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數學推理方法有哪幾種
數學方法即用數學語言表述事物的狀態、關系和過程,並加以推導、演算和分析,以形成對問題的解釋、判斷和預言的方法。所謂方法,是指人們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採取的手段、途徑和行為方式中所包含的可操作的規則或模式.人們通過長期的實踐,發現了許多運用數學思想的手段、門路或程序。同一手段、門路或程序被重復運用了多次,並且都達到了預期的目的,就成為數學方法。數學方法是以數學為工具進行科學研究的方法,即用數學語言表達事物的狀態、關系和過程,經過推導、運算與分析,以形成解釋、判斷和預言的方法。
推理方法有兩種:
1,常規推導方法,從公理或已知的命題推導出該命題成立,即證明該命題是已知公理的子命題。要點是要理清命題以及給出條件的含義,找出該命題的等效含義和條件,最好是轉化為數值等式關系,然後符號演算,這種演算方法通用性強,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也轉化為直觀的幾何關系,通過直觀的幾何關系證明,但幾何的方法需要靈感,不通用。
2,歸謬方法,假設該命題不成立,推導出矛盾的命題,從而證明該命題成立。適用的場合比較有限,不作介紹。
B. 推理是數學的基本思維,推理一般包括什麼推理
1、演繹推理
演繹推理(Dective Reasoning)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法。與「歸納法」相對。推論前提與結論之間的聯系是必然的,是一種確實性推理。
運用此法研究問題,首先要正確掌握作為指導思想或依據的一般原理、原則;其次要全面了解所要研究的課題、問題的實際情況和特殊性;然後才能推導出一般原理用於特定事物的結論。
包括三段論、假言推理和選言推理等。在教育工作中, 依據一定的科學原理設計和進行教育與教學實驗等,均離不開此法。
2、歸納推理
歸納推理是一種由個別到一般的推理。由一定程度的關於個別事物的觀點過渡到范圍較大的觀點,由特殊具體的事例推導出一般原理、原則的解釋方法。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一般,都存在於個別、特殊之中,並通過個別而存在。一般都存在於具體的對象和現象之中,因此,只有通過認識個別,才能認識一般。
(2)數學有哪些推理擴展閱讀
歸納推理離不開演繹推理。其一,為了提高歸納推理的可靠程度,需要運用已有的理論知識,對歸納推理的個別性前提進行分析,把握其中的因果性,必然性,這就要用到演繹推理。
其二,歸納推理依靠演繹推理來驗證自己的結論。例如,俄國化學家門捷列夫通過歸納發現元素周期律,指出,元素的性質隨元素原子量的增加而呈周期性變化。
後用演繹推理發現,原來測量的一些元素的原子量是錯的。於是,他重新安排了它們在周期表中的位置,並預言了一些尚未發現的元素,指出周期表中應留出空白位置給未發現的新元素。
C. 數學中,什麼是演繹推理法,麻煩舉例說明
演繹推理的定義:從一般性的原理出發,推出某個特殊情況下的結論,這種推理稱為演繹推理。
1.演繹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
2.「三段論」是演繹推理的一般模式;包括
(1)大前提——已知的一般原理;
(2)小前提——所研究的特殊情況;
(3)結論——據一般原理,對特殊情況做出的判斷.
三段論的基本格式
M—P(M是P)
(大前提)
S—M(S是M)
(小前提)
S—P(S是P)
(結論)
3.三段論推理的依據,用集合的觀點來理解:
若集合M的所有元素都具有性質P,S是M的一個子集,那麼S中所有元素也都具有性質P。
例
1
、
把「函數y=x
2
+x+1的圖象是一條拋物線」恢復成完全三段論。
解:二次函數的圖象是一條拋物線
(大前提)
函數y=x
2
+x+1是二次函數(小前提)
所以,函數y=x
2
+x+1的圖象是一條拋物線(結論)
例
2
、
已知lg2=m,計算lg0.8
解:(1)
lga
n
=nlga(a>0)——大前提
lg8=lg2
3
————小前提
lg8=3lg2————結論
lg(a/b)=lga-lgb(a>0,b>0)——大前提
lg0.8=lg(8/10)——-小前提
lg0.8=lg(8/10)——結論
例
3
、
如圖;在銳角三角形ABC中,AD⊥BC,
BE⊥AC,
D,E是垂足,求證AB的中點M到D,E的距離相等
解:
(1)因為有一個內角是只直角的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大前提
在△ABC中,AD⊥BC,即∠ADB=90°——小前提
所以△ABD是直角三角形——結論
(2)因為直角三角形斜邊上的中線等於斜邊的一半,——大前提
因為
DM是直角三角形斜邊上的中線,——小前提
所以
DM=
AB——結論
同理
EM=
AB
所以
DM=EM.
