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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gene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09-19 18:17:07

Ⅰ 基因是什么

答:“基因”为英语“gene”的音译,是DNA(脱氧核糖核酸)分子中含有特定遗传信息的一段核苷酸序列的总称,是具有遗传效应的DNA分子片段,是控制生物性状的基本遗传单位,是生命的密码,记录和传递着遗传信息。所有的基因都由4种碱基组成。

地球生物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数量巨大,种类繁多,形态各异,生存环境和生活习性各不相同,这都是由基因控制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人们对这种现象的高度概括,即物种的生物学特征和特性是由基因决定的,是可以遗传的。一个基因编码一个蛋白质,蛋白质的功能决定生物体所表现出来的特征特性。

Ⅱ gene是DNA的一部分吗

gene是DNA的一部分。

DNA是分子,是基础。基因由一串DNA组成。染色体又由很多很多DNA(包括很多基因)外加蛋白质构成。

基因在DNA上的分布有线性不连续,也有重叠基因。基因之间的部分是基因间区。基因分为编码区和非编码区,非编码区位于编码区前后,同属于一个基因;真核生物的编码又分为可编码序列(外显子)和非编码序列(内含子)。

DNA

中的核苷酸中碱基的排列顺序构成了遗传信息。该遗传信息可以通过转录过程形成RNA,然后其中的mRNA通过翻译产生多肽,形成蛋白质。在细胞分裂之前,DNA复制过程复制了遗传信息,这避免了在不同细胞世代之间的转变中遗传信息的丢失。 在真核生物中,DNA存在于细胞核内称为染色体的结构中。

Ⅲ 什么是生物基因

就是生物的
基因(Gene,Mendelian factor)是指携带有遗传信息的DNA或RNA序列,也称为遗传因子,是控制性状的基本遗传单位。基因通过指导蛋白质的合成来表达自己所携带的遗传信息,从而控制生物个体的性状表现。

