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集合的幾種表示方法 要求舉例
1、列舉法
列舉法就是將集合的元素逐一列舉出來的方式[7]。例如,光學中的三原色可以用集合{紅,綠,藍}表示;由四個字母a,b,c,d組成的集合A可用A={a,b,c,d}表示,如此等等。
列舉法還包括盡管集合的元素無法一一列舉,但可以將它們的變化規律表示出來的情況。
如
(1)數學里的集合怎麼表示什麼擴展閱讀
一、描述法表示集合注意:
1、寫清楚該集合代表元素的符號.例如,集合{x∈R|x<1}不能寫成{x<1}。
2、所有描述的內容都要寫在花括弧內.例如,{x∈Z|x=2k},k∈Z,這種表達方式就不符合要求,需將k∈Z也寫進花括弧內,即{x∈Z|x=2k,k∈Z}。
3、在通常情況下,集合中豎線左側元素的所屬范圍為實數集時可以省略不寫.例如,方程x2-2x+1=0的實數解集可表示為{x∈R|x2-2x+1=0},也可寫成{x|x2-2x+1=0}。
二、幾種描述法的敘述的集合的差異:
①A={x|y=x2+1};②B={y|y=x2+1};③C={(x,y)|y=x2+1}。
1、由於三個集合的代表元素互不相同,故它們是互不相同的集合。
2、集合A={x|y=x2+1}的代表元素是x,且x∈R,所以{x|y=x2+1}=R,即A=R;集合B={y|y=x2+1}的代表元素是y,滿足條件y=x2+1的y的取值范圍是y≥1,所以{y|y=x2+1}={y|y≥1}。
3、集合C={(x,y)|y=x2+1}的代表元素是(x,y),是滿足y=x2+1的數對.可以認為集合C是坐標平面內滿足y=x2+1的點(x,y)構成的集合,其實就是拋物線y=x2+1的圖象。
Ⅱ 數學中什麼是集合
集合一般是
在高中
一年級
的
基礎數學
章節
。是
高中數學
函數
的基礎哦~~
關於集合的
概念
:
點、線、面等概念都是
幾何
中原始的、不加
定義
的概念,集合則是
集合論
中原始的、不加定義的概念.
初中
代數
中曾經了解「正數的集合」、「不等式解的集合」;初中幾何中也知道中垂線是「到兩定點距離相等的點的集合」等等.在開始接觸集合的概念時,主要還是通過
實例
,對概念有一個初步認識.教科書給出的「一般地,某些指定的對象集
在一起
就成為一個集合,也簡稱集.」這句話,只是對
集合概念
的描述性說明.
我們可以舉出很多
生活中
的實際
例子
來進一步說明這個概念,從而闡明集合概念如同其他
數學概念
一樣,不是人們憑空想像出來的,而是來自
現實世界
.
總之,集合:某些指定的對象集在一起就形成一個集合。
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舉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舉出來,寫在
大括弧
內表示集合的方法。
例如,由方程
的所有解組成的集合,可以表示為{-1,1}.
注:(1)有些集合亦可如下表示:
從51到100的所有整數組成的集合:{51,52,53,…,100}
所有正奇數組成的集合:{1,3,5,7,…}
(2)a與{a}不同:a表示一個元素,{a}表示一個集合,該集合只有一個元素。
描述法
:用確定的條件表示某些對象是否屬於這個集合,並把這個條件寫在大括弧內表示集合的方法。
格式:{x∈A|
P(x)}
含義
:在集合A中滿足條件P(x)的x的集合。
例如,不等式
的解集可以表示為:
或
所有
直角三角形
的集合可以表示為:
注:(1)在不致混淆的情況下,可以省去豎線及左邊部分。
如:{直角三角形};{大於104的實數}
(2)
錯誤
表示法:{實數集};{
全體實數
}
3、文氏圖:用一條封閉的曲線的內部來表示一個集合的方法。
注:何時用列舉法?何時用描述法?
