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usp测试指什么
你先要知道什么是USP?
美国微生物测试USP51和USP61+62介绍
玩具需作微生物测试的材料:
用于玩具中的化妆品、液体、糊状物、油灰(putties)、凝胶和粉末(艺术品材料,如粉笔、蜡笔、墨水等除外)
1. USP<61>微生物限量测试*1
-测试目的:检验材料本身受微生物污染的情况(也即微生物洁净度情况)
- USP<61>包括以下六个微生物测试:
(1) Total aerobic microbial Count菌落总数(定量)
(2) Mould and Yeast Count霉菌和酵母菌数(定量)
(3) Staphylococcus aureus金黄色葡萄球菌(定性)
(4) Pseudomonas aeruginosa绿脓杆菌(定性)
(5) Salmonella沙门氏菌(定性)
(6) Escherichia Coli大肠杆菌(定性)
USP61 Limit Requirement:
(1)+(2) < 5000 CFU/g ( if the material was used in baby proct or eye area proct, the limit should be < 500 CFU/g)
(3)/(4)/(5)/(6) should be “ABSENT per 10g “
2. USP<51>防腐剂抗菌效力测试
-测试目的
为防止的材料在保存过程中或使用过程中发生微生物*现象,须在材料中加入适量的防腐剂,而防腐剂效果如何则需通过USP《51》测试进行评价。
-USP<51>测试简述:
将标准指定编号的以下菌种接入样品,然后在第7天,第14天,第28天分别检验每种菌的存活数量,存活数量越少,其防腐剂抗菌效果越好。
Staphylococcus aureus金黄色葡萄球菌
Escherichia coli大肠杆菌
Pseudomonas aeruginosa绿脓杆菌
Candida albicans白色念株菌
Aspergillus niger黑曲霉
USP51 Limit requirement (for toy):
细菌(Staphylococcus aureus/ Escherichia coli / Pseudomonas aeruginosa)
14天细菌减少≥2.0 LOG (99%)
28天不再繁殖
真菌(Candida albicans /Aspergillus niger)
14天和28天不再繁殖
Remark:LOG REDUCTION = LOG10 (INITIAL COUNT / NO. OF
MICRO-ORGANISM RECOVERED)
*1 Remark:
最近,美国药典(USP)发布了重大调整,原第61章“微生物限量测试”被拆分成两部分,即第61章“非灭菌产品中微生物测试:微生物计数检测”和第62章“非灭菌产品中微生物测试:特定微生物检测”。调整后的两章(请参见下表),同时出口欧美的客户其测试成本将大大节约。
新USP61+62章节将于2009年5月1日生效。
USP 61章:
非灭菌产品中微生物测试:微生物计数测试微生物
(1) 好氧微生物总数Total Aerobic Microbial count
(2) 酵母菌和霉菌总数Total Yeasts and Molds count
USP 62章:
非灭菌产品中微生物测试:特定微生物检测
(3) 耐胆汁酸革兰氏阴性菌Bile-tolerant Gram-negative bacteria(新!)
(4) 埃希氏大肠杆菌Escherichia Coli
(5) 沙门氏菌Salmonella
(6) 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
(7)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
(8) 梭菌Clostridia(新!)(9) 白色假丝酵母菌Candida albicans(新!)
