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數學中的集合是什麼意思
定義
非正式的,一個集合就是將幾個對象適當歸類而作為一個整體。一般來說,集合為具有某種屬性的事物的全體,或是一些確定對象的匯合。構成集合的事物或對象稱作元素或成員。集合的元素可以是任何東西:數字,人,字母,別的集合,等等。[編輯]
符號
集合通常表示為大寫字母
A,
B,
C……。而元素通常表示為小寫字母a,b,c……。元素a屬於集合A,記作aA。假如元素a不屬於A,則記作aA。如果兩個集合
A
和
B
它們各自所包含的元素完全一樣,則二者相等,寫作
A
=
B。[編輯]
集合的特點
無序性
在同一個集合裡面的每一個元素的地位都是相同的,所以元素的排列是沒有順序的。
互異性
在同一個集合裡面每一個元素只能出現一次,不能重復出現。
確定性
定製集合的標準是確定的而不是含糊的,如全國全體較高的男生,這里的較高沒有標準是含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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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的表示
集合可以用文字或數學符號描述,稱為描述法,比如:
A
=
大於零的前三個自然數
B
=
紅色、白色、藍色和綠色
集合的另一種表示方法是在大括弧中列出其元素,稱為列舉法,比如:
C
=
{1,
2,
3}
D
=
{紅色,白色,藍色,綠色}
盡管兩個集合有不同的表示,它們仍可能是相同的。比如:上述集合中,A
=
C
而
B
=
D,因為它們正好有相同的元素。元素列出的順序不同,或者元素列表中有重復,都沒有關系。比如:這三個集合
{2,
4},{4,
2}
和
{2,
2,
4,
2}
是相同的,同樣因為它們有相同的元素。集合在不嚴格的意義下也可以通過草圖來表示,更多信息,請見文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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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的元素個數
上述每一個集合都有確定的元素個數;比如:集合
A
有三個元素,而集合
B
有四個。一個集合中元素的數目稱為該集合的基數。集合可以沒有元素。這樣的集合叫做空集,用符號
表示。比如:在2004年,集合
A
是所有住在月球上的人,它沒有元素,則
A
=
。就像數字零,看上去微不足道,而在數學上,空集非常重要。更多信息請看空集。如果集合含有有限個元素,那麼這個集合可以稱為有限集。集合也可以有無窮多個元素。比如:自然數的集合是無窮大的。關於無窮大和集合的大小的更多信息請見集合的勢。[編輯]
子集
主條目:子集如果集合
A
的所有元素同時都是集合
B
的元素,則
A
稱作是
B
的子集,寫作
A
⊆
B。
若
A
是
B
的子集,且
A
不等於
B,則
A
稱作是
B
的真子集,寫作
A
⊂
B。B
的子集
A
舉例:所有男人的集合是所有人的集合的真子集。
所有自然數的集合是所有整數的集合的真子集。
{1,
3}
⊂
{1,
2,
3,
4}
{1,
2,
3,
4}
⊆
{1,
2,
3,
4}
空集是所有集合的子集,而所有集合都是其本身的子集:⊆
A
A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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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集
主條目:並集有多種方法通過現有集合來構造新的集合。兩個集合可以相"加"。A
和
B
的並集(聯集),寫作
A
∪
B,是或屬於
A
的、或屬於
B
的所有元素組成的集合。A
和
B
的並集
舉例:{1,
2}
∪
{紅色,
白色}
=
{1,
2,
紅色,
白色}
{1,
2,
綠色}
∪
{紅色,
白色,
綠色}
=
{1,
2,
紅色,
白色,
綠色}
{1,
2}
∪
{1,
2}
=
{1,
2}
並集的一些基本性質A
∪
B
=
B
∪
A
A
⊆
A
∪
B
A
∪
A
=
A
A
∪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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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集
主條目:交集一個新的集合也可以通過兩個集合"共"有的元素來構造。A
和
B
的交集,寫作
A
∩
B,是既屬於
A
的、又屬於
B
