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双名法是怎样鉴定物种的
在生物分类系统中,每一个物种都必须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名字。早先人们以通俗的名称为常见的动植物命名,这些名称通常只描述它们的外形、发现或利用情况,很不科学。18世纪瑞典生物学家林奈发明了为生物命名的方法,叫作双名法。在这个系统中,每个物种都自己的名称,这样既鉴定了物种,也标明了它在整个生物分类学上的位置。例如,生叶常春藤名为CymbalarisaMuralis,前一个单词的意思是“钹状的叶子”,后一个单词的意思是“长在墙上”。
B. 双名法命名有什么好处它是怎样给物种命名的
在生物学中,双名法是为生物命名的标准.正如“双”所说的,为每个物中命名的名字有两部分构成:属名和种加词.属名须大写,种加词则不能.在印刷时使用斜体,手写时一般要加双下划线.例如:"Homo sapiens"(智人).如果在一篇文章中多次提到某一个属,除第一次提及时给出全写,在以后出现时可将属名缩写,但绝不能省略,例如 "Homo sapiens"缩写为 ''H. sapiens''.在很少的一些情况下,由于一个物种已经广为人知,所以其缩写形式就约定成俗了.如在细菌中,"Escherichia coli"(大肠埃希菌,即大肠杆菌)可以缩写成''E. coli''而不会引起误会.
编辑本段名称来源
属名通常使用拉丁文名词,如果引用其它语言的名词,则必须拉丁化.种加词大多为形容词,也可以为名词的所有格或为同位名词.当形容词作种加词时,要求其性、数、格与属名一致.例如板栗''Castanea millissima'' BL., ''Castanea'' 栗属(阴性、单数、第一格).有时,名称也会来源于古希腊语,或者是本地语言,又或者是该物种发现者的姓名.事实上,分类学家通过各种途径来构造物种名称,比如说会开开玩笑或者是一语双关.然而,无论其来源如何,学名在语法上总是被看作拉丁文.因此,尽管生物学家不赞成,双名法名称有时又叫“拉丁文名”.称为“学名”似乎更恰当一些.请参阅生物学名常用拉丁文和希腊文词语.
编辑本段使用双名法系统的价值
双名法系统的价值体现在它的简便性和广泛性: 同样的名称在所有语言中通用, 避免了翻译的困难; 任何的一个物种都可以明确无误的由两个单词确定; 本系统已经在植物学 (始于 1753), 动物学 (始于 1758) 和 细菌学 (始于 1980)中广泛应用. 双名法命名的程序体现了其稳定性.特别的讲, 当一个种从一个属转到另一个属时 (比较常见的现象), 如果可能的话,种加词保留一致.类似的,如果原来的两个种合并时, 原来各自的种名保留为亚种名. 然而, 这样的稳定性不太绝对.基于分类上不同的观点,根据生物命名法规的名称修订或在分子系统学中的新发现,同一种生物可能有几个不同的学名在流通(请参阅同物异名). 不稳定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命名应遵循优先原则. 规范植物 (包括 真菌, 蓝藻) / 栽培植物 / 动物 / 细菌 / 病毒的命名法规是不同的.例如, ICBN (植物)命名法规不允许重复名, 而 ICZN (动物)法规则允许(如:''Gallus gallus''). 曾经建议用统一的BioCode来把几个命名法规替换, 但考虑到对系统发生树进行命名的PhyloCode而存在争议.
编辑本段对双名制的扩展 动物的三名制命名法
在动物学中, 一个动物物种可以往下细分, 应用三名法来命名一个亚种 (有时叫做"race"), 例如新西兰的普通鸬鹚(''Phalacrocorax carbo'')跟其它地方的有所不同, 所以被归入一个亚种''Phalacrocorax carbo novaehollandiae''. 由于动物学仅使用一个种下分类阶元,所以不需要在亚种名前插入任何阶元指示符,人们也明白第三个名称就是亚种名.
编辑本段植物学的种下划分
在植物学中, 一个物种可以向下分为亚种, 变种, 或者变型, 这跟动物学是不同的.种下名称必须跟在一个阶元限定词(这个词不用斜体)后面(例如 "subsp.")来指明所指的阶元类型, 这不会在动物学中出现. 一个植物种可能会有亚种(如 "Pinus nigra subsp. salzmannii"),变种(如 ''Pinus nigra var. caramanica''), 还有亚种的变种(如 ''Pinus nigra subsp. salzmannii var. corsicana''),甚至是更为复杂的组合.
