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简述犯罪的生物学派和社会学派理论的合理性和片面性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1-09
㈡ 生物学观点包括哪些
生物学的基本观点包括生物体的结构与功能相适应的观点,生物进化的观点和生态学观点等,这些观点与物理和化学等自然科学的基本观点相融合,构成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与人文社会学科的基本观点及个人社会经验相结合,才能形成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因此,生物学基本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础.
㈢ 《犯罪学概论》的复习重点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犯罪学这一概念的首次提出者是法国人类学家( )
A.保罗·托皮纳尔 B.贝卡利亚
C.保罗·费尔巴哈 D.加罗法洛
2.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的基础是( )
A.对犯罪现象的研究 B.对犯罪原因的研究
C.对犯罪对策的研究 D.对犯罪矫治方法的研究
3.犯罪学研究的具体方法有一个显着的特征,就是( )
A.技术性 B.客观性
C.综合性 D.复杂性
4.在犯罪学研究中,研究者直接感知、记录研究对象的具体事实资料的方法是( )
A.访谈法 B.问卷法
C.观察法 D.临床诊断法
5.逐渐形成一门独立学科的犯罪学脱胎于( )
A.刑法学 B.社会学
C.统计学 D.生物学
6.提出“自由意志论”的犯罪原因观的是( )
A.实证犯罪学派 B.古典犯罪学派
C.犯罪生物学派 D.犯罪心理学派
7.加罗法洛于《犯罪学》一书中提出了( )
A.犯罪原因三元论 B.天生犯罪人论
C.自然犯罪概念 D.犯罪饱和律
8.菲利在其犯罪原因论的基础上推导出了着名的( )
A.消长律 B.犯罪饱和律
C.辐射律 D.起伏律
9.当代犯罪学研究的特点之一是( )
A.犯罪原因“单元论”成为主流 B.广义犯罪学成为主流
C.注重犯罪的单向研究 D.犯罪社会学研究思路复兴
10.心理分析法主要用于( )
A.研究犯罪动态 B.研究犯罪工具
C.研究犯罪构成 D.解释犯罪原因
11.犯罪既危害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又危害了公共利益,表明了犯罪具有( )
A.阶级性 B.相对性
C.社会性 D.动态性
12.已经发生并被发现由于种种原因而未举报或举报了未予统计的犯罪数是( )
A.犯罪率 B.相对暗数
C.绝对暗数 D.明数
13.与犯罪人初犯年龄密切相关的是( )
A.性别 B.犯罪类型
C.再犯的可能性 D.文化程度
14.在犯罪学的初创时期,犯罪学家对犯罪人进行分类,其目的是( )
A.研究犯罪预防 B.研究犯罪现象
C.研究犯罪原因 D.促进犯罪学学科发展
15.在建国初期已基本绝迹或发案极少而80年代后又死灰复燃的犯罪是( )
A.杀人 B.制贩毒品
C.抢劫 D.抢夺:
16.改革开放后,我国盗窃案显着特点是( )
A.作案目标进一步缩小 B.集群犯罪严重
C.连续犯罪减少 D.重大案件迅速下降
17.建国后,我国第三次刑事犯罪高峰发生于( )
A.50年代初 B.60年代初
C.“文革”期间 D.改革开放后
18.社会学家和犯罪学家多用亚文化理论解释( )
A.男性犯罪的成因 B.女性犯罪的成因
