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药品注册,应当提供什么
1.新药申请
新药申请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2.仿制药申请
仿制药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但是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
3.进口药申请
进口药品申请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4.补充申请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仿制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者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5.再次申请
再注册申请是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拟继续生产或者进口该药品的注册申请。
参考资料:网络--药品申请
2. 办个生物制药厂要哪些设备,手续
因为国家对食品药品生产相关企业严格控制,所以相关法律对制药企业申办作出了详细规定。详细步骤及要求请参阅《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http://www.lawtome.com/news_show.asp?bigclassid=6&classid=59&id=2949
楼主须仔细学习,特别是其中的第二章(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和审批)和第三章(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摘要:
第二章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与审批
第四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除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及其相关证明文件;
(二)拟办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拟办企业名称、生产品种、剂型、设备、工艺及生产能力;拟办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等条件说明以及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生产地址及注册地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
(四)拟办企业的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五)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简历,学历和职称证书;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及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六)拟办企业的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七)拟办企业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八)拟生产的范围、剂型、品种、质量标准及依据;
(九)拟生产剂型及品种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质量控制点与项目;
(十)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设备验证概况;生产、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
(十一)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仪器目录;
(十二)拟办企业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药品生产企业将部分生产车间分立,形成独立药品生产企业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药品生产企业开办申请的,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受理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并自书面批准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 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30日内,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向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行政机关的网站和办公场所公示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所需要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有关信息,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办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公示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对直接关系其重大利益的事项提交书面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十二条 药品生产企业开办申请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其他规定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在对药品生产企业开办申请进行审查时,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希望对楼主有用,祝顺利!
3. 开一个制药公司都需要什么手续
制药厂需要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国税、地税、精制工序GMP证。
1、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申办人应当向所在地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筹建。
省级药监部门自收到申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 申请人完成企业筹建后应当向原审批部门申请验收 — 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管理法》第8条: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组织验收。合格的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
2、申办人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3、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必须经国家药监局注册,发给药品生产证明文件(即药品批准文号)方可生产药品。申请注册一个药品的程序非常复杂,这里不能详细说明了。
(3)生物制药按照什么注册扩展阅读:
技术发展:
生物药物的阵营很庞大,发展也很快。全世界的医药品已有一半是生物合成的,特别是合成分子结构复杂的药物时,它不仅比化学合成法简便,而且有更高的经济效益。
半个世纪以来开发研制的各种生物制药分析系统和微生物转化在药物研制中一系列突破性的应用给医药工业创造了巨大的医疗价值和经济效益。微生物制药工业生产的特点是利用某种微生物以“纯种状态”,也就是不仅“种子”要优而且只能是一种,如其它菌种进来即为杂菌。
对固定产品来说,一定按工艺有它最合适的“饭”—培养基,来供它生长。培养基的成分不能随意更改,一个菌种在同样的发酵培养基中。
因为只少了或多了某个成分,发酵的成品就完全不同。如金色链霉菌在含氯的培养基中可形成金霉素,而在没有氯化物或在培养基中加入抑制生成氯化的物质,就产生四环素。药物生产菌投入发酵罐生产。
4. 生物制品注册按照什么等进行分类
1、治疗用生物制品: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单克隆抗体;基因治疗、体细胞治疗及其制品;变态反应原制品。由人的、动物的组织或者体液提取的,或者通过发酵制备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组分制品;由已上市销售生物制品组成新的复方制品。
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含未经批准菌种制备的微生态制品;与已上市销售制品结构不完全相同且国内外均未上市销售的制品(包括氨基酸位点突变、缺失,因表达系统不同而产生、消除或者改变翻译后修饰,对产物进行化学修饰等)。
与已上市销售制品制备方法不同的制品(例如采用不同表达体系、宿主细胞等);首次采用DNA重组技术制备的制品(例如以重组技术替代合成技术、生物组织提取或者发酵技术等);国内外尚未上市销售的由非注射途径改为注射途径给药,或者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的制品。
改变已上市销售制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改变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不包括上述12项);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生物制品。
2、预防用生物制品: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疫苗;DNA疫苗;已上市销售疫苗变更新的佐剂,偶合疫苗变更新的载体;由非纯化或全细胞(细菌、病毒等)疫苗改为纯化或者组分疫苗;采用未经国内批准的菌毒种生产的疫苗(流感疫苗、钩端螺旋体疫苗等除外)。
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疫苗;采用国内已上市销售的疫苗制备的结合疫苗或者联合疫苗;与已上市销售疫苗保护性抗原谱不同的重组疫苗;更换其他已批准表达体系或者已批准细胞基质生产的疫苗;采用新工艺制备并且实验室研究资料证明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的疫苗。
改变灭活剂(方法)或者脱毒剂(方法)的疫苗;改变给药途径的疫苗;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疫苗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疫苗;改变免疫剂量或者免疫程序的疫苗;扩大使用人群(增加年龄组)的疫苗;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疫苗。
(4)生物制药按照什么注册扩展阅读
药品注册检验,包括标准复核和样品检验。标准复核,是指对申请人申报药品标准中设定项目的科学性、检验方法的可行性、质控指标的合理性等进行的实验室评估。样品检验,是指按照申请人申报或者药品审评中心核定的药品质量标准对样品进行的实验室检验。
药品注册检验启动的原则、程序、时限等要求,由药品审评中心组织制定公布。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前提出药品注册检验的具体工作程序和要求以及药品注册检验技术要求和规范,由中检院制定公布。
5. 药品注册怎么注册需要什么
去药监局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需要有三名以上具有药师资格的人员,也就是需要三本证书。
注册程序: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药师资格证书到药监局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银行开户,然后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后,带上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验资报告、股东会决议(选举法宝代表人的决议)、股东身份证、公司章程、许可证、营业场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协议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然后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到质监局办理机构代码证。
拓展资料:
药品注册,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的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等进行系统评价,并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审批过程。
注册申请:
药品注册申请包括新药申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申请、进口药品申请和补充申请。
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按照新药申请管理。
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颁布正式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
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进口药品注册,如果境外生产企业在中国没有合法办事机构,必须委托中国的专业机构代理注册。
再注册申请,指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满后,申请人拟继续生产或进口该类药品的注册申请。 [1]
新药注册:
新药定义
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新药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的,按照新药管理。
申请人
药品注册申请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 ),是指提出药品注册申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机构。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机构,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制药厂商。办理药品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是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熟悉药品注册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公民以个人名义不能注册新药。
申请详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药物临床研究、药品生产和进口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药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申请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并报送有关资料和药物实样;申请新药注册所报送的资料应当完整、规范,数据必须真实、可靠 ;引用文献资料应当注明着作名称、刊物名称及卷、期、页等 ;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应当提供资料所有者许可使用的证明文件。外文资料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中文译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下列新药申请可以实行快速审批: (一 )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来源于植物、动物、矿物等药用物质制成的制剂和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 (二 )未在国内外获准上市的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生物制品; (三 )抗艾滋病病毒及用于诊断、预防艾滋病的新药,治疗恶性肿瘤、罕见病等的新药; (四 )治疗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新药。
申请人在提出药品注册申请时,应当承诺所有试验数据均为自行取得并保证其真实性。
申请人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药物研究或者进行单项试验、检测、样品的试制、生产等,应当与被委托方签订合同。申请人应当对申报资料中的药物研究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前研究,包括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等。中药制剂还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等;生物制品还包括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等起始材料的质量标准、保存条件、遗传稳定性及免疫学的研究等。
申请人应当对所申请注册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等,提供在中国的专利及其权属状态说明,并提交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承诺对可能的侵权后果负责。药品注册申请批准后发生专利权纠纷的,当事人应当自行协商解决,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司法机关或者专利行政机关解决。
6. 药品生物技术专业可以考什么证
摘要 生物制药可以考执业药师资格证、生物制药工程师证、注册化工工程师证、医药营销师资格证。生物制药专业是以基因工程为基础的新时代生物工程学科,主要是研究学习生物技术药物、微生物药物、生化药物以及相关生物医药品的开发和生产,是一个相对比较热门的专业。
7. 开办生物制药企业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具备的条件:
(一)开办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国内未生产的二类以上(含二类)新药证书(生物工程产品还需符合有关特殊要求);
(二)开办中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国内未生产的二个以上(含二个)三类新药证书;
(三)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建设的土地面积、环境应与其建设项目要求相适应,其用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划、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四)开办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药品生产企业的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合资管理的规定;
(五)开办特殊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要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程序 :
(一)符合开办立项条件者应向广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开办资格申请报告。广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完整的申请报告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
(二)审查结果不合格的,提出修改意见,退给申报企业修改;审查结果合格的,于5个工作日内转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
(三)取得药品生产企业开办资格的申请人,应凭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复立项文件为依据,委托具有医药专业设计资格的单位按药品GMP的要求设计建设方案,并在2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逾期不能完成建设者,其开办资格自动失效。
(四)开办的药品生产企业建成后,应按照GMP要求自查合格后,向广州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广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收到完整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审查,审查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转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新开办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按规定程序报国家或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并通过认证、取得证书。
8. 中国生物制药属于国药集团吗
中国生物制药不属于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制药是外商独资企业。它是一家综合性的制药企业,其经营业务包括制药、医疗器械以及大健康产业,是通过先进的生物技术和中药现代化技术,研发并生产药品等。
国药集团的全称是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产业链最全、综合实力最强的医药健康产业集团。其主营业务包括预防治疗和诊断护理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分销、零售、研发及生产等。
企业介绍
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于2000年2月2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本公司2000年9月2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并于2003年12月8日成功转至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为1177。
本集团拥有优秀的制药企业管理和研发人才,拥有全国性的药品销售网络,拥有一流的已通过中国国家药品监督局GMP认证的:大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非PVC)、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颗粒剂、散剂等生产设施。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9. 【网上公司注册】上海注册生物科技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大家知道上海生物科技公司怎么注册吗?生物科技,属于新型行业,主要从事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究、生物产品研制开发和贸易等,是目前比较流行的公司类型。注册生物科技公司需要哪些材料?今天曼德企服就给大家好好讲解一下吧。
一、上海注册生物科技公司的材料:
1.股东、法人身份证件;
2.公司注册所选名称的核准通知书;
3.在上海有固定的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业办公地址,普通民宅不能做为注册地址。二、上海注册生物科技公司经营范围参考:
从事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试剂、实验室设备、医疗器械销售。
三、上海注册生物科技公司的流程:
1、公司名称核准;
2、确定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设立登记申请等;
3、办理营业执照;
4、刻制公章、财务章专用章、法人章;
5、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6、税种核定(核定企业的税率及开什么类型的发票);
7、一般纳税人申请;
8、购买发票开始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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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注册一个生物医药研究院需要哪些条件和资料。
中医药研究院注册流程 :
研究院将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大学生与企业员工实践培训基地、研究生创新培养平台、企业文化传承等合作项目统一纳入运行体系,实现科技开发、科研成果转化与人才培养三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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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独资类研究院,一个人出资,无注册资金
2.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2个及以上股东出资,低3万注册资金。需要出具验资报告。
3.有限合伙及普通合伙制。以上几种形式各有优势
本公司是北京舟航企业服务公司,成立于2017年,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西区10号楼2605,北京的CBD位置。 公司致力于工商、税务疑难解除、稀缺公司资源收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