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提取用于法医物证检验的生物检材
法医DNA检验
对凶杀、强奸、碎尸、交通肇事逃逸等重大刑事案件现场遗留的血迹、精斑、唾液、毛发、指甲和其他人体组织等生物检材进行DNA分型或线粒体DNA测序,并通过与嫌疑人的DNA分型结果或线粒体DNA序列进行比对,直接认定或否定犯罪嫌疑人。
进行亲子鉴定。离婚案中的孩子的抚养、医院错换婴儿、遗产继承权的确定、遗失或失散家庭成员认亲、申报户口、私生子生父认定等民事案件。
重大灾难性事故中死难人员的身源认定。
毒品检验
笔迹检验。通过比对,对书写人进行同一性认定。
语言识别。通过书面语言分析,进行言语人的地域、年龄、职业、文化水平和某些病态特征的人身分析、判断。
印刷文件检验,包括货币、票证、证件真伪鉴别。进行复印、打印文件及与制作文件的复印机、打印机机型、机台的同一性认定。
⑵ 什么是提取生物检材最常用的工具
对于大部分无法直接实物提取的接触性生物检材,通常使用棉签作为载体来提取转移生物物证,比如用棉签擦拭或蘸取血迹;用棉签对接触性脱落细胞类生物检材进行擦拭转移等。可以说棉签拭子是用于犯罪现场提取生物检材使用最广泛、方便的重要工具。
⑶ 生物物证
简单来讲:生物物证就是指在经过一定的处理手段之后,能够得到相应的生物个体或群体的特征的一类物证,而该类物证基本都出自生物体。
该类物证的一大特点是:均含有能够识别特定个体或群体的物质。
其中一大类可以归纳为:出自人体的。例如:毛发、皮屑、血液、精液、分泌物、排泄物、部分其它组织等等,由于此类东西均含有相应个体的遗传物质,且人类的个体基因基本不重复,所以以上这些“东西”均可作为法律上认可的物证。
当然还有其它的一些东西,例如对:昆虫、花粉、藻类、真菌等等的识别,也可以作为相应的佐证,帮助破案或结案。
同时还有一些并非直接出自生物体的“物证”,最常涉及到的就是:齿痕。虽然并非直接出自某个生物个体,但由于其含有可分辨、识别特定个体的信息,因此同样可称为“生物物证”。
⑷ 什么叫生物物证技术
生物物证技术是在传统的法医物证检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它广泛应用于刑事,民事案件的侦察检验、鉴定。该学科涉及生物、医学、人类学等自然学科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并随这不断深入及发展其研究内容和方法。
⑸ 请问:来自人体的生物物证包含有哪些
人体的生物物证包含:人体体液(常见载体:指印、汗液、尿液、血液、精斑等)、纤维以及骨碎片、皮屑、指甲、排泄物等。
⑹ 激光生物检材发现仪是怎样取证的
激光生物检材发现仪照射人体体液(常见载体:指纹、汗液、血液、精斑等)骨碎片以及纤维、足迹等痕迹物证中荧光物质,可以激发其发生固有荧光反应,发出不同波段的荧光,在通过滤光片滤掉激光器本身发出的蓝火绿色光后,痕迹物证本身的固有荧光即被显现出来,可直接拍摄提取,就能有效地观察和记录指纹等痕迹发出的信号光和图像
⑺ 请精通犯罪侦查学的朋友进来一下!!!