C.有色人种犯罪的成因 D.青少年和中下层人犯罪的成因
19.研究犯罪原因可以为犯罪人的( )
A.改造与矫治提供充分依据 B.生活提供出路
C.生产提供条件 D.安全提供保障
20.个体犯罪的可能性取决于内外两个控制系统的强度同犯罪诱因之间的( )
A.力量等同关系 B.力量平行关系
C.力量对比关系 D.力量对等关系
21.经济转型过程中犯罪的增长,往往是通过诸多( )
A.直接原因 B.间接原因
C.相关因素 D.中介环节
22.失业使失业者不能承担正常的( )
A.法律义务 B.社会责任
C.社会道义 D.社会角色
23.犯罪的个体原因外化的结果就是( )
A.犯罪行为 B.犯罪动机
C.犯罪结果 D.犯罪条件
24.被犯罪分子运用而作用于犯罪对象的一切物品和媒体被称为( )
A.犯罪条件 B.犯罪空间
C.犯罪工具 D.犯罪时间
25.涉及到犯罪分子犯罪时的时空、工具、对象因素的是( )
A.犯罪原因 B.犯罪根据
C.犯罪条件 D.犯罪的相关因素
26.被害人由于自己的弱点落入犯罪人手中以致在受到侵害时不反抗,使犯罪易顺利实施,这是犯罪的( )
A.易感性 B.诱发性
C.受容性 D.无意识性
27.综合性犯罪预测、多项犯罪预测和单项犯罪预测分类所根据的标准是( )
A.犯罪预测的内容 B.犯罪预测的性质
C.犯罪预测的条件 D.犯罪预测的方式
28.维护社会治安的专门机关是( )
A.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B.各级政府
C.各级党委 D.政法部门
29.以下措施不属于我国犯罪防控系统第二道防线的是( )
A.限制犯罪工具和手段 B.倡导主文化、遏制反文化
C.贵重物品标刻 D.建立人力防控系统
30.之所以说费尔巴哈的“心理强制说”促进了欧洲18世纪的刑法改革是因为这一理论主要着眼于( )
A.刑罚报应 B.社会防卫
C.保安处分 D.预防犯罪: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31.犯罪学必须关注研究的关于犯罪现象课题有( )
A.犯罪现象属性 B.犯罪的基本状况 C.犯罪特点
D.犯罪规律 E.犯罪对策效果
32.我国改革开放后,犯罪状况的显着特点是( )
A.敌对分子犯罪突出 B.暴力犯罪向恶性化发展 C.发案数剧增
D.流动人口犯罪突出 E.新型犯罪不断出现
33.研究犯罪原因的意义在于促进( )
A.犯罪预防 B.治理犯罪 C.犯罪学学科的发展
D.从深层次上认识犯罪现象 E.犯罪人的改造
34.我国帮教工作的原则有( )
A.平等原则 B.强制原则 C.真诚原则
D.区别对待原则 E.联系实际原则
35.二十世纪中期以后,国外犯罪预防理论开始注重犯罪预防的( )
A.实际效果 B.平行性 C.具体性
D.抽象性 E.操作性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36.犯罪学的学科性质
37.龙勃罗梭
38.犯罪区域分布
39.亚文化
40.犯罪动机
41.转处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满分共20分。)
42.为什么说犯罪被害人研究拓展了犯罪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
43.简述学校教育与犯罪问题之间的关系。
44.什么是犯罪预测?它有哪些特点?
45.如何提高公民的自防意识和能力?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1小题12分,第2小题10分;满分共22分。)
46.论述犯罪学的学科性质。
47.为什么说犯罪是可以预防的?
