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餐具消毒常用的物理消毒方法有哪幾種
1、煮沸消毒:將洗滌潔凈的餐具置入沸水中消毒2-5分鍾;
2、蒸汽消毒:將洗滌潔凈的餐具置入蒸汽櫃或箱中,使溫度升到100℃時,消毒5-10分鍾;用鍋加水煮沸後產生大量蒸氣消毒餐具,效果也很好,不會使餐具掛上水鹼,也是很好的消毒方法之一。
3、烤箱消毒:如紅外消毒櫃等,溫度一般在120℃左右,消毒15-20分鍾。
4、浸泡消毒不耐高溫的餐具,特別是啤酒具等會遇熱爆裂、變形等,可使用漂白粉、氯亞明、高錳酸鉀等消毒液浸泡.浸泡時一定要注意葯液必須沒過餐具;葯液濃度要按規定要求,如漂白粉用0.5%澄清液;肝炎病人的餐具要用3%的漂白粉澄清液;浸泡時間要充足,一般需15~30分鍾;浸泡後再用清水沖洗干凈,最好用流動水沖洗。
⑵ 餐具消毒方法有哪些
餐具消毒方法有:沸水消毒法、消毒櫃消毒法、浸泡消毒法、紫外線消毒、蒸汽消毒。
1、沸水消毒法:這是最為普通的消毒方法,家家戶戶都能做到,具體有兩種做法,大家視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方法,一是把餐具放入煮鍋,用沸水煮上幾分鍾即可。二是在用餐前,把餐具放在一個容器中,用沸水浸泡。
2、消毒櫃消毒法:家中有消毒櫃的朋友進行餐具消毒工作時就容易很多了,只需將洗干凈的餐具放入紅外新消毒櫃中,把溫度調至120℃,等待15分鍾左右即可。
3、浸泡消毒法:並不是所有的餐具都能耐高溫的,像玻璃製品在高溫的情況就會爆裂,這時大家可以採用浸泡消毒法,即按比例調合漂白粉、氯亞明和高錳酸鉀等消毒液即可對玻璃餐具進行浸泡消毒,消毒完畢後一定要記住二次清潔。
4、紫外線消毒:在封閉空間門人,利用紫外線燈發出的紫外線,對餐具進行照射消毒。此方法能照射到的餐具表面消毒,適用於大量排列緊密的餐具消毒。
5、蒸汽消毒:將洗滌潔凈的餐具置入蒸汽櫃或箱中,使溫度升到100℃時,消毒5-10分鍾;用鍋加水煮沸後產生大量蒸氣消毒餐具,效果也很好,不會使餐具掛上水鹼,也是很好的消毒方法之一。
⑶ 餐具殺菌的方法有哪些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紅外線等熱力消毒方法。
1.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鍾以上。
2.紅外線消毒一般控制溫度120℃以上,保持10分鍾以上。
3.洗碗機消毒一般控制水溫85℃,沖洗消毒40秒以上。
(二)化學消毒。
1.用丹麥DCW殺菌系統進行浸泡處理,大約浸泡五分鍾左右,餐用具全部浸泡入液體中5分鍾以上。
2.泡後無需再次清水洗凈。
⑷ 餐具消毒的程序和方法有哪些
一、採取物理消毒方法,即煮沸消毒、蒸汽消毒、電子消毒櫃消毒。
二、餐具消毒程序:
一刮:出去餐具上剩餘的殘渣、油膩。
二洗:用熱鹼水(45°C——50°C)或清洗劑洗刷。
三沖:用清潔水清洗干凈。
以上三步應按程序要分別進行即:「三池分開」,不得混用。
⑸ 餐具消毒的兩種方法有物理方法和化學方法,化學方法消毒按什麼的過程進行
餐具消毒的兩種方法有物理方法和化學方法
1、煮沸消毒:將洗滌潔凈的餐具置入沸水中消毒2-5分鍾;
2、蒸汽消毒:將洗滌潔凈的餐具置入蒸汽櫃或箱中,使溫度升到100℃時,消毒5-10分鍾;用鍋加水煮沸後產生大量蒸氣消毒餐具,效果也很好,不會使餐具掛上水鹼,也是很好的消毒方法之一。
3、烤箱消毒:如紅外消毒櫃等,溫度一般在120℃左右,消毒15-20分鍾。
4、浸泡消毒不耐高溫的餐具,特別是啤酒具等會遇熱爆裂、變形等,可使用漂白粉、氯亞明、高錳酸鉀等消毒液浸泡.浸泡時一定要注意葯液必須沒過餐具;葯液濃度要按規定要求,如漂白粉用0.5%澄清液;肝炎病人的餐具要用3%的漂白粉澄清液;浸泡時間要充足,一般需15~30分鍾;浸泡後再用清水沖洗干凈,最好用流動水沖洗。
⑹ 下列選項中哪些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中推薦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摘要 消毒方法
⑺ 餐具提倡使用熱力消毒等物理消毒方式對嗎
對。
餐具消毒常見的由兩種消毒方式:物理消毒和化學消毒。日常消毒首選物理消毒,在不具備物理消毒的條件或不耐高溫的餐具才採用化學消毒。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紅外線等熱力消毒方法,化學消毒常採用浸泡消毒。常用化學葯物為:含氯泡騰片、二氧化氯、84消毒液。
餐具消毒注意事項
消毒餐具在使用浸泡消毒的時候,對於不耐高溫的餐具,特別是啤酒具等會遇熱爆裂、變形等,可運用漂白粉、氯亞明、高錳酸鉀等消毒液浸泡。浸泡時必定要注重葯液有必要沒過餐具;葯液濃度要按規則需求,如漂白粉用0.5%弄清液。
肝炎患者的餐具要用3%的漂白粉弄清液;浸泡時刻要足夠,通常需15~30分鍾;浸泡後再用清水沖刷潔凈,最好用活動水沖刷。
⑻ 餐具清洗消毒步驟是五步
餐具的消毒標准五步驟:一洗,二刷 ,三沖, 四消毒, 五保潔 。
1、洗:將餐具上的殘留物洗去,放入洗滌池或洗滌裝置中用清潔劑將其洗凈。
2、刷:用刷子或各種清潔用具 把餐具刷干凈。
3、沖:將使用洗滌劑的餐具用清水清洗,沖洗至少三次。
4、消毒:用高溫,葯物或者紅外線電子消毒櫃消毒。
5、保潔:將消毒後的餐具放在保潔櫃中,要進行密封,防止細菌的進入。
(8)餐用具物理消毒方法有哪些擴展閱讀:
餐具消毒常用方法:
1、煮沸消毒:將洗滌潔凈的餐具置入沸水中消毒2-5分鍾。
2、蒸汽消毒:將洗滌潔凈的餐具置入蒸汽櫃或箱中,使溫度升到100℃時,消毒5-10分鍾;用鍋加水煮沸後產生大量蒸氣消毒餐具,效果也很好,不會使餐具掛上水鹼,也是很好的消毒方法之一。
3、烤箱消毒:如紅外消毒櫃等,溫度一般在120℃左右,消毒15-20分鍾。
4、浸泡消毒:不耐高溫的餐具,特別是啤酒具等會遇熱爆裂、變形等,可使用漂白粉、氯亞明、高錳酸鉀等消毒液浸泡。浸泡時一定要注意葯液必須沒過餐具;葯液濃度要按規定要求,如漂白粉用0.5%澄清液;肝炎病人的餐具要用3%的漂白粉澄清液。
浸泡時間要充足,一般需15~30分鍾;浸泡後再用清水沖洗干凈,最好用流動水沖洗。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餐具消毒須持合格證 並申辦餐飲服務許可
⑼ 餐飲具消毒方式和方法
你好!可以用煮沸消毒法適用於家庭用餐具如碗、筷、盤、碟、盆、勺等消毒,此法在農村家庭中使用最簡單,可靠。
具體做法:將沖洗過的碗、盆等餐具直立放置在鍋中,加入清水浸沒被消毒的餐具,然後持續煮沸5-15分鍾即可達到消毒目的。隨後,倒去廢水,把消毒好的餐具放在干凈的碗櫃中備用。這樣干凈又衛生。
⑽ 1、餐具消毒的方法很多,主要分物理方法和化學方法兩大類,常用的物理消毒方法有哪幾種
1.對
2.錯
3.錯
4.錯
5.對
多選:1、4
第一條
