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損傷主要有
損傷根據其性質和特點,常用的分類方法有如下七種:
1.按損傷部位分類
外傷、內傷。外傷是指皮、肉、筋、骨損傷,臨床可分為骨折、脫位與筋傷;內傷是指臟腑損傷及損傷所引起的氣血、經絡、臟腑功能紊亂而出現的各種損傷內證。
2.按損傷的發生過程和外力作用性質分類
急性損傷、慢性勞損。急性損傷是指由於急驟的暴力所引起的損傷;慢性勞損是指由於勞逸失度或體位不正而外力又經年累月作用於人體所致的病證。
3.按受傷時間分類
新傷、陳傷。新傷主要是指受外力作用後發生病證並立即就診者;陳傷又稱宿傷,是指新傷失治,日久不愈,或愈後又因某些誘因,隔一定時間在原受傷部位復發者。
4.按受傷部位的皮膚或粘膜是否破損分類
閉合性、開放性。閉合性損傷是受鈍性暴力損傷而外部無創口者;開放性損傷是指由於銳器、火器或鈍性暴力作用使皮膚粘膜破損,而有創口流血,深部組織與外界環境溝通者。
5.按受傷程度分類
輕傷、重傷。
6.按傷者的職業特點分類
生活損傷、工業損傷、農業損傷、交通損傷、運動損傷等。
7.按致傷因素的性質種類分類
物理損傷、化學損傷、生物損傷等。
Ⅱ 外部物理創傷是什麼
通常所講的創傷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創傷是指由於機械、物理、化學或生物因素引起的損傷。有人甚至將精神因素引起的精神創傷也包括在內。狹義的創傷是指機械性致傷因子所造成的損傷,為動力作用造成的組織連續性破壞和功能障礙。例如:皮膚損傷而失去屏障作用,血管破裂而出血,關節脫位而不能正常活動。本書所講的創傷指狹義創傷。人體在遭受創傷後會出現局部和全身的反應。局部的創傷反應除了創傷直接造成的組織破壞和功能障礙外,主要是創傷性炎症、細胞增生和組織修復過程。傷後的全身性反應則是機體對各種刺激因素的防禦、代償或應激效應。一般而言,較輕的創傷如小范圍的淺部軟組織挫傷或切割傷,全身性反應輕微。較重的創傷則有明顯的全身性反應,而且容易引起並發症。現代創傷往往為多發性損傷,且傷情大多比較嚴重,創傷所致死亡率及傷殘率較高,應予以高度重視。
現代創傷有多種分類方法,通常按以下三種方法分類:
(1)按創傷的部位分類:如顱腦創傷、胸部創傷、腹部創傷、脊柱創傷、四肢創傷等等。
(2)按皮膚或黏膜表面有無傷口分類:如閉合性創傷、開放性創傷。根據局部組織的損傷情況,閉合性創傷又分為挫傷、扭傷、爆震傷及擠壓傷等,開放性創傷又分為擦傷、切割傷及撕裂傷等。
(3)按損傷組織與器官的多少分類:如單個傷、多發傷、復合傷。多發傷為兩個系統以上的組織或器官的損傷。若為兩種或兩種以上原因引起的創傷,則稱為復合傷。
Ⅲ 物理性損傷包括哪些
物理性損傷包括以下四個方面:(1) 機械 性損傷; ⑵溫度性損傷;⑶壓力性損傷;⑷放射性損傷。
Ⅳ 簡述損傷的分類
(1)按損傷組織和器官的性質分類,分為軟組織損傷和硬組織損傷。軟組織損傷根據皮膚或黏膜是否出現傷口,又分為開放性損傷和非開放性損傷,出現傷口的叫開放性損傷,否則叫非開放性損傷。
(2)按損傷的病因分類分為機械性損傷、物理性損傷、化學性損傷和生物學的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