Ⅳ 基因是什么

基因亦称遗传因子 是决定遗传性状的因子。基因是通过自我增殖及通过细胞世代、个体世代、一代接一代地正确地从亲代传给子代,这样就把性状表达所必须的遗传信息一代一代传下去。各个基因虽然是相互独立单位,但是它在物理上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在染色体上各自占有固定的位置,以线性顺序排列的方式形成连锁群。基因是稳定的,但可因突变而发生变化,一旦发生突变,在以后的世代中变异的基因就可传递下去。基因的本质是DNA。基因是一个化学实体,是具有遗传效应的DNA分子中的一定的核苷酸顺序。基因是遗传信息传递、表达、性状分化发育的依据。一切环境因子都通过基因来影响生物的遗传性。基因是可分的,也是可移动的遗传因子,它不是固定不变在染色体上的静止结构,基因本身在结构和功能上也存在着差异。
基因与染色体 染色体是基因的载体,各种基因呈直线排列在各染色体上。基因在染色体上的位置叫基因座(locus)。 位于同一条染色体上的各种基因相互连锁 (linkage) 而构成一个连锁群(linkagegroup)。人类有24种染色体(22条常染色体加X、Y染色体),故有24个连锁群。一般,在同一染色体上的所有基因随此染色体联合传递给子代。 但同一连锁群的各对等位基因之间,在减数分裂时,有时可以发生交换 (crossing-over),形成新的连锁关系(重组)。两对基因之间距离越远,发生交换会愈大,重组率愈高。这意味着在同一染色体上的连锁的基因大多数是联合传递的,少数可经交换而重组,而产生新的连锁关系。
结构基因、调节基因、操纵基因 这三者是对基因的功能所作的区分,是以直线形式排列在染色体上。结构基因: 是决定合成某一种蛋白质分子结构相应的一段DNA。结构基因的功能是把携带的遗传信息转录给mRNA(信使核糖核酸),再以mRNA为模板合成具有特定氨基酸序列的蛋白质。
调节基因:是调节蛋白质合成的基因。它能使结构基因在需要某种酶时就合成某种酶,不需要时,则停止合成,它对不同染色体上的结构基因有调节作用。
操作基因:位于结构基因的一端,是操纵结构基因的基因。当操作基因“开动”时,处于同一染色体上的,由它所控制的结构基因就开始转录、翻译和合成蛋白质。当“关闭”时,结构基因就停止转录与、翻译。操作基因与一系列受它操纵的结构基因合起来就形成一个操纵子。
等位基因与复等位基因 等位基因是指在一对同源染色体上,占有相同座位的一对基因,它控制一对相对性状。例如,人类RH血型基因的座位是在1号染色体短臂的3区5带,位于两条1号染色体相同座位的Rh的RH就是一对等位基因。
在一个群体内,同源染色体的某个相同座位上的等位基因超过2个以上时,就称作复等位基因。例如,人类 ABO 血型基因座位是在9号染色体长臂的末端,在这个座位上的等位基因, 就人类来说,有A、B、O三个基因,因此人类的 ABO血型是由3个复等位基因决定的。但就一个具体人类来说,决定 ABO 血型的一对等位基因, 是A、B、O三个基因中的两个,即AA、BB、OO、AO、BO、AB。
显性基因与显性性状 在杂合体中,能够显示出性状的基因称为显性基因。由显性基因控制的性状称作显性性状。在遗传学上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显性基因, 例如以大写字母B表示决定短指的基因,小写字母b表示等位的正常指基因,由于B对b是显性,因此杂合体 Bb 个体表现短指。所以杂合体与显性纯合体的表现型,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相同的;但是,不同的显性基因可有不同的表现,如显性杂合体Bb表现短指,而显性纯合体可致死。
隐性基因与隐性性状 隐性基因是指在杂合体时不能表现,必须在纯合体时才能表现的基因。由隐性基因控制的性状称作隐性状。在遗传学上用小写的英文字母表示隐性基因。如大写字母D表示正常基因,小写字母d表示等位的先天性聋哑致病基因。由于d是隐性基因,杂合体Dd 的表现型是正常的,但却是致病基因的d的携带者。隐性纯合体dd的表现型是先天性聋哑患者。
致死基因和致死突变型 致死基因指可导致胚胎和生后死亡的基因。显性致死突变基因导致杂合体的死亡,隐性致死突变基因导致纯合体的死亡。含有致死突变基因的个体称致死突变型。
致死基因虽对个体是有害的。但对种群可能是有利的。它可使致死基因的传递中断。如人类中有一种致死性大疱性表皮松懈症,是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致死基因是隐性致死的。隐性纯合的个体在胚胎期即死亡。又如人类的家族性高脂蛋白血症Ⅱ型,是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致死基因是显性致死的,患者常早年死于心肌梗塞。
不同的致死突变型,致死的表现程度是不同的
基因互作 基因互作是指非等位基因之间的相互作用。基因除了在等位基因之间互相作用之外,在非等位基因之间也表现有抑制、互作、上位、互补等多种形式的相互作用。例如,人先天性聋哑是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先天性聋哑夫妇生育的子女应全是先天性聋哑。可是有的传遗性先天性聋哑夫妇,可以生育正常的子女。这是由于导致该夫妇患先天性聋哑的等位基因不同的缘故。即导致聋哑的基因在一方是dd,在另一方是ee,所生育的子女的基因型是DdEe,由于显性基因D和E都表现正常,故表现型为正常。
位置效应 位置效应是指由于基因变换了在染色体上的位置所引起的表现型的改变。位置效应在植物与动物体的研究中得到证实。人类染色体倒位。易位与插入等结构畸变,尽管不发生染色体遗传物质的缺失,但由于染色体上的基因位置发生了改变。同样可能产生相应的位置效应。
因型 基和表现型 基因型又称遗传型, 它反映生物体的遗传构成,即从双亲获得的全部基因的总和。据估计,人类的结构基因约有5万对。因此,整个生物的基因型是无法表示的,遗传学中具体使用的基因型,往往是指某一性状的基因型,如白化病的基因型是CC,它只是表示这一对等位基因不能产生酷氨酸酶。所以基因型是从亲代获得的,可能发育为某种性状的遗传基础。表现型是指生物体所有性状的总和。但整个生物体的表现型是无法具体表示的。因此,实际使用的表现型,往往也是指生物发育的某一具体性状。如体内不能产生酪氨酸酶等。表现型是生物体把遗传下来的某一性状发育的可能变成现实的表现。
基因型、表现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基因型、表现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可用如下公式来表示。
表现型=基因型+环境
现以人类的优生为例,优生是生育在智力和体质方面具有优良表现型的个体,而表现型的优与劣是由基因型(遗传)与环境共同决定的。当然在中不同性状的发育与表现中,两者的相对重要性是不同的。人们可以应用这个关系的原理来防治遗传病,如苯丙酮尿症是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它是由一对隐性致病基因决定发病的,这个环境条件是体内有过量的苯丙氨酸。假若在食物中控制苯丙氨酸,食用含苯丙氨酸的量对人体来说是最低维持量的食品,致病的基因型就不能起作用,这时的表现型就可以是正常的,所以临床上可以通过食物疗法来治疗苯丙酮尿症。优境学就是利用环境条件,使优良的基因型(遗传基础)得到充分的表现,使不良基因型的表现型得到改善。
人类的疾病几乎都与遗传有关,也都受环境的影响,只是不同的疾病受环境与遗传两个因素影响的程度不同,某些疾病明显地受遗传支配,而另一些疾病则受环境的显着作用

