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常用物理消毒方法有哪些
1、空氣清潔消毒殺菌法
室內空氣要保持新鮮,必須經常開窗通風換氣,特別是秋冬季更應注意,不要因為寒冷而不開窗通風。每次開窗15~30分鍾,使空氣流通,病菌排出室外;打掃房間濕掃,避免塵土飛揚。
2、日光消毒殺菌法
日光中的紫外線具有良好的天然殺菌作用,物品在日光下直接曝曬6小時,不可隔著玻璃窗,才可達到消毒的目的。所以小孩的枕頭、被褥、毛毯、棉衣褲、毛衣褲、玩具等可經常在日光下曝曬,以減少細菌繁殖,避免病菌入侵體內而致病。病人的被褥、衣服、用具、傢具等,可以拿到陽光下曝曬消毒。平時經常曬被褥、床墊,可以達到殺菌防病和防潮等效果,特別是高海拔多霧的高山地區效果更為顯著。曝曬時應注意翻動物品,使各個面都能直接受日光照射而起到消毒作用。
3、煮沸消毒殺菌法
煮沸能使細菌的蛋白質凝固變性,消毒時間要從水沸騰後開始計算,經過20分鍾便能殺滅一般病菌,小兒的食具,以及能煮沸的用具,如奶瓶、碗筷、匙、紗布、毛巾等、某些兒童玩具、病人每次用過的餐具適宜採用這種方法消毒殺菌,被消毒殺菌物品要全部浸沒在水中。高山地區因為大氣壓低,要適當延長沸騰時間,以達到消毒殺菌的目的。
4、蒸籠消毒殺菌法
利用蒸籠作為消毒殺菌工具。消毒時間從水沸騰並冒出蒸汽後開始計算,經過20分鍾便可達到消毒目的。這種方法適合消毒衣服和餐具、包紮傷口用的紗塊等。
5、食醋消毒殺菌法
食醋中含有醋酸等多種成分,具有一定的殺菌能力,常用作室內空氣消毒。約10平方米左右的房間,可用食醋100—150克,加水2倍,放瓷碗內用文火慢蒸,熏蒸時要關閉門窗。這種方法對預防呼吸道傳染病有良好的作用。
6、酒精消毒殺菌法
酒精能使細菌的蛋白質變性凝固。因此,常用75%的酒精消毒皮膚,或浸泡30分鍾消毒食具等。
7、噴霧消毒殺菌
將含氯等消毒劑稀釋水,裝塑料噴壺進行對需消毒殺菌的地方噴霧。
8、漂白粉消毒殺菌法
漂白粉能使細菌體內的酶失去活性,使其死亡。桌、椅、床、地面等,可用1%—3%的漂白粉上清液(漂白粉沉澱後,上面的清水)擦拭消毒。
㈡ 微生物中物理和化學方法檢驗滅菌效果
化學檢測法:將化學指示卡放人每一個待滅菌的物品包中央,經一個滅菌周期後,取出指示卡,根據顏色的改變判斷是否達到滅菌條件。如果指示卡的顏色變至規定的條件,認為該包滅菌合格。(醫院常用這種方法)
物理檢測法:將多點溫度檢測儀的多個探頭分別放於滅菌器各層內、中、外各點。關好櫃門;將導線引出,由記錄儀中觀察溫度上升與持續時間。若所示溫度(曲線)達到預定溫度,則滅菌溫度合格。(物理檢測法由查找相關資料所得)
㈢ 消毒劑消毒效果檢測方法有哪些
具體如下; (1) 中和試驗。 (2) 消毒劑定性消毒試驗。 (3) 消毒劑定量消毒試驗。 (4) 消毒劑殺菌能量試驗。 (5)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抗原性破壞試驗。
㈣ 餐具消毒常用的物理消毒方法有哪幾種
1、煮沸消毒:將洗滌潔凈的餐具置入沸水中消毒2-5分鍾;
2、蒸汽消毒:將洗滌潔凈的餐具置入蒸汽櫃或箱中,使溫度升到100℃時,消毒5-10分鍾;用鍋加水煮沸後產生大量蒸氣消毒餐具,效果也很好,不會使餐具掛上水鹼,也是很好的消毒方法之一。
3、烤箱消毒:如紅外消毒櫃等,溫度一般在120℃左右,消毒15-20分鍾。
4、浸泡消毒不耐高溫的餐具,特別是啤酒具等會遇熱爆裂、變形等,可使用漂白粉、氯亞明、高錳酸鉀等消毒液浸泡.浸泡時一定要注意葯液必須沒過餐具;葯液濃度要按規定要求,如漂白粉用0.5%澄清液;肝炎病人的餐具要用3%的漂白粉澄清液;浸泡時間要充足,一般需15~30分鍾;浸泡後再用清水沖洗干凈,最好用流動水沖洗。
㈤ 消毒與滅菌效果的評價方法與標准有沒有最新版
第一篇壓力蒸汽滅菌效果評價方法與標准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方法規定了壓力蒸汽滅菌技術標准及其評價滅菌效果的檢測方法。
本方法適用於對壓力蒸汽滅菌設備滅菌效果的評價。
2試劑
本標准所用試劑,凡未說明規格者,均為分析純(AR),水為蒸餾水。
2.1蛋白腖。
2.2葡萄糖。
2.3溴甲酚紫酒精溶液:取溴甲酚紫2.0g,溶於100mL95%乙醇中。
2.4溴甲酚紫蛋白腖水培養基配製:蛋白腖10.0g,葡萄糖5.0g,溶於1000mL蒸餾水中,調pH值至7.0~7.2,然後再加2%溴甲酚紫酒精溶液0.6mL,搖勻後,按5mL/管,分裝包口,置壓力蒸汽滅菌器中,於115℃滅菌40min後備用。
3指示菌
嗜熱脂肪桿菌芽胞(ATCC 7953或SSI K31)菌片,含菌量為5×105~5×106cfu/片,121℃下,殺滅90%微生物所需時間D121值為1.3~1.9min,殺滅時間(KT值)為≤19min,存活時間(ST值)為≥3.9min。
4化學指示劑
需用衛生部批準的化學指示劑。
5技術要求
photo-1
6檢測方法
6.1生物學指標(用作壓力蒸汽滅菌設備滅菌效果的依據)。
6.1.1將嗜熱脂肪桿菌芽胞菌片兩個分別放入滅菌小紙袋內,置於標准試驗包中心部位。
6.1.2滅菌櫃室內,上、中層中央和排氣口處各放置一個標准試驗包(由3件平紋長袖手術衣,4塊小手術巾,2塊中手術巾,1塊大手術巾,30塊10cm×10cm、8層紗布敷料包裹成25cm×30cm×30cm大小)。手提壓力蒸汽滅菌器用通氣貯物盒(22cm×13cm×6cm)代替標准試驗包,盒內盛滿中試管,指示菌片放於中心部位兩只滅菌試管內(試管口用滅菌牛皮紙包封),將盒平放於手提壓力蒸汽滅菌器底部。
