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科普|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的等级如何划定
古生物化石指是人类史前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地层中的生物遗体和活动遗迹,包括植物、无脊椎动物、脊椎动物等化石及其遗迹化石。它是地球历史的鉴证,是研究生物起源和进化等的科学依据。古生物化石不同于文物,它是重要的地质遗迹,是我国宝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
综合价值:
(1)、它为国内乃至国际研究动植物生活习性、繁殖方式及当时的生态环境,提供十分珍贵的实物证据;
(2)、对研究地质时期古地理、古气候、地球的演变、生物的进化等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3)、探索地球上生物的大批死亡、灭绝事件研究,提供罕见的实体及实地。
(4)、有些特殊、特形化石其本身或经加工具有极高的美学欣赏价值和收藏价值,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它也是一种重要的地质旅游资源和旅游商品资源。
根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25-27条)规定,不同等级(甲级、乙级、丙级)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条件是这么规定的:
三、丙级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
◆ 有固定的馆址、专用展览室和保管场所。
◆ 古生物化石收藏、展示的场所及附属设施的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 拥有相关研究成果的古生物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 有防止古生物化石自然损毁的技术、工艺和防火防盗等设施。
◆ 建立了古生物化石档案和数据库。
◆ 建立了古生物化石收集、登记、入库、保管、使用、注销以及资产、安全防范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 有稳定的经费来源,能维持正常运转。
B.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的收藏范围如何定
古生物化石指是人类史前地质历史时期形成并赋存于地层中的生物遗体和活动遗迹,包括植物、无脊椎动物、脊椎动物等化石及其遗迹化石。它是地球历史的鉴证,是研究生物起源和进化等的科学依据。古生物化石不同于文物,它是重要的地质遗迹,是我国宝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遗产。
主要有四种方式:
一是依法发掘。依法发掘,既包括了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使用机械进行发掘的行为,也包括了办理合法告知手续的零星采集行为;
二是依法转让、交换、赠与。收藏单位之间可以通过转让、交换、赠与的方式进行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流通,但是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个人也可以将其合法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捐赠给符合条件的收藏单位;
三是接受委托保管和展示。个人或者单位可以通过协商,将其合法收藏的古生物化石委托收藏机构进行保管和展示;
四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指定收藏。指定收藏的情形主要有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部门没收的古生物化石,以及通过外交途径在海外追回的古生物化石。此类化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指定符合收藏条件的收藏单位进行收藏。
本案中,博物馆不能购买他人违法发掘的古生物化石,违法收藏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将会被没收化石,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该博物馆可以通过转让、交换、赠与、捐赠、委托保管展示等其他合法途径,丰富自身的化石展品。
C. 化石鉴定找什么部门呢
辽宁省古生物化石鉴定委员会
章 程
第一条 为有效保护辽宁的古生物化石资源,更好的为科学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辽宁省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辽宁省古生物化石鉴定委员会是辽宁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置的非常设专家鉴定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数依据实际需要聘请。
第三条 辽宁省古生物化石鉴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对外启用“辽宁省古生物化石鉴定委员会”印鉴和“辽宁省古生物化石鉴定委员会鉴定专用章”,出据鉴定证书;负责有关立卷归档工作。
第四条 辽宁省古生物化石鉴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辽宁省古生物化石定级标准及辽宁省古生物化石分级目录。
(二)负责对省内馆藏、捐赠、勘查、采掘、收购、个人收藏、合法继承等各种来源的古生物化石进行鉴定,确定门类属种,确定化石级别。
(三)根据司法、工商、海关部门的要求,协助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查处违法犯罪案件收缴、罚没的化石进行鉴定和价值评估。
(四)为化石收集、保护、管理和执行有关化石保护法规提供鉴定依据。
(五)开展学术研究,总结交流古生物鉴定经验,培训化石科研及鉴定人员,普及化石科学知识。
第五条 辽宁省古生物化石鉴定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权利:
(一)委员应积极参加委员会组织的活动。以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负责精神对待化石鉴定工作,如有分歧意见要发扬学术争鸣精神,允许保留不同意见。
(二)未经委员会或办公室指定安排,委员个人不能代表委员会进行鉴定。
第六条 对辽宁省古生物化石的鉴定,必须有鉴定委员会的委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由委员提名,邀请非委员专家参加。出据的鉴定证书须加盖“辽宁省古生物化石鉴定委员会鉴定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七条 在鉴定中如对化石的鉴定出现重大分歧或有关部门对委员会出据的鉴定证书提出异议时,由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负责召集有关委员进行复议。
第八条 每届委员会任期三年,每年由办公室向全体委员通报工作情况,并视需要每年召开一次以上全体委员会议。委员的聘任、解聘或除名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通知全体委员。
第九条 鉴定委员会所需业务经费来源:
(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委员会提出的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进行安排;
(二)有关鉴定咨询的收入;
(三)有关单位、个人的赞助;
(四)委员会举办的培训班收入。
第十条 本章程经全体委员讨论通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定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省古生物化石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D. 古生物化石的保护级别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按照在生物进化以及生物分类上的重要程度,将古生物化石划分为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和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指具有重要科学研究价值或者数量稀少的古生物化石,包括:已经命名的古生物化石种属的模式标本;保存完整或者较完整的古脊椎动物实体化石;大型的或者集中分布的高等植物化石、无脊椎动物化石和古脊椎动物的足迹等遗迹化石;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重点保护的古生物化石。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由国家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拟定,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
除了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其余为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古生物化石保护分为标本保护和产地保护。
E. 古生物化石的权益,权威评估是哪个单位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主要从事古无脊椎动物学、古植物学、地层学、沉积学、分子古生物学等基础理论研究。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共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共有在职职工147人,68位在读研究生和十余位博士后及外籍访问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