Ⅱ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USP药典 《1117》章节就是这个:
良好的微生物实验室操作规范
简介
在微生物实验室中,良好的实验室操作规范是基于很多原则,包括以下活动:无菌技术、培养基的控制、菌种的制备、仪器设备的管理、细致的记录和数据的评估、人员的培训。众所周知,微生物测定数据的可变性、可靠性和重现性是基于公认方法的使用和坚持良好的实验室操作规范。
培养基的制备和质量控制-培养基的制备
培养基是微生物测定的基础,培养基的质量因而成了保证微生物实验成功的关键。培养基的制备、合理的贮存、培养基的质量检验,能确保提供持续高质量的培养基。在按照可接受的来源和标准中的配方制备培养基的过程中,重要的是选择正确的培养基和成分。与脱水和制备好的培养基一起的还常常伴有供应商的配方和说明。因为不同的培养基可能有不同的制备要求(如:加热、填加物、
ph值的调节等),按照说明确保制备可接受的培养基是重要的。一份描述效期和建议贮存条件的COA是同制备好的培养基一起的,同时附有用于培养基的促生长试验和灵敏度测试的菌种。
水普遍用于微生物培养基的稀释。纯化水是最常用的,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也用去离子水和蒸馏水。稀释用水的体积应该记录。
使用脱水培养基和培养基组分来制备培养基时要准确称量。使用己校正的具有适合的称量范围的天平。使用清洁的容器和工具,防止配方中带入外来物质,改变培养基的最终组成。称量也应该记录。
脱水培养基先在水中分散,并完全溶解和灭菌。如果必要可以加热使溶解,但要防止过度加热,因为所有的培养基或多或少有对热敏感的。用于培养基制备的设备应适于加热控制,持续搅拌,溶质混合。培养基变黑(梅特拉反应和非酶的棕色着色剂)通常显示过度加热。当需要向培养基中添加补充物时,添加后应充分混合。
制备好的培养基应放在清洁无菌的玻璃器具中,也可以加入抑制性物质。抑制性物质可以由器具清洁时产生也可由先前贮存在此器具的物质产生。必须确保清洁过程能有效去除残留和异物,确保清洁剂用纯化水充分清洗。参见《1051玻璃器具的清洗》。
培养基的灭菌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参数或用户自己的验证。买来的制备好的培养基应提供其使用的灭菌方法的文件。理想的供应商应提供培养基的灭菌保证水平(SAL),此水平是依靠公认的生物指示剂确定的。湿热高压灭菌是首选的灭菌技术,除了一些为避免培养基中的热敏物质遭到破坏而采用的煮沸方法。通过过滤灭菌对有些配方也是合适的。
培养基的灭菌方法、灭菌条件的效果应通过培养基的灭菌和促生长试验来验证。另外,如果通过湿热灭菌,灭菌周期应经过验证,对选择合适的负载和体积来确保合适的热分布。通常供应商建议采用一个已校正过的灭菌高压锅,在121°灭菌15分钟。通常指培养基达到温度的时间。当灭菌锅负载结构影响加热的速度是时,越多的负载就需要越长的灭菌周期。然而,灭菌的时间取决于培养基的体积和高压锅的负载。灭菌周期中,当温度是慢慢上升时,可能导致培养基的过度加热。因此,必须仔细确认能达到最小的SAL要求的灭菌周期,在过度加热时,抑制培养基降解的趋势。在流体循环完成后,不主张放冷后的培养基中放在灭菌锅中贮存,因为这样可能破坏培养基。不合适的加热或灭菌(对买来的培养基或是内部制备的培养基)可能导致颜色的不同变化,不透明,改变培养基的规格,或是PH发生漂移(与供应商的提议范围)。
通过无菌技术为测试制备的每一批培养基其PH在放冷至室温(25°)后,都应测定。一个扁平的pH计用于培养基表面pH值的测定,浸入式的pH计用于液体的测定。各供应商提供的培养基的pH应该在规定的±0.2的范围内,除非通过验证得到更宽的范围。
制备培养基应对培养皿和试管进行适当如下的检查:
有裂纹的容器和盖子;
容器内不同的填充体积;
有裂纹容器内可导致脱水的结果或是固体培养基表面起皱;
溶血;
额外黑或颜色改变;
可能过冷引起的结晶;
过量的气泡;
微生物的污染;
氧化显示的情况;
批号、效期的检查和记录;
培养基的灭菌。
培养基的贮存
在培养基销售给最终的使用者之前,供应商和生产商是如何运输和贮存培养基应谨慎考虑。生产商在运输和贮存培养基时,应使用那些能尽可能减少失水,温度控制,机械保护装置的条件。
培养基的标识应包括批号、制备,有效期和证书。培养基应根据供应商的说明书贮存。实验室制备的培养基应根据验证的条件贮存。不能将培养基贮存在零度以下,因为太冷的条件下会破坏培养基的结构。保护培养基避免在光照和过高的温度下保存。培养基若要延长贮存,应将培养皿放在密封包装或容器中避免水分流失。