6.1.3經一個滅菌周期後,在無菌條件下,取出標准試驗包或通氣貯物盒中的指示菌片,投入溴甲酚紫葡萄糖蛋白腖水培養基中,56℃培養48h,觀察培養基顏色變化。
6.2化學指標
在物品包外用化學指示膠帶,可作為物品是否經過滅菌的處理標志。在物品包內中心部位用化學指示劑,可作為物品是否滅菌的參考標志。
7結果判定及評價
7.1同次檢測中,標准試驗包或通氣貯物盒內,每個指示菌片接種的溴甲酚紫蛋白腖水培養基全部不變色,判定為滅菌合格。指示菌片之一接種的溴甲酚紫蛋白腖水培養基由紫色變為黃色時,判定為滅菌不合格。
7.2化學指示劑的顏色變為與滅菌合格標准色相同時,或熔化時作為滅菌合格的參考標准。
第二篇紫外線表面消毒效果評價方法與標准
8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方法規定了物體表面消毒用紫外線的波長、強度及評價其消毒效果的物理學指標和生物學檢測方法。
本方法適用於紫外線直接照射到的物體表面消毒效果評價。
9指示菌
9.1大腸桿菌(8099或ATCC 25922)。
9.2枯草桿菌黑色變種芽胞(ATCC 9372)。
10物理學指標
10.1在電壓220V時,普通30W直管型紫外線燈,在室溫為20~25℃的使用情況下,253.7nm紫外線輻射強度(垂直1m處)應≥70μW/cm2。
10.2在電壓220V時,高強度紫外線燈,在室溫為20~25C的使用情況下,253.7nm紫外線輻射強度(垂直1m處)應≥200μW/cm2。
10.3照射劑量按式(1)計算:
劑量(μW·s/cm2)=強度(μW/cm2)×時間(s)………………………(1)
11檢測方法
11.1物理學檢測方法
11.1.1燈管的紫外線強度(μW/cm2)用中心波長為253.7nm的紫外線強度測定儀(標定有效期內),在燈管垂直位置1m處測定。
11.1.2在實際應用中消毒表面的照射強度應以燈管與消毒對象的實際距離測定。
11.1.3表面消毒接受的照射劑量,應達殺滅目標微生物所需。對大腸桿菌,照射劑量應達到20000μW·s/cm2,對枯草桿菌黑色變種芽胞應達到100000μW·s/cm2。
11.2生物學檢測方法
11.2.1採用載體定量消毒試驗。載體制備按本標准附錄C進行。
11.2.2開啟紫外線燈5min後,將8個染菌玻片平放於滅菌器皿中,水平放於適當距離照射,於4個不同間隔時間各取出2個染菌玻片,分別投入2個盛有5mL洗脫液(1%吐溫80,1%蛋白腖生理鹽水)試管中,振打80次。
11.2.3經適當稀釋後,取0.5mL洗脫液,作平板傾注,每個染菌玻片接種兩個,放37℃培養48h作活菌計數。
11.2.4陽性對照,除不作照射處理外,取2個染菌玻片分別投入2個盛有5mL洗脫液中振打80次,余按4.2.3進行。
11.2.5計算殺滅率
12判定標准
12.1對指示菌殺滅率≥99.9%判為消毒合格。
12.2達物理學檢測標准時,作為消毒合格的參考標准。
第三篇液體消毒劑消毒效果評價方法與標准
13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方法具體規定了消毒劑消毒效果生物學檢測方法及其評價標准。
本方法適用於消毒劑對各種物體的消毒效果評價。
14理化指標
將消毒劑置20±2℃水浴中,測定在使用濃度下殺滅指示微生物達到消毒或滅菌所需的最短時間(min)。
15指示微生物
15.1細菌
15.1.1細菌繁殖體:金黃色葡萄球菌(ATCC 6538)、大腸桿菌(8099或ATCC 25922)。
15.1.2細菌芽胞:枯草桿菌黑色變種芽胞(ATCC 9732)。
15.2真菌:白色念珠菌(ATCC 10231)。
15.3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純化抗原(1.0mg/mL)。
16檢測方法
16.1中和試驗(見附錄 A)。
16.2消毒劑定性消毒試驗(見附錄 B)。
16.3消毒劑定量消毒試驗(見附錄 C)。
16.4消毒劑殺菌能量試驗(見附錄 D)。
16.5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抗原性破壞試驗(見附錄 E)。
17消毒效果評價標准
17.1對細菌和真菌的殺滅率≥99.9%,對HBsAg,將檢測方法靈敏度104倍或5×104倍(載體試驗)的HBsAg抗原性破壞,可判為消毒合格。
17.2對枯草桿菌黑色變種芽胞全部殺滅,可判為滅菌合格。
17.3在實際應用中消毒效果評價以有機物保護試驗的最低濃度和最短時間為該消毒劑達到實用消毒所需的濃度和時間。
㈥ 1、餐具消毒的方法很多,主要分物理方法和化學方法兩大類,常用的物理消毒方法有哪幾種
1.對
2.錯
3.錯
4.錯
5.對
多選:1、4
第一條
為加強餐飲行業管理,規范餐飲業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公平、公正、及時處理餐飲行業消費爭議,促進餐飲行業的健康發展,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餐飲行業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餐飲業經營者是指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餐飲行業的酒家、酒店、賓館、飯店、菜館、面館、快餐店、小吃店、西餐廳、酒吧、茶館等經營服務的企業、個體工商戶。
