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物理性質是什麼意思
物理性質釋義:物質不需要發生化學變化就表現出來的性質,如狀態、顏色、氣味、密度、硬度、沸點、溶解性等。
物質的物理性質如:顏色、氣味、狀態、是否易融化、凝固、升華、揮發,還有些性質如熔點、沸點、硬度、導電性、導熱性、延展性等,可以利用儀器測知。還有些性質,通過實驗室獲得數據,計算得知,如溶解性、密度等。在實驗前後物質都沒有發生改變。這些性質都屬於物理性質。
如水的蒸發;蠟燭質軟,不易溶於水,一般石蠟成白色;紙張破碎等。不通過化學變化就可以表現出來的性質就是物理性質。經過化學變化表現出來的性質就是化學性質。
(1)物理性質如何判斷擴展閱讀:
物理性質屬於統計物理學范疇,即物理性質是大量分子所表現出來的性質,不是單個原子或分子所具有的。
例如:物質的顏色是大量分子集體所具有的性質,是單個分子所不具有的。
通常用觀察法和測量法來研究物質的物理性質,如可以觀察物質的顏色、狀態、熔點和溶解性;可以聞氣味(實驗室里的葯品多數有毒,未經教師允許絕不能用鼻子聞和口嘗);也可以用儀器測量物質的熔點、沸點、密度、硬度、導電性、導熱性、延展性、溶解性和揮發性、吸附性、磁性。
⑵ 怎樣區分化學性質和物理性質
一、性質不同
1、化學性質
化學性質是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出來的性質。如所屬物質類別的化學通性:酸性、鹼性、氧化性、還原性、熱穩定性及一些其它特性。
化學性質與化學變化是任何物質所固有的特性,如氧氣這一物質,具有助燃性為其化學性質;同時氧氣能與氫氣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水,為其化學性質。
任何物質就是通過其千差萬別的化學性質與化學變化,才區別於其它物質;化學性質是物質的相對靜止性,化學變化是物質的相對運動性。
2、物理性質
物質的物理性質如:顏色、氣味、狀態、是否易融化、凝固、升華、揮發,還有些性質如熔點、沸點、硬度、導電性、導熱性、延展性等,可以利用儀器測知。還有些性質,通過實驗室獲得數據,計算得知,如溶解性、密度等。在實驗前後物質都沒有發生改變。這些性質都屬於物理性質。
二、本質不同
1、化學變化過程中表現出的性質為化學性質。
2、物理變化過程中表現出的性質為物理性質。
三、特點不同
1、化學性質
化學性質的特點是測得物質的性質後,原物質消失了。如人們可以利用燃燒的方法測物質是否有可燃性,可以利用加熱看其是否分解的方法,測得物質的穩定性。物質在化學反應中表現出的氧化性、還原性、各類物質的通性等,都屬於化學性質。
化學性質與化學變化是任何物質所固有的特性,如氧氣這一物質,具有助燃性為其化學性質;同時氧氣能與氫氣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水,為其化學性質。任何物質就是通過其千差萬別的化學性質與化學變化,才區別與其它物質;化學性質是物質的相對靜止性,化學變化是物質的相對運動性。
2、物理性質
物理性質屬於統計物理學范疇,即物理性質是大量分子所表現出來的性質,不是單個原子或分子所具有的。
例如:物質的顏色是大量分子集體所具有的性質,是單個分子所不具有的。
⑶ 化學性質和物理性質怎麼區分
1.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的區別在於是否需要通過化學變化(有無新物質的產生)表現出來。
2.物理性質:物質不需要發生化學變化就能表現出來的性質.
如:顏色、狀態、氣味、密度、硬度、光澤、溶解性、揮發性、導電性、延展性等、熔點、沸點、導熱性等.
3.化學性質:物質在發生化學變化中才能表現出來的性質叫做化學性質.
如:可燃性、穩定性、酸性、鹼性、氧化性、還原性等、腐蝕性等.
⑷ 怎麼判斷是化學性質還是物理性質
化學性質:物質在發生化學變化時才表現出來的性質叫做化學性質。牽涉到物質分子(或晶體)化學組成的改變。
判斷如可燃性、不穩定性、酸性、鹼性、氧化性、助燃性、還原性、絡合性、毒性、熱穩定性、腐蝕性、金屬性、非金屬性跟某些物質起反應呈現的現象等。用使物質發生化學反應的方法可以得知物質的化學性質。
例如,碳在空氣中燃燒生成二氧化碳;鹽酸與氫氧化鈉反應生成氯化鈉和水;加熱
kclo3到熔化,可以使帶火星的木條復燃,表明kclo3受熱達較高溫度時,能夠放出o2。因此kclo3具有受熱分解產生o2的化學性質。
或者,通俗一點就是:實驗時有其他物質生成的變化叫做化學變化。物理性質:物質不需要發生化學變化就能表現出來的性質。如指:顏色、狀態、氣味、密度、硬度、溶解性、揮發性、導電性、延展性等、熔點、沸點。
化學性質:物質在發生化學變化中才能表現出來的性質叫做化學性質。如:可燃性、穩定性、酸性、鹼性、氧化性、還原性等、腐蝕性。
⑸ 什麼 判斷物理性質
物理性質:無色無味,易溶解,常溫下為氣體,上千度高溫才能化成水(什麼叫化成水,好坑的描述,是不是融化咧?或者高熔點?)
化學性質:有毒、能支持燃燒、能與氧氣發生反應
⑹ 化學中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怎麼判斷
1.物理變化:沒有生成新物質的變化。一般為:
(1)物質的三態變化(固→液→氣)
(2)物質的形狀變化(捏橡皮泥;)
(3)金屬導電導熱(銅絲做導線)
(4)混合物分離(曬干海水得到鹽)
(5)物理爆炸(輪胎爆炸)
2.化學變化:生成新物質的變化。判斷依據:是否有新物質生成化學現象(例如:發光放熱,生成沉澱等)不是判斷是否發生化學變化的根本依據
3.:物質不需通過化學變化就能表現出的性質。一般為:揮發性,導電,磁性,溶解性,吸附性,延展性,可塑性等(顏色,大小什麼的我就不說了)。
4.;化學性質:物質要通過化學變化才能表現出來的性質。一般為:可燃性,助燃性,氧化性,酸鹼性,,毒性,腐蝕性
⑺ 怎麼判斷物理性質
不需要發生化學反應就表現出來的性質,如硬度、延展性、熔點、凝固點、沸點。
⑻ 怎麼判斷化學性質相同,怎麼判斷物理性質相同
化學性質是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出來的性質。如所屬物質類別的化學通性:酸性、鹼性、氧化性、還原性、熱穩定性及一些其它特性。
物質的物理性質如:顏色、氣味、形態、是否易融化、凝固、升華、揮發、等,都可以利用人們的耳、鼻、舌、身等感官感知,還有些性質如熔點、沸點、硬度、導電性、導熱性、延展性等,可以利用儀器測知。還有些性質,通過實驗室獲得數據,計算得知,如溶解性、密度、防腐性等。在實驗前後物質都沒有發生改變。這些性質都屬於物理性質。
如水的蒸發;蠟燭質軟,不易溶於水,一般石蠟成白色;紙張破碎等等。不通過化學變化就可以表現出來的性質就是物理性質。經過化學變化表現出來的性質就是化學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