的所有元素組成的集合。若
A
∩
B
=
,則
A
和
B
稱作不相交。A
和
B
的交集
舉例:{1,
2}
∩
{紅色,
白色}
=
{1,
2,
綠色}
∩
{紅色,
白色,
綠色}
=
{綠色}
{1,
2}
∩
{1,
2}
=
{1,
2}
交集的一些基本性質A
∩
B
=
B
∩
A
A
∩
B
⊆
A
A
∩
A
=
A
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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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集
主條目:補集兩個集合也可以相"減"。A
在
B
中的相對補集,寫作
B
−
A,是屬於
B
的、但不屬於
A
的所有元素組成的集合。在特定情況下,所討論的所有集合是一個給定的全集
U
的子集。這樣,
U
−
A
稱作
A
的絕對補集,或簡稱補集(餘集),寫作
A′或CUA。相對補集
A
-
B
補集可以看作兩個集合相減,有時也稱作差集。舉例:{1,
2}
−
{紅色,
白色}
=
{1,
2}
{1,
2,
綠色}
−
{紅色,
白色,
綠色}
=
{1,
2}
{1,
2}
−
{1,
2}
=
若
U
是整數集,則奇數的補集是偶數
補集的基本性質:A
∪
A′
=
U
A
∩
A′
=
(A′)′
=
A
A
−
B
=
A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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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稱差
見對稱差。[編輯]
集合的其它名稱
在數學交流當中為了方便,集合會有一些別名。比如:族、系通常指它的元素也是一些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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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集合論
把集合看作「一堆東西」會得出所謂羅素悖論。為解決羅素悖論,數學家提出公理化集合論。在公理集合論中,集合是一個不加定義的概念。[編輯]
類
在更深層的公理化數學中,集合僅僅是一種特殊的類,是「良性類」,是能夠成為其它類的元素的類。類區分為兩種:一種是可以順利進行類運算的「良性類」,我們把這種「良性類」稱為集合;另一種是要限制運算的「本性類」,對於本性類,類運算是並不都能進行的。定義
類A如果滿足條件「」,則稱類A為一個集合(簡稱為集),記為Set(A)。否則稱為本性類。這說明,一個集合可以作為其它類的元素,但一個本性類卻不能成為其它類的元素。因此可以理解為「本性類是最高層次的類」。
㈡ 數學中什麼是集合
集合一般是在高中一年級的基礎數學章節。是高中數學函數的基礎哦~~
關於集合的概念:
點、線、面等概念都是幾何中原始的、不加定義的概念,集合則是集合論中原始的、不加定義的概念.
初中代數中曾經了解「正數的集合」、「不等式解的集合」;初中幾何中也知道中垂線是「到兩定點距離相等的點的集合」等等.在開始接觸集合的概念時,主要還是通過實例,對概念有一個初步認識.教科書給出的「一般地,某些指定的對象集在一起就成為一個集合,也簡稱集.」這句話,只是對集合概念的描述性說明.
我們可以舉出很多生活中的實際例子來進一步說明這個概念,從而闡明集合概念如同其他數學概念一樣,不是人們憑空想像出來的,而是來自現實世界.
總之,集合:某些指定的對象集在一起就形成一個集合。
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舉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舉出來,寫在大括弧內表示集合的方法。
例如,由方程
的所有解組成的集合,可以表示為{-1,1}.
註:(1)有些集合亦可如下表示:
從51到100的所有整數組成的集合:{51,52,53,…,100}
所有正奇數組成的集合:{1,3,5,7,…}
(2)a與{a}不同:a表示一個元素,{a}表示一個集合,該集合只有一個元素。
描述法:用確定的條件表示某些對象是否屬於這個集合,並把這個條件寫在大括弧內表示集合的方法。
格式:{x∈A|
P(x)}
含義:在集合A中滿足條件P(x)的x的集合。
例如,不等式
的解集可以表示為:
或
所有直角三角形的集合可以表示為:
註:(1)在不致混淆的情況下,可以省去豎線及左邊部分。
如:{直角三角形};{大於104的實數}
(2)錯誤表示法:{實數集};{全體實數}
3、文氏圖:用一條封閉的曲線的內部來表示一個集合的方法。
註:何時用列舉法?何時用描述法?
