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生物信息 > 申报生物质电厂需要到哪些部门审批

申报生物质电厂需要到哪些部门审批

发布时间:2022-12-22 02:00:09

❶ 生物质能发电站项目那里备案

生物质发电站项目要到发改局备案。根据相关查询公开资料显示:生物质能发电站项目要到县一级的发改局提请申请,材料由项目立项申请,项目建议书,企业简介和营业执照,然后等待发改局逐级向上申请,通过省级发改委批复。

❷ 生物质发电工商增项需要相关资质证书吗

现在三级资质都不需要的业绩,不过很多准备的东西非常多: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主席令第91号)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二)《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九条:“下列建筑业资质的许可,由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申请前款所列资质的,应当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建设主管部门……”第十条:“下列建筑业资质许可,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前款规定的建筑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第十一条:“下列建筑业资质许可,由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前款规定的建筑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建设主管部门,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申请条件
(一)在**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
(二)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三)符合《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所列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建筑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电子文档一份)。
(二)附件材料(一式一套,需转相关部门审核的另增加一套):
1、法人营业执照;
2、章程;
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5、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身份证;
6、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7、建筑资质标准所要求的设备、厂房等的相关证明。
(三)申请资质升级或增项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经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3、近三年建筑行业统计报表;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完成的具有代表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竣工验收资料。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以上申报资料均需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四、办理程序
(一)向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资质申请;
(二)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资质申请表内签署意见并将报送公函及申请材料报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厅窗口;
(三)建设厅进行审查,并将结果在公众媒体上公示、通告;
(四)属于省建设厅初审建设部核准的,初审后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转报建设部。
(五)取件人凭受理通知书、介绍信、营业执照、身份证办理领证手续。

❸ 一个企业要建厂,需要经过哪些部门审批,具体程序如何,请高手指教~

1、从事食品(含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区防疫站
2、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局
3、药品生产、经营--卫生局
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及电梯安装--劳动局
5、化学危险品(含石油)生产经营--化工厅
6、金银收购、金银制品加工、经营及废料中回收的金银--人民银行
7、旅行社--市旅游局
8、特种行业(旅馆、印刷、废旧金属收购、文化娱乐、浴室)--公安分局
9、图书报刊和录音录象制品的出版、发行销售--广播电视局
10、公路水路运输、客运--交通局
11、娱乐场所--文化局
12、文物经营--文物局
13、小轿车经营--市工商局市场处
14、会计、审计事务所--财政局、审计局
15、房地产经营--建委
16、广告经营--工商局广告处
17、商标印刷--工商局商标处
18、国有资产评估--财政局
19、成品油批发、零售、加油站--计经委
20、煤炭经营--煤炭市场洽理办公室
21、汽车维修--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处
22、经济信息、房产信息咨询--工商局
23、物业管理公司(与房地产公司要有代理合同)--房产局
24、计算机网络服务--公安局
25、医疗器械销售--医药管理局
26、职业介绍所--劳动局

❹ 生物质发电厂需不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要,应该有大量的施工工程,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第六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末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第十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煤矿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四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十六条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实施监察。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进行生产的企业,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决定。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❺ 注册一家电厂需要哪些手续啊

手续有不少,工商税务,关键要有供电部门的入网许可证,还有环保局的许可证,大型项目要做可研并要专业部门审查才能上的.

请问楼主:生物质发电厂有效益吗?电力已经过剩了的.

❻ 生物质供热改造电厂需哪个部门审批

由省发改委批准

阅读全文

与申报生物质电厂需要到哪些部门审批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word中化学式的数字怎么打出来 浏览:739
乙酸乙酯化学式怎么算 浏览:1404
沈阳初中的数学是什么版本的 浏览:1350
华为手机家人共享如何查看地理位置 浏览:1042
一氧化碳还原氧化铝化学方程式怎么配平 浏览:884
数学c什么意思是什么意思是什么 浏览:1408
中考初中地理如何补 浏览:1299
360浏览器历史在哪里下载迅雷下载 浏览:701
数学奥数卡怎么办 浏览:1387
如何回答地理是什么 浏览:1023
win7如何删除电脑文件浏览历史 浏览:1055
大学物理实验干什么用的到 浏览:1484
二年级上册数学框框怎么填 浏览:1699
西安瑞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969
武大的分析化学怎么样 浏览:1247
ige电化学发光偏高怎么办 浏览:1337
学而思初中英语和语文怎么样 浏览:1650
下列哪个水飞蓟素化学结构 浏览:1423
化学理学哪些专业好 浏览:1486
数学中的棱的意思是什么 浏览: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