為加強餐飲行業管理,規范餐飲業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公平、公正、及時處理餐飲行業消費爭議,促進餐飲行業的健康發展,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餐飲行業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餐飲業經營者是指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餐飲行業的酒家、酒店、賓館、飯店、菜館、面館、快餐店、小吃店、西餐廳、酒吧、茶館等經營服務的企業、個體工商戶。
第三條
本辦法在浙江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浙江省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由浙江省餐飲行業協會和浙江省消費者協會共同組織實施。
第二章 基準規范
第四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定,依法取得經營資格。
第五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配備食品衛生管理人員,保證食品衛生。做好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和培訓工作。
第六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浙江省實施〈消法〉辦法》規定的義務,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認真執行《產品質量法》、《計量法》,保證食品質量,計量正確。
第八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執行《價格法》、《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做到明碼標價。
第九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法》和《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採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經營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及雜訊振動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不經營國家明令禁止采購、加工、銷售的野生動物及其製成品。
第十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認真執行《會計法》、《稅法》,加強財務管理,依法照章納稅。
第十一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按照《勞動法》、《工會法》的有關規定,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經營行為規范
第十二條
餐飲業經營者的經營場地、服務設施和從業人員必須符合下列衛生要求:
(一)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與垃圾、污穢物堆放處、單獨設置的非水沖式公共廁所等污染源相距二十米以上;
(二)應當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三)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後必須洗凈,保持清潔;
(四)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設備必須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避免食品污染;
(五)工作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必須將手洗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六)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
第十三條
餐飲業經營者采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准和規定。禁止采購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爛、酸敗、霉變、生蟲、污穢、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二)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食品;
(三)超過保質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無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第十四條
餐飲業經營者的廚房和冷盤間經營場所、加工人員和冷盤的製作等必須嚴格按國家《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規定要求。凡重大外事活動、大型宴會和團體用餐,要有食品留樣備查。若發生集體中毒,應立即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現場和疑似致毒食物實樣,積極配合調查。
第十五條
餐飲業經營者提供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准和規定,符合應有的營養要求及相應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狀。禁止銷售下列食品:
(一)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三)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食品;
(四)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等及其製品食品;
(五)容器包裝污穢、嚴重破損或者運輸工具不潔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七)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衛生的食品;