(1)
有些集合的公共屬性不明顯,難以概括,不便用描述法表示,只能用列舉法。
(2)
有些集合的元素不能無遺漏地一一列舉出來,或者不便於、不需要一一列舉出來,常用描述法。
如:集合{1000以內的質數}
㈢ 什麼是集合
集合是指具有某種特定性質的具體的或抽象的對象匯總而成的集體。其中,構成集合的這些對象則稱為該集合的元素。
集合(簡稱集)是數學中一個基本概念,它是集合論的研究對象,集合論的基本理論直到19世紀才被創立。最簡單的說法,即是在最原始的集合論——樸素集合論中的定義,集合就是「一堆東西」。集合里的「東西」,叫作元素。若x是集合A的元素,則記作x∈A。
集合語言是現代數學的基本語言,可以簡潔、准確、規范的表達數學內容.本節學習集合的一些基本知識,用最基本的集合語言表示有關數學對象和數學問題等,並能在自然語言、圖形語言、集合語言之間進行轉換。
(3)在數學中集合是什麼意思是什麼意思是什麼意思是什麼擴展閱讀
一、注意點
1、研究一個集合,首先要看集合中的代表元素,然後再看元素的限制條件,當集合用描述法表示時,注意弄清其元素表示的意義是什麼.如本例(1)中集合B中的元素為實數,而有的是數對(點集)。
2、對於含有字母的集合,在求出字母的值後,要注意檢驗集合是否滿足互異性。
二、集合間的基本關系
集合與集合之間的關系有包含、真包含和相等.若有限集有n個元素,其子集個數是2n,真子集個數得2n-1,非空子集個數是2n-1。
㈣ 集合的含義是什麼
在數學教學中:
集合是把人們的直觀的或思維中的某些確定的能夠區分的對象匯合在一起,使之成為一個整體(或稱為單體),這一整體就是集合。組成一集合的那些對象稱為這一集合的元素(或簡稱為元)。
㈤ 什麼是集合數學
集合一般是在高中一年級的基礎數學章節。是高中數學函數的基礎哦~~
關於集合的概念:
點、線、面等概念都是幾何中原始的、不加定義的概念,集合則是集合論中原始的、不加定義的概念.
初中代數中曾經了解「正數的集合」、「不等式解的集合」;初中幾何中也知道中垂線是「到兩定點距離相等的點的集合」等等.在開始接觸集合的概念時,主要還是通過實例,對概念有一個初步認識.教科書給出的「一般地,某些指定的對象集在一起就成為一個集合,也簡稱集.」這句話,只是對集合概念的描述性說明.
我們可以舉出很多生活中的實際例子來進一步說明這個概念,從而闡明集合概念如同其他數學概念一樣,不是人們憑空想像出來的,而是來自現實世界.
總之,集合:某些指定的對象集在一起就形成一個集合。
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舉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舉出來,寫在大括弧內表示集合的方法。
例如,由方程 的所有解組成的集合,可以表示為{-1,1}.
注:(1)有些集合亦可如下表示:
從51到100的所有整數組成的集合:{51,52,53,…,100}
所有正奇數組成的集合:{1,3,5,7,…}
(2)a與{a}不同:a表示一個元素,{a}表示一個集合,該集合只有一個元素。
描述法:用確定的條件表示某些對象是否屬於這個集合,並把這個條件寫在大括弧內表示集合的方法。
格式:{x∈A| P(x)}
含義:在集合A中滿足條件P(x)的x的集合。
例如,不等式 的解集可以表示為: 或
所有直角三角形的集合可以表示為:
注:(1)在不致混淆的情況下,可以省去豎線及左邊部分。
如:{直角三角形};{大於104的實數}
(2)錯誤表示法:{實數集};{全體實數}
3、文氏圖:用一條封閉的曲線的內部來表示一個集合的方法。
注:何時用列舉法?何時用描述法?