C. .“双名法”命名有什么好处它是怎样给动物命名的
双名法(Binomial
nomenclature),又称学名、二名法,生物学上对生物种类的命名规则。正如“双”所说的,为每个物种命名的名字有两部分构成:属名和种加词(种小名)。属名须大写,种加词则不能。在印刷时使用斜体,或是用加底线的方式取代。
例如:Homo
sapiens。简化如下:
Homo
sapiens(种名)
=
Homo(属名)
+
sapiens(种加词)
如果在一篇文章中多次提到某一个属,除第一次提及时给出全写,在以后出现时可将属名缩写,但绝不能省略,例如Homo
sapiens缩写为
H.
sapiens。在很少的一些情况下,由于一个物种已经广为人知,所以其缩写形式就约定成俗了。如在细菌中,Escherichia
coli(大肠杆菌)可以缩写成E.
coli而不会引起误会。
名称来源
属名通常使用拉丁文名词,如果引用其它语言的名词,则必须拉丁化。种加词大多为形容词,也可以为名词的所有格或为同位名词。当形容词作种加词时,要求其性、数、格与属名一致。例如板栗Castanea
millissima
BL.,
Castanea
栗属(阴性、单数、第一格)。有时,名称也会来源于古希腊语,或者是本地语言,又或者是该物种发现者的姓名。事实上,分类学家通过各种途径来构造物种名称,比如说会开开玩笑或者是一语双关。然而,无论其来源如何,学名在语法上总是被看作拉丁文。因此,尽管生物学家不赞成,双名法名称有时又叫“拉丁文名”。称为“学名”似乎更恰当一些。请参阅生物学名常用拉丁文和希腊文词语。
使用双名法系统的价值
双名法系统的价值体现在它的简便性和广泛性:
同样的名称在所有语言中通用,
避免了翻译的困难;
任何的一个物种都可以明确无误的由两个单词确定;
本系统已经在植物学
(始于
1753),
动物学
(始于
1758)
和
细菌学
(始于
1980[1])中广泛应用。
双名法命名的程序体现了其稳定性。特别的讲,
当一个种从一个属转到另一个属时
(比较常见的现象),
如果可能的话,种加词保留一致。类似的,如果原来的两个种合并时,
原来各自的种名保留为亚种名。
然而,
这样的稳定性不太绝对。基于分类上不同的观点,根据生物命名法规的名称修订或在分子系统学中的新发现,同一种生物可能有几个不同的学名在流通(请参阅同物异名)。
不稳定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命名应遵循优先原则。
规范植物
(包括
真菌,
蓝藻)
/
栽培植物
/
动物
/
细菌
/
病毒的命名法规是不同的。例如,
ICBN
(植物)命名法规不允许重复名,
而
ICZN
(动物)法规则允许(如:Gallus
gallus)。
曾经建议用统一的BioCode来把几个命名法规替换,
但考虑到对系统发生树进行命名的PhyloCode而存在争议。
D. 什么叫双命名法
双名命名法(英语:Binomial nomenclature、binominal nomenclature、binary nomenclature):又称二名法,依照生物学上对生物种类的命名规则,所给定的学名之形式,自林奈《植物种志》(1753年, Species Plantarum)后,成为种的学名形式。
正如“双名”字面的意涵,每个物种学名的由两个部分构成:属名和种加词(种小名)。属名由拉丁语法化的名词形成,但是它的字源可以是来自拉丁词或希腊词或拉丁化的其他文字构成,首字母须大写;种加词是拉丁文中的形容词,首字母不大写。
通常在种加词的后面加上命名人及命名时间,如果学名经过改动,则既要保留最初命名人,并加上改名人及改名时间。命名人、命名时间一般可省略。
(4)生物什么是双名法扩展阅读:
1、双命名法的来源
卡尔·林奈发明了将物种根据其共同特点,按照科学分类的方法进行分类。这是与双名制密切相关的。然而林奈并非发明双名法的人。早在林奈200年前的博安兄弟就发明了这种方法。他把这种方法普及开来。
1758年,他在书的第十版引入了双名命名法(二名制),用种名和属名为动植物命名。双名命名法完善了林奈的分类体系。他发现了自然界存在的秩序,并且建立了体系来描述这一秩序。直到现在,这个体系仍然富有生命力,仍为人们所用。
2、双命名法的价值
(1)同样的名称在所有语言中通用, 避免了翻译的困难。
(2)任何的一个物种都可以明确无误的由两个单词确定。
