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整體與部分的辯證關系是什麼
整體與部分的辯證關系如下:
1、整體和部分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
2、整體居於主導地位,統率著部分。整體具有部分根本沒有的功能。當各部分以合理結構形成整體時,整體功能就會大於部分之和。當部分以欠佳的結構形成整體時就會損害整體功能的發揮。
3、整體和部分二者不可分割,相互影響。整體的性能狀態及其變化會影響到部分的性能狀態及其變化。部分也制約著整體,甚至在一定條件下關鍵部分性能會對整體的性能狀態起決定作用。
(1)數學整體與部分怎麼理解擴展閱讀:
整體和部分的地位和功能不同:
第一種情形是,整體具有部分根本沒有的功能。
第二種情形是,整體的功能大於各個部分功能之和。
第三種情形是,整體的功能小於各個部分功能之和。
理解整體和部分的相互關系,系統和要素的相互關系,對於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首先,辦事情要從整體著眼,尋求最優目標;
其次,搞好局部,使整體功能得到最大發揮。
2. 部分與整體相等嗎
整體大於部分,這是一條古老而又令人感到無可置疑的真理。把一個蘋果切成三塊,原來的整個蘋果當然大於切開後的任何一塊,但這僅僅是對數量有限的物品而言的。17世紀科學家伽利略發現,當涉及無窮多個物品時,情況可就大不一樣。
比如有人問你整數和偶數哪一種數多呢?也許你會認為:當然是整數比偶數多,而且是多一倍,我們可以用一一對應的方法來比較一下事實是不是這樣:…,-3,-2,-1,0,1,2,3,4,5,6,…;…,-6,-4,-2,0,2,4,6,8,10,12,…。對於每一個整數,我們可以找到一個偶數和它對應,反過來對於每一個偶數我們又一定可以找到一個整數和它對應,這就是整數和偶數是一一對應的,也就是說整數和偶數一樣多。為什麼會得這樣的結論呢?這是因為我們現在討論的整數和偶數是無限多的,在無限的情況上整體可能等於部分。
在這個思想的啟發下,19世紀後期德國數學家康托爾創立了集合論。它揭示出:部分可以和整體建立一一對應關系。它也告訴人們:不要隨便地把在有限的情形下得到的定理應用到無限的情形中去。
3. 整體與部分的關系是什麼
整體決定部分
部分不能決定整體
.要從整體上把握事物的聯系(整體與部分的辯證關系)
區別:①二者的內涵不同:整體是指事物的各內部要素相互聯系構成的有機統一體及其發展的全過程。部分是指組成事物有機統一體的各個方面、要素及發展全過程的某一階段。
②二者的地位與功能不同。整體居於主導地位,統帥著部分;整體具有部分根本沒有的功能。當各部分以合理的結構形成整體時,整體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體的功能就會大於各個部分功能之和。當部分以欠佳的結構形成整體時,就會損害整體功能的發揮。
聯系:第一,整體和部分是不可分割。整體是由部分組成,整體功能的形成離不開部分原有的功能。部分是整體中的部分,部分離開整體就不再具有部分的功能。
第二,整體與部分是相互影響的。整體的性能狀況及其變化會影響到部分的性能狀態及其變化;反之,部分也制約整體,甚至在一定條件下,關鍵部分的性能會對整體的性能狀態起決定作用。
第三,整體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
方法論意義:
首先,辦事情要從整體著眼,尋求最優目標(因為在整體和部分的關系中,系統和要素的關系中,整體或系統處於統帥的決定地位。因此,我們在一切活動中都應該有全局觀念和整體觀念。
其次,搞好局部,使整體功能得到最大發揮。任何整體都是由部分組成的,部分的變化會影響整體的變化,有時甚至還會對全局產生重大的影響。因此,在強調局部要服從整體的前提下,必須十分重視局部的作用。
4. 如何理解整體與部分的辯證關系
整體與部分的辯證關系:
一、整體和部分是相互區別的:
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含義不同:二者有嚴格的界限。在同一事物中,整體就是整體而不是部分,部分就是部分而不是整體,二者不能混淆。
二是二者的地位不同:整體居於主導地位,整體統率著部分,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發展過程中處於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從和服務於整體。
三是二者的功能不同:整體具有部分所不具備的功能;當部分以有序合理優化的結構形成整體時,整體功能大於局部功能之和;當部分以無序欠佳的結構形成整體時,整體功能小於部分功能之和.