1 DNA技术在犯罪侦查中的应用
A 依靠DNA鉴定技术找到真正的犯罪人
2010年,患有智力发育迟滞症的文昌市蓬莱镇东头村13岁幼女晓秋(化名),被人强奸并怀孕后,其母亲梁某向警方报了案。文昌警方经过5个月的连续侦查,先后调查了200多名可疑人员,最后通过DNA检验技术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龙某,并经过24小时连夜蹲守将嫌犯抓获,成功破获“2010.5.14”蓬莱强奸案。(我找的案例都是比较新的)
依靠DNA鉴定技术辨别犯罪嫌疑人从而找到真兇是该项技术在犯罪侦查中的首要功能,DNA技术是决定个体存在的基础,每个人的DNA都各不相同,与以往法庭上的证据相比较,它更能直接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与犯罪行为相关联。案例中,由于被害人智力发育障碍,无法辨认犯罪嫌疑人,再加上犯罪嫌疑人众多,一时难以找到真兇,而通过有效利用DNA鉴定技术则帮民警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极大地节省了侦查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同时在铁的鉴定结论面前,犯罪人也容易俯首认罪,交待犯罪事实。
B 依靠DNA鉴定技术辨认尸体身份,从而提供破案线索
2009年11月10日,广西象州县公安局在当地农村发现一具尸体。死者系约一个星期前,头部被器械敲击致死,由于尸体高度腐烂,难以辨认身份。当地群众提供的10多个失踪人员名单,专案组进行认真细致地核查,最后因身份不符而一一被否定。就在民警艰苦侦查之际,柳江县一村民打来电话,称其子覃某一直从事小客车营运,其小客车已在二手车市场转卖,人也失踪多日。专案组立即赶到柳江县,让覃某的家属对尸体相片进行辨认,并提取了其双亲的生物检材进行DNA比对,确定该尸体为覃某。但覃父等家属不相信鉴定结果。因为覃某于2009年11月4日失踪,公安机关当月10日发现尸体,但12日他还在广东中山市叫一个女朋友打电话回家,说他正在住院治疗,不方便接听电话;而13、14日,他还用QQ与哥哥聊天,称车子已卖掉,现在外面打工,并让家人放心。经侦查,原来兇手是死者好友黄某,2009年11月4日晚,覃某商量欲把自己的五菱小客车卖给黄某。当晚,两人从柳州市某酒吧喝酒出来后,因卖车的事发生争吵。黄某拿起车上一把羊角锤对覃某头部连续猛击,致覃某当场死亡,并趁着夜色开车把尸体拉到象州县某村的甘蔗地旁一土堆掩埋。11月7日,黄将覃的车子卖给柳州一个经营二手车的老板,得赃款2.4万元。11月10日起,黄先后逃到广东省中山市、陕西省西安市等地,并用死者的电话卡和QQ与家人联系,企图瞒天过海。(呵呵,这个案例有点长,但说服力较强)
如果在一起凶杀案中,连尸源都难以认定,自然使得侦查机关难以根据被害人的身份和社会关系等线索来排查摸底,从而查明案件。在上例中,如果没有DNA技术,尸体的身份就永远没法确认,再加上种种假象(黄某用覃某名义和家人联系),黄某的杀人行为就真有可能瞒天过海。现如今,恶性杀人案件频发,特别是一些碎尸案,这类案件中被害人的尸体不是处于完整的状态,必然导致被害人的身份难以识别和认定,而DNA技术使得这类案件中被害人的身份得以查明。侦查实践表明,尸源认定问题一旦顺利解决,侦查工作往往会出现转机,这对案件的及时侦破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C 依靠DNA鉴定技术能够纠正错案、冤案
2000年4月3日晚,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堡子湾乡中学两名住校的女学生在宿舍里被一名歹徒强奸,案发一周后,新荣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开始立案侦查,办案民警逐渐将目标锁定在该校教师李逢春身上,主要证据有:李逢春系堡子湾乡中学的民办教师,对学校情况及周围环境熟悉;案发当天白天,李逢春曾到过女生宿舍附近;李逢春的血型为A型,与受害女学生褥面上所遗留的精斑物质血型一样。李逢春拒不认罪,但仍被刑事拘留。后李逢春委托的律师坚持要求将褥面精斑等检材送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进行DNA技术鉴定,经两次鉴定,终于真相大白:褥面上的两处精斑不是李逢春所留。李逢春在被错误羁押长达341天之后,最终依靠DNA鉴定技术洗刷了自己所受的不白之冤。