Ⅳ 什么是生物基因

基因(
遗传因子
)是遗传的物质基础,是DNA(
脱氧核糖核酸
)分子上具有遗传信息的特定核苷酸序列的总称,是具有
遗传效应

DNA分子
片段。基因通过复制把遗传信息传递给下一代,使后代出现与亲代相似的性状。人类大约有几万个基因,储存着生命孕育生长、凋亡过程的全部信息,通过复制、表达、修复,完成生命繁衍、细胞分裂和
蛋白质合成
等重要生理过程。基因是生命的密码,记录和传递着遗传信息。生物体的生、长、病、老、死等一切生命现象都与基因有关。它同时也决定着人体健康的内在因素,与人类的健康密切相关。

Ⅵ “基因”(Gene)一词是怎么来的

1.24

知识分子

The Intellectual


“基因”(Gene)一词的发明和翻译堪称完美 | 图源:pixabay.com


导 读

基因所代表的物质在生命中至关重要,它的发现是科学史一个伟大的里程碑。“基因” 这个词的发明和翻译也堪称完美。

旅德免疫学学者、《知识分子》专栏作者商周,在本文介绍了基因(Gene)一词的由来。


撰文 | 商周

责编 | 陈晓雪



对科学名词的翻译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意译 (根据含义来翻译) ,另一种是音译 (根据读音来翻译) 。能在意译和音译上都达标则效果更佳,但这样的名词极少,一个难得的例子是 “基因” (Gene) 。


把 “Gene” 翻译成基因,在含义和读音方面都达到了要求,相比其它广为人知的生物学名词 (比如细胞(Cell)、器官(Organ)、组织(Tissue)) 的翻译,明显要更胜一筹。


那么,“基因” (Gene) 这个词是如何来的呢?


孟德尔的 “天性”(Anlage)和 “因子”(Elemente)


词汇不是凭空出现的,只有当人们需要描述一个新鲜事物的时候,创造一个新的名词才成为必要。“基因” 这个名词的起源,也就是人类首次意识到基因这个物质存在的时候。第一个意识到基因这种物质存在的人,正是发现了遗传学法则的孟德尔,但他并没有为它去创造一个新的名词。


1854年到1863年,孟德尔利用22种不同的豌豆品种进行杂交实验,发现豌豆不同的性状 (比如种子颜色、形状,豆荚颜色、形状等) 是由不同遗传物质控制的,这些遗传物质来自父母双方,而且来自父母双方的遗传物质在产生生殖细胞时会发生分离。现在我们知道,这些遗传物质就是基因。但在只有普通光学显微镜的十九世纪,人们对生命的认知还停留在细胞水平,虽然知道了细胞核的存在,但并不知道染色体,更不知道DNA。


