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林省生物研究院和吉林省生物研究所是什么关系
吉林省生物研究院和吉林省生物研究所没有隶属关系,也没有业务关系,属于两个性质不同的单位。
吉林省生物研究院,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类型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张凤华,注册资金1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217536224530。吉林省生物研究院成立于2003年10月17日,公司原址位于吉林省永吉经济开发区。2018年8月8日公司迁址到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盛北大街3333号北湖科技园A8栋楼。公司经营范围:Ⅱ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对羟基苯丙氨酸(酪氨酸)尿液检测试剂研制与开发;科研成果咨询。
吉林省生物研究所成立于1978年6月,是吉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我省从事农业、生物科学综合研究的省属研究所。设有:省长白山真菌资源保藏与开发中心实验室、省羊草中心等省重点实验室与研究中心2个,有省投资建设的药和菌资源库资源保藏中心1个,从事野生植物遗传基因保存及利用研究的公益性研究活动机构1个。生物所的宗旨是开展生物学和生物药物研究,促进科技发展。承担的主要职能为:开展农业、生物学和生物药物基础研究,专业领域涉及真菌生物工程、真菌化学、菌类栽培、细胞遗传、遗传育种、中草药、生物制药、生物食品研究、羊草育种等学科。吉林省生物研究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44号,占地7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944平方米。现有职工5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4人(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占36%以上),约占职工总数85%,大专以上学历40人,约占职工总数77%。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2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2人。
2.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生命科学研究所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命科学研究所成立于2006年10月,是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前身为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研发中心。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命科学研究所拥有很强的自主研发及新成果转化能力。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有新产品问世,科研力量一流。已经研发上市的产品包括人用狂犬病疫苗(地鼠肾)、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无佐剂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 及冻干型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流行性感冒裂解疫苗、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等各个产品。
目前公司自主开发了包括细菌类疫苗、病毒类疫苗、基因工程产品在内的研发项目达9-10个。
公司平均每年的研发投入额上千万元。研究所依附公司进行非独立经营,所研发的科研成果归总公司所有。生命科学研究所目前与国内权威科研机构签订协议,合作开发新产品,为后续产品陆续推向市场奠定基础。
研究所成立以来,整合了原有的资源,搭建若干研发平台。配备精良的设备,专业的人才,确立课题后利用相应的研发平台,可以缩短项目开题的准备时间,节约研发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三个研究中心,研究所以研究项目为核心,研究项目以研发平台为依托,提升总体研发水平。 企业的第一产品是人才,高素质的科研人员是研发的核心。研究所同时还拥有一批高素质的生物技术专家和技术骨干,其中研发工作人员总数为50多人,学历均为本科以上。研究所还聘请了国内着名学者、中科院院士作为技术顾问,指导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生命科学研究所设研究所所长,分设课题负责人。具体管理及负责包括计划管理、课题管理、经费管理,成果管理、科技协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临床观察、新药申报和学术交流等项工作。研究所管理层是一支有事业心、责任心、懂技术、会管理的人才队伍。
3.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的简介
长春市的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作为一家历史悠久的国有大型重点医药骨干企业,在经历了五十七年的风雨之后,仍以无限生机活力如雄狮般屹立于世界生物制药之林,以其首屈一指的科研实力、雄厚的产业实力,研究开发出许许多多的生物制品,为人类社会的健康写下了光辉的历史篇章。
长春生物所始建于1934年,当时称为“厚生研究所”。1946年被东北抗日民主联军接收,从此,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向了“预防为主,依靠科技与进步,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坦途。
所区占地面积55万平方米,现有总资产4亿元。80年代后期, 国家计委和国家科委先后投资在本所进行大规模技术改造,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干扰素、白介素和乙肝基因工程(CHO细胞产)疫苗中试基地, 几幢大楼拔地而起。继国家对血液制品大举整顿后,本所血液制剂生产车间实行全线改造,于一九九九年通过了国家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 近几年来水痘、麻疹生产车间、分包装冻干车间、生化制品生产车间、狂犬疫苗车间、细胞因子车间等也陆续通过国家GMP认证。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人才荟萃,技术力量雄厚。 有造诣较深的专家学者; 有从国外进修回来的莘莘学子; 其中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近百人,中级职称300余人,初级职称500人,大专以上学历者占50%以上。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长春生物所先后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办了4个控股和掺股公司,公司总资产2亿元,年销售收入1亿元, 利税5000万元,充分发挥了医药生物技术龙头企业的辐射和放大功能,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