(3)本系统已经在植物学(始于 1753),动物学(始于 1758) 和细菌学(始于 1980)中广泛应用。
E. 动物的命名双名法
双名法(Binomial nomenclature),又称学名、二名法,生物学上对生物种类的命名规则。正如“双”所说的,为每个物种命名的名字有两部分构成:属名和种加词(种小名)。属名须大写,种加词则不能。在印刷时使用斜体,或是用加底线的方式取代。
例如:Homo sapiens。简化如下:
Homo sapiens(种名) = Homo(属名) + sapiens(种加词)
如果在一篇文章中多次提到某一个属,除第一次提及时给出全写,在以后出现时可将属名缩写,但绝不能省略,例如Homo sapiens缩写为 H. sapiens。在很少的一些情况下,由于一个物种已经广为人知,所以其缩写形式就约定成俗了。如在细菌中,Escherichia coli(大肠杆菌)可以缩写成E. coli而不会引起误会。
名称来源
属名通常使用拉丁文名词,如果引用其它语言的名词,则必须拉丁化。种加词大多为形容词,也可以为名词的所有格或为同位名词。当形容词作种加词时,要求其性、数、格与属名一致。例如板栗Castanea millissima BL., Castanea 栗属(阴性、单数、第一格)。有时,名称也会来源于古希腊语,或者是本地语言,又或者是该物种发现者的姓名。事实上,分类学家通过各种途径来构造物种名称,比如说会开开玩笑或者是一语双关。然而,无论其来源如何,学名在语法上总是被看作拉丁文。因此,尽管生物学家不赞成,双名法名称有时又叫“拉丁文名”。称为“学名”似乎更恰当一些。请参阅生物学名常用拉丁文和希腊文词语。
使用双名法系统的价值
双名法系统的价值体现在它的简便性和广泛性:
同样的名称在所有语言中通用, 避免了翻译的困难;
任何的一个物种都可以明确无误的由两个单词确定;
本系统已经在植物学 (始于 1753), 动物学 (始于 1758) 和 细菌学 (始于 1980[1])中广泛应用。
双名法命名的程序体现了其稳定性。特别的讲, 当一个种从一个属转到另一个属时 (比较常见的现象), 如果可能的话,种加词保留一致。类似的,如果原来的两个种合并时, 原来各自的种名保留为亚种名。
然而, 这样的稳定性不太绝对。基于分类上不同的观点,根据生物命名法规的名称修订或在分子系统学中的新发现,同一种生物可能有几个不同的学名在流通(请参阅同物异名)。 不稳定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命名应遵循优先原则。
规范植物 (包括 真菌, 蓝藻) / 栽培植物 / 动物 / 细菌 / 病毒的命名法规是不同的。例如, ICBN (植物)命名法规不允许重复名, 而 ICZN (动物)法规则允许(如:Gallus gallus)。 曾经建议用统一的BioCode来把几个命名法规替换, 但考虑到对系统发生树进行命名的PhyloCode而存在争议。
种以下层级的命名
动物分类学
在动物分类学中,一个动物物种可以往下细分,应用三名法来命名一个亚种 (有时叫做race),例如新西兰的普通鸬鹚(Phalacrocorax carbo)跟其它地方的有所不同, 所以被归入一个亚种Phalacrocorax carbo novaehollandiae。由于动物学仅使用一个种下分类阶元,所以不需要在亚种名前插入任何阶元指示符,人们也明白第三个名称就是亚种名。
植物分类学
在植物分类学中, 一个物种可以向下分为亚种,变种,或者变型,这跟动物学是不同的。种下名称必须跟在一个阶元限定词后面(例如 "subsp.")来指明所指的阶元类型,这不会在动物学中出现。一个植物种可能会有亚种(如 Pinus nigra subsp. salzmannii),变种(如 Pinus nigra var. caramanica),还有亚种的变种(如 Pinus nigra subsp. salzmannii var. corsicana),甚至是更为复杂的组合。
学名的着作者
有时在学名后面会看到跟着一个人名的缩写,甚至是日期。对于一个物种的完整引用不但包括了双名法名称,还包括描述、命名该物种的作者。学名需要斜体,但不得对作者的引用进行斜体印刷。在一篇文章中,对学名作者的引用通常仅需出现一次即可。作者引用在植物学和动物学中有不同的惯例, 这由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和国际动物命名法规分别确定。
