲字和經典的注音,可以發現上古漢語有過以變調和/或變化聲母的清濁作為轉變詞性(包括分別自動詞和使動詞)的手段的痕跡。在句法方面,先秦漢語的一個明顯的特點是否定句和疑問句里的代詞賓語要提到動詞的前邊去(吾誰欺│不我欺)。
宋元時期漢語語法發生了一些重要的變化。例如動詞詞尾「了」 和「著 」的產生、動補結構的產生等等。「了」和「著」原來都是動詞,後來意義逐漸虛化,終於演變為詞尾。動補結構〔包括不帶「得」的(染紅)和帶「得」的(染得紅)兩類〕也是在這個時期才定型的。
詞彙演變的主要趨勢是雙音節詞的不斷增長。本來在先秦漢語里占優勢的單音節詞逐漸雙音節化。這種趨勢近百年來尤為明顯。據統計,在 180萬字的現代文資料里,一共出現了3萬多個不同的詞,其中70%以上是雙音節詞。
漢語研究 在中國傳統的語言學領域里,音韻學、文字學、訓詁學都有輝煌的成就。最古的按字義編排的字典《爾雅》是戰國時代編的。東漢許慎的《說文解字》是最早的按漢字偏旁編排的字典,同時也是第一部對漢字的結構作出全面、系統的分析的著作。在古代的韻書里,隋代陸法言的《切韻》(601)地位特別重要。無論是研究現代方言,還是上推《切韻》以前的音韻系統,都是重要的資料。9世紀開始出現的韻圖(《韻鏡》、《七音略》、《切韻指掌圖》等)是一種表示整個音韻系統及聲韻調三者配合關系的表格。從現代語言學的角度看,描寫漢語的音韻系統,這種性質的表格是不可缺少的。古音的研究在清代有飛躍的進步。段玉裁首先指出諧聲字系統跟《詩經》用韻基本上相符。清代學者根據這兩種材料給上古音韻母分部,取得了顯著成績。到了王念孫、江有誥,這項工作幾乎已經達到了頂點,可以補充修改之處已經不多。在訓詁學方面,清代學者也有重大貢獻。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和王念孫《廣雅疏證》可以說是這方面的代表作品。
語法學方面,中國學者向來著重虛詞的研究。清代王引之的《經傳釋詞》是最有影響的著作。馬建忠(1845~1900)的《馬氏文通》出版於 1898年。這是第一部系統地研究漢語語法的書。
20世紀上半葉,古音研究取得了重要進展。主要的成績是對中古音和上古音的構擬。這方面工作的開創者是瑞典學者高本漢。其後李方桂在上古音研究上也作出了重要貢獻。
《馬氏文通》研究的對象是古漢語。現代漢語語法的研究是從 20世紀開始的。呂叔湘 《中國文法要略》(1942~1944)和王力《中國現代語法》(1943)兩部書反映了前半個世紀漢語語法研究達到的水平。丁聲樹等《現代漢語語法講話》(1952)雖然是通俗性著作,但是在近年來的語法研究上有一定的影響。60年代以來,漢語語法研究進步很快。趙元任《中國話的文法》(1968)是這個時期比較重要的著作。
在歷史語法學方面,呂叔湘《漢語語法論文集》(1955;增訂本,1984)里的一部分論文開創了近代漢語語法的研究。王力的《漢語史稿》中卷(1958)和日本太田辰夫《中國語歷史文法》(1958)也是這方面有影響的著作。
趙元任《現代吳語的研究》(1928)是第一部用現代語言學方法調查方言的報告。這部書對以後的方言調查工作有重要影響。1956~1957年起在全國范圍內進行了一次方言調查。1979年創辦了專門性的方言刊物《方言》,對方言調查和方言研究起了推動的作用。
20世紀考古方面的重大發現——商代甲骨文字和戰國、秦、漢簡帛的出土,為古文字研究提供了大量珍貴的資料,促進了這一門學科的發展。
參考書目
李榮:《語音常識》,文化教育出版社,北京,1955。
朱德熙:《語法答問》,商務印書館,北京,1985。
Yuen Ren Chao, A Grammar Spoken Chinese,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68.
裘錫圭:《文字學概要》,商務印書館,北京,1987。
中國社會科學院、澳大利亞人文科學院合編:《中國語言地圖集》,第一冊,朗文出版(遠東)有限公司,香港,1988。
Fang-Kuei Li, Archaic Chinese, in The Origins of Chinese Civilizati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Press, 1983.
