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集合圖是哪個國家發明的是誰發明的
集合圖是十九世紀英國的哲學家和數學家JohnVenn發明的。
集合圖也叫維恩圖,或文氏圖,用於顯示元素集合重疊區域的圖示。
維恩圖的歷史:1880年,維恩(Venn)在《論命題和推理的圖表化和機械耐神化表橘灶現》一文中首次採用固定位置的交叉環形式用封閉曲線(內部區域)表示集合及其關系的圖形。(Venn
Diagram,也稱韋昌伍虧恩圖或維恩圖)
❷ 什麼是集合圖
應該就知州是文氏圖,用封閉曲此叢線(內部區域)表示集合及其關系的圖形。(Venn Diagram,也稱韋恩圖搭扒蔽)
❸ 小學數學集合圖怎麼畫
集合是三年級上冊的內容。
小學數學裡面的集合圖只要畫出來只有a的部分,還有隻有b的部分還有兩者都有的部分就可以。也就是維恩圖。
❹ 集合圖法是什麼意思
應該是用圓圈表示集合,附加文字說明的這種表示方法把,圓圈裡要標注集合名稱等等
❺ 數學集合圖又叫什麼
韋恩圖或維恩圖。
❻ 數學中什麼是集合
集合一般是
在高中
一年級
的
基礎數學
章節
。是
高中數學
函數
的基礎哦~~
關於集合的
概念
:
點、線、面等概念都是
幾何
中原始的、不加
定義
的概念,集合則是
集合論
中原始的、不加定義的概念.
初中
代數
中曾經了解「正數的集合」、「不等式解的集合」;初中幾何中也知道中垂線是「到兩定點距離相等的點的集合」等等.在開始接觸集合的概念時,主要還是通過
實例
,對概念有一個初步認識.教科書給出的「一般地,某些指定的對象集
在一起
就成為一個集合,也簡稱集.」這句話,只是對
集合概念
的描述性說明.
我們可以舉出很多
生活中
的實際
例子
來進一步說明這個概念,從而闡明集合概念如同其他
數學概念
一樣,不是人們憑空想像出來的,而是來自
現實世界
.
總之,集合:某些指定的對象集在一起就形成一個集合。
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舉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舉出來,寫在
大括弧
內表示集合的方法。
例如,由方程
的所有解組成的集合,可以表示為{-1,1}.
注:(1)有些集合亦可如下表示:
從51到100的所有整數組成的集合:{51,52,53,…,100}
所有正奇數組成的集合:{1,3,5,7,…}
(2)a與{a}不同:a表示一個元素,{a}表示一個集合,該集合只有一個元素。
描述法
:用確定的條件表示某些對象是否屬於這個集合,並把這個條件寫在大括弧內表示集合的方法。
格式:{x∈A|
P(x)}
含義
:在集合A中滿足條件P(x)的x的集合。
例如,不等式
的解集可以表示為:
或
所有
直角三角形
的集合可以表示為:
注:(1)在不致混淆的情況下,可以省去豎線及左邊部分。
如:{直角三角形};{大於104的實數}
(2)
錯誤
表示法:{實數集};{
全體實數
}
3、文氏圖:用一條封閉的曲線的內部來表示一個集合的方法。
注:何時用列舉法?何時用描述法?