制备的固体培养基在初始容器中的再熔化,只能熔化一次,避免因过度加热和潜在污染影响培养基的质量。推荐采用加热水浴或蒸气加热来熔化培养基。微波炉和加热板经常使用,但是要小心,避免过度加热破坏培养基,避免实验室人员受到玻璃的碎片和烧伤的危险。熔化的培养基应在45°至50°保存不超过8小时。当从浸在水浴中的培养基容器中倾倒时,要小心操作防止水浴产生的水与己灭菌的培养基混合。在倾倒前将容器外表面擦干是明智的。
处理使用过的培养基和过期的培养基应遵守当地的微生物危害安全操作。
质量控制测试
生长培养基可以在实验室中由单独的成分来制备,很多实验室因为他们的使用情况,使用脱水培养基或购买商业化的制备好的装在平皿或玻璃容器中的培养基。生产者企图标准化制备来源于生物的培养基的原料,但是必须经常不可避免的处理这些从生物来源得到的原料的不同,因而批与批之间的不同必须考虑。实验室制备的或是供应商提供的培养基的性能更多的是依靠其制备过程。不适当的培养基的制备对微生物的生长、复壮能引起令人不满意的结果并导致可疑结果。
应对所有的制备培养基进行质量控制测试。工厂内制备的培养基的常规质量测试包括pH、促生长试验和为确定有效期的定期的稳定性测试。
当工厂内制备的微生物培养基是采用适当的制备和已验证过灭菌方法,促生长试验可以仅限于购入的脱水培养基,除非相关药典方法另有说明。如果培养基的制备没有经过验证,每一批的培养基都要进行促生长试验。测试的微生物应根据合适的药典方法选择,或基于供应商的对特殊的培养基的提议,或基于典型的环境中微生物。
培养基的有效期能支持促生长试验显示其性能,满足可接受的标准至到或包括有效期。每一批培养基的货架寿命将依据规定条件组分和配方的稳定性和容器和密封件的型号。
当一批培养基不能满足促生长试验的要求时,应该启动调查,找到原因。调查应包括纠正措施来防止问题的再发生。如果未找到可指认的原因或关于不生长纠正决定是不确定的,则问题批不能使用。
用于诊断目的的试剂,如支持微生物鉴定用的革兰氏染色和氧化酶测试。其拥有的特性与微生物的培养基在质量控制测试中是相似的。根据供应商的说明,选择正确的质量控制用标准微生物进行测试优先于未知样品的诊断测试。
在环境监测中用到的培养基应特别小心。用于关键区域环境监测的培养基更适合双层打包,并最终灭菌。如果关键区域用培养基没有最终灭菌,应进行预培养,并在使用前进行100%检查。防止带入的外来的污染,并防止假阳性。用于表面接触皿的表面凸起培养基应被验证。
微生物菌种的维护
生物样本是最灵敏(delicate)的,因为他们生存能力和特性是依赖于适当的处理和贮存。菌种的处理和贮存的标准是使用者的实验室制定的,采用减少污染的机会和减少生长特性变更。小心一致的处理贮存用菌种是微生物测试结果一致性的重要因素。按药典方法方法使用的菌种应该取自国家菌种保藏中心。可以包括冷冻的、冻干的、斜面培养的或是马上使用的形式。在质量控制测试使用前应进行菌种纯度的确定和菌种的鉴别。马上使用的菌种要求确定纯度、鉴别、接种体大小。鉴定的确认,对通常用的实验室菌种,理想的是进行基因水平的分析(如:使用合适的经过验证的探针进行DNA指纹,RNA基因排序,PCR光电导继电器)
菌种的制备和复壮应该参照供应商的说明书或采用己验证批准的方法。种子批技术被推荐用于贮备用菌种的保存。
从国家菌种保藏中心得到的初始菌种在合适的培养基被复壮、培养。部分的贮备菌种(第一次接种或是传代)是悬浮在抗冷冻培养基中,分装至小瓶中,在零下30°或更低的温度下冷冻,直到使用。如果冷冻在零下70°,或是冻干形式,菌种可以持续的保存。这些冷冻的贮存菌种可以每月或每周接种用作工作菌种。一旦打开,制备了工作悬浮液,不能再冷冻。不能用的部分应该丢弃,以减少繁殖能力损失带来的风险和贮存污染带来的风险。
工作用菌种的接种量应该记录,以防止过量接种增加表型变种。一代的定义是从具有繁殖能力的菌种接种微生物到一新鲜制备的具有促微生物生长能力和培养基中。任何形式的接种都被当做是一次转移传代。
实验室仪器的维护
多数的仪器(培养箱、水浴、灭菌锅)必须遵从标准验证程序包括安装确认、操作确认和性能确认。另外还要求有定期的校验(通常每年一次)。新的设备,实验室关键的,应该根据QCU 批准的方案进行确认。
用于微生物实验室仪器(如:pH计和分光光度计)应按规定的进度表进行定期的校验和测试,以保证其性能。校验的频率和性能的确认是基于仪器的型号的不同和能产生实验室数据的设备的重要程度的不同。
实验室的布局和操作
实验室的布局和设计应考虑良好的微生物操作和安全。本质是最大程度的减少微生物菌种的交叉污染,微生物样本的处理环境也是重要,因为环境也能引起也污染的可能。
一般情况下,实验室应分成洁净区、无菌区和阳性室。如果可能,处理和培养灭菌产品的周围的环境区域应与阳性区完全分离。但是要将阳性和洁净区完全分开是不可能的,那么有必要采取隔离和无菌操作来减少可能的意外污染。这些隔离包括:防护衣、清洁、消毒程序和仅用于洁净无菌的生物安全柜。对于活的菌种引起的溢出和灾祸的程序应放在现场,所有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上述方法的培训。