部分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A 2.A 3.C 4.C 5.A
6.B 7.C 8.B 9.B 10.D
11.C 12.B 13.C 14.C 15.B
16.B 17.C 18.D 19.A 20.C
21.D 22.D 23.A 24.C 25.C
26.C 27.A 28.D 29.B 20.D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ABCD 32.BCDE 33.ABCDE 34.ADE 35.ABCE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1小题12分,第2小题10分;满分共22分。)
46.(1)犯罪学学科性质表述:犯罪学主要是以社会学和法学为基础,并运用多种学科的理论与研究方法,揭示犯罪现象及其原因,探索犯罪预防对策的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
(2)单一学科观点和边缘学科观点无力完成犯罪学所肩负的使命,也不能反映犯罪学研究的客观现实。
(3)学者们对综合性学科观点的日益广泛认同,是犯罪学研究走向成熟的客观要求、必然结果与具体体现。
(4)犯罪学的构成虽然借助于诸多学科的方法和理论,但它不从属于其中任何一种学科,具有独立于这些学科的功能和价值。
(5)犯罪学尽管横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大领域,但就其主导方面而言,应属于社会科学。
(6)综合论述:逻辑严谨,表述清楚,完整。
47.(1)犯罪预防概念:犯罪预防是指综合多种力量,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通过消除或减少诱发犯罪的因素和原因的途径,有效地防止、遏制和减少犯罪的行为体系。
(2)犯罪之所以是可以预防的是因为:①辩证唯物主义的可知论和矛盾可转化理论的指导;②人类社会从正反两方面积累了大量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实践经验可资借鉴;③日益发展、丰富的犯罪学研究成果为犯罪预防提供了具体的理论指导;④在我国治理犯罪有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⑤国际性、地区性的合作与交流为犯罪预防提供了有利的国际条件。
㈣ 犯罪学有哪些理论啊
主要有:理性选择理论,犯罪的生物学理论,犯罪的心理学理论,社会学习理论, 社会示范理论,社会控制理论, 标签理论,冲突理论与批判犯罪学, 社会支持理论,整合性犯罪理论
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广义上还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
㈤ 刑事法学近代学派的基本观点有哪些
刑事法学近代学派的基本观点:
1,刑事近代学派可分为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对于产生犯罪的原因,两派各有自己观点,刑事人类学派认为犯罪主要是基于犯罪人的生物学因素。
2,刑事法学可以任意地将某种引诱力作为行为的动机或者不作为的动机,提出了绝对的自由意志论,即所有的人都不受素质、环境的影响,能够理性地选择行为,并且这种选择是不受因果法所支配的。近代学派反对古典学派意思自由的观点,主张世界上任何事物都受因果法则的支配,犯罪现象也不例外。
3,刑事法学近代学派以犯罪人为标准,将犯罪进行分类,并认为对于不同的犯罪人,要采用不同的犯罪对策。龙布罗梭将犯罪人分为生而有犯罪性的人、疯狂的犯罪人、情欲的犯罪人和偶然的犯罪人。
㈥ 犯罪生物学主要观点
进入20世纪,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些犯罪学者继承了龙勃罗梭关于犯罪者是人类的变种的想法,提出了犯罪者是不是异常人的命题,广泛地从生物学、生理学、心理学、精神病学等方面进行研究。其中属于犯罪生物学方面的,除体质性格类型学外,还包括关于内分泌腺、遗传负因、犯罪者家族、孪生儿等与产生犯罪的关系的研究。犯罪生物学不像龙勃罗梭那样,认为犯罪者具有与社会、个人环境无关的必然陷于犯罪的素质,而是广泛地研究体质、性格、环境与犯罪的关系,这就在某种程度上避免了犯罪人类学派的武断性。
㈦ 犯罪学流派有哪些流派,我只记得有自然学派,古典学派什么的,各自主要的观点是什么
古典社会学派
