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无偿服务机构要备案吗
1、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环境整治作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重点,从源头上控制“四害”密度。大力开展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和所属管理对象孳生地治理,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存垃圾、污物、污水。特别要做好垃圾站台、公厕、市场、废品收购、下水道、花坛绿地、水沟水渠以及旱厕、露天粪坑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2、市、区疾控中心要按照责任划分,认真做好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四害”密度监测和效果评估,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基础性资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防治与消杀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性运动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加大消杀经费投入,持续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3、按照《安康市城区除四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城区开展“三防”设施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督促下属单位和服务管理对象,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完善防制设施和药物消杀工作。在生产销售各种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要设置纱门、纱窗、灭蝇灯等防制设施,出入口要安装塑料门帘或风幕机,储物间、下水道要安装防鼠板和防鼠网;垃圾站台、垃圾桶(箱)要加盖密闭,定期冲洗喷药消杀,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公厕和单位内部厕所要设置纱门、纱窗,单位区域内下水道口、排污沟渠要设置必要的防鼠网;宾馆、饭店、餐厅、食堂和小餐饮行业要以完善三防设施为主,操作间和经营服务区要按照规范设置必要的灭蝇灯、纱窗、防鼠板、防鼠网等防制设施设备,室内严禁使用敌敌畏等违禁消杀药品。
B.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包括哪些内容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包括内容如下:
1、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
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2、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
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3、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其他城市和直辖市所辖行政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4、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机场、港口、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5、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6、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7、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8、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
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2)病媒生物经费人均多少钱扩展阅读: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大意义:
国家卫生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的实事工程,是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是顺应民意、凝聚人心的德政工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升的城市形象、服务的是长远发展、受益的是人民群众。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重大的民生工程,通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对于推动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改变城市面貌,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扩大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影响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好处:
1、创卫是对城市的综合整治。它能使我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显着改善,生态与居住环境得到不断优化,城市管理与服务能力得到整体提升,居民健康卫生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彻底改变城市脏、乱、差的面貌,使所有城市都成为水碧、天蓝、地绿、干净、整洁、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与实力的卫生城市,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加安逸、舒心。
2、创卫是对文明程度的提升。通过在环境卫生领域的整治革新,推进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的不断转变,进而提高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提高生活质量。同时创卫也是陶冶广大市民道德情操的有效载体,对于引导广大市民养成崇尚文明、讲究卫生、遵守公德的行为习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都具有重要意义。
3、创卫将会优化我市的投资环境。随着国际国内产业梯度转移步伐明显加快,城市之间吸纳投资的竞争日趋激烈。在这个背景下,投资环境的优劣已成为一个城市能否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主动、抢占先机的决定性因素。
通过创建卫生城市,增强城市的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营造健康向上的城市文化,才能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增强聚集功能,吸引资金、人才和技术入驻,为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创造条件。
4、创卫将大大改善我市的人居环境。创建卫生城市,将有力促进城市卫生状况、市容市貌和环境质量的不断好转,改善人居环境,预防和消除疾病,提高市民的健康水平。这对于广大市民安居乐业,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城市社会的亲和力,推动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长久和深远的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C. 人均保障经费是什么
每人每月保障经费就是保证每人一个月的正常生活的支出钱。
每人每月的保障经费我觉得就是说经常出差的人,那么这个出差的人每个月他有一定的出差的费用,这样企业就会按照这个经常出差的人,每个人每个月这个保障的经费应该是多少?
