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生物安全防護措施有哪些
生物安全防護措施主要是指生物實驗室的防護措施。我國生物安全實驗室是按照研究對象的不同而進行分級,一共分為四級。
一級:對人體、動植物或環境危害較低,不具有對健康成人、動植物致病的致病因子。這類的實驗室可以處理較多種類的普通病原體,例如犬傳染性肝炎、 非感染性的埃西里氏大腸桿菌,以及對於非傳染性的病菌與組織進行培養。 在這個水平中需要的防範問題的生物危害性的措施是微乎其微的,手套和一些面部防護。在一般情況下,被污染的材料都留在開放(但分別註明)廢棄物容器。實驗後洗凈程序與我們在許多方面對現代日常生活對於微生物的預防措施皆相同。實驗室環境中使用的所有細胞和/或細菌所使用的所有材料都必須經過高壓釜的滅菌消毒處理。實驗室人員在實驗室中進行的程序中必須經由普通微生物學或相關科學訓練的科學家監督且必須事先訓練之。
二級:對人體、動植物或環境具有中等危害或具有潛在危險的致病因子,對健康成人、動物和環境不會造成嚴重危害。有有效的預防和治療措施。這類實驗室較能處理較多種的病菌,且該病菌僅造成輕微的疾病給人類,或者是難以在實驗室環境中的氣溶膠中生存。適合它的病原體包括各種細菌和病毒但僅造成輕微的疾病給人類,或者是難以於實驗室環境中的氣溶膠存活,如艱難梭菌、大部分的衣原體門、A;B與C型肝炎、 A型流感、萊姆病、沙門氏菌、腮腺炎病毒, 痳疹病毒、艾滋病毒,羊搔癢症, 抗葯性金黃色葡萄球菌,與VRSA。實驗人員與處理病原體人員需為特定培訓和高級培訓的科學家;實驗時限制特定人士的出入;採取極端的防治污染物品預防措施; 在生物安全櫃或其他物理遏制設備進行可以創建;在可能造成傳染性氣融膠或噴霧被製造時必須在二級生物安全櫃進行。
三級:對人體、動植物或環境具有高度危險性,主要通過氣溶膠使人傳染上嚴重的甚至是致命疾病,或對動植物和環境具有高度危害的致病因子。通常有預防治療措施。該級別適用於臨床、診斷、教學、科研、或生產葯物設施,這類實驗室專門處理本地或外來的病原體且這些病原體可能會藉由吸入而導致嚴重的或潛在的致命疾病。這些病原體包括各種細菌,寄生蟲和病毒可能導致人類嚴重的致命性疾病,但已經有治療法包含炭疽桿菌、結核桿菌、利什曼原蟲、鸚鵡熱衣原體, 西尼羅河病毒,委內瑞拉馬腦炎病毒, 東部馬腦炎病毒, SARS冠狀病毒、傷寒桿菌、貝納氏立克次體、裂谷熱病毒、立克次氏體與黃熱病毒。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在對於致病性和潛在的致命或致病性病原體的具體培訓,且必須被對於此方面有經驗之適任科學家之監督。所有涉及感染性材料的操作過程是在生物安全櫃,專門設計的通風櫃,或備有其他物理抑制裝置/穿著適當的個人防護衣物和設備的人員進行。該實驗室具有特殊的工程和設計特點。
四級:對人體、動植物或環境具有高度危險性,通過氣溶膠途徑傳播或傳播途徑不明,或未知的、危險的致病因子。沒有預防治療措施。此級別需要處理危險且未知的病原體且該病原體可能造成經由氣溶膠傳播之病原體或造成高度個人風險,且該病原體至今仍無任何已知的疫苗或治療法,如阿根廷出血熱與剛果出血熱、埃博拉病毒,馬爾堡病毒,拉薩熱,克里米亞-剛果出血熱,天花,以及其他各種出血性疾病。當處理這類生物危害病原體時必須且具強制性地使用獨立供氧的正壓防護衣。生物實驗室的四個出入口將配置多個淋浴設備、真空室與紫外線光室,及其他旨在摧毀所有的生物危害的痕跡安全防範措施。多個氣密鎖將被廣泛應用並被電子保護以防止在同一時間打開兩個門。所有的空氣和水的服務,將和來自生物安全實驗室將進行類似的消毒程序,以消除意外釋放的可能性。 當一個病原體被懷疑或可能有抗葯性時都必須在BSL-4實驗室進行處理,直到有足夠的數據得到確認必須在此規格實驗室持續工作,或移交至一個較低水平的實驗室。 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對於他們在處理極其危險的傳染性有具體和深入的培訓並且理解的標准和特殊的措施、抑制配備與設計特色。他們將會受到受過訓練與實地處理這些病原體的合格科學家的監督且實驗室的出入受到實驗室主管的嚴格控制。實驗室必須建立防止污染的協議,經常使用負加壓設備並准備或採用一個特定設備操作手冊,如此一來即使實驗室受到損害,會嚴重抑制透過氣溶膠傳播之病原體的爆發,而工作領域內的所有活動只限於III級生物安全櫃,或II級生物安全櫃一且只有配有生命支持系統與正壓通風的人才能使用。
⑵ 實驗室安全包括什麼
「四防、五關、攔兆一查」。
以華北科技大學為例,依據《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暫行)》第十三條規定:各單位應將每間實驗室的名稱、責任人、聯系方式、危險類別、防護措施、滅火方式等信息統一製作標識牌並置於門口明顯位置;實驗室安全基礎設施和環保設施配置齊全,運行正常;應根據潛在危險因素配置相應的安全設備,做好更新、維護保養和檢修工作,確保性能完好,並做好相關記錄。
在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較大危險因素的實驗場所或有關設備的醒目位置上,設置有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標志;實驗室內水、電、氣等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嚴格做到「四防、五關簡襪租、一查」(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關門、關窗、關水、關電、關氣;查儀器設備)。
(2)實驗室生物安全物理防護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實驗室安全的相關要求規定:
1、實驗室必須妥善管理安全設施、消防器材和防盜裝置,並定期進行檢查;消防器材不得移作它用,周圍禁止堆放雜物,保持消防和安全通道暢通。
2、嚴禁在實驗室內吸煙好衫、烹飪、用膳,任何人員不得在實驗室從事與實驗教學、科學研究無關的任何活動。按照學科性質的不同需要,給實驗人員配備必需的勞保、防護用品,以保證實驗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⑶ 生物安全包括哪些內容
包括對實驗人員、實驗室,乃至環境保護的要求。
生物安全一般指由現代生物技術開發和應用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的潛在威脅,及對其所採取的一系列有效預防和控制措施。世界通用生物安全水平標准由美國疾病控制中心(CDC)和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IH)建立的。