古典社会学派(classical ciminal school),是在18世纪末、19世纪期间,资产阶级的领导地位不断得到加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一学派的观点正是资产阶级这种政治地位的反映和表现。这一学派的哲学基础是功利主义和唯意志论。同时,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特别是自然法学派和社会契约论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推动了古典社会学派的理论观点。代表人物主要是贝卡里亚(cesare beccria,1738-1794,<<on crime and punishments>>1764)、边沁(Jeremy benthem,,1748-1832)和费尔巴哈(paul johann anselm von feuerbach,1775-1883,被称为近代刑法学之父)。
贝卡利亚通常被看作在刑法及其实施非常野蛮武断年代里独具同情心的改良家。在《论犯罪与刑罚》中,贝把犯罪看作是对社会的伤害。指导和决定量刑的正是这种对社会的伤害,而不是罪行的直接被害人或抽象的君主。贝还认为,酷刑、死刑以及其他“非理性”的行为必须废止,代之以快速的审判,如果定罪、则代之以仔细权衡的刑罚。贝主张在审判前要人道的对待被告人,给他们充分的权利和便利以便他们能为自己提供辩护证据。
边沁作为一位激进的功利主义者,他将贝卡利亚的观点应用到共同的情况中。苏格兰的戴维·休谟提出“最多数人享有最大幸福原则”,由通过他称为幸福指数的准数学概念将这一原则准确化,计算被扩展到用来评估行为的好坏。边宣称,政府的基础不是契约而是人的需要,满足人的需要是政府存在的唯一正当理由。边致力于将法律变为预防犯罪的一种有效和经济的手段。和贝卡利亚一样,他也认为刑罚是预防犯罪的唯一目的。而且,当刑罚带来的恶大于乐或者同样的乐可以通过较轻的苦来实现时,这样的刑罚就显得太“昂贵”了。主张刑罚的确定要使施加的痛苦大于犯罪行为可能引发的快乐。他的《道德与立法原则引论》(1789)中说“自然将人类置于痛苦和快乐这两个至上君主的统治之中,只有它们才能指出我们应该干什么,才能决定我们将要干什么。”
总的来说,犯罪古典学派的主要观点是:
1、“自由意志论”:犯罪出于人的“自由意志”,人选择犯罪或不犯罪系由功利所决定;犯罪是人们个人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并非不可改变的个人特质或外部社会环境所决定。
2、“社会责任论”:基于刑罚的遏止犯罪目的,刑罚必须与犯罪损害的合法利益相适应;也就是“罪刑相适应理论”。反对徒然造成犯罪人痛苦的报应刑罚,主张刑罚的基础在于行为对社会造成的现实损害,而不是可能的危险性。
3、“罪刑法定论”:法律必须是既定和明确的,不能由法官擅断。
4、死刑应予废止 同时监禁应更人道;
5、审判应尽可能迅速地进行。
犯罪人类学派
18世纪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发展,城市人口集中、贫困、失业、流浪的人数激增,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剧。特别是19世纪以后,资本主义社会的犯罪,累犯和青少年犯罪猛增。按照古典学派观点的解释和处理已经变成无能为力的事情,在对古典学派的批判中,形成了犯罪人类学派。主要代表人物龙勃罗梭(cesare lomboroso,1836-1909,<<on criminals>>)及其学生费里(enrico ferri,1856-1928<<social criminology)和加罗法罗(faffaelle garofalo,1852-1943,<<criminology>>)。该三人又合称“意大利学派”,但相互之间观点差异很大。共同点在于均采用实证(由法国孔德《实证哲学》首先提出)的人类学方法研究犯罪人犯罪的原因,并且强调个人难于控制的人类学因素而不是社会因素或者个人能够控制的个人意志在犯罪发生中的决定作用。
龙勃罗梭,它是意大利着名的精神病学家、曾任军医、狱医及伯维亚、都灵等大学教授和精神病院院长。他的代表作是1876年出版的《犯罪人论》。龙的犯罪人类学理念的基本观点是,认为犯罪是人类长期遗传的结果,对“天生犯罪人”等应当适用相应的刑罚和预防措施。其基本出发点是从人的本质、人的人类学特征等去研究犯罪问题。他的主要观点是:
1、 天生犯罪人论。这是龙最着名的观点。他这一理论的基础和出发点,得利于他的经历和所从事的职业。他经常遇到一些身体感觉迟钝的犯罪人。他在做狱医时,对100个犯人头颅进行了考察,后来又对大量犯罪人进行了人类学测量和外貌观察从而形成了他的天生返祖类型犯罪人观点,即所谓的“天生犯罪人论”。犯罪人在生理或体质方面具有一些天生不同的物质或因素,这些物质或因素是人类进化前具有的特征。这些特征是人类长期遗传,尤其是隔代遗传的结果。他还认为,不同的种族与一定的犯罪有关,比如劣等种族是生而行恶的野蛮人,“非洲的巴兰兹族,专事抢劫”。
2、 个别处罚理论。龙是比较早犯罪进行分类的人之一,与他的犯罪类型理论相对应。他主张应分别不同的处罚,对犯罪的处罚要与人的主观恶性一致。对于遗传造成的天生犯罪人,终身监禁,流放荒岛等;政治犯应置于医院,而不应令其上断头台;情欲犯、激情犯“设法令其悔过即可”。