部分样品会出现微生物的生长,要求进一步分析来确定污染源。当发现有菌生长,样品应从洁净区立即转入阳性区。接种,着色、菌种鉴定或其它的调查操作应在实验室的阳性室操作。如果可能,发现有菌落生长的样品在实验室的洁净区是不能被打开的。小心隔离污染的样品和原料将减少假阳性结果。
正在进行取样操作活动的人员不能进入阳性室或在阳性室操作处理除非特别小心,包括穿防护服和手套,退出后仔细清净手。理想状态,受权人员进行样品取样操作时,特别是无菌过程的,不能在阳性操作室附近工作。同样,所有微生物样品都应采用无菌取样技术,包括非无菌样品的取样。如果可能,在规定的完全无菌的条件的取样区域进行操作。
要重点考虑的是样品的污染,它能导致假阳性的出现,除非在过程中特别注意无菌操作。取样间应设计好,这要原料和辅料的取样就可以在受控条件下进行,包括无菌衣和无菌取样设备。对于公用系统的取样,如水系统,在完全无菌的条件下是不太可能的;然而,当样品未采用无菌技术取样时应有记录,其可靠性不可避免的下降。
环境监测的取样方法要求对取样的设备(负载或未负载)进行最小化的无菌处理。如果可能,在对取样环境进行取样时,取样的设备应同时配备培养基,。
实验室中所有的测试,对关键的测试操作,如:最终剂型的无菌测试,散装产品,生物产品用菌种培养,或是生物产品用细胞培养都应在受控的条件下进行,隔离技术也是可以采用的,无菌的微生物测试。己在显示,隔离技术比人为的洁净区域具有更低的环境污染水平,因此,更能减少假阳性结果的产生。隔离系统的验证是重要的,既能保证环境的完整又能防止假阴性结果的产生,假阴性的结果是由化学消毒物质带入。
人员的培训
从事药品生产所有阶段的每一个人员应进行教育,培训,工作经验。微生物测试的要求,对人员,主管,经理的核心教育背景应是微生物专业或是与生物学相关的专业。同时有职责保持技能和经验水平。
操作程序的连贯性在微生物实验室中是必要。这些程序在培训程序中提供了二个目地。第一,这些SOPS描述了一种方法论,微生物学家按照这些SOPS能得到准确的和可重复的结果,同时也能得到培训的基础。第二,通过跟踪这些程序,微生物专家能证明其熟练程度,程序的编号或是标题也能提供鉴别,微生物学家获得的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专门培训。
应对每个人员建立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培训课程。在具有微生物测试资质之前,不能独立进行相关操作。培训记录应当场记录,在专门的SOP版本中,应有微生物学家的培训证明。
阶段的性能评估在数据记录中是比较明智的。这些性能测试证明了在微生物实验室操作的资质,如卫生,铺平皿,无菌技术,文档和其它微生物学家提意的。
微生物学家具有监管和管理的职责,应具备适当的教育厂内监管技能的培训,实验室安全,进程,实验室调查,写技术报告,相关SOP,和其它与公司流程相关的关键方面如实验室管理职能中提到的。
记录
记录应能充分证明测试是在实验室中通过受控的方法完成的。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
微生物培训和熟练程度的确认;
设备的验证,校验和维护;
测试中的性能(如24小时至7天的流程记录);
培养基的制备,无菌检查,促生长试验和选择能力;
培养基的目录和控制测试;
关键组分的测试应按规定的程序执行;
数据和计算的复核;
报告的复核由QCU或有责任的经理);
偏差的调查;
实验室记录的维护
合适的数据记录和研究对成功的微生物实验室是重要的。最重要的原则是按照SOP规定操作,SOP应是书面化的,并能反映测试的实际操作是如何进行的,实验室笔记本应能提供所有详细的记录,并保证记录的完整。实验室书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日期;
测试物料
微生物测试人员名称
操作程序的号码
记录测试的结果
偏差
参数的记录(使用的设备,使用微生物菌种,培养基的批号)
管理员,第二个复核人签名
每一台关键仪器的使用都应在台帐上记录,所有都应根据SOP的要求记录在校正进度表和维护记录上。日志和其它记录形式对实验室记录本起到支持和帮助。设备的温度(水浴,培养箱,灭菌锅)应有记录并可以追踪。
己签发的SOP及其版本应有清楚的记录。数据的改变应用单钱划去并签上日期和缩写。初始的数据不应抹去或复盖。
测试结果应包括初始记数,允许复核者根据最终结果重新计算。数据的分析方法在SOP中应详细描述。
所有的实验室记录应存档避免遗失,现场中应有正式的记录保存和查阅程序。
检验结果的解释