D. 初中數學推理方法有哪些
數學推理方法主要是因果推理,有從因到果的推理,也有從果到因的逆向推理。不管是方程還是幾何的證明,都需要用到因果推理方法。其次也用到假設推理和條件推理。
E. 小學數學推理方法有哪些
1、圖示法2、排序法3、畫圖連線法4、排除法5、假設法
F. 數學中常見的合情推理是什麼
1、歸納推理
由某類事物的部分對象具有某些特徵,推出該類事物的全部對象都具有這些特徵,或者由個別事實概栝出一般結論,(簡稱歸納)部分推出整體,個別推出一般。
例如:哥德巴赫猜想
可以把77寫成三個素數之和:77=53+17+7;
可以把461寫成三個素數之和:461=449+7+5;
……
任何大於7的奇數都是三個素數之和。
2、類比推理
由兩類對象具有某些類似特性和其中一類對象的某些已知特性,推出另一類對象也具有這些特性的推理稱為類比推理。簡言之,類比推理是由特殊到特殊的推理。
例如:乘法交換律和結合律
加法作為一種運算,具有交換律和結合律;
乘法作為加法的一種簡便運算,也應該具有交換律和結合律。
3、合情推理
類比推理和歸納推理的過程如下:從具體問題出發——觀察、猜想、比較、聯想——歸納、類比——提出猜想。
可見,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都是根據已有的事實,經過觀察、猜想、比較、聯想,再進行歸納、類比,然後提出猜想得推理。我們把它們統稱為合情推理。
合情推理是指「合乎情理」的推理。數學研究中,得到一個新結論之前,合情推理常常能為我們提供證明的思路和方向。
G. 數學推理常用方法
1.推理和推理規則 推理 推理規則 兩規則 替換規則 2. 證明方法 直接證明方法 CP規則 反證法 1.推理和推理規則 什麼是推理? 推理的例子:設x屬於實數, P: x是偶數, Q: x2是偶數。 例1. 如果x是偶數, 則x2是偶數。 x是偶數。 x2是偶數。 1、推理和推理規則 剛才的例子表明了研究推理規則的重要性。 推理規則:正確推理的依據。 任何一條永真蘊含式都可以作為一條推理規則。 例:析取三段論: 如果,P:他在釣魚,Q:他在下棋 前提:他在釣魚或下棋; 他不在釣魚 結論:所以他在下棋 定義1:若H1∧H2∧ …∧Hn ? C, 則稱C是H1, H2, …, Hn的有效結論。 特別若A ? B, 則稱B是A的有效結論,或從A推出B。 常用的推理規則 1) 恆等式(E1~E24) 2) 永真蘊含式(I1~I8,表1.5-1) 3) 替換規則,代入規則 4) P規則和T規則 P規則:(前提引入) 在推導的任何步驟上,都可以引入前提。 T規則:(結論引用) 在推導任何步驟上所得結論都可以作為後繼證明的前提。 永真蘊含式 運用推理規則形式化證明 例1:考慮下述論證: 1. 如果這里有球賽, 則通行是困難的。 2. 如果他們按時到達, 則通行是不困難的。 3. 他們按時到達了。 4. 所以這里沒有球賽。 前 3 個斷言是前提, 最後1個斷言是結論, 要求我們從前提推出結論。 3. 證明方法 1). 無義證明法 證明 P ? Q為真,只需證明P為假。 2). 平凡證明法 證明 P ? Q為真,只需證明Q為真。 無義證明法和平凡證明法應用的次數較少, 但 對有限的或特殊的情況, 它們常常是重要的。 3. 證明方法 證: (1) C?D P (2) ?( ? C) ?D T,(1),E1 (3) ? C → D T,(2),E14