第三條
本辦法在浙江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浙江省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浙江省餐飲行業協會和浙江省消費者協會共同組織實施。
第二章 基準規范
第四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取得經營資格。
第五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配備食品衛生管理人員,保證食品衛生。做好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培訓工作。
第六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浙江省實施〈消法〉辦法》規定的義務,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認真執行《產品質量法》、《計量法》,保證食品質量,計量正確。
第八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執行《價格法》、《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做到明碼標價。
第九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採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經營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及雜訊振動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不經營國家明令禁止采購、加工、銷售的野生動物及其製成品。
第十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認真執行《會計法》、《稅法》,加強財務管理,依法照章納稅。
第十一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按照《勞動法》、《工會法》的有關規定,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經營行為規范
第十二條
餐飲業經營者的經營場地、服務設施和從業人員必須符合下列衛生要求:
(一)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與垃圾、污穢物堆放處、單獨設置的非水沖式公共廁所等污染源相距二十米以上;
(二)應當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三)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後必須洗凈,保持清潔;
(四)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設備必須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避免食品污染;
(五)工作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必須將手洗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六)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第十三條
餐飲業經營者采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准和規定。禁止采購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爛、酸敗、霉變、生蟲、污穢、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二)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三)超過保質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第十四條
餐飲業經營者的廚房和冷盤間經營場所、加工人員和冷盤的製作等必須嚴格按國家《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規定要求。凡重大外事活動、大型宴會和團體用餐,要有食品留樣備查。若發生集體中毒,應立即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現場和疑似致毒食物實樣,積極配合調查。
第十五條
餐飲業經營者提供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准和規定,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及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禁止銷售下列食品:
(一)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食品;
(四)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製品食品;
(五)容器包裝污穢、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七)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衛生的食品;
(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的;
(九)含有未經國家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使用的添加劑的或者農葯殘留超過國家規定容許量的食品。
第十六條
餐飲業經營者提供的食品(特別是生猛海鮮)必須計量准確,不得採取不正當的手段使提供的食品數量短缺。
第十七條
餐飲業經營者提供的食品和服務要明碼標價,並在醒目處公布,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一)點菜價目表必須明示品名、規格(數量)、計量單位、售價,時令菜餚標明當日售價;
(二)提供的茶水要收費的,應當事先告知並明確價格;
(三)提供服務要額外收取費用的,應在提供服務前告知消費者;
(四)接受團體宴席時,應當與消費者簽訂書面協議,並明確違約責任。企業可收取不高於宴席總金額的20%定金,消費者不履行約定義務的,無權要求退還定金,餐飲企業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雙倍返還定金;若允許消費者自帶宴席用的酒水、飲料、食物的,向消費者收取的加工服務等費用由雙方事先商定,並在協議中明確對食品安全雙方所應承擔的責任;
(五)實行優惠促銷活動時,不得以虛假廣告欺騙或誤導消費者,進行價格欺詐等;
(六)結帳時,應提供清單,標明具體消費項目的品名、數量、單價及合計金額。
第十八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消費環境,其經營場所、服務設施、建築裝潢、商品陳列等均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有危險性因素的應設警示標志。因設施不完善或經營者疏於防範等過錯致使消費者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餐飲業經營者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九條
餐飲業經營者不提供消費者貴重物品保管服務的,要在店堂醒目處提示消費者自行妥善保管。如遇遺失時,應積極協助處理。
第二十條
餐飲業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停車保管服務的,可合理收取停車保管服務費,出具停車保管的收費憑證,對車輛承擔保管責任。凡只收停車場地費或免費提供消費者停車場地,不承擔車輛保管責任的,必須事先向消費者說明,並在停車場醒目處提示消費者關閉車門窗、加鎖,妥善保管貴重物品;若發生失竊,應及時報案並協助處理。
第二十一條
餐飲業經營者接受事先訂餐服務的,應有訂餐記錄,安排桌位。超過約定就餐時間消費者不到,服務人員應及時電話聯系;超過約定時間半小時以上的,企業可以取消預訂服務,並告知消費者。
第二十二條
餐飲業經營者可以不接待下列消費者:
(一)攜帶危害安全的物品進店者;
(二)攜帶寵物者;
(三)從事違法活動者。
第二十三條
餐飲業經營者聘用的從業人員在經營服務過程中對商品或服務的介紹、承諾,對消費者的詢問、投訴的答復,均視為企業的經營行為。
第二十四條
餐飲業經營者處理消費爭議時,應該有理有節,不得侮辱消費者,不得限制消費者的人身自由,避免與消費者發生沖突。
第四章 消費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餐飲業經營者提供的食品違反《食品衛生法》第九條和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餐飲業經營者提供的食品違反《食品衛生法》第九條和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消費者尚未食用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有問題食品價款的一倍。食用後尚未對消費者身體造成傷害的,應退還有問題食品的價款,並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賠償,賠償金額不低於本桌消費總額的二成。
第二十七條
餐飲業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提供的食品數量短缺的,應當增加賠償該食品價款的一倍。
第二十八條
餐飲業經營者因工作失誤提供的食品質量有瑕疵,未造成消費者傷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調換或退貨。
第二十九條
餐飲業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收取費用的,應當退回相應費用;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應增加賠償相應費用的一倍。