微生物试验结果难以解释,因为下列原因:
微生物是普遍存在于自然界中的,又存在于通常的环境污染,由人类支配的很多类型的特殊的有机物。
实验室分析人员在样品分析和操作中可能引入微生物污染。
微生物可能不是均匀的分布在样品和环境中。
微生物的分析结果存在相当大的可变性。
因此,从预期结果中获得的微小的不同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因为微生物分析的这些特性,实验分析应非常小心以避免外来的污染,正如本章前面讨论的。同样重要的,从主要微生物观察考虑,结果必须要解释。不仅包括假定污染的种类,而且包括药物成分、辅料或测试环境中存在的有机物。另外,其微生物的生长特性也应该考虑。
当出现的结果与药典正文或其它建立的质量标准不一致时,就应该进行调查。没有满足标准要求的微生物污染,通常有两个明显的原因:可能是实验室的错误或是实验环境产生无效的结果,也可能是产品有一定污染或其它形式的污染使得超出规定的标准或限度。另外一种情况,实验室操作,在多数情况下,应立即通报。
应该对围绕结果的所有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所有实验条件和因应充分考虑,包括数据的漂移,与建立的限度和标准比较。重要的是根据结果的可变性知道观察的统计意义。
实验室环境,对现场取样的保护装置,测试条件下物料的历史数据,物料的种类,特别注意物料中微生物的存活和繁殖在调查中应被考虑。另外,与实验员进行讨论,分析中的实际操作可以得到有价值的信息。来决定结果的可靠性和决定采取和措施。如果可以确定得到不一致结果的明确原因,那么应该采取纠正措施,并记录问题所在。跟踪正式批准和执行的纠正措施,并进行仔细的检查。
如果分析结果是无效的,基于一个可指出的错误,必须记录。实验室应该有证实测试(再测试)的SOP规定,如果必要,再取样。关于再取样,法规和药典没有给出分析结果调查的操作
Ⅲ ep关于微生物章节在哪里查看
ep关于微生物章节在欧洲药典查看。欧洲药典是ep关于微生物章节的理论发源地,非常标准。欧洲药典是欧洲药品质量控制的标准。已有多项法律文件使欧洲药典成为法定标准:2009年经36个欧洲国家和欧盟批准的编撰欧洲药典协议。关于人用或兽用药品的欧盟指令2001/82/EC、2001/83/EC(修正案)和2003/63/EC,维持了欧洲药典对在欧洲上市药品的强制执行性。这些标准规定了药品、生产用原材料与合成用中间体成份的定性、定量和所用的检验项目。所有药品、药用物质生产企业在欧洲销售或使用其产品时,都必须遵循欧洲药典标准。欧洲药典的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由行政管理或司法部门强制要求符合欧洲药典。成员国的国家当局必须采用欧洲药典,必要时可替代相同物质国家标准中的个论。欧洲药典的内容包括活性物质、辅料、化学、动物、人或植物来源的药用物质或制品、顺势疗法制剂和顺势疗法原料、抗生素,以及制剂和容器等。
Ⅳ 微生物限度检验什么时候提出的
微生物限度检验什么时候提出的?
微生物限度检验是2015年提出的。
微生物限度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和《通则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进行检查。
微生物计数法
1、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2、计数方法 本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
3、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定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Ⅳ 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微生物限度标准
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是基于药品的给药途径及对患者健康潜在的危害而制订的。药品的生产、贮存、销售过程中的检验,原料及辅料的检验,新药标准制订,进口药品标准复核,考察药品质量及仲裁等,除另有规定外,其微生物限度均以本标准为依据。 细菌数每1g不得过l000cfu。每lml不得过1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lg或lml不得过100cfu。
