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探究加速度與力質量的關系時為什麼m要遠遠的小於M物
實際上小車和砝碼都在做加速運動,只是一個水平方向,一個豎直方向。
那麼,這兩個物體所構成的系統其實只受到了砝碼的重力,即和外力,也即是造成小車以及砝碼加速的力。
那麼,應該是a=F/(m+M),但是,我們只是研究了小車的運動,所以這是一個近似,m足夠小,可以近似維a=F/M。便於實驗。
2. 那幾種物理實驗需要小車質量遠遠大於鉤碼的質量(高中)
題主你好,這個問題問得好,這一塊確實糾結
1、牽涉到平衡摩擦力的實驗有(1)探究牛頓第二定律、(2)探究動能定理
這二個實驗要求鉤碼質量m遠小於小車質量M
錯誤原因:這里把鉤碼的重力作為合外力,但是真正產生加速度的不是只有小車,鉤碼也有加速度的
所以式子應該是mg=(M+m)a
a=mg/(M+m)
但我們實驗的時候是近似認為a=mg/M的,這就需要在m遠遠小於M 時才是成立的
望採納!
3. 力學實驗什麼時候需要小車質量遠大於砝碼質量,什麼時候又不需要
驗證小車動能定理需要小車質量遠大於砝碼質量,只要是用砝碼的重力近似等於繩的拉力都必須遠大於。不需要的基本是研究系統(小車和砝碼),如驗證系統動能定理,系統機械能守恆等。
遠大於砝碼就意味著計算時忽略砝碼質量,沒有這個說明,計算時要把砝碼和小車質量加在一起作為整體質量計算,如果研究對象是小車和砝碼整體,則不要「m遠遠小於小車質量M」的條件;如果研究對象是小車,則要「m遠遠小於小車質量M」的條件。
適用范圍
牛頓第二運動定律只適用於慣性參考系。慣性參考系是指牛頓運動定律成立的參考系,在非慣性參考系中牛頓第二運動定律不適用。但是,通過慣性力的引入。可以使牛頓第二運動定律的表示形式在非慣性系中使用。
解決微觀問題必須使用量子力學。當考察物體的運動線度可以和該物體的德布羅意波相比擬時,由於粒子運動不確定性關系式(即無法同時准確測定粒子運動的方向與速度),物體的動量和位置已經是不能同時准確獲知的量了,因而牛頓動力學方程缺少准確的初始條件無法求解。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牛頓第二定律
4. 時為什麼m要遠遠的小於M物理在探究加速度與力質量
因為這個實驗里,實際上M與m是一個受力整體,m的重力提供給這個整體加速度,即
mg=(m+M)a
F=mg
但由於探究的是F,a,M的關系,所以必須排除m這個干擾量,所以讓其遠小於M的話,那麼
a=F/(m+M) → a=F/M
5. 探究加速度與力質量的關系時為什麼m要遠遠的小於M
對小車: T=Ma 得到a=T/M,帶入下式。
對盤和砝碼:mg-T=ma,即mg-T=m*T/M
即mg=T+Tm/M
mg=T(1+m/M)
得到T=mg/(1+m/M)
6. 高中物理平衡摩擦力的實驗為什麼砝碼的質量要遠遠小
對於砝碼:mg-T=ma
對於小車:T=Ma
所以:
mg-Ma=ma
a=mg/(M+m)
當m遠遠小於M時上式變為:a=mg/M,可見此時加速度a與砝碼質量m成正比。
7. 物理實驗中什麼時候需要鉤瑪質量遠遠小於物體質量
在驗證牛頓第二定律和驗證動能定理的實驗中,需要鉤瑪質量遠遠小於物體質量。
在驗證牛頓第二定律和驗證動能定理的實驗中,認為鉤碼對小車的拉力等於鉤碼的重力,對鉤碼 mg-F=ma 對小車 F=Ma a=mg/(m+M) F=Ma=Mmg/(m+M)=mg/(1+m/M) 當M>>m 時 F=mg.
8. 驗證牛頓第二定律試驗中,為何有時要讓砝碼質量m遠遠小於小車質量M,有時又不需要
如果研究對象是小車和砝碼整體,則不要「m遠遠小於小車質量M」的條件;如果研究對象是小車,則要「m遠遠小於小車質量M」的條件。
定滑輪改變了拉力的方向,如果只考慮繩子方向的受力,摩擦阻力不計,可等效把繩子拉直;當研究對象選整體,整體只受G(注意是沿繩子方向)則有a=G/(M+m);當研究對象選小車,小車只受繩子拉力T。
在加速度和質量一定的情況下,物體加速度的大小跟作用力成正比,跟物體的質量成反比,且與物體質量的倒數成正比。加速度的方向跟作用力的方向相同。
(8)高中物理實驗哪些需要m遠遠小於M擴展閱讀:
物體受幾個外力作用,在一個外力作用下產生的加速度只與此外力有關,與其他力無關,各個力產生的加速度的矢量和等於合外力產生的加速度,合加速度和合外力有關。
力是產生加速度的原因,加速度是力的作用效果h故力是改變物體運動狀態的原因。
牛頓第二運動定律定量地說明了物體運動狀態的變化和對它作用的力之間的關系,和牛頓第一運動定律、牛頓第三運動定律共同組成了牛頓運動定律,是力學中重要的定律,是研究經典力學的基礎闡述了經典力學中基本的運動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