第三十條
餐飲業經營者與消費者發生爭議給消費者造成精神損害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給予精神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五千元以上的精神損害賠償;
(一)侮辱或者捏造事實誹謗消費者的;
(二)搜查消費者的身體或者其攜帶物品的;
(三)限制消費者人身自由的;
(四)給消費者造成其他嚴重精神損害的。
第三十一條
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損壞餐飲業經營者的餐飲設施、物品等,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因食品質量爭議需檢測鑒定的,檢測鑒定費用由餐飲業經營者先行墊付,消費者提供等額擔保,最終由責任方承擔。對難以檢測鑒定的爭議,餐飲業經營者應當提供證明自己無過錯的證據,不能提供無過錯證據的應當承擔責任。
第三十三條
餐飲業經營者與消費者發生消費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消費者協會或餐飲行業協會請求調解,或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也可向消費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仲裁和訴訟。
㈦ 常用的物理檢驗方法有哪些,如何進行測定
物理檢驗法
物理檢驗法大體有:物理量測定、不可見光檢驗、熒光檢驗、吸附與轉移。
1、度量衡檢驗法:幾何形狀及尺寸精度、質量、密度、粒度、粘度等。
2、光學檢驗法:利用光學原理採用各種光學儀器檢測材料的物理、化學性能及組分。
3、電性能檢驗法:利用電工原理採用電工、電子儀器檢測材料的各項電性能和電參數。
4、機械性能試驗法:利用物理力學原理對材料的力學和機械性能進行檢測。這是金屬和非金屬材料最常用最基本的檢驗方法,如拉伸強度、疲勞強度、硬度等。
5、無損檢測:在不損壞被檢材料的前提下,對材料表面或內部的缺陷、性能、狀態、結構進行檢測,主要有射線、超聲波、磁粉、滲透、渦流等探傷方法。
㈧ 消毒效果如何檢測
實施有效的消毒措施以杜絕和降低環境中的病原體、切斷傳播途徑,是控制目前冠狀病毒轉播的重要措施之一。為鞏固防控成果,規范和強化各行各業做好消毒質量控制和消毒效果評價,保證消毒效果,國家衛健委發布《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現場消毒評價標准》等3項推薦性衛生行業標准。
消毒效果檢測標准
GB15982-2012《醫院消毒衛生標准》
WS310.3-2009《醫院消毒供應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滅菌效果監測標准》
GB15981-1995《消毒滅菌的方法及評價標准》
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衛生標准》
消毒效果評價單位
中科檢測
開展現場消毒效果評價,實驗室檢測能力已涵蓋市場上所有消毒產品所涉及的國家標准和行業標准,能通過國際通行標准,為市場緊缺的低溫消毒劑和冷庫專用消毒設備提供測試和效果鑒定,具備滅活技術先進、質量數據可靠、檢測能力強等特點,是國內消毒領域綜合檢測實力強的檢測機構之一。
消毒效果評價對象
消毒劑消毒效果評價:鄰苯二甲醛、戊二醛、過氧乙酸、二氧化氯、酚類、胍類、季銨鹽類、醇類、含溴、含碘消毒劑等;
消毒機消毒效果評價:臭氧、紫外、等離子空氣消毒機。
疫情肆虐,消毒是控制感染的重要環節,消毒的成功與否直接影響公眾或患者的安全,消毒效果檢測是檢驗消毒效果的重要措施。
消毒效果檢測
㈨ 消毒滅菌法有哪些包括物理消毒滅菌法,化學消毒滅菌法
1、熱力滅菌法 (物理滅菌)
使用熱力滅菌法,在溫度和壓力等規定的滅菌條件下,要達到一定的加熱時間。包括:①火焰滅菌法②乾熱滅菌法③高壓蒸汽滅菌法④流通蒸汽滅菌法⑤煮沸滅菌法。
2、過濾滅菌法(物理滅菌)
過濾滅菌法是用篩除或濾材吸附等物理方式除去微生物,是一種常用的滅菌方法,適用於不能受熱的物品,如含有可溶性或不穩定物質的培養基、試驗液體和液狀醫葯品等,過濾法的最大缺點是不能濾除病毒。
3、照射滅菌法 (物理滅菌)
①放射線滅菌法是包括放射性同位素在內,利用從放射源產生射線進行照射,是殺滅微生物的一種方法,適用於玻璃製品、磁製品、金屬製品、橡膠製品、塑料製品與纖維製品等耐受放射線照射的物品。
②紫外線滅菌法是利用照射紫外線殺滅微生物的一種方法,適用於玻璃製品、金屬製品、橡膠製品、塑料製品和纖維製品等,還可用於設施、設備、水或醫葯品等。
4、氣體滅菌法 (化學滅菌)
氣體滅菌法是利用環氧乙烷或甲醛滅殺微生物的一種方法,主要用於玻璃製品、磁製品、金屬製品、橡膠製品、塑料製品、纖維製品等,還可用於設施、設備或粉末狀的醫葯品等。使用氣體滅菌時,其被滅菌的物品以未變質為前提條件。
5、葯液滅菌法 (化學滅菌)
通常使用的葯液有乙醇、甲酚、苯酚水或福爾馬林水等,適用於玻璃製品、磁製品、金屬製品、橡膠製品、塑料製品、纖維製品等物品,還可用於手指、無菌箱或無菌設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