植物学名作者引用
植物名作者的缩写形式由皇家植物园, Kew发布的标准索引为准; 在简要引用中,不需要包括发表日期。标准缩写可以在下面的网址找到国际植物名称索引, 作者查询页。
所以, 在 Pinus sylvestris L.中, 缩写 "L." 指卡尔·林奈; 在 Pinus koraiensis Siebold & Zucc. 中, Siebold 指Philipp Franz von Siebold 、 Zucc. 指合作者Joseph Gerhard Zuccarini。
如果在某些情况下, 一个种移到了另一个属中, 原作者的名字用括号括起,修订人的名称跟在括号后。例如,美国红杉首先由David Don描述成Taxodium sempervirens D. Don。 后来, Stephan Ladislaus Endlicher指出它和其他 Taxodium不相似, 并将它转入新属, 发布了新组合 Sequoia sempervirens (D. Don) Endl.。
在关注植物分类详细信息的文章(如植物分类专着), 还要加上发表地和时间, 但在像网络全书或其它非分类学着作中这样的做法很罕见。在上例中,完整的引用应为 Sequoia sempervirens (D. Don) Endl., Syn. Conif. 198 (1847), 意思是参阅于1847年出版的Endlicher的Synopsis Coniferarum的第198页。
动物学名作者引用
动物学名只用作者的姓,而且必须给出全写而不得缩写,不写作者名字。如果有两位作者的姓相同,则加上其名字的首字母缩写。首次发表日期也应注明,与作者间用逗号分隔。
例如弓头鲸(Balaena mysticetus Linnaeus, 1758)是由卡尔·林奈描述的,林奈的姓氏Linnaeus用全写给出,并注明了出版日期1758年。
如果一个种转入别的属,原着者和发表日期用括号括起,表示已经经过了修订,但是修订者和修订日期不予列出。所以白额雁首次由Giovanni Antonio Scopoli描述为Branta albifrons Scopoli, 1769。后来的研究发现它与雁属(Anser)的关系比与黑雁属(Branta)更近,因此被转入该属,现在引用的形式是Anser albifrons (Scopoli, 1769)。
在正式的分类着作中,应给出更为详尽的引用。原名和发表信息都要给出,例如 Branta albifrons Scopoli, 1769, Annus I Hist.-Nat. 69。
历史
卡尔·林奈发明了将物种根据其共同特点,按照科学分类的方法进行分类。这是与双名制密切相关的。然而林奈并非发明双名法的人。早在林奈200年前的Bauhin兄弟就发明了这种方法。他把这种方法普及开来。
F. 生物的双名法命名
在生物学中,双名法是为生物命名的标准。正如“双”所说的,为每个物中命名的名字有两部分构成:属名和种加词。属名须大写,种加词则不能。在印刷时使用斜体,手写时一般要加双下划线。例如:"Homo sapiens"(智人)。如果在一篇文章中多次提到某一个属,除第一次提及时给出全写,在以后出现时可将属名缩写,但绝不能省略,例如 "Homo sapiens"缩写为 ''H. sapiens''。在很少的一些情况下,由于一个物种已经广为人知,所以其缩写形式就约定成俗了。如在细菌中,"Escherichia coli"(大肠埃希菌,即大肠杆菌)可以缩写成''E. coli''而不会引起误会。
名称来源
属名通常使用拉丁文名词,如果引用其它语言的名词,则必须拉丁化。种加词大多为形容词,也可以为名词的所有格或为同位名词。当形容词作种加词时,要求其性、数、格与属名一致。例如板栗''Castanea millissima'' BL., ''Castanea'' 栗属(阴性、单数、第一格)。有时,名称也会来源于古希腊语,或者是本地语言,又或者是该物种发现者的姓名。事实上,分类学家通过各种途径来构造物种名称,比如说会开开玩笑或者是一语双关。然而,无论其来源如何,学名在语法上总是被看作拉丁文。因此,尽管生物学家不赞成,双名法名称有时又叫“拉丁文名”。称为“学名”似乎更恰当一些。请参阅生物学名常用拉丁文和希腊文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