3、 环境改造理论。龙根据犯罪类型理论和不同的原因,提出了治理犯罪的新方法,这些新方法即环境改造理论。他主张对于因气候炎热而发生的犯罪,可以“极力推行冷水浴”对于因野蛮生活而产生的犯罪可以“扫除森林,开辟道路、设置村庄”等等。
费里是生活在19世纪下半叶的意大利,深受达尔文主义的影响,同时,由于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在当时也传入意大利,费里就是将达尔文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结合起来,并以此来解释犯罪这一社会现象。
费里深受龙勃罗梭的的影响,他在《犯罪社会学》一书中,开篇就是对犯罪人类学资料进行分析研究,认为这些资料“是犯罪社会学家的一个出发点,犯罪社会学家只能从这些资料中得出其法律的和社会学的结论”,是犯罪社会学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费里对罪犯进行了分类,提出可以将全部罪犯分为五类,即精神病犯、天生犯罪人、惯犯、偶犯和情感犯,而犯罪人类学资料则只适用于惯犯和天生犯罪人。
在对犯罪人类学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后,费里又借助犯罪统计学资料来分析研究犯罪产生的各种社会原因,得出犯罪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的结论,提出了“犯罪三元论”理论。从犯罪的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社会性因素三个方面对犯罪原因进行了论述,提出犯罪的人类学因素是犯罪的首要因素。他认为犯罪的人类学因素包括罪犯的生理状况、心理状况、个人状况;犯罪的自然因素包括气候、土壤、昼夜、四季、气温等;犯罪的社会因素包括人口、舆论、公共态度、宗教、家庭、教育、工业、经济政治、司法、刑事民事制度等,对每一种因素都进行了分析研究。
加罗法洛是意大利法学家、犯罪学家,犯罪人类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犯罪学》一书首版于1885年,之后多次再版,并先后被译成英、法、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多种文字。在该书中,作者首次提出自然犯罪的概念,其研究成果对犯罪学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具有重大意义。《犯罪学》是犯罪学领域中比较有影响的着作之一,它的出版标志着犯罪学作为法学中独立学科的延生。他在《犯罪学》一书中,批评了龙勃罗梭的理论,认为龙的理论对“真正犯罪人”的“自然犯罪”的解释,是不恰当的;不过他认为,犯罪人具有一些退化特征,这些退化特征表明了“较低的进化水平”。真正的犯罪人缺乏“利他情操”,因此,是无法适应社会的。
总的来说,犯罪人类学派的主要观点是:
1、“天生犯罪人”理论;
2、不定期刑和保安处分理论;反对短期自由刑,主张不定期刑。主张以刑罚替代措施替代刑罚和行刑社会化。
3、社会防卫理论:主张刑罚的目的不是报应,也不是所谓的遏止,而是社会防卫,是法益的提前防卫。所谓的社会防卫,表现在事先的预防和事后为遏止的以教育刑为特征的刑罚处分。犯罪饱和理论:
4、菲里的“犯罪三元论”理论对龙勃罗索理论的修正。
㈧ 犯罪心理学中行为潜在性取决于什么
网络文库
搜索文档或关键词
犯罪心理学简答题
VIP专享文档 2012-10-24 7页
● 简述犯罪心理学的概念与学科性质
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的一门学科;犯罪心理学是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的一门交叉学科。
● 简述犯罪生物学派的主要观点
一、颅相学:相信大脑的形状与头骨能够揭示一个个体的性格与心理发展
二、
⒈身体表征说:⑴头大;⑵脑半球不平衡;⑶脸部不对称,颚部及颧骨过度发展,上颚变形;⑷眼睛有缺陷和异状;⑸耳朵大小不寻常,类似非洲的黑猩猩;⑹鼻梁扭曲,向上或呈鹰钩状;⑺嘴唇肥大并突出;⑻下巴退缩、过长过短或扁平,类似无尾猿;⑼胸膛的肋骨过多或过少,有多余的乳头,骨盆与正常人差异极大;⑽手臂过长,有多余的手指与脚趾;⑾头发变形,有众多、早熟的皱纹;⑿有纹身的习惯
⒉天生犯罪论:①人的物理结构决定犯罪倾向的存在;②天生的罪犯是退化的家族的祖先遗传下来的;③纹身是远古人类和那些仍然停留在野蛮状态的人的重要特征
三、体型说:以人的身体结构作为人的犯罪心理发生的基础,从身体的形态来探讨犯罪行为的类型。认为人的体型不同,犯罪几率不同,所犯罪行也不同。体型与犯罪有某种内在的联系!