出差费吃饭的,住宿的这些费用都应该是多少?所以都应该提前的。统计好那么按照这个标准来给经常出差的人发放这个出差的经费,那么如果你超支了,那肯定是要你自己来进行负担的如果没有超支的话,剩余的那就是属于自己个人的部分了。
D. 疾控中心病媒生物防治整改报告怎么写
病媒生物防治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创建重庆市卫生县城工作,现将20XX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拟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存在的问题
(一)县城公共区域除四害专项经费投入不足,工作开展困难。
(二)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建筑工地等重点地区四害密度超标严重,巩固重庆市灭鼠灭蟑螂先进城区任务艰巨。
(三)监督执法力度不够坚决。有法不依、有令不行现象在极个别部门和少数乡镇尤为突出。
(四)宣传发动不够深入,群众参与意识淡薄,群防群治积极性不高。
(五)四害密度监测工作流于形式,开展乏力。
二、采取的措施
(一)印发《病媒生物防治》宣传资料30000份,结合创卫综合宣传及时向广大市民发放,爱卫办负责,3有30日前完成。
(二)认真组织开展好春秋两季统一灭鼠活动。印发《统一灭鼠活动》的通知,采购灭鼠毒饵盒2万个,把病媒生物灭防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确保各级各单位和乡镇全部参与。爱卫办负责,3月20日前准备完毕。
(三)抓好重点地区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4月1日至4月30日)
(1)县城公共区域专业化防治工作。由爱卫办聘请病媒生物专业化防制公司统一消杀,4月15日前完成。
(2)拆迁工地防制工作。联合国土房管局对县城内及周边地区拆迁工地场所开展好防治工作。国土房管局督促参与,爱卫办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4月20日前完成。
(3)建筑工地防制工作。联合城乡建委对县城内及周边地区建筑施工场所开展好防制工作。城乡建委督促参与,爱卫办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4月20日前完成。
(4)农贸市场防制工作。联合县商委对县城内各农贸市场开展好防制工作,县商委督促参与督促全面落实。县爱卫办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4月20日前完成。
(5)“五小行业” 防制工作。把病媒生物防制作为 “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督促全面落实。县爱卫办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4月30日前完成。
(四)开展一次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对拒不执行市政府215号令的单位进行处罚。由县爱卫办负责,5月1日前完成。
(五)由爱卫办牵头,由县疾控中心具体负责,对全县五个乡镇四害监测点和县城公共区域,按照监测技术要求扎实开展春季灭鼠监测工作,并做好资料存档。
三、组织领导
由县爱卫办牵头开展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县爱卫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并将任务层层落实到个人,做到任务明确,时间明确,措施明确,确保以上工作的全面完成。
E. 开展爱卫创建工作的经费列支依据
财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追加预算文件和拨款凭证复印件,核实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和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厕等专项经费数额;按照中、省下达的农村改厕数量和补助标准核实县级财政配套经费落实情况;了解县级财政对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的经费投入情况。
F. 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提高社会卫生综合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政府组织,全社会参与,旨在强化社会卫生意识,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改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保护人民健康的活动。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各级组织和个人均有参与和维护社会卫生的义务,均应遵守公共规范。第四条爱国卫生的工作方针是: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地方负责、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第五条本市实行爱国卫生月和周未卫生日制度,由各级爱卫会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本规定在所辖行政区内的贯彻,各有关职能部门应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并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使环境卫生状况的改善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各有关部门对分管范围内的爱国卫生工作,要努力创造条件,改善环境卫生状况,提高环境卫生水平。第八条市县(区)人民政府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本地区的爱国卫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国家和省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统一规划,部署本区域的爱国卫生工作;
三、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驻地各单位履行其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和义务,对社会卫生状况进行评价。
四、组织动员社会成员参加除害防病的社会卫生活动,开展卫生竞赛;
五、开展国内我社会卫生工作的交流与合作。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爱卫会办公室是本级爱卫会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第十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及其他组织的爱国卫生工作机构成员,要在当地政府爱卫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本行业和本单位和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第三章管理第十一条爱国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部门分工负责制。第十二条各有关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应自学接受健康教育。
各县(区)教育部门应组织中、小学校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托幼组织在进行卫生保健常识教育。第十三条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开展以改善饮水卫生条件,修建卫生厕所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为重点的卫生村、镇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的防害防病活动,改善村容村貌。第十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维护社会公共卫生,执行市政府颁发的有关卫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屑果皮等废弃物,严禁随地便溺。第十五条文化娱乐场馆、医院、车站候车室、机场候机室、图书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禁止吸烟的场所要有明显的禁烟标志。第十六条各级组织和个人均须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卫生标准,搞好庭院、室内卫生和规定范围的室外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环境,保持环境清洁优美。第十七条减少和消除病媒生物(鼠、蝇、蚊、蟑螂、臭虫)是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由市、区、县爱卫会统一领导,爱卫会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级除四害消杀服务机构必须在爱卫会统筹安排下开展工作。各级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四害密度监测和技术指导。第十八条各单位和个人都要参加消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臭虫等病媒生物的活动,使病媒生物的密度及其孳生场所的卫生条件控制在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标准以内。第十九条杀来病媒生物的药品必须经过国家和省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售,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生产经营。第二十条各单位和个人的消灭病媒生物经费,本着“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解决,可以进行自灭,也可以由专业队伍实行有偿服务。第四章检查监督第二十一条各级爱国卫生工作机构通过监督检查和竞赛评比活动,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责任制和监督检查制度,完善自我监督体系,使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G.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的主要内容有10个大项目65个考核指标。10大项目是: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H. 工科某实验室人均经费100来万是个什么水平
工科某实验室人均经费100来万是中高水平,基本上3人以上的团队在研经费肯定超过百万。但是,这个数字放在普通双非高校就是极为不错的。一是普通双非院校,除具有行政职务的部分教授有可能组建团队,大部分普通老师是无法获取“进人”指标的。
课题组的组成就是自己+几个学生,招生指标也不会多。日常,要不做点横向课题挣钱,要不就是彼此间合作,如参与其他大团队的课题。百万经费等于一个面上加上其他省市级课题。有这个级别在研经费(过百万)的团队,通常属于氛围较好的课题组。
相关信息
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
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生均教育经费,是在一定地区范围内,按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实际,由政府制定的财政年度预算的依据,同时也是当地财政部门按照当地计划内在读学生数额,向相关教育部门拨款的依据。
I. 申办病媒生物防治服务企业资质证书要满足哪些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控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全国爱卫会、卫生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病媒生物是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下列生物:
(一)蚊;
(二)蝇;
(三)蟑螂;
(四)鼠;
(五)省级以上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规定的其它病媒生物。