面对控制豌豆性状的神秘遗传物质,孟德尔在他的《植物杂交实验》论文里采用了两个不同的词来描述 [1] 。


在论文结果部分的 “杂交种的生殖细胞” 单元,开头一段有如下描述:


图1 孟德尔《植物杂交实验》论文截图 | 图源:biopersitylibrary


“ ……就经验而言,我们发现每一种情况下都证实,只有在卵细胞和受精花粉具有相同的 天性 (Anlage)时才能形成不变的后代,正如纯种植株的正常受精一样…….”


德语 “Anlage” 一词有七种含义 (包括创造、投资、设施、装置、结构、天性、材料) ,在孟德尔上面的文字里,翻译成 “天性” 可能相对贴切一些。在这里,孟德尔用 “天性” (Anlage) 这个词来描述豌豆花粉细胞和卵细胞里含有的遗传物质,因为这一段之前论文已经描述了单个和多个性状杂交的情况,这里的遗传物质并不是指单个基因,而是多个基因或者是整个生殖细胞里的所有遗传物质。


有趣的是, “天性” (Anlage) 这个词孟德尔在整篇文章里只使用了这一次。等到文章的结语部分讨论控制性状的遗传物质的时候,他用了另外一个名词 “Elemente”,而且用了10次之多。Elemente有三种不同的含义:基本成分、特质、因子。从孟德尔论文的语境来看,这里的 “Elemente” 翻译成 “因子” 更合适一些。


图2 孟德尔《植物杂交实验》论文截图 | 图源:biopersitylibrary.


而这里的 “因子” (Elemente) 的具体含义,可以通过论文的这一段文字判断出来。


“对于那些后代存在变化的杂交种,我们也许可以假设,在卵细胞和花粉细胞的差异 因子 之间发生了某种协调,以至于作为杂交种基础的细胞的形成成为可能;但尽管如此,不同 因子 之间的平衡只是暂时的,并没有持续到杂交植物的整个生命中。由于植物的习性在整个植被期没有变化,我们必须进一步假设,只有当生殖细胞发育时,差异 因子 才有可能从强制结合中解放出来。在这些细胞的形成过程中,所有现有的 因子 都参与了一个完全自由和平等的分配,只有这样它们才会相互分离。这样一来,所产生的卵细胞和花粉的类型在数量上就和 因子 所可能形成的组合一样多。”


从这一段文字来看,孟德尔不仅谈到了来自父母的差异 “因子” (Elemente) 的分离,也谈到了不同 “因子” 的组合。所以,这里的 “因子” 指的就是单个的基因。而上面的 “天性” (Anlage) 指的则是细胞内整个的遗传物质。正是因为这一微妙的差异,孟德尔选择了两个不同的单词进行描述。


尽管孟德尔用了这两个词对遗传物质在整体层面和单个基因层面进行描述,但因为其经典论文《植物杂交实验》长期被忽视,这两个词就更不可能走进人们的视野。直到1900年,荷兰植物学家胡戈-德弗里斯 (Hugo de Vries) 、德国植物学家卡尔-科伦斯 (Carl Correns) 以及瑞士植物学家埃里克·切尔马克 (Erich Tschermark) 分别在《德国植物协会通报》 ( Ber. der Deutschen Bot. Gesellsch. ) 上发表关于植物杂交的研究论文,各自独立地部分重现了孟德尔的发现 [2-4] 。在这三个 “孟德尔的发现者” (注:学界对三人在这一主题上的贡献有争议,这里不仔细讨论) 里,有两人也对 因子 (Elemente) 这种神秘的物质进行了描述。


科伦斯的 “天性”(Analge)


科伦斯1864年出生在德国慕尼黑, 28岁那年在德国图宾根大学获得植物学讲师职位,并在那里花了六年的时间进行植物杂交实验,重现了孟德尔的部分结果。在 “孟德尔的发现者” 的三人中,科伦斯对孟德尔的发现最为了解。他1900年发表在《德国植物协会通报》上的论文,标题就是《关于品种杂交后代行为的孟德尔法则》 [3] 。