四、遗传说:如果一般的正常行为与遗传有关,则犯罪行为也应与遗传有关.这个推论就是犯罪遗传说的基础。相信有一种“犯罪基因”会代代相传
五、脑功能失常说:人体脑部遭受伤害而引起脑部功能失常,可能导致机能失调、情绪失控和性格剧变,进而行为异常
六、血型说:血型是遗传的。血型与个体的气质、性格有密切的关系,血型论以此为基础,对不同血型的特质进行了犯罪行为的分析和研究。人类有A、B、AB和O四种血型,每种血型人群的气质和性格不同,犯罪倾向也不同。
犯罪生物论之评价:在犯罪心理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个体生理素质的优劣是有一定作用的,但并不是惟一的、决定性的因素。只有通过对个体的综合考察,才能获得有关犯罪心理形成的科学结论。
● 简述古典精神分析学说的主要观点及对犯罪心理学的主要贡献。
古典精神分析理论:古典精神分析学派从心理分析的角度出发,探讨早期生活经验对偏差与犯罪行为的影响。
本我(非理性,本能欲望,快乐原则)、自我(理智,常识,现实原则)、超我(良心理想至善原则)三者协调发展,则呈现出正常的人格状态;某一人格占绝对优势,则呈现异常人格;
本我、自我、超我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结果:本我过度发展,超我功能不张,导致个人无法以道德良心来规范本我的欲求,极易导致犯罪。超我过度发展,会引起持久的罪恶感和焦虑,从而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不同人格的发展阶段对人格形成的影响:一、口唇期(0~1)得不到满足可能会导致酗酒,抽烟,吸毒,得到满足导致依赖性人格;二、肛门期(1~3)大小便训练不足容易形成偏执的个性;三、性器期(3~5)恋母(父)情结如果得到较好的解决,则可顺利形成超我;如果得不能解决,就不能更好地抑制自己的本能,长大后可能引起犯罪行为;四、潜伏期(5~12)对性缺乏兴趣,转向学习、游戏、体育及同辈人团体活动,男女童界线清楚;五、生殖期(12~20)进入青春期发育期,性能量重新涌现,恋母(父)情结可能再次闯入意识,个体的最重要任务就是摆脱父母,建立自己的生活;
● 简述阿德勒的犯罪观。
阿德勒认为,人的基本欲求不是性,而是克服自卑感和补偿欲望。人犯罪不是因感到自尊,而是由自卑引起,是为了追求优越而采取的过度补偿。
在罪犯的各种活动和态度中,都显现出他是在挣扎着要成为优越,要解决问题,要克服困难。他和别人的不同之处不在于他没有这种形式的追求,而是他所追求的方向。当我们看出他之所以采取此种方向,是因为他不了解社会生活的要求和不关心其同胞时,我们将会知道,他的行为是十分不明智的。
自卑感的来源:个人的身体缺陷、低劣的社会经济条件、错误的家庭教育
特别注意被关注的三类儿童:第一类、身体有缺陷的儿童;第二类、被宠坏的孩子;第三类、受到忽视的孩子。
● 简述柯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论,并分析该理论对犯罪心理研究的重要作用。
科尔伯格认为,儿童道德发展经历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后习俗水平阶段,每一阶段又包括二个阶段。如果个人的道德发展停滞于第一层次,则可能出现攻击行为或犯罪行为。
前习俗水平:第一阶段:惩罚与服从的定向阶段,因为害怕所以遵守规则。第二阶段:功利与相对的定向阶段,自己的欲求得到满足,偶尔也把自己的东西给对方以满足他人;
习俗水平:第三阶段:“好孩子”定向阶段,因为能受到别人的表扬所以去做好事;第四阶段:秩序维持定向阶段,“因为是规则”所以遵守”;
后习俗水平:第五阶段:社会契约性法律定向阶段,因为是被很多人所支持和尊重的法律,所以要遵守;第六阶段:普遍性原理定向阶段,根据普遍性原理做事。
社会学习理论:人类的习得或行为的形成,不仅可以通过反应的结果进行学习,也可以通过榜样的示范进行学习。攻击行为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习得的。
● 什么是连环杀手,连环杀手可以分为哪几种类型?