大肠埃希菌每1g或lml不得检出. 3.1用于手术、烧伤及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3.2耳、鼻及呼吸道吸入给药制剂
细菌数每1g、lml或l0cm²,不得过1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lml或l0cm²,不得过10cfu。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1g、lml或l0cm²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菌鼻及呼吸道给药的制剂,每1g、lml或l0cm²,不得检出。
3.3阴道、尿道给药制剂
细菌数每1g、lml或l0cm²,不得过100cfu。
霉菌数和酵母菌数每1g、lml或l0cm²应小于10cfu。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白色念珠菌每1g、lml或l0cm²,不得检出。
3 .4直肠给药制剂
细菌数每1g不得过l000cfu。每lml不得过1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或lml不得过100cfu。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lg或lml不得检出。
3.5其他局部给药制剂
细菌数每1g、lml或l0cm²不得过1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lml或l0cm²不得过100cfu。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1g、lml或l0cm²不得检出。 参照相应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执行。
注1:本检查法中白色念珠菌检查所描述该菌在念珠菌显色培养基上的菌落特征,是指该菌在法国科玛嘉公司提供的科玛嘉念珠菌显色培养基上生长的菌落特征。给出这一信息是为了方便本方法的使用者,并不表示对该公司产品的认可.若其他等效产品具有相同的效果,那么也可使用其他等效的产品。
以上文中方法中提到的“无菌检查法(附录XII A)”为《中国药典》2010版二部附录XII A无菌检查法。
Ⅵ 微生物限度检查在中国药典2015版附录多少
《中国药典》2015年版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修订后将分为三个附录:
1、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2、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
3、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修订后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暂不收载于《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增补本而将直接收载《中国药典》2015年版,在正式实施前的公示期内将进一步完善以保证方法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的整合、修订
1、药典委员会微生物专业委员会的修订思路
2、修订后限度标准的总体结构
3、修订后限度标准各项具体规定
药典委员会微生物专业委员会的修订思路
修订思路
(1) 2010版中国药典一、二、三部微生物限度本中项目的对比、整合
整合:采用一部的项目作为合并后限度标准的基础
(2)与美、欧、日药典比较,修订中国药典的微生物限度标准
1、参照欧、美、日药典一致的表示形式,采用较清晰直观的表格形式列出各类药品和原敷料的微生物限度标准
2、菌数计数结果以10n表示;
3、以“需氧菌总数”取代“细菌数”,以“耐胆盐革兰阴性菌”取代“大肠菌群”
2、修订后限度标准的总体结构(共9项、4个表)
1、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制剂及标示无菌的制剂和原辅料应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定
2、用于手术、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应符合无菌检查法的规定
3、非无菌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标准