(1)
有些集合的公共屬性不明顯,難以概括,不便用描述法表示,只能用列舉法。
(2)
有些集合的元素不能無遺漏地一一列舉出來,或者不便於、不需要一一列舉出來,常用描述法。
如:集合{1000以內的
質數
}
❼ 三年級維恩圖和集合圖的區別
您好,三年級維恩圖和集合圖是數學中常用的兩種圖形。維恩圖是一種表示一組數據的關系的圖形,它用來表示兩個或多個變數之間的關系,它可以用來比較兩組數據之間的差異。集合圖是一種表示一組數據的圖形,銀槐它用來表示一組數據的分布情況,它可以用來比較一組數據的分布情況。
維恩圖和集合圖的區別在於:
1. 維恩圖用來表示兩個或多個變數之間的關系,而集合圖用來表示一組數據的分布情況。
2. 維恩圖可陪搏廳以用來比較兩組數據之間的差異,而集合圖可以用來比較一組數蘆隱據的分布情況。
3. 維恩圖的圖形是一個折線圖,而集合圖的圖形是一個餅圖或條形圖。
4. 維恩圖的數據是一組數據的變化,而集合圖的數據是一組數據的分布情況。
❽ 數學中的集合是什麼意思
定義
非正式的,一個集合就是將幾個對象適當歸類而作為一個整體。一般來說,集合為具有某種屬性的事物的全體,或是一些確定對象的匯合。構成集合的事物或對象稱作元素或成員。集合的元素可以是任何東西:數字,人,字母,別的集合,等等。[編輯]
符號
集合通常表示為大寫字母
A,
B,
C……。而元素通常表示為小寫字母a,b,c……。元素a屬於集合A,記作aA。假如元素a不屬於A,則記作aA。如果兩個集合
A
和
B
它們各自所包含的元素完全一樣,則二者相等,寫作
A
=
B。[編輯]
集合的特點
無序性
在同一個集合裡面的每一個元素的地位都是相同的,所以元素的排列是沒有順序的。
互異性
在同一個集合裡面每一個元素只能出現一次,不能重復出現。
確定性
定製集合的標準是確定的而不是含糊的,如全國全體較高的男生,這里的較高沒有標準是含糊的。
[編輯]
集合的表示
集合可以用文字或數學符號描述,稱為描述法,比如:
A
=
大於零的前三個自然數
B
=
紅色、白色、藍色和綠色
集合的另一種表示方法是在大括弧中列出其元素,稱為列舉法,比如:
C
=
{1,
2,
3}
D
=
{紅色,白色,藍色,綠色}
盡管兩個集合有不同的表示,它們仍可能是相同的。比如:上述集合中,A
=
C
而
B
=
D,因為它們正好有相同的元素。元素列出的順序不同,或者元素列表中有重復,都沒有關系。比如:這三個集合
{2,
4},{4,
2}
和
{2,
2,
4,
2}
是相同的,同樣因為它們有相同的元素。集合在不嚴格的意義下也可以通過草圖來表示,更多信息,請見文氏圖。
[編輯]
集合的元素個數
上述每一個集合都有確定的元素個數;比如:集合
A
有三個元素,而集合
B
有四個。一個集合中元素的數目稱為該集合的基數。集合可以沒有元素。這樣的集合叫做空集,用符號
表示。比如:在2004年,集合
A
是所有住在月球上的人,它沒有元素,則
A
=
。就像數字零,看上去微不足道,而在數學上,空集非常重要。更多信息請看空集。如果集合含有有限個元素,那麼這個集合可以稱為有限集。集合也可以有無窮多個元素。比如:自然數的集合是無窮大的。關於無窮大和集合的大小的更多信息請見集合的勢。[編輯]
子集
主條目:子集如果集合
A
的所有元素同時都是集合
B
的元素,則
A
稱作是
B
的子集,寫作
A
⊆
B。
若
A
是
B
的子集,且
A
不等於
B,則
A
稱作是
B
的真子集,寫作
A
⊂
B。B
的子集
A
舉例:所有男人的集合是所有人的集合的真子集。
所有自然數的集合是所有整數的集合的真子集。
{1,
3}
⊂
{1,
2,
3,
4}
{1,
2,
3,
4}
⊆
{1,
2,
3,
4}
空集是所有集合的子集,而所有集合都是其本身的子集:⊆
A
A
⊆
A
[編輯]
並集
主條目:並集有多種方法通過現有集合來構造新的集合。兩個集合可以相"加"。A
和
B
的並集(聯集),寫作
A
∪
B,是或屬於
A
的、或屬於
B
的所有元素組成的集合。A
和
B
的並集
舉例:{1,
2}
∪
{紅色,
白色}
=
{1,
2,