FBI对连环杀手的定义是:谋杀了三个或更多受害者,并在作案周期中存在“冷却期”[资料来源:《美国法典(U.S. Code)》]。
连环杀手通常单独行动,杀害的都是些陌生人,一般是为了杀人而杀人。
根据霍姆斯类型学,连环杀手可分为着重行为型(act-focused,杀人过程很迅速)和着重过程型(process-focused,杀人过程很缓慢)。
着重行为型:杀人只是个行为。这种类型的杀手又可分为两种:幻想型杀手和使命型杀手。前者是因为听见了某个声音或看见了某种景象,指引他去杀人。后者杀人则是因为他们认为除掉某一特定群体是自己的使命。
着重过程型:喜欢享受杀人的过程,他们通常会折磨受害者、看着他们慢慢死去,以获得快感。这种类型的杀手又可分为三种享乐性杀手——性欲型、刺激型和获利型,以及追求权力型杀手。性欲型杀手从杀人中获得性快感,刺激型杀手从杀人中得到刺激,获利型杀手则相信杀人可以使自己在某些方面得到好处。追求权力型杀手认为自己在杀人的过程中扮演了上帝的角色,能掌握生死大权。
根据组织能力和社交能力,连环杀手也可以分为有组织型和无组织型(取决于犯罪现场的情况),以及非社会性和自我中心型(取决于他们被社会排斥还是自我排斥)。
● 如何理解个体人格因素与犯罪心理之间的关系?
个体自身的 个性倾向性和性格有缺陷 ,在 不良的外界诱因刺激 下,因为自我调解系统失控 而不能正常调整,最终产生犯罪心理
性格特征
与犯罪心理形成有关的消极因素
对现实的态度特征
对社会现实持敌对态度,对集体漠不关心,自私自利,对他人冷酷无情,狡猾虚伪,野蛮粗暴,对自己自卑虚荣,狂妄自大。
意志特征
盲目、冲动、放纵、依赖、易受暗示、任性、顽固、鲁莽冒险、意志薄弱、缺乏自制力
情绪特征
强烈的愤怒、情绪不稳定、严重的对立和敌对、萎靡不振、消极悲观、多愁善感
理智特征
思维偏激极端、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差、道德认知和水平低,法制观念缺乏。
● 家庭环境与社会因素在个体犯罪心理中有什么作用?
家庭环境:①家庭结构缺陷;②家庭教育方式的不当;③不良的家庭教养
学校环境:①教育内容的缺陷;②教育方法和态度的偏差;③学校管理的失误;④学校周边不良环境
社区环境:①不良的居住环境(如城乡结合部);②社区中不良的人际交往
工作环境:①管理缺陷;②风气不正;③人际关系障碍
犯罪心理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结合相互作用的结果
● 犯罪心理的形成有哪些基本模式?