⑼ 語文一共有多少種文體
分六種:散文 小說 戲劇 詩歌 其他集釋(賦、駢文、原、辯、說、論、奏議、序跋、贈序、銘、祭文、八股文、雜記、游記、童話、民間故事、寓言、傳說、傳奇) 史書體例(編年體、記傳體、記事本末體、國別體、通史、斷代史)Do you understand?
⑽ 高考語文的四大變化分別是哪幾個變化
1、試卷結構:閱讀延伸題消失,大作文二選一
據了解,今年《考試說明》對語文試卷結構的描述上,已經沒有專門的閱讀延伸題一項。從這一改動來看,作為獨立題型的閱讀延伸題或許已經正式從北京高考中消失,取而代之的可能是外地卷實行多年的「探究題」或開放性命題形式。
而在試卷結構中的作文部分,微寫作命題以三選一形式出現,這一變化已經在2014年高考中出現過。對考生來說,最大的變動可能是,大作文也將變為二選一。這一傳聞或許也將在《考試說明》的試卷結構中正式落實。
這兩點改革如果真的出現,尤其需要考生們及時做出相應調整,避免因為試卷結構變化影響到考試臨場發揮。
2、考試大綱幾乎無變化,主要變化在樣題
根據北京市語文高考近幾年的改革手段來看,主要是以修改樣題(也就是命題方式)的形式進行,考試大綱中對知識點的要求並無太大調整。今年的《考試說明》或許仍會延續這一風格,考試大綱變化不大,變化都在樣題部分。
在大綱部分,值得關注的是微寫作的要求。去年對微寫作這一新模塊,考綱中僅寫了一句「能夠描述事物、表達觀點、抒發情感」,而今年考綱中會不會增加「應用文」部分尚未確定,這或許是今年考試中可能出現的新變化。
對樣題的調整,我們可以根據試卷模塊劃分出兩種不同的性質:
首先,語文基礎、文言文閱讀、詩歌鑒賞、微寫作、大作文五個模塊,樣題的變化主要是「以舊換新」,把2014年高考真題進行增補,適當刪去往年一些已經過時的老題目。在往年變化比較大的基礎上,這些模塊的變革主要是延續前幾年的改革方向,特別是繼承2013、2014兩年的新題型。對於之前傳聞的「盡刪語文基礎題」,在樣題層面很難看出,只有實際命題時才會有取捨,需要分析未來幾次模擬考試的命題動態。
其次,樣題調整可能會出現在現代文閱讀部分,可以稱之為「老文新題」,這一變化在社科文閱讀、文學類閱讀中均有可能出現。社科文中,文章內容方面,原文會變成「材料一」,此後添加兩千字篇幅的「材料二」或者「鏈接材料」,符合此前高考閱讀篇幅將增加2000字達到9000字總數的傳聞,而且總題量也有所增加。在文學類文本中,隨後的命題增加數道選擇題,針對詞語使用、成語、文章理解等,原本獨立的語文基礎題模塊並不會完全刪除,而是被轉移到了大閱讀中,真正做到「在文本中考察語文基礎」。
總的說來,考試說明中本部分內容的改動是對考生來說最重要的,需要對新的命題形式、考試內容進行專門的復習准備。
3、古詩文考察篇目范圍微調
在《考試說明》語文學科後,每年都會附錄考察課內古詩文的范圍。今年的考試范圍依然保留古文23篇、詩詞22篇的基本結構。之前,在坊間曾傳聞古詩文篇目范圍將增加,但其實,性質上來說是「沒減少」。
因為在往年的《考試說明》中,雖然附錄所列的古詩文篇目共有45篇,但每年都會以星號的形式標注出其中的5-8篇作為「本年度不考察」范圍,換言之,每年的實際考試范圍大約在37-40篇上下。而今年附錄的最大變化則是,取消所有星號標志,45篇均為正式考察范圍。這一變化並不明顯,也對考生影響不大。
總的來說,2015年《考試說明》從性質上看,應當屬於2014年的改革先聲的延續,同時也預示著未來的2016甚至2017,屬於承上啟下的一年。對應屆考生來說,在還有100多天復習時間的情況下,《考試說明》的改動,整體強度並非很大。因而,在復習上無需慌亂,只要做到有的放矢、針對變化定出相應策略,就能夠順利迎接相關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