根據操作不同危險度等級微生物所需的實驗室設計特點、建築構造、防護設施、儀器、操作以及操作程序,實驗室的生物安全水平可以分為基礎實驗室-一級生物安全水平、基礎實驗室-二級生物安全水平、防護實驗室-三級生物安全水平和最高防護實驗室-四級生物安全水平。
(3)實驗室生物安全物理防護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生物安全問題引起國際上的廣泛注意是在上世紀80年代中期,1985年由UNEP、WHO、UNIDO及FAO聯合組成了一個非正式的關於生物技術安全的特設工作小組,開始關注生物安全問題。
國際上對生物安全立法工作引起特別重視是在1992年召開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後,此次大會簽署的兩個綱領性文件《21世紀議程》和《生物多樣性公約》均專門提到了生物技術安全問題。
從1994年開始,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和《生物多樣性公約》(CBD)秘書處共組織了10輪工作會議和政府間談判,為制訂一個全面的《生物安全議定書》做准備,為了盡快擬定議定書初稿,還召開了4次關於《生物安全議定書》的「特設專家工作組」會議。
1999年2月和2000年1月先後召開了《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國大會特別會議及其「續會」,130多個國家派代表團參加會議討論有關問題,其中歐盟15國最為積極,環境部長全部到會,美國副國務卿參加了此次會議。
經過多次討論和修改,《〈生物多樣性公約〉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終於在2000年5月15日至26日在內羅畢開放簽署,其後從2000年6月5日至2001年6月4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開放簽署。
⑷ 生物安全包括哪三方面
生物安全包括對實驗人員、實驗室,乃至環境保護的要求。
生物安全一般指由現代生物技術開發和應用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的潛在威脅,及對其所採取的一系列有效預防和控制措施。
根據操作不同危險度等級微生物所需的實驗室設計特點、建築構造、防護設施、儀器、操作以及操作程序,實驗室的生物安全水平可以分為基礎實驗室一級生物安全水平、基礎實驗室二級生物安全水平、防護實驗室三級生物安全水平和最高防護實驗室四級生物安全水平。
⑸ 實驗室初級物理防護屏障包括哪些內容
第二節 生物安全二級(BSL-2)實驗室防護屏障 根據所操作的生物因子的危害程度和採取的防護措施,相關防護屏障要符合相應生物安全級別的要求。 生物安全二級水平(BSL-2)實驗室: 一、警示標識 1、實驗室的建築物入口、實驗室入口、實驗室操作間,儀器設備等都粘貼相應的警示標識,列明該實驗室內各種潛在危險。 2、生物危害標識:標志底色為黃色,文字為黑色 生物危險二級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3、化學品危險標識 根據實驗室現有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和狀態,做以下標識:爆炸品、易燃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有毒品、腐蝕品、致癌致畸品。 二、物理防護屏障 實驗室生物安全必須配備初級物理防護屏障,它包括各級生物安全設備和個人防護裝備(初級防護屏障)。實驗室的設施結構和通風設計構成次級物理防護屏障(次級防護屏障)。 能產生傳染物外溢、濺出和氣溶膠的操作,包括離心、研磨、攪拌、強力震盪混合、超聲波破碎、打開裝有傳染性材料的容器、動物鼻腔注射、收取感染動物和孵化卵的組織等,都要使用Ⅱ級生物安全櫃和物理防護設備。三、設施和設備 1、實驗室設施(次級防護屏障)在建築中,實驗室與一...
建議查下資料.感覺這樣的提問沒有意義
⑹ 實驗室生物安全措施有哪些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1、一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
實驗室結構和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設備適用於對健康成年人已知無致病作用的微生物,如用於教學的普通微生物實驗室等。
2、二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
實驗室結構和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設備適用於對人或環境具有中等潛在危害的微生物。
3、三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
實驗室結構和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設備適用於主要通過呼吸途徑使人傳染上嚴重的甚至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通常已有預防傳染的疫苗。
艾滋病病毒的研究(血清學實驗除外)應在三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中進行。
4、四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
實驗室結構和設施、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設備適用於對人體具有高度的危險性,通過氣溶膠途徑傳播或傳播途徑不明,尚無有效的疫苗或治療方法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與上述情況類似的不明微生物,也必須在四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中進行。待有充分數據後再決定此種微生物或毒素應在四級還是在較低級別的實驗室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