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是什麼分別決定了有機物的物理性質、化學性質
物質的結構決定物質的物理性質,而化學性質主要與鍵長,鍵能,鍵種類等有關。
㈡ 什麼決定物質的性質
物質有化學性質、物理性質。
化學性質是由其微粒種類、結構決定的,比如說水的微粒是H2O,雙氧水的微粒是H2O2,二氧化碳的微粒是CO2,他們具有不同的化學性質;
物理性質是由分子間作用力決定的,比如說液態、氣態、固態的水物理性質不同,因為他們分子間作用力大小有差異。
㈢ 原子 物質 物理性質有什麼決定
物質的化學性質由其原子原子的核電核數以及最外層電子數決定 .
物理性質的決定是由質子數和中子數決定 .
㈣ 物質的性質是由什麼決定的
物質有化學性質,物理性質,化學性質是由其微粒種類、結構決定的,比如說水的微粒是H₂O,雙氧水的微粒是H₂O₂,二氧化碳的微粒是CO₂,他們具有不同的化學性質;物理性質是由分子間作用力決定的,比如說液態、氣態、固態的水物理性質不同,因為他們分子間作用力大小有差異。
氣體狀態的物質,液體狀態的物質或固體狀態的物質;單質、化合物或混合物;金屬和非金屬;礦物與合金;無機物和有機物;天然存在的物質和人工合成的物質;無生命的物質與生命物質以及實體物質和場物質等等。
物質的種類雖多,但它們有其特性,那就是客觀存在,並能夠被觀測,以及都具有質量和能量。
(4)什麼決定物理性質擴展閱讀:
常見的物質存在狀態有六種:固態、液態、氣態、等離子態、超固態、中子態。不過實驗技術的進步產生了許多新的物質狀態,像是玻色–愛因斯坦凝聚及費米子凝聚態。對於基本粒子的研究也產生了新的物質狀態,像是誇克-膠子漿。
就內涵方面而言,物質是永不均勻滿布於時、空中的填充內容,其唯一屬性是質量。就外延方面而言,物質指所有的物件,包括「精神物件」與「現實物件」。「宇宙」三要素為時間、空間、質量。其中質量與空間是物件的基本屬性,而質量與空間及時間都是事件的基本屬性。
物質的本源是單位空間的運動,也可以說是量子的運動,因為我們知道任何物質的運動都會增加質量,速度接近光速會越發明顯,比如電子的自旋,在一定小空間的運動形成了質量,E=mc²》m=E/c²。
質量也就是物質了,任何物質都是運動的光子(量子)組成的,而靜止的光子是沒有質量的,質量和能量的轉換公式為E=mc²,所以反過來思考,物質的本源就是沒有質量的空間(量子)接近光速的運動,而把物質完全轉化為能量的是正反物質的湮滅,所以任何物質都不是實體,只要條件合適,都可以穿越,之所以有支持力等等,都是空間之間的電磁場的排斥。
光子照在形成物質的空間上也會反射,就看見了物體,手觸摸的時候,手的粒子和物體的粒子場力相互排斥,不然手就會穿過物體。
所以任何物質都是虛無的,只是空間在相互作用(電磁力萬有引力等等)大質量的物質萬有引力場越發明顯,小質量比如誇克質子只在原子核層面形成效應,所以物質也是一種波,可以互相穿過。
㈤ 物理性質是由什麼決定的
物理性質是物質本身的特性決定的。
物理性質:指物質不需要經過化學變化就表現出來的性質;物質沒有發生化學反應就表現出來的性質叫做物理性質。
物質的物理性質如:顏色、氣味、狀態、是否易融化、凝固、升華、揮發,還有些性質如熔點、沸點、硬度、導電性、導熱性、延展性等,可以利用儀器測知。還有些性質,通過實驗室獲得數據,計算得知,如溶解性、密度等。
㈥ 物質物理性質與什麼因素有關
物理性質一般考慮力、熱、光、電磁因素。
導電性跟可移動電荷有關,金屬里就是自由電子
密度跟相對原子質量有關,宏觀體現就是質量和體積的比
熔點跟分子或者原子之間的主要相互作用力有關(晶體有固定熔點,非晶體沒有)
硬度就跟你說的原子排列結構有關
大概就是這么個意思,描述不準勿怪。
㈦ 一種物質的物理性質與化學性質是分別由什麼決定的
物理性質由外部環境變化決定,比如加熱,加水,這些可以改變其物理性質,但不一定改變化學性質。
化學性質由分子之間的距離和分子的排列方式決定。
㈧ 物質的物理性質由什麼決定
物質的物理性質由構成物質的所有粒子來的決定的
物理性質是構成物質的粒子來共同體現的,不是靠單個的粒子來保持的。