第三条 县级以上爱卫会要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纳入爱卫会工作规划,负责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
第四条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负责全国病媒生物控制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宣传教育;
(二)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三)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检查;
(四)表彰奖励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遵循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坚持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鼓励个人和家庭搞好居家卫生的方针。
第六条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行单位责任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要建立日常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病媒生物孳生、繁殖和扩散,避免和减少病媒生物危害的发生。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要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分布、病媒生物密度、传染病流行等情况确定病媒生物重点预防控制地区、场所,并提出具体的预防控制目标和要求。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可以根据当地病媒生物活动高峰规律,组织集中、统一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要按照当地爱卫会的部署,积极参加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第九条医院、宾馆、机场、港口、火车站、汽车站、交通工具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农副产品市场、废品收购站、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粮库等易招致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场所,要指定人员负责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并设置病媒生物防范和消杀设施。
第十条 城镇建设规划要包括治理蚊蝇孳生地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建筑物管线、市政管井和下水道系统要设有防范病媒生物侵害的设施。
第十一条 农村地区要结合改厕、环境改造、垃圾与粪便管理等工作,在清除孳生地的基础上,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第十二条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使用的药物、器械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禁止使用违禁药品。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爱卫会要组织专业机构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有责任单位的,要及时责令整改。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并及时将监测结果报告当地爱卫会。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协助爱卫会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工作。
第十五条 鼓励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符合质量安全要求、收费合理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
第十六条 对具备以下条件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办公室可以建立公示制度,以方便需要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选择:
(一)有合法资质;
(二)有完整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操作规程;
(三)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
(四)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库房、专用药物与器械;
(五)收费合理。
第十七条 各级爱卫会要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所需经费纳入工作预算。
第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的研究,鼓励和支持推广应用先进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方法和药械。
第十九条 各级爱卫会要对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J. 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病媒生物的危害,防止相关传染病发生与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病媒生物,是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危害人类健康的鼠、蚊、蝇、蟑螂、蚤类等生物。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近期和远期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和部门分工负责制,使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逐步达到国家规定控制标准。第四条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实施。第五条在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文化、教育、新闻等部门应当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区的灭鼠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系统所属单位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督促和管理。第七条居民委员会应当负责组织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村民委员会应当积极组织创建卫生村活动,开展以管垃圾、管粪便、改厕、改畜圈、改造环境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治理,有计划地组织群众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使其逐步达到省规定的要求。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公共环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所需必要经费予以安排。
单位和居民住户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费用,由各自负担。
物业租赁和待建工地等其他场所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费用,由其管理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担。第九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防范和杀灭病媒生物以及控制其孳生场所的义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第十条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应当采取改造环境、控制病媒生物孳生地、防范及杀灭等综合防治措施。
城乡规划、建设和旧城区改造,以及各类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应当同时规划建设防治病媒生物的卫生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的垃圾收集设施和公厕,建筑物管线、市政管井和下水道系统应当设有防范病媒生物侵害的设施。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除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做好以下防治工作:
(一)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
(二)垃圾等易招引、孳生苍蝇的物质应当有容器装载并加盖,日产日清;
(三)管好人和禽、畜粪便,粪池、粪缸应当严密封盖,住宅区栽种花木不得施用未经发酵的有机肥;
(四)完善防蚊、防蝇、防鼠设施,堵鼠洞,填缝补隙以防蟑螂藏匿孳生;
(五)参与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置相应的防蝇、防鼠等设施,并采取措施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病媒生物的密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第十三条废品收购、建筑工地和集贸市场、禽畜饲养场、花卉市场等易招引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行业和场所,其经营管理者或者开办者应当完善和落实防范、杀灭病媒生物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第十四条城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主要指标应当符合本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标准。第十五条凡开设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或者增加此类经营项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变更经营范围后方可营业,并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同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开展异地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还应当向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第十六条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对已备案的、具备以下条件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应当在其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方便需要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选择和监督:
(一)有合法的工商、税务登记证明;
(二)有完整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操作规程;
(三)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
(四)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库房、专用药物与器械;
(五)收费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