4、非无菌不含药材原粉的中药制剂微生物限度标准
5、非无菌含药材原粉的中药制剂微生物限度标准
6、非无菌的药用原料及辅料微生物限度标准
7、中药提取物及中药饮片的微生物限度标准
8、有兼用途径的制剂应符合各给药途径的标准
9、霉变、长螨者以不合格论
2015版微生物限度标准的特点及展望
特点:
1、很好地分析、汇总了现一、二、三部的限度标准的项目
能考虑和前向性地制订符合我国传统中药特点的微生物限度标准
2、化学药、生物制品的限度标准(菌数及控制菌)已与美、欧、日药典的限度标准一致或更严格
3、新设立的中药提取物和中药饮片的微生物限度标准(仅规定了控制菌),菌数计数限度等待调研数据
展望:
1、结合GMP管理的步伐,进一步合理制定含药材原粉的中药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标准
2、在开展课题积累数据、区分用法的基数上完善中药提取物、中药饮片、草药的微生物限度标准
Ⅶ 药品领域的微生物检测及标准
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为《中国药典》附录收载的关于药品微生物检查的法定方法。药品的不同剂型的微生物检测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1、制剂通则品种
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制剂及标示无菌的制剂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2、口服给药制剂
细菌数每1g不得过l000cfu。每lml不得过1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lg或lml不得过100cfu。
大肠埃希菌每1g或lml不得检出。
3、耳、鼻及呼吸道吸入给药制剂
细菌数每1g、lml或l0cm²,不得过1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lml或l0cm²,不得过10cfu。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1g、lml或l0cm²不得检出。
大肠埃希菌鼻及呼吸道给药的制剂,每1g、lml或l0cm²,不得检出。
4、阴道、尿道给药制剂
细菌数每1g、lml或l0cm²,不得过100cfu。
霉菌数和酵母菌数每1g、lml或l0cm²应小于10cfu。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白色念珠菌每1g、lml或l0cm²,不得检出。
5、直肠给药制剂
细菌数每1g不得过l000cfu。每lml不得过1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或lml不得过100cfu。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lg或lml不得检出。
6、其他局部给药制剂
细菌数每1g、lml或l0cm²不得过1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每1g、lml或l0cm²不得过100cfu。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每1g、lml或l0cm²不得检出。
7、含动物组织
含动物组织(包括提取物)的口服给药制剂每10g或10ml还不得检出沙门菌。
8、兼用途径制剂
应符合各给药途径的标准。
(7)ep药典的微生物章节号是多少扩展阅读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注意事项:
1、当建立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时,应进行控制菌检查方法的验证,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控制菌检查。若产品的组分或原检验条件发生改变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检查方法应重新验证。
2、检查项目应当包括细菌数、霉菌数、酵母菌数及控制菌检查。
3、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