紅色,
白色}
{1,
2,
綠色}
∪
{紅色,
白色,
綠色}
=
{1,
2,
紅色,
白色,
綠色}
{1,
2}
∪
{1,
2}
=
{1,
2}
並集的一些基本性質A
∪
B
=
B
∪
A
A
⊆
A
∪
B
A
∪
A
=
A
A
∪
=
A
[編輯]
交集
主條目:交集一個新的集合也可以通過兩個集合"共"有的元素來構造。A
和
B
的交集,寫作
A
∩
B,是既屬於
A
的、又屬於
B
的所有元素組成的集合。若
A
∩
B
=
,則
A
和
B
稱作不相交。A
和
B
的交集
舉例:{1,
2}
∩
{紅色,
白色}
=
{1,
2,
綠色}
∩
{紅色,
白色,
綠色}
=
{綠色}
{1,
2}
∩
{1,
2}
=
{1,
2}
交集的一些基本性質A
∩
B
=
B
∩
A
A
∩
B
⊆
A
A
∩
A
=
A
A
∩
=
[編輯]
補集
主條目:補集兩個集合也可以相"減"。A
在
B
中的相對補集,寫作
B
−
A,是屬於
B
的、但不屬於
A
的所有元素組成的集合。在特定情況下,所討論的所有集合是一個給定的全集
U
的子集。這樣,
U
−
A
稱作
A
的絕對補集,或簡稱補集(餘集),寫作
A′或CUA。相對補集
A
-
B
補集可以看作兩個集合相減,有時也稱作差集。舉例:{1,
2}
−
{紅色,
白色}
=
{1,
2}
{1,
2,
綠色}
−
{紅色,
白色,
綠色}
=
{1,
2}
{1,
2}
−
{1,
2}
=
若
U
是整數集,則奇數的補集是偶數
補集的基本性質:A
∪
A′
=
U
A
∩
A′
=
(A′)′
=
A
A
−
B
=
A
∩
B′
[編輯]
對稱差
見對稱差。[編輯]
集合的其它名稱
在數學交流當中為了方便,集合會有一些別名。比如:族、系通常指它的元素也是一些集合。
[編輯]
公理集合論
把集合看作「一堆東西」會得出所謂羅素悖論。為解決羅素悖論,數學家提出公理化集合論。在公理集合論中,集合是一個不加定義的概念。[編輯]
類
在更深層的公理化數學中,集合僅僅是一種特殊的類,是「良性類」,是能夠成為其它類的元素的類。類區分為兩種:一種是可以順利進行類運算的「良性類」,我們把這種「良性類」稱為集合;另一種是要限制運算的「本性類」,對於本性類,類運算是並不都能進行的。定義
類A如果滿足條件「」,則稱類A為一個集合(簡稱為集),記為Set(A)。否則稱為本性類。這說明,一個集合可以作為其它類的元素,但一個本性類卻不能成為其它類的元素。因此可以理解為「本性類是最高層次的類」。
❾ 什麼是集合,怎麼表示集合
表示集合的方法通常有四種,即列舉法 、描述法 、圖像法和符號法 。
1,列舉法
列薯螞舉法就是將集合的元素逐一列舉出來的方式[7]。例如,光學中的三原色可以用集合{紅,綠,藍}表示;由四個字母a,b,c,d組成的集合A可用A={a,b,c,d}表示,如此等等。
2,描述法
描述法的形式為{代表元素|滿足的性質}。
設集合S是由具有某種性質P的元素全體所構成的,則可以採用描述集合中元素公共屬性的方法來表示集合:S={x|P(x)}。例如,由2的平方根組成的集合B可表示為B={x|x2=2}。而有理數
N:非負整數集合或自然數集合{0,1,2,3,…}
N*或N+:正整數集合{1,2,3,…}
Z:整數集合{…,-1,0,1,…}
Q:有理數集合
Q+:正有理數集合
Q-:負有理數集合
R:實數集合(包括有理數和無理數)
R+:正實數集合
R-:負實數集合
C:復數集合
∅ :空集(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
集合,簡稱集,是數學中一個基本概念,也是集合論的主要研究對象。集合論的基本理論創立於19世紀,關於集合的最簡單的說法就是在樸素集合論(最原始的集合論)中的定義,即集合是「確定的一堆東西」,集合里的「東西」則稱為元素。
現代的集合一般被定義為:由一個或多個確定的元素所構成的整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