(1) 有些集合的公共屬性不明顯,難以概括,不便用描述法表示,只能用列舉法。
(2) 有些集合的元素不能無遺漏地一一列舉出來,或者不便於、不需要一一列舉出來,常用描述法。
如:集合{1000以內的質數}
㈥ 集合是什麼意思
集合(簡稱集)是基本的數學概念,是集合論的研究對象,指具有某種特定性質的事物的總體(在最原始的集合論、樸素集合論中的定義,集合就是「一堆東西」。),集合里的事物,叫作元素。
現代的集合一般被定義為:由一個或多個確定的元素所構成的整體。
㈦ 集合是什麼意思
1、許多分散的人或物聚在一起:全校同學已經在操場~了。
2、使集合;匯集:~各種材料,加以分析。
3、數學上指若干具有共同屬性的事物的總體。如全部整數就成一個整數的集合,一個工廠的全體工人就成一個該工廠全體工人的集合。簡稱集。
近義詞:齊集、咸集、湊集、鳩合、聚積、聚會、聚攏、調集、聚集、鳩集、召集、匯合
(7)在數學中集合是什麼意思是什麼意思是什麼意思是什麼擴展閱讀
近義詞
一、齊集[ qí jí ]
聚集;集攏:各國朋友~北京。
二、湊集[ còu jí ]
湊在一起;聚集:人煙~。~技術力量。
三、聚積[ jù jī ]
一點一滴地湊集;積聚。
四、聚會[ jù huì ]
1、(人)會合;聚集:老同學~在一起很不容易。
2、指聚會的事:明天有個~,你參加不參加?
五、調集[ diào jí ]
調動使集中:~軍隊。~防汛器材。
㈧ 什麼是集合什麼意思
數學概念集合
集合(簡稱集)是數學中一個基本概念,它是集合論的研究對象,集合論的基本理論直到19世紀才被創立。最簡單的說法,即是在最原始的集合論——樸素集合論中的定義,集合就是「一堆東西」。集合里的「東西」,叫作元素。
㈨ 數學中什麼是集合
集合一般是
在高中
一年級
的
基礎數學
章節
。是
高中數學
函數
的基礎哦~~
關於集合的
概念
:
點、線、面等概念都是
幾何
中原始的、不加
定義
的概念,集合則是
集合論
中原始的、不加定義的概念.
初中
代數
中曾經了解「正數的集合」、「不等式解的集合」;初中幾何中也知道中垂線是「到兩定點距離相等的點的集合」等等.在開始接觸集合的概念時,主要還是通過
實例
,對概念有一個初步認識.教科書給出的「一般地,某些指定的對象集
在一起
就成為一個集合,也簡稱集.」這句話,只是對
集合概念
的描述性說明.
我們可以舉出很多
生活中
的實際
例子
來進一步說明這個概念,從而闡明集合概念如同其他
數學概念
一樣,不是人們憑空想像出來的,而是來自
現實世界
.
總之,集合:某些指定的對象集在一起就形成一個集合。
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舉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舉出來,寫在
大括弧
內表示集合的方法。
例如,由方程
的所有解組成的集合,可以表示為{-1,1}.
注:(1)有些集合亦可如下表示:
從51到100的所有整數組成的集合:{51,52,53,…,100}
所有正奇數組成的集合:{1,3,5,7,…}
(2)a與{a}不同:a表示一個元素,{a}表示一個集合,該集合只有一個元素。
描述法
:用確定的條件表示某些對象是否屬於這個集合,並把這個條件寫在大括弧內表示集合的方法。
格式:{x∈A|
P(x)}
含義
:在集合A中滿足條件P(x)的x的集合。
例如,不等式
的解集可以表示為:
或
所有
直角三角形
的集合可以表示為:
注:(1)在不致混淆的情況下,可以省去豎線及左邊部分。
如:{直角三角形};{大於104的實數}
(2)
錯誤
表示法:{實數集};{
全體實數
}
3、文氏圖:用一條封閉的曲線的內部來表示一個集合的方法。
注:何時用列舉法?何時用描述法?
(1)
有些集合的公共屬性不明顯,難以概括,不便用描述法表示,只能用列舉法。
(2)
有些集合的元素不能無遺漏地一一列舉出來,或者不便於、不需要一一列舉出來,常用描述法。
如:集合{1000以內的
質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