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生物制药CDMO企业需要哪些证件
新药证书、三类新药证书。
开办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国内未生产的二类以上(含二类)新药证书(生物工程产品还需符合有关特殊要求);开办中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国内未生产的二个以上(含二个)三类新药证书。
药品生产企业的程序 :(一)符合开办立项条件者应向广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开办资格申请报告。广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完整的申请报告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二)审查结果不合格的,提出修改意见,退给申报企业修改;审查结果合格的,于5个工作日内转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三)取得药品生产企业开办资格的申请人,应凭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复立项文件为依据,委托具有医药专业设计资格的单位按药品GMP的要求设计建设方案,并在2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逾期不能完成建设者,其开办资格自动失效。(四)开办的药品生产企业建成后,应按照GMP要求自查合格后,向广州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广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收到完整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审查,审查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转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Ⅱ 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保证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的分发、经营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兽用生物制品分为国家强制免疫计划所需兽用生物制品(以下简称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和非国家强制免疫计划所需兽用生物制品(以下简称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
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名单由农业部确定并公告。第四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由农业部指定的企业生产,依法实行政府采购,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分发。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灾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由农业部统一调用,生产企业不得自行销售。
农业部对定点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第六条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储存、运输等管理制度。
分发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分发记录。分发记录应当保存至制品有效期满后2年。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养殖场可以向农业部指定的生产企业采购自用的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但应当将采购的品种、生产企业、数量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一)具有相应的兽医技术人员;
(二)具有相应的运输、储藏条件;
(三)具有完善的购入验收、储藏保管、使用核对等管理制度。
养殖场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使用记录,并保存至制品有效期满后2年。第八条农业部指定的生产企业只能将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销售给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符合第七条规定的养殖场,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可以将本企业生产的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直接销售给使用者,也可以委托经销商销售。第九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应当向购买者提供批签发证明文件复印件。销售记录应当载明产品名称、产品批号、产品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收货单位和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第十条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经销商应当依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前款规定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当载明委托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名称及委托销售的产品类别等内容。经营范围发生变化的,经销商应当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一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可以自主确定、调整经销商,并与经销商签订销售代理合同,明确代理范围等事项。第十二条经销商只能经营所代理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不得经营未经委托的其他企业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
经销商只能将所代理的产品销售给使用者,不得销售给其他兽药经营企业。
未经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委托,兽药经营企业不得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第十三条养殖户、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使用者采购的或者经政府分发获得的兽用生物制品只限自用,不得转手销售。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者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兽药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做出处理决定或者报告上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第十五条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兽药检验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兽用生物制品和进行广告宣传。第十六条养殖户、养殖场、动物诊疗机构等使用者转手销售兽用生物制品的,或者兽药经营者超出《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属于无证经营,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罚。第十七条农业部指定的生产企业违反《兽药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取消其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的生产资格,并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兽用生物制品是指以天然或者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者生物组织及代谢产物等为材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者生物化学、生物工程等相应技术制成的,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疫病或者改变动物生产性能的兽药。
本办法所称非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是指农业部确定的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以外的兽用生物制品。
Ⅲ 销售生物杀菌剂和生物杀虫剂需要什么证件吗
销售生物杀菌剂和生物杀虫剂需要安全许可证,而且需要营业执照的,因为你是销售这类产品的,是需要安全许可证的
Ⅳ 卖兽药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卖兽药需要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几下条件:1、符合规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2、有专门的兽药技术人员;3、与经营兽药相符合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4、符合兽药经营规范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兽药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Ⅳ 卖保健品需要办理什么证
卖保健品必须是在取得经营实行许可证的前提下下能办理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可以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也可以是企业营业执照。不论办理哪一种营业执照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提交所需的材料。Ⅵ 卖酵素需要办理什么营业执照
酵素种类多
根据日化酵素来说,需要去安监局办理日化产品生产许可证
2016年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发布的《酵素产品分类导则》团体标准第2.2条中将酵素定义为:以动物、植物、菌类等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制得的含有特定生物活性的产品
酵素是以新鲜的蔬菜、水果、糙米、药食同源中药等植物为原料,经过榨汁或萃取一系列工艺后
再添加酵母菌、乳酸菌等发酵菌株进行发酵所产生的含有丰富的糖类、有机酸、矿物质、维生素、酚类、萜类等营养成分以及一些重要的酶类等生物活性物质的混合发酵液。
Ⅶ 在网上开网店卖中药材都需要什么证件呢
在网上开网店卖中药材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第十二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第十三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
(7)卖生物制品需要什么证扩展阅读: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内容组织制定,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七条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
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Ⅷ 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怎样办理
法律分析:
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四)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五)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六)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衍生问题:
经营许可证是什么?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主要包括烟草专卖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等。
Ⅸ 生物制品,疫苗专营企业需要GSP认证吗
“生物制品,疫苗专营企业”肯定需要GSP认证的。因为生物制品和疫苗是药品范畴,是经营药品的范畴就要进行GSP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