(八)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學物質的或者將非食品當作食品的;
(九)含有未經國家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使用的添加劑的或者農葯殘留超過國家規定容許量的食品。
第十六條
餐飲業經營者提供的食品(特別是生猛海鮮)必須計量准確,不得採取不正當的手段使提供的食品數量短缺。
第十七條
餐飲業經營者提供的食品和服務要明碼標價,並在醒目處公布,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一)點菜價目表必須明示品名、規格(數量)、計量單位、售價,時令菜餚標明當日售價;
(二)提供的茶水要收費的,應當事先告知並明確價格;
(三)提供服務要額外收取費用的,應在提供服務前告知消費者;
(四)接受團體宴席時,應當與消費者簽訂書面協議,並明確違約責任。企業可收取不高於宴席總金額的20%定金,消費者不履行約定義務的,無權要求退還定金,餐飲企業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雙倍返還定金;若允許消費者自帶宴席用的酒水、飲料、食物的,向消費者收取的加工服務等費用由雙方事先商定,並在協議中明確對食品安全雙方所應承擔的責任;
(五)實行優惠促銷活動時,不得以虛假廣告欺騙或誤導消費者,進行價格欺詐等;
(六)結帳時,應提供清單,標明具體消費項目的品名、數量、單價及合計金額。
第十八條
餐飲業經營者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安全的消費環境,其經營場所、服務設施、建築裝潢、商品陳列等均應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有危險性因素的應設警示標志。因設施不完善或經營者疏於防範等過錯致使消費者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餐飲業經營者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九條
餐飲業經營者不提供消費者貴重物品保管服務的,要在店堂醒目處提示消費者自行妥善保管。如遇遺失時,應積極協助處理。
第二十條
餐飲業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停車保管服務的,可合理收取停車保管服務費,出具停車保管的收費憑證,對車輛承擔保管責任。凡只收停車場地費或免費提供消費者停車場地,不承擔車輛保管責任的,必須事先向消費者說明,並在停車場醒目處提示消費者關閉車門窗、加鎖,妥善保管貴重物品;若發生失竊,應及時報案並協助處理。
第二十一條
餐飲業經營者接受事先訂餐服務的,應有訂餐記錄,安排桌位。超過約定就餐時間消費者不到,服務人員應及時電話聯系;超過約定時間半小時以上的,企業可以取消預訂服務,並告知消費者。
第二十二條
餐飲業經營者可以不接待下列消費者:
(一)攜帶危害安全的物品進店者;
(二)攜帶寵物者;
(三)從事違法活動者。
第二十三條
餐飲業經營者聘用的從業人員在經營服務過程中對商品或服務的介紹、承諾,對消費者的詢問、投訴的答復,均視為企業的經營行為。
第二十四條
餐飲業經營者處理消費爭議時,應該有理有節,不得侮辱消費者,不得限制消費者的人身自由,避免與消費者發生沖突。
第四章 消費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餐飲業經營者提供的食品違反《食品衛生法》第九條和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造成消費者人身傷害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
餐飲業經營者提供的食品違反《食品衛生法》第九條和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消費者尚未食用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有問題食品價款的一倍。食用後尚未對消費者身體造成傷害的,應退還有問題食品的價款,並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賠償,賠償金額不低於本桌消費總額的二成。
第二十七條
餐飲業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提供的食品數量短缺的,應當增加賠償該食品價款的一倍。
第二十八條
餐飲業經營者因工作失誤提供的食品質量有瑕疵,未造成消費者傷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調換或退貨。
第二十九條
餐飲業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收取費用的,應當退回相應費用;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應增加賠償相應費用的一倍。
第三十條
餐飲業經營者與消費者發生爭議給消費者造成精神損害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給予精神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五千元以上的精神損害賠償;
(一)侮辱或者捏造事實誹謗消費者的;
(二)搜查消費者的身體或者其攜帶物品的;
(三)限制消費者人身自由的;
(四)給消費者造成其他嚴重精神損害的。
第三十一條
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損壞餐飲業經營者的餐飲設施、物品等,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因食品質量爭議需檢測鑒定的,檢測鑒定費用由餐飲業經營者先行墊付,消費者提供等額擔保,最終由責任方承擔。對難以檢測鑒定的爭議,餐飲業經營者應當提供證明自己無過錯的證據,不能提供無過錯證據的應當承擔責任。
第三十三條
餐飲業經營者與消費者發生消費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消費者協會或餐飲行業協會請求調解,或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也可向消費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起仲裁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