H. 數學中的邏輯推理公式有哪些
邏輯學16個公式:
肯定前件論式 (p → q) ; p ├ q 如果 p 則 q; p; 所以, q
否定後件論式 (p → q) ; ¬q ├ ¬p 如果 p 則 q; 非 q; 所以,非 p
假言三段論式 (p → q) ; (q → r) ├ (p → r) 如果 p 則 q; 如果 q 則 r; 所以,如果 p 則 r
選言三段論式 (p ∨ q) ; ¬p ├ q 要麼 p 要麼 q; 非 p; 所以, q
創造性二難論式 (p → q)∧(r → s) ; (p ∨ r) ├ (q ∨ s) 如果 p 則 q; 並且如果 r 則 s; 但是要麼 p 要麼 r; 所以,要麼 q 要麼 s
破壞性二難論式 (p → q)∧(r → s) ; (¬q ∨ ¬s) ├ (¬p ∨ ¬r) 如果 p 則 q; 並且如果 r 則 s; 但是要麼非 q 要麼非 s; 所以,要麼非 p 要麼非 r
簡化論式 (p ∧ q) ├ p p 與 q 為真; 所以,p 為真
合取式 p, q ├ (p ∧ q) p 與 q 分別為真; 所以,它們結合起來是真
增加論式 p ├ (p ∨ q) p 是真; 所以析取式(p 或 q)為真
合成論式 (p → q) ∧ (p → r) ├ p → (q ∧ r) 如果 p 則 q; 並且如果 p 則 r; 所以,如果 p 是真則 q 與 r 為真
德·摩根定律(1) ¬(p ∧ q) ├ (¬p ∨ ¬ q) (p 與 q)的否定等價於(非 p 或非 q)
德·摩根定律(2) ¬(p ∨ q) ├ (¬p ∧ ¬ q) (p 或 q)的否定等價於(非 p 與非 q)
交換律(1) (p ∨ q) ├ (q ∨ p) (p 或 q)等價於(q 或 p)
交換律(2) (p ∧ q) ├ (q ∧ p) (p 與 q)等價於(q 與 p)
結合律(1) p ∨ (q ∨ r) ├ (p ∨ q) ∨ r p 或(q 或 r)等價於(p 或 q)或 r
結合律(2) p ∧ (q ∧ r) ├ (p ∧ q) ∧ r p 與(q 與 r)等價於(p 與 q)與 r
分配律(1) p ∧ (q ∨ r) ├ (p ∧ q) ∨ (p ∧ r) p 與(q 或 r)等價於(p 與 q)或(p 與 r)
分配律(2) p ∨ (q ∧ r) ├ (p ∨ q) ∧ (p ∨ r) p 或(q 與 r)等價於(p 或 q)與(p 或 r)
雙重否定律 p ├ ¬¬p p 等價於非 p 的否定
換位律 (p → q) ├ (¬q → ¬p) 如果 p 則 q 等價於如果非 q 則非 p
實質蘊涵律 (p → q) ├ (p ∨ q) 如果 p 則 q 等價於要麼非 p 要麼 q
實質等價律(1) (p ↔ q) ├ (p → q) ∨ (q → p) (p 等價於 q) 意味著,要麼(如果 p 是真則 q 是真)要麼(如果 q 是真則 p 是真)
實質等價律(2) (p ↔ q) ├ (p ∧ q) ∨ (¬q ∧ ¬p) (p 等價於 q) 意味著,要麼(p 與 q 都是真)要麼(p 和 q 都是假)
輸出律 (p ∧ q) → r ├ p → (q → r) 從(如 p 與 q 為是真則 r 是真)我們可以證明(如果 q 是真則 r 為真的條件是 p 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