在这篇论文里,科伦斯详细地讨论到控制性状的遗传物质。有趣的是,科伦斯用的词是 “天性” (Anlage) , 而不是 “因子” (Elemente) ,而且整篇论文里一共提了22次。比如,在下面这段文字里:


图3 科伦斯《关于品种杂交后代行为的孟德尔法则》论文截图 | 图源:biopersitylibrary


“为了解释这些事实,我们必须假设(就像孟德尔那样),在生殖核融合之后,一个性状,即隐性性状(在我们的例子中为绿色)的 天性 被另一个性状,即显性性状所抑制,因此所有的胚胎都是黄色。然而,虽然隐性性状的 天性 ‘潜伏’ 着,但在生殖核的最终形成之前,两种性状的 天性 完全分离,所以一半的生殖核接受隐性 天性 ,即绿色;另一半接受显性 天性 ,即黄色……”


从文中的语境来看,科伦斯用 “天性” 描述的其实是控制性状的单个基因,而不是所有遗传物质的总和。所以,他虽然用的是 “天性” 这个词,但和孟德尔用的 “因子” 这个词一样,代表的都是基因。科伦斯之所以选择 “天性” ,而没有使用 “因子” ,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受他的导师慕尼黑大学植物学家卡尔·威廉·冯·内格里 (Carl Wilhelm von Nägeli) 的影响。就在科伦斯进入慕尼黑大学的前一年 (1884年) ,内格里发表了他的巨着《生命进化的机械生理学理论》 ( Mechanisch-physiologische Theorie der Abstammungslehre ) ,里面谈到遗传物质的时候,使用的就是 “天性” (Anlage) 这一名词。但信奉融合遗传的内格里用 “天性” (Anlage) 一词描述的不是基因,而是整体上的遗传物质。


无论是孟德尔,还是科伦斯,两人都清楚地意识到基因这种物质的存在,但并没有为它去创造一个新的名词,而是试着用已经存在的名词对其进行描述。


真正尝试为基因去创造新名词的,首先是德·弗里斯。


德·弗里斯的 “泛生子”(Pangene)


德·弗里斯1848年出生在荷兰,30岁生日那天他获得了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的植物生理学教授职位,并在同年当选为荷兰科学和艺术学院的会员。1899年,德·弗里斯写出了他的代表作之一《细胞内泛生论》 ( Intracellular Panenesis ) 一书。虽然是荷兰人,德·弗里斯的这本书是以当时科学界更为普及的德语出版的 ,出版社是位于德国耶拿的GUSTAV FISCHER [5] 。


“ ‘泛生论’(Pangenesis)一词包括两个希腊单词:Pan和Genesis,前者的意思是全部(泛),后者的意思是出生和起源(生)。这是达尔文1868年提出的一个有关遗传的理论,它的核心是融合遗传(Blending inheritance)。按照泛生论,生物体各部分的细胞都带有特定的自身繁殖的 ‘微芽’(后人也把微芽称微泛生子(Pangene)),这些 ‘微芽’ 可由各系统集中于生殖细胞,父母生殖细胞的 ‘微芽’ 会相互融合从而形成新的子代 ‘微芽’。和泛生论不同,由孟德尔开创的现代遗传学的核心是颗粒遗传(Particulate inheritance),即控制性状的基因是独立的单位,来自父母的两个等位基因并不会发生融合,在下一代形成生殖细胞时还会相互分离。”


德·弗里斯在1898年提出的 “细胞内泛生论” 则有些特别,一方面它依然是泛生论,另一方面它抛弃了融合遗传,提出了颗粒遗传的概念。正是因为提出了颗粒遗传这个概念,德·弗里斯以达尔文创造的 “泛生论” (Pangenesis) 一词为基础,提出了 “泛生子” (Pangene) 一词,并对这一概念进行了描述:


图4 德·弗里斯的《细胞内泛生论》对“泛生子”(Pangene)做了详细注解 | 图源:biopersitylibrary


“……每个生殖细胞都必须潜在地包含构成相关物种性状的所有因素。因此,可见的遗传现象,都是隐藏在生命物质中的最小不可见粒子的特性的表现。事实上,为了能够解释所有的现象,人们必须为每个遗传属性假设特殊的粒子。我将这些单位称为 泛生子 (Pangene)。这些 泛生子 小得无法看见,但它们的化学分子的顺序完全不同,这些 泛生子 能够随着细胞分裂而增殖,并且可以分布到生物体所有或几乎所有的细胞中。它们要么是潜伏的,要么是活动的,但可以在这两种状态下繁殖……”


从上文可以看到,德·弗里斯所提到的 “泛生子” 其实就是基因。德·弗里斯提出的细胞内泛生论最有价值之处,就是提出了颗粒型遗传这一概念,否定了之前的融合性遗传。德·弗里斯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在这之前进行了六七年的植物杂交实验,并且重现了孟德尔关于分离法则的发现。这让他意识到来自父母双方遗传物质并不会融合,而是依然会在产生生殖细胞时分离。


虽然 “泛生子” (Pangene) 是为基因创造的一个新名词,但这个词的前缀 (Pan) 用来描述基因并不合适,可以说有画蛇添足之嫌。1909年,丹麦植物学家维尔海姆·路德维希·约翰森 (Wilhelm Ludvig Johannsen ) 在 “Pangene” 一词的基础上,进一步提炼出了 “基因” (Gene) 一词。


约翰森的 “基因”(Gene)


维尔海姆·路德维希·约翰森 (Wilhelm Ludvig Johannsen) 1857年出生于丹麦的哥本哈根,1905年获得哥本哈根大学的植物学教授职位。1909年,他出版了自己的代表作《精确遗传学理论的要素》一书。和德·弗里斯的《细胞内泛生论》一样,约翰森《精确遗传学理论的要素》一书也是由德国耶拿的GUSTAV FISCHER出版社用德语发行 [6] 。


图5 约翰森的《精确遗传学理论的要素》一书的截图 | 图源:biopersitylibrary


这本书由约翰森的一系列讲义组成,在其中的第八讲,他创造了 “基因” 一词。同时,约翰森还创造了 “基因型” (Genotyp) 、表型 (Phaenotyp) 、“纯合子” (Homozygote) 、“杂合子” (Hetrezygote) 等今天常用的一系列遗传学术名词。


关于为什么要创造 “基因” 一词,约翰森在书中是这么说的:


“性细胞含有 ‘某种东西’,它决定着通过受精而产生的生物体的性状。这种 ‘东西’通常被称为 ‘天性’(Anlage),但这种说法相当含糊。达尔文提出的 ‘泛生子’(Pangene)一词,经常被用来代替 ‘天性’(Anlage)。然而, ‘泛生子’(Pangene)这个词的选择也并不令人满意,因为它是一个双重结构,包含了 ‘Pan’ 和 ‘Gene’两个词干。这里只需要考虑后者的意义,因此,从达尔文这个众所周知的词中分离出我们唯一感兴趣的最后一个音节 ‘Gene’,以便用它来取代糟糕的、模棱两可的 ‘天性’(Anlage)一词……”


在上面这段文字里,约翰森对基因是什么的描述比之前的任何一位学者都更清晰,即细胞里的 “某些东西”,能决定生物的性状。他也指出,之前用来描述基因的词 “天性” (Anlage) 以及 “泛生子” (Pangene) 都有不足,前者太模糊,后者前面带了多余的修饰词。所以,约翰森把 “Gene” 从 “Pangene” 中剥离了出来。


接下来,约翰森还进一步说明了使用 “基因” (Gene) 这个词的优势:


“…… ‘基因’ 这个短词有很多优点,因为它可以很容易地与其他名称组合。如果我们想到由某个 ‘基因’ 决定的属性(比如财富),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说 ‘财富的 基因 ’,而不需要使用 ‘决定财富的 基因 ’ 这样更繁琐的短语。”