在西方国家,通过DNA鉴定技术为无辜的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定罪量刑的人洗刷冤屈,已经成为错案发现和纠正的重要途径。在我国,利用DNA技术来翻案有广阔的使用空间,侦破杀人或者强奸案件,除了要运用个案侦破的一般方法外,特别要注意现场生物物证的客观属性的正确分析,因为后者属于直接证据,能够直接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上例中,所有的证据都把怀疑焦点指向李逢春,但最后依靠DNA鉴定技术立刻洗清冤情,避免了长期羁押的发生。因此对一些疑点较多、久拖不决的刑事案件,及时运用DNA技术来确认真兇,对于避免错案、冤案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上午先写完了DNA鉴定技术,今天晚上或明天再把后2道题目帮你完成吧)
2 微量物证在犯罪侦查中的应用
A 在缺少传统宏观物证的情况下,微量物证能有效锁定犯罪嫌疑人
2009年10月14日,成都龙泉驿区一机耕道上停着一辆别克轿车,46岁的驾驶员浑身是血躺在车内,已经没了呼吸。由于别克车被遗弃在一个偏僻村落的机耕道上,没有目击者和其他物证,唯一能证实兇手身份的,只有车上可能遗留的痕迹。如果按照传统的破案方式,将车拖回警局再拆分寻找物证的话,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刑侦技术民警利用进口的指纹侦查设备,在空地上支开形似帐篷的“大空间手印熏显系统”,将汽车开了进去,2个多小时后,位于汽车驾驶座金属杆上的两枚汗液指纹凸显了出来。很快,事先已被控制的22岁犯罪嫌疑人张某被锁定,这起抢劫杀人案很快被破获。
由于犯罪的日趋智能化和隐蔽化,物证越来越难以收集,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的同时必然会千方百计地隐藏和毁灭物证,使案件难以侦破。然而根据微量物证的理论基础——物质交换原理,即只要两个客体相互接触,在客体间分子的相互作用下,在接触面上必然发生物质交换。上例中,虽然缺少人证和物证,但两枚汗液指纹的发现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与案件的关联,使犯罪嫌疑人的欺瞒成为徒劳。像在其他一些杀人、抢劫、强奸等案件中,微量物证的搜集往往能为侦查工作提供意想不到的线索。
B 确定案件发生的时空特征和所采用的工具,还原犯罪现场
2003年2月14日,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办公楼遭到不明身份人的枪击,共有8间办公室的玻璃窗被打碎。依据刑侦技术部门提供的证据,这几起枪击案件的被击目标均为南向窗户,射击地点应为现场南侧建筑物内。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学研究所的专家对射击弹道进行的测量,最终将枪击嫌疑点锁定在75号楼1门5至8层的4家住户内。最后,住在6楼的杨利明落入法网,他交代,酒后用私藏的小口径手枪向对面楼房连开10枪。
2008年12月7日,成都一菜市场发生血案,42岁的家庭妇女王冰(化名)被偷包的小偷用水果刀捅伤,三天后,王冰在医院死亡……警方根据目击者指认,抓住了嫌疑人张兴(化名),并从他家的下手道里,捞出了作案用的水果刀。狡猾的张兴原本以为,水果刀丢进下手道后,会将作案痕迹冲得一干二净,他万万想不到,刑侦局理化室利用红外分析色谱仪检测出了水果刀上一粒比发丝还细的皮毛纤维,经确认属于被害人,使张兴的犯罪事实昭然若揭。
上述两例分别从犯罪时空和犯罪工具两个角度来证明微量证据在刑事侦查中的运用。在部分刑事案件当中,例如强奸、杀人、枪击案,犯罪现场可能不止一个,对于此类案件,通过对现场微量物证检材的分析检验,有助于确定案件的原始现场并推断案件发生过程,从而侦破案件。第一例枪击案中,玻璃窗击碎现场仅仅是被害结果发生地,而找到兇手真正的开枪地才是破获此案的关键,专家凭借弹道测量十分准确地锁定了开枪的地点,使这件看似没有头绪的案件一下子有了结果。而在杀人案中对犯罪工具的检测对破案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犯罪工具上往往粘附有反映被害人乃至犯罪嫌疑人特性的物质,案例二中水果刀虽然被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扔进下水道,但通过高科技设备依然检测出其中被害人的生物特征,使犯罪嫌疑人百口莫辩。虽然微量证据大多属于间接证据,但正是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证据构成一环又一环的证据锁链,很大程度上还原了犯罪现场,从而得以侦破案件。
⑻ 如何理解微生物物证检验技术
微生物物证检验用于检验和分析生物犯罪现场提取的生物犯罪剂,为生物犯罪提供侦查帮助和法庭证据的技术方法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