二、整體和部分是相互聯系的:
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相互依存:整體是由部分構成的,離開了部分,整體就不復存在;部分是整體中的部分,離開了整體,部分就不成其為部分,就要喪失其功能。二是相互影響:整體功能狀態及其變化也會影響到部分,部分的功能及其變化甚至對整體的功能起決定作用。三是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空間(橫向)和時間(縱向)。
整體部分的辯證關系的方法論意義
一是樹立整體觀念和全局的思想,從整體出發,在整體上選擇最佳行動方案,實現最優目標。
二是搞好局部,使整體功能得到最大發揮。
5. 如何理解整體與部分的辯證關系整體部分的辯證關系的方法論意義是什麼
整體與部分的辯證關系:
整體與部分既相互區別又相互聯系。
整體與部分的區別主要有兩點。第一,二者的內涵不同。不應把事物及其過程與構成它的部分等同起來。第二,二者的地位與功能不同。整體居於主導地位,統率著部分;整體具有部分根本沒有的功能。當各部分以合理的結構形成整體時,整體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體的功能就會大於各個部分功能之和。當各部分以欠佳的結構形成整體時,就會損害整體功能的發揮。
整體與部分的聯系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二者不可分割。整體由部分構成,整體功能的形成離不開部分原有的功能。部分是整體中的部分,部分離開整體就不再具有具有部分的功能。第二,二者相互影響。整體的功能狀態及其變化會影響到部分的功能狀態及其變化;反之,部分也制約著整體,甚至在一定條件下,關鍵部分的功能會對整體的功能起決定作用。第三,整體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
整體與部分的關系,也可以叫做系統與要素的關系。系統是諸多要素相互聯系的整體,要素是組成一個整體的相互作用著的部分。
整體部分的辯證關系的方法論意義是,首先,要樹立全局觀念,辦事情要從整體著眼,尋求最優目標。其次,搞好局部,使整體功能得到最大發揮。
6. 如何理解整體和部分的關系一定意義上就是系統和要素的關系
整體和部分的關系,在一定意義上就是系統和要素的關系.這里的「一定意義上」的含義應是
A.整體和部分的關系也就是系統和要素的關系
B.整體和部分的關系包括著系統和要素之間的關系
C.這里強凋了整體、部分和系統、要素的關系是一致的
D.這里強調了整體、部分與系統、要素的關系有共同點
答案C
本小題主要考查整體和部分.整體和部分的關系不能說就是系統和要素的關系,B、C的說法與題目沒有關系,所以選擇C
7. 怎樣理解整體和部分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
整體和部分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比如在教室里,學生是教室的部分,教室是整體,但在學校里,教室只是學校的部分。所以隨著范圍的變化,整體與部分是可以轉化的。
8. 「整體與部分 」 「系統和要素」是什麼關系區別
1,「整體與局部」和「系統與要素」是同一個原理的不同表達,題目要求運用整體與部分的原理答題,你答整體與部分的原理就行,要答系統與要素的關系原理也可以。2,老師說的「優化」是指排除了許多具體的要求,只把「整體和部分」作為一個抽象的模型來考慮,而「部分與整體」其實就是「系統與要素」更生動的表達,有更多具體內容。回答問題時沒有什麼區別,可以互換著用,也可以都答上。3,這個原理有兩個要點,①要素(部分)間是相互聯系的,系統(整體)是由相互聯系著的要素所組成有機體。②系統(整體)不等於要素(部分)的簡單相加,系統(整體)在功能上大於要素(部分)之和。方法論也要回答,方法論:要重視要素(部分)間的聯系與協調發展,從系統(整體)著眼,發揮整體的功能。
9. 整體不是部分的疊加,「整體大於部分之和」!怎麼理解
整體是全部的一次相加,而整體之和大於部分之和這個放在含有負數的話數學計算中則不是適用的.
10. 如何從數學角度部分與整體的關系
包含關系,即部分包含於整體之中,就像正方形與長方形的關系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