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集合和元素
集合簡稱集,是數學中一個基本概念,也是集合論的主要研究對象。集合論的基本理論創立於19世紀,關於集合的最簡單的說法就是在樸素集合論中的定義,即集合是「確定的一堆東西」,集合里的「東西」則稱為元素。現代的集合一般被定義為:由一個或多個確定的元素所構成的整體。
現代數學集合論中,元素是組成集的每個對象,集合由元素組成,組成集合的每個對象也稱為元素。集合是數學的基本概念之一,具有某種特定屬性的事物的全體稱為「集」,而元素就是組成集的每個事物。
研究集的運算及其性質的數學分支叫做集論或集合論集合的定義很廣,不僅限於數學,在生產生活中對於集合的使用也是很廣泛的,而組成特定集合的具有特定屬性的事物全部都可以稱做元素,所以元素的定義也很廣泛,某些指定的對象集在一起就成為一個集合,其中每一個對象叫元素。
㈡ 集合與元素定義
集合,簡稱集,是數學中一個基本概念,也是集合論的主要研究對象。是由一個或多個確定的元素所構成的整體。
現代數學集合論中,元素是組成集的每個對象。 換言之,集合由元素組成,組成集合的每個對象被稱為組成該集合的元素。
例如:集合{1,2,3}中 1,2,3都是集合的一個元素。
(2)數學什麼叫集合元素擴展閱讀
集合在數學領域具有無可比擬的特殊重要性。
集合論的基礎是由德國數學家康托爾在19世紀70年代奠定的,經過一大批科學家半個世紀的努力,到20世紀20年代已確立了其在現代數學理論體系中的基礎地位,可以說,現代數學各個分支的幾乎所有成果都構築在嚴格的集合理論上。
一個集合中,每個元素的地位都是相同的,元素之間是無序的。集合上可以定義序關系,定義了序關系後,元素之間就可以按照序關系排序。但就集合本身的特性而言,元素之間沒有必然的序。
㈢ 高中數學集合的概念是什麼
集合的概念:一般地,研究對象統稱為元素,一些元素組成的總體叫做集合,也簡稱集。
1、集合中元素的特性:確定性、互異性、無序性。
2、元素與集合的關系
(1)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就說a屬於A,記作a∈A。
(2)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就說a不屬於A,記作a∉A。
3、常用數集及其記法
常用數集 簡稱 記法
全體非負整數的集合 非負整數集(自然數集) N
所有正整數的集合 正整數集 N* 或N+
全體整數的集合 整數集 Z
全體有理數的集合 有理數集 Q
全體實數的集合 實數集 R
4、集合的分類
(1)有限集:含有有限個元素的集合。
(2)無限集:含有無限個元素的集合。
(3)空集: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
集合的表示方法
1、列舉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出來,寫在大括弧內。
2、描述法:把集合中的元素的公共屬性描述出來,寫在大括弧內。
1、圖示法
(1)文氏圖:用一條封閉的曲線的內部來來表示的一個集合。
(2)數軸法
㈣ 數學中集合的意思是什麼通俗些謝謝百分百好評!
集合就是「一堆東西」。集合里的「東西」,叫作元素。若x是集合A的元素,則記作x∈A。
對這些東西進義定義,分類,符合條件的,歸為同一堆。如A記作家庭中女性的集合,則元素X可能是姐妹,媽媽,奶奶等,有的家庭奶奶不在,那X就只有姐妹,媽媽了。集合也就是符一定規定的元素,將其歸類在一起。
㈤ 數學中的集合是什麼意思
定義
非正式的,一個集合就是將幾個對象適當歸類而作為一個整體。一般來說,集合為具有某種屬性的事物的全體,或是一些確定對象的匯合。構成集合的事物或對象稱作元素或成員。集合的元素可以是任何東西:數字,人,字母,別的集合,等等。[編輯]
符號
集合通常表示為大寫字母
A,
B,
C……。而元素通常表示為小寫字母a,b,c……。元素a屬於集合A,記作aA。假如元素a不屬於A,則記作aA。如果兩個集合
A
和
B
它們各自所包含的元素完全一樣,則二者相等,寫作
A
=
B。[編輯]
集合的特點
無序性
在同一個集合裡面的每一個元素的地位都是相同的,所以元素的排列是沒有順序的。
互異性
在同一個集合裡面每一個元素只能出現一次,不能重復出現。
確定性
定製集合的標準是確定的而不是含糊的,如全國全體較高的男生,這里的較高沒有標準是含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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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的表示
集合可以用文字或數學符號描述,稱為描述法,比如:
A
=
大於零的前三個自然數
B
=
紅色、白色、藍色和綠色
集合的另一種表示方法是在大括弧中列出其元素,稱為列舉法,比如:
C
=
{1,
2,
3}
D
=
{紅色,白色,藍色,綠色}
盡管兩個集合有不同的表示,它們仍可能是相同的。比如:上述集合中,A
=
C
而
B
=
D,因為它們正好有相同的元素。元素列出的順序不同,或者元素列表中有重復,都沒有關系。比如:這三個集合
{2,
4},{4,
2}
和
{2,
2,
4,
2}
是相同的,同樣因為它們有相同的元素。集合在不嚴格的意義下也可以通過草圖來表示,更多信息,請見文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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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的元素個數