比如物體的溫度。溫度是構成物質的粒子熱運動的體現,是對構成物體的所有粒子的熱運動的統計值,即是所有粒子的熱運動的統計平均值。就是說一個粒子的熱運動沒有溫度可言,更不能說就能代表物體的溫度。
再如密度。由於物體的體積不是每個粒子的體積和,還包括它們之間的間隙體積。所以物體的密度就不可能是一個粒子的質量來除以一個粒子的體積。
㈨ 判斷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的依據是什麼
物理性質:物質不需通過化學變化就能表現出的性質。例如,揮發性,導電導熱性,磁性,溶解性,吸附性,延展性,可塑性等。
化學性質:物質要通過化學變化才能表現出來的性質。例如,可燃性,助燃性,氧化性,酸鹼性,還原性,毒性,腐蝕性等。
物理性質屬於統計物理學范疇,即物理性質是大量分子所表現出來的性質,不是單個原子或分子所具有的。
例如:物質的顏色是大量分子集體所具有的性質,是單個分子所不具有的。
物質的物理性質如:顏色、氣味、狀態、是否易融化、凝固、升華、揮發,還有些性質如熔點、沸點、硬度、導電性、導熱性、延展性等,可以利用儀器測知。還有些性質,通過實驗室獲得數據,計算得知,如溶解性、密度等。在實驗前後物質都沒有發生改變。這些性質都屬於物理性質。
如水的蒸發;蠟燭質軟,不易溶於水,一般石蠟成白色;紙張破碎等。不通過化學變化就可以表現出來的性質就是物理性質。經過化學變化表現出來的性質就是化學性質。
化學性質: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出來的性質叫做化學性質。
化學變化:物質發生變化時生成新物質,這種變化叫做化學變化,又叫做化學反應。
(9)什麼決定物理性質擴展閱讀:
通常用觀察法和測量法來研究物質的物理性質,如可以觀察物質的顏色、狀態、熔點和溶解性;可以聞氣味(實驗室里的葯品多數有毒,未經教師允許絕不能用鼻子聞和口嘗);也可以用儀器測量物質的熔點、沸點、密度、硬度、導電性、導熱性、延展性、溶解性和揮發性、吸附性、磁性。
本質區別:化學變化過程中表現出的性質為化學性質;物理變化過程中表現出的性質為物理性質。
常見的化學變化:鐵的生銹、節日的焰火、酸鹼中和等。
常見的物理變化:固態的冰受熱熔化成水,液態的水蒸發變成水蒸氣;水蒸氣冷凝成水,汽油揮發。
化學性質的特點是測得物質的性質後,原物質消失了。如人們可以利用燃燒的方法測物質是否有可燃性,可以利用加熱看其是否分解的方法,測得物質的穩定性。物質在化學反應中表現出的氧化性、還原性、各類物質的通性等,都屬於化學性質。
化學性質與化學變化是任何物質所固有的特性,如氧氣這一物質,具有助燃性為其化學性質;同時氧氣能與氫氣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水,為其化學性質。
任何物質就是通過其千差萬別的化學性質與化學變化,才區別與其它物質;化學性質是物質的相對靜止性,化學變化是物質的相對運動性。
分子是保持物質化學性質的最小粒子,如:饅頭遇到固體碘,碘溶液,碘蒸汽都會變成藍色。氧氣是分子,而氧氣具有的性質氧原子並沒有。
㈩ 高中化學中物質的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分別有什麼決定
物理性質由外部環境變化決定,比如加熱,加水,這些可以改變其物理性質,但不一定改變化學性質.
化學性質由分子之間的距離和分子的排列方式決定.
決定物質的化學性質的最主要因素是構成物質的原子的最外層電子數.當最外層電子數目為8時,原子處於穩定狀態,不容易和其他物質發生化學反應.當最外層電子數目小於8但大於4的時候,原子比較容易得到電子從而形成穩定結構.當最外層電子數目小於4的時候,原子比較容易失去電子,並與其他的物質反應,形成穩定結構.
還有些物質的化學性質的活潑程度是由於自己的活動性決定的.比方說金屬有金屬的活動順序表.位於H前面的金屬,能夠置換出硫酸和鹽酸中的H元素,位於H後面的金屬,不能與硫酸和鹽酸反應.又比方說,位於前面的金屬,可以通過置換反應從位於它後面的金屬的鹽溶液中置換出位於它後面的金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