不知为什么,约翰森在提到前人描述基因所用的词汇时,关于 “泛生子”一词的发明,只提到了达尔文,而没有谈到德·弗里斯。还有,约翰森也没有提到孟德尔首次用的 “因子” (Elemente) 这个词。不过,约翰森没有忘记把发现基因这一里程碑式的发现归功于孟德尔:


“…… ‘基因’ 的性质,目前还没有足够充分的依据。然而,这对遗传研究的有效性没有任何影响;只要确定存在这样的 ‘基因’ 就足够了。它的发现是格雷戈尔·孟德尔开展的植物杂交实验研究的最重要成就之一……”


在1909年 “基因” 这个词被创造出来的时候,正如上文约翰森提到的,人们对基因的自然属性还并不了解,只是知道它的存在,知道它是生物性状的决定者。但这已经足够了,因为这开辟了一个全新而且重要的研究领域。后来,人们知道了基因是染色体上的一部分;再后来,人们知道了基因是编码一段多肽的DNA片段……


从 “Gene” 到 “基因”


把 “Gene” 翻译成中文 “基因”,不仅同时做到了意译和音译,而且提高这个单词在含义上的准确性。就像上面提到的,“Gene” 这个词来源于希腊语,本来的意思是 “出生” 和 “起源”,这和 “决定生物性状的遗传物质” 的本意不太一致。但当把它翻译成 “基因” (基本因子) 后,就和本意靠近了很多,因为 “基本因子” 同时涵盖了孟德尔的 “因子” (Elemente) 、科伦斯的 “天性” (Anlage) 、约翰森的 “基因” (Gene)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将 “Gene” 翻译成 “基因” 是对原词的一个提升和超越。


那么,是谁做了这样一个完美的翻译呢?


根据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医学院谢永久教授的考证 [7] ,目前能查到的中文资料里,最早翻译“Gene”为“基因”一词的是潘光旦先生,他在1930年发表的《文化的生物学观》一文中写道 [8] :


“关于遗传这一点,我们不预备多说。遗传的几条原则,什么韦思曼的精质绵续与精质比较独立说、孟特尔的三律、跟了韦氏的理论而发生的新达尔文主义或后天习得性不遗传说、杜勿黎的突变说、约杭生与摩尔更的 ‘基因’ 遗传说——是大多数生物学家已认为有效,而且在生物学教本中已经数见不鲜的。”


潘光旦在1930年 (可能更早) 首次将 “Gene” 翻译成 “基因” 并非偶然,1922年23岁的他留学美国,并于1926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生物学学位,那里的教授里就有着名的遗传学大师摩尔根。虽然潘光旦后来成为了一名出色的 社会 学家,但他早期从事过一些优生学的研究,比如在1923年就发表了《优生学在中国》 ( Eugenics and China ) 的英文论文,并在随后将优生学引入到中文世界。或许正是因为他的自然和 社会 科学的双重背景,成就了 “基因” 的完美翻译。


参考文献:

1. Mendel, G., 1866 Versuch e über Pflanzen-Hybriden. Verh. naturf. Ver. Brünn 4: 3–47.

2. De Vries, H. Das Spaltungsgesetz der Bastarde. Ber. der Deutschen Bot. Gesellsch. 18 (3): 83, 1900.

3. Correns C. G. Mendel’s Regel über das Verhalten der Nachkommenschaft der Rassenbastarde. Ber. der Deutschen Bot. Gesellsch., 18 (4): 158-168, 1900.

4. Tschermak, E. Über Künstliche Kreuzung bei Pisum sativum. Berichte der Deutsche Botanischen Gesellschaft 18: 232-239, 1900.

5. de Vries, Hugo. 1889Intracellular Pangenesis. Gustav Fischer, Jena.

6. Johannsen, W., 1909 Elemente der exakten Erblichkeitslehre. Gustav Fischer, Jena.

7. http://home.cc.umanitoba.ca/~xiej/genetranslation.pdf

8. 《潘光旦文集》第二卷,潘乃穆,潘乃和 编,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4 年 10 月,ISBN 7-301-02571-8, 318-319 页.


制版编辑 | 卢卡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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