(1)
有些集合的公共屬性不明顯,難以概括,不便用描述法表示,只能用列舉法。
(2)
有些集合的元素不能無遺漏地一一列舉出來,或者不便於、不需要一一列舉出來,常用描述法。
如:集合{1000以內的
質數
}
Ⅲ 集合中的符號各表示什麼
數學集合符號:
1、N:非負整數集合或自然數集合{0,1,2,3,…}
2、N*或N+:正整數集合{1,2,3,…}
3、Z:整數集合{…,-1,0,1,…}
4、Q:有理數集合
5、Q+:正有理數集合
6、Q-:負有理數集合
7、R:實數集合(包括有理數和無理數)
8、R+:正實數集合
9、R-:負實數集合
10、C:復數集合
11、∅:空集(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
集合的運算
(1)集合交換律:A∩B=B∩A;A∪B=B∪A。
(2)集合結合律:(A∩B)∩C=A∩(B∩C);(A∪B)∪C=A∪(B∪C)。
(3)集合分配律:A∩(B∪C)=(A∩B)∪(A∩C);A∪(B∩C)=(A∪B)∩(A∪C)。
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舉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舉出來,並用花括弧括起來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列舉法;
(2)描述法:用集合所含元素的共同特徵表示集合的方法,稱為描述法;
(3)文氏(Venn)圖法:畫一條封閉的曲線,用它的內部來表示一個集合。
Ⅳ 數學中,什麼叫集合
在一般的教科書中,通常用描述性的「定義」來說明集合這個概念:
集合是具有一定性質的事物的全體。
但這不是一個精確的定義。因為什麼叫「事物」,什麼叫「一定性質」,
什麼叫「全體」,含義都沒有嚴格界定。當然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並不防礙我們正確地應用「集合」這個概念及集合的性質來解決一些問題。在應用集合概念和理論的時候,我們要求集合有所謂的「一定性」:
即對於任何一個事物y和任何一個集合B,「y是集合B中的一個事物」與「y不是集合B中的一個事物」必定有一個斷言而且只有一個斷言是正確的。
因而,在一般情況下,集合的界定是很清楚的。然而在某些情況下,按上述描述性定義規定的集合概念回產生麻煩。如:
(1)理發師悖論
理發師說;他給一切「不給自己刮臉的人」刮臉。
初看起來,理發師的服務對象組成了一個集合B。但是在討論理發師自己是否屬於B時卻出現了矛盾。理發師若不給自己刮臉,他就應該屬於B,即自己也成了自己的服務對象,他就應該給自己刮臉。這樣,他就屬於「給自己刮臉的人」,從而他就不屬於B。但是若他不屬於B,即他「給自己刮臉「,他自己就不是服務對象,他就不應該給自己刮臉,因而也產生矛盾。
這樣的悖論還有許多。
(2)語義悖論
由於英語中的音節只有有限多個,因而英語中包含的音節數少於40個的英語表達式也只可能是有限多個。特別地,用這樣的表達式能表示的正整數也只可能是有限多個。我們用B表示「能用這樣的表達式表示的正整數全體所組成的集合」。設x是用少於40個音節不能表達的最小正整數。但是x可以用下面的英語表達式表示:
The
least
positive
integer
which
is
not
denoted
by
an
expression
in
the
English
language
containing
fewer
than
forty
syllables.
上述表達式只含有37個音節,因而x屬於B,與x不屬於B矛盾。
鑒於以上類型例子的矛盾,數學家重新研究了集合論的基礎,嘗試用各種方法來避免悖論。他們提出了集合論的公理系統,其作用是對作為數學研究對象的集合加上一定的限制,使之得以消除產生悖論的可能。在這些限制下,上述種種「集合「都被排除在數學研究的對象之外。當然這些限制也是非常寬松的,足夠保留數學理論所有有價值的東西,足夠滿足數學發展的需求。在這樣的公理化理論中,集合這個概念仍然不加定義,但是它的性質就由所謂的「集合公理」反映出來。而對集合論基礎的研究,導致了數學的一個重要分支——數理邏輯的迅速發展。
Ⅳ 集合的表示方法有哪些
集合數學知識點如下:
1、集合的表示方法:常用的有列舉法、描述法和圖文法。
2、並集:A∪B={x| x∈A或x∈B}。
3、有限子集的個數:設集合A的元素個數是n,則A有2n個子集,2n-1個非空子集,2n-2個非空真子集。
4、描述法:將集合中的元素的公共屬性描述出來,寫在大括弧內表示集合的方法。
5、集合中的元素必須是確定的。即確定了一個集合,任何一個元素是不是這個集合的元素也就確定了。
Ⅵ 數學中什麼是集合
集合一般是在高中一年級的基礎數學章節。是高中數學函數的基礎哦~~
關於集合的概念:
點、線、面等概念都是幾何中原始的、不加定義的概念,集合則是集合論中原始的、不加定義的概念.
初中代數中曾經了解「正數的集合」、「不等式解的集合」;初中幾何中也知道中垂線是「到兩定點距離相等的點的集合」等等.在開始接觸集合的概念時,主要還是通過實例,對概念有一個初步認識.教科書給出的「一般地,某些指定的對象集在一起就成為一個集合,也簡稱集.」這句話,只是對集合概念的描述性說明.