上述每一個集合都有確定的元素個數;比如:集合
A
有三個元素,而集合
B
有四個。一個集合中元素的數目稱為該集合的基數。集合可以沒有元素。這樣的集合叫做空集,用符號
表示。比如:在2004年,集合
A
是所有住在月球上的人,它沒有元素,則
A
=
。就像數字零,看上去微不足道,而在數學上,空集非常重要。更多信息請看空集。如果集合含有有限個元素,那麼這個集合可以稱為有限集。集合也可以有無窮多個元素。比如:自然數的集合是無窮大的。關於無窮大和集合的大小的更多信息請見集合的勢。[編輯]
子集
主條目:子集如果集合
A
的所有元素同時都是集合
B
的元素,則
A
稱作是
B
的子集,寫作
A
⊆
B。
若
A
是
B
的子集,且
A
不等於
B,則
A
稱作是
B
的真子集,寫作
A
⊂
B。B
的子集
A
舉例:所有男人的集合是所有人的集合的真子集。
所有自然數的集合是所有整數的集合的真子集。
{1,
3}
⊂
{1,
2,
3,
4}
{1,
2,
3,
4}
⊆
{1,
2,
3,
4}
空集是所有集合的子集,而所有集合都是其本身的子集:⊆
A
A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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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集
主條目:並集有多種方法通過現有集合來構造新的集合。兩個集合可以相"加"。A
和
B
的並集(聯集),寫作
A
∪
B,是或屬於
A
的、或屬於
B
的所有元素組成的集合。A
和
B
的並集
舉例:{1,
2}
∪
{紅色,
白色}
=
{1,
2,
紅色,
白色}
{1,
2,
綠色}
∪
{紅色,
白色,
綠色}
=
{1,
2,
紅色,
白色,
綠色}
{1,
2}
∪
{1,
2}
=
{1,
2}
並集的一些基本性質A
∪
B
=
B
∪
A
A
⊆
A
∪
B
A
∪
A
=
A
A
∪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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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集
主條目:交集一個新的集合也可以通過兩個集合"共"有的元素來構造。A
和
B
的交集,寫作
A
∩
B,是既屬於
A
的、又屬於
B
的所有元素組成的集合。若
A
∩
B
=
,則
A
和
B
稱作不相交。A
和
B
的交集
舉例:{1,
2}
∩
{紅色,
白色}
=
{1,
2,
綠色}
∩
{紅色,
白色,
綠色}
=
{綠色}
{1,
2}
∩
{1,
2}
=
{1,
2}
交集的一些基本性質A
∩
B
=
B
∩
A
A
∩
B
⊆
A
A
∩
A
=
A
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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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集
主條目:補集兩個集合也可以相"減"。A
在
B
中的相對補集,寫作
B
−
A,是屬於
B
的、但不屬於
A
的所有元素組成的集合。在特定情況下,所討論的所有集合是一個給定的全集
U
的子集。這樣,
U
−
A
稱作
A
的絕對補集,或簡稱補集(餘集),寫作
A′或CUA。相對補集
A
-
B
補集可以看作兩個集合相減,有時也稱作差集。舉例:{1,
2}
−
{紅色,
白色}
=
{1,
2}
{1,
2,
綠色}
−
{紅色,
白色,
綠色}
=
{1,
2}
{1,
2}
−
{1,
2}
=
若
U
是整數集,則奇數的補集是偶數
補集的基本性質:A
∪
A′
=
U
A
∩
A′
=
(A′)′
=
A
A
−
B
=
A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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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稱差
見對稱差。[編輯]
集合的其它名稱
在數學交流當中為了方便,集合會有一些別名。比如:族、系通常指它的元素也是一些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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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集合論
把集合看作「一堆東西」會得出所謂羅素悖論。為解決羅素悖論,數學家提出公理化集合論。在公理集合論中,集合是一個不加定義的概念。[編輯]
類
在更深層的公理化數學中,集合僅僅是一種特殊的類,是「良性類」,是能夠成為其它類的元素的類。類區分為兩種:一種是可以順利進行類運算的「良性類」,我們把這種「良性類」稱為集合;另一種是要限制運算的「本性類」,對於本性類,類運算是並不都能進行的。定義
類A如果滿足條件「」,則稱類A為一個集合(簡稱為集),記為Set(A)。否則稱為本性類。這說明,一個集合可以作為其它類的元素,但一個本性類卻不能成為其它類的元素。因此可以理解為「本性類是最高層次的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