(一)渐进式之一:从少年期开始,通过不良交往和违法偿试,逐渐发展为犯罪心理。积习重,矫治难度大。
(一)渐进式之二:早期无劣迹,但在人生经历的某一个阶段,受错误思想的腐蚀而走向犯罪。恶习较浅,矫治相对容易。
(二)突发式:无预谋、情绪性、人际冲突
(三)机遇式:无预谋、见机起意
● 财物型动机犯罪、性欲型动机犯罪、情绪型动机犯罪的概念、分类及各自的特点。
物欲型动机犯罪:
概念:为了满足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物质需要,提高个人消费水平,或者为了聚敛财富,而引起的犯罪动机。
主要类型: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走私罪、受贿罪、敲诈勒索罪、绑架罪等
心理特点:享乐、贪婪、虚荣、意志薄弱、不良习惯、错误认知
性欲型动机犯罪:
概念:是为了满足其性欲而实施犯罪行为。性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行为。性行为本身并不是违法的,只是在其满足性冲动的方法上触犯了法律的规范。
主要类型:强奸罪、轮奸罪、奸淫幼女罪、侮辱、猥亵妇女罪和聚众淫乱罪等
心理特点:性心理躁动、异常的性爱心理、错误的性观念、腐朽的生活情趣
主要行为特征:作案方式的差异性、作案手段的复杂性、犯罪行为的残忍性
性犯罪人的一般特点:重复犯罪率较高。强奸犯累犯率22%、智力较低;、多是未婚青少年;心理类型:正常型、性变态者、心理变态、性变态兼心理变态
情绪型动机犯罪:
概念:以非生理变化为特征而以社会交往需要为基础的动机引发的犯罪。情绪型犯罪大多数因人际关系纠纷和冲突而引起。表现出强烈的情绪特征,在我国呈现增长的趋势。
类型:反社会情感的犯罪、挫折情绪状态犯罪、激情犯罪、应激状态的犯罪、消极心境的犯罪
七种更易发生激情犯罪的人:脾气暴躁并习惯动手动脚的好斗者;自私自利、见利忘义、嫉妒心极强者;某些文化程度低或文盲或法制观念淡漠者;有经常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和嗜好者;上下级、同事、家庭、关系紧张甚至破裂者;有劣迹的青年或某些刑事犯罪的刑满释放者;心理异常、人格变态者或攻击型精神病患者。
● 格罗斯对强奸犯的分类及其特点?
权力型强奸犯:寻求控制与权力,以减轻不安全感和自卑,恢复自信;(55%)
愤怒型强奸犯:对妇女敌意、轻视、憎恨,性的满足处于次要地位;(40%)
虐待型强奸犯:与暴力融合在一起,从折磨被害人中获得满足。(4%)
● 潜伏性少年犯罪的人格特征?
①以冲动的方式寻求欲望的即时满足
②认为满足自我的需要比满足他人的需要更为重要
③满足本能的需要而不考虑对与错,缺乏罪恶感
● 与男性相比,女性犯罪有哪些特点?
生理因素:身体的柔弱性使女性较少直接从事暴力性的犯罪;雌性激素分泌使女性具有较少的攻击性;雌性激素分泌的失衡,是女性犯罪主要集中于中老年的重要原因
心理与行为因素:女性具有较多的利他性,较易产生移情作用;女性有较强的依附性、忍耐性和道德感;女性的挫折体验更多地集中在感情和家庭生活方面;对待挫折的方式通过消极退缩的方式来化解;女性具有较少的冒险精神,具有更多的从众性;女性成就动机较男性低;女性较少参与和形成亚文化群。
㈨ 犯罪生物学派的观点
1、生物老化影响所有有生命的生物体。2、生物老化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生自然的、不可避免的、不可逆的、以及渐进的变化。3、因年龄增高引起个体老化改变的原因是不同的。4、机体内不同器官和组织的老化速度各不相同(胸腺、肺、肾、心脏)。5、生物老化受非生物因素的影响(环境、饮食)。6、生物老化过程不同于病理过程。7、生物老化可增加个体对疾病的易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