我們可以舉出很多生活中的實際例子來進一步說明這個概念,從而闡明集合概念如同其他數學概念一樣,不是人們憑空想像出來的,而是來自現實世界.
總之,集合:某些指定的對象集在一起就形成一個集合。
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舉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舉出來,寫在大括弧內表示集合的方法。
例如,由方程
的所有解組成的集合,可以表示為{-1,1}.
註:(1)有些集合亦可如下表示:
從51到100的所有整數組成的集合:{51,52,53,…,100}
所有正奇數組成的集合:{1,3,5,7,…}
(2)a與{a}不同:a表示一個元素,{a}表示一個集合,該集合只有一個元素。
描述法:用確定的條件表示某些對象是否屬於這個集合,並把這個條件寫在大括弧內表示集合的方法。
格式:{x∈A|
P(x)}
含義:在集合A中滿足條件P(x)的x的集合。
例如,不等式
的解集可以表示為:
或
所有直角三角形的集合可以表示為:
註:(1)在不致混淆的情況下,可以省去豎線及左邊部分。
如:{直角三角形};{大於104的實數}
(2)錯誤表示法:{實數集};{全體實數}
3、文氏圖:用一條封閉的曲線的內部來表示一個集合的方法。
註:何時用列舉法?何時用描述法?
(1)
有些集合的公共屬性不明顯,難以概括,不便用描述法表示,只能用列舉法。
(2)
有些集合的元素不能無遺漏地一一列舉出來,或者不便於、不需要一一列舉出來,常用描述法。
如:集合{1000以內的質數}
Ⅶ 數學中集合字母的含義是什麼呢
數學中集合字母的含義如下:
1、Q表示有理數集;
2、N表示非負整數集{0,1,2,3……};
3、Z表示整數集合{-1,0,1……};
4、R:實數集合(包括有理數和無理數);
5、N*/N+:正整數集合{1,2,3,……};
6、C:復數集合;
7、∅:空集(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
8、Q+:正有理數集合;
9、Q-:負有理數集合;
10、R+:正實數集合;
11、R-:負實數集合。
集合的性質
1、確定性
給定一個集合,任給一個元素,該元素或者屬於或者不屬於該集合,二者必居其一,不允許有模稜兩可的情況出現。
2、互異性
一個集合中,任何兩個元素都認為是不相同的,即每個元素只能出現一次。有時需要對同一元素出現多次的情形進行刻畫,可以使用多重集,其中的元素允許出現多次。
3、無序性
一個集合中,每個元素的地位都是相同的,元素之間是無序的。集合上可以定義序關系,定義了序關系後,元素之間就可以按照序關系排序。但就集合本身的特性而言,元素之間沒有必然的序。
Ⅷ 數學中的「集合」是什麼意思能詳細說明嗎
某些指定的對象集在一起就成為一個集合,含有有限個元素叫有限集,含有無限個元素叫無限集,空集是不含任何元素的集,記做Φ。
Ⅸ 高中數學集合的概念是什麼
集合的概念:一般地,研究對象統稱為元素,一些元素組成的總體叫做集合,也簡稱集。
1、集合中元素的特性:確定性、互異性、無序性。
2、元素與集合的關系
(1)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就說a屬於A,記作a∈A。
(2)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就說a不屬於A,記作a∉A。
3、常用數集及其記法
常用數集 簡稱 記法
全體非負整數的集合 非負整數集(自然數集) N
所有正整數的集合 正整數集 N* 或N+
全體整數的集合 整數集 Z
全體有理數的集合 有理數集 Q
全體實數的集合 實數集 R
4、集合的分類
(1)有限集:含有有限個元素的集合。
(2)無限集:含有無限個元素的集合。
(3)空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
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舉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出來,寫在大括弧內。
2、描述法:把集合中的元素的公共屬性描述出來,寫在大括弧內。
1、圖示法
(1)文氏圖:用一條封閉的曲線的內部來來表示的一個集合。
(2)數軸法
Ⅹ 數學中集合的意思是什麼通俗些謝謝百分百好評!
集合就是「一堆東西」。集合里的「東西」,叫作元素。若x是集合A的元素,則記作x∈A。
對這些東西進義定義,分類,符合條件的,歸為同一堆。如A記作家庭中女性的集合,則元素X可能是姐妹,媽媽,奶奶等,有的家庭奶奶不在,那X就只有姐妹,媽媽了。集合也就是符一定規定的元素,將其歸類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