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證可以進行分割嗎
房產證可以進行分割!
房產證的分割不是簡單地對房產進行物理分割,而是對房屋產權的擁有份額進行分割!需要原房屋產權人對當事房產的房產擁有份額進行分割確認,並到當地房產交易大廳進行辦理問詢申請、筆錄登記、錄像采證等手續後拿到新的房產證,上面會記載相關人員各自擁有的房產比例!
Ⅱ 房產分割的原則和方法
房產分割的原則和方法,具體如下:
1、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要尊重和保護婦女的權利;
3、協商不成時,法院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為原則判決;
4、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補償,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處理如下:
1、 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Ⅲ 房產如何分割
分割房地產是指將總的房地產面積根據需要分割成若干份,在房地產登記上表現為《房地產證》的分證,即將一本《房地產證》分為幾本《房地產證》,但總面積不發生變化。1、如何辦理分割房地產的《房地產證》?分割的房地產必須是能在實地分割清楚的,如按層登記的房地產分割為按套登記等。由分割人填寫《房地產其它登記申請書》,分割後的房地產需要進行查丈的,還要申請查丈。2、商業用途的房地產業權合起來重新劃分,該如何辦理手續?同一權利人的多個商業用途的房地產,屬於《房地產證》的合並或分割,應經過重新測量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如屬多個權利人的商業用途房地產,將分散業權合起來重新劃分實際上是重新轉讓,應當辦理轉移登記。3、在離婚的情況下,如何辦理分割的房地產?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就會大一點, 但是需要遵守公平合理的原則來分割房地產。
Ⅳ 房子如何進行物理分割
指的是房屋的的合理利用分割。比如在不破壞承重牆的情況下隔出一間屋子。
是不可能把一個房本分割成兩個的。
一套房只能注冊一個。一套房也只有一個房本。
我就遇見過。再找其他的房吧。
Ⅳ 房屋產權分割所依據法律法規 幾種分割形式
房屋作為不動產為一家所共有若是發生多方繼承或者離婚等特殊情況,就需要涉及財產分割,具體分割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呢?怎麼進行分割?
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房屋產權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對共有房產劈分,或因夫妻離婚、兄弟、姐妹分家所發生的房屋產權劈分。房屋產權分割後,要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才能取得合法房屋產權。
一、協議分割
分割共有物,共有人之間能夠協商的,按照協商的分割方式進行。所謂協商,必須經共有人一致同意。這與處分共有財產和對共有財產作重大修繕不同。分割協議不僅在共有人之間發生效力,而且一共有人將其分得部分讓與第三人,該協議對第三人也有約束力。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不分份額地共同享有房產權利,一般基於共同生活關系產生,如夫妻共有房產、家庭共有房產等。按份共有,則是指各共有人按特定份額享有共有房產權利,如通過繼承、贈與等方式確定了各共有人的具體份額,或者共同購房時各共有人約定按照出資比例享有房產份額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九條規定,在共有人之間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房產,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房產,例如離婚時夫妻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產權房屋。
二、裁判分割
1、起訴要件
①對按份共有財產進行分割,其結果是共有關系消滅,對共同共有財產進行分割,雖不消滅共有關系,但對全體共有人都有利害關系,因此該訴訟為必要共同訴訟,全體共有人都應該參加到訴訟中來。
②原告須有分割請求權。
2、分割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條規定:「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並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按照上述規定,共有房屋析產包括實物分割、折價分割和變價分割三種方式。具體而言:
(1)實物分割,是指直接分割房產,在各共有權人均主張取得房屋,並且房屋滿足實物分割的條件時適用。舉例而言,如一棟兩層樓的房屋,兩個產權人等份共有,則可以考慮各分得一層房屋的所有權。
(2)折價分割,是指房屋作價補償,即由其中一個或者部分共有人取得房屋全部所有權,並對放棄產權的其他共有人作出補償。
(3)變價分割,是指所有共有人均不願取得房屋所有權,通過將房屋出售或者拍賣等方式,將賣得的價款按照產權份額進行分配。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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