4、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5、除另有规定外,本检查法中细菌及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3℃~28℃。
6、检验结果以1g、1ml、10g、10ml、10c_为单位报告,特殊品种可以最小包装单位报告。
Ⅷ 请教:关于USP微生物限度检查的问题
其实,注意一下在USP31中有2个61和一个62,其中一个61较为全面,包括了控制菌内容。这样的话,我认为全面的61其实就是31版,而另外一个61和62为修订版,也就是32版,因为在32版中我们知道药典将31版的61拆分为61和62两章,所以可以按照新版执行
应该没问题
,也就是按照62来检验
Ⅸ 最新版药典微生物限度标准
法律分析: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是基于药品的给药途径和对患者健康潜在的危害以及药品的特殊性而制订的。药品生产、贮存、销售过程中的检验,药用原料、辅料及中药提取物的检验,新药标准制订,进口药品标准复核,考察药品质量及仲裁等,除另有规定外,其微生物限度均以本标准为依据。
1.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制剂及标示无菌的制剂和原辅料 应符合 无菌检查法规定。
2.用于手术、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 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3. 非无菌化学药品制剂、生物制品制剂、不含药材原粉的中药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标准。
法律依据:《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2020年版的公告(2020年第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 《中国药典》)经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0年12月30日起实施。2020年版《中国药典》目录见附件。
Ⅹ 怎么查找欧洲药典的制剂的微生物限度规定值是多少
怎么查找欧洲药典的制剂的微生物限度规定值是多少
内共生起源学说认为,线粒体和叶绿体分别起源于原始真核细胞内共生的行有氧呼吸的细菌和行光能自养的蓝细菌。该假说的提出远早于mtDNA和cpDNA的发现。其中叶绿体的内共生起源假说见于1905年,由K.Mereschkowsky提出;而线粒体的类似起源假说见于1918和1922年,分别由P. Porteir和I.E. Wallin提出。随着人们对真核细胞超微结构、线粒体和叶绿体DNA及其编码机制的认识,内共生起源学说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充实。
线粒体和叶绿体具有细菌基因组的典型特征。它们均为单条环状双链DNA分子,不含5-甲基胞嘧啶,无组蛋白结合并能进行独立的复制和转录。此外,在碱基比例、核苷酸序列和基因结构特征等方面,线粒体和叶绿体基因组也与细胞核基因组表现出显着差异,而与原核生物极为相似。同时,线粒体和叶绿体具有自身的DNA聚合酶及RNA 聚合酶,能独立复制和转录自己的RNA。其mRNA、rRNA的沉降系数与细菌的类似。
线粒体和叶绿体的蛋白质合成机制类似于细菌,而有别于真核生物:①与细菌一样,线粒体和叶绿体中蛋白质的合成从N-甲酰甲硫氨酸开始,而真核细胞中蛋白质的合成从甲硫氨酸开始。②线粒体和叶绿体的核糖体较小于真核生物80S核糖体。例如,动物细胞线粒体的核糖体为50/60S,真菌线粒体的核糖体为70/74S,而叶绿体的核糖体为70S。③线粒体、叶绿体和原核生物的核糖体中只有5SrRNA,而不少真核细胞的核糖体中存在5.8SrRNA。④线粒体中的蛋白质合成因子具有原核生物核糖体的识别特异性,其功能可部分地被细菌的蛋白质合成因子取代,但线粒体的蛋白质合成因子不能识别细胞质核糖体。⑤线粒体核糖体与线粒体mRNA形成多核糖体。⑥叶绿体tRNA和氨酰-tRNA合成酶通常可与细菌相应的酶交叉识别,而不与细胞质中相应的酶形成交叉识别。⑦叶绿体的核糖体小亚基可与大肠杆菌的核糖体大亚基组合,形成有功能的杂合核糖体。⑧线粒体和叶绿体核糖体上的蛋白质合成被氯霉素、四环素抑制,而抑制真核生物核糖体上蛋白质合成的放线酮对它们无抑制作用。⑨线粒体RNA聚合酶可被原核细胞 RNA聚合酶的抑制剂(如利福霉素)所抑制,但不被真核细胞RNA聚合酶的抑制剂(如放线菌素D)所抑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