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集合的符號表示及意義
集合的符號表示及意義如下:
數學集合符號有N、N+、Z、Q、R、C等。全體非負整數的集合通常簡稱非負整數集(或自然數集),記作N。非負整數集內排除0的集,也稱正整數集,記作N+(或N*)。全體整數的集合通常稱作整數集,記作Z。
使之成為一個整體或稱為單體,這一整體就是集合。組成一集合的那些對象稱為這一集合的元素(或簡稱為元)。集合符號:空集記為子集記衫螞兆為sT;交集記為 A∩B或B∩A並集記作A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