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再拿出来使用的话,如果时间不长,比如一周或半个月,可以直接使用,如果时间长了,建议活化后再用。
先活化转第二代后再使用。
培养方式,都可以,直立或者平放。
等到菌都长好了,就可以放到冰箱里,一般细菌长的都比较快,24小时就差不多了。
②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的结果判定
被检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的比值大于70%,且菌落形态大小应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一致。判该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符合规定。计数方法的验证当建立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时,应进行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方法的验证,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细菌、霉菌及酵母菌数的测定。若产品的组分或原检验条件发生改变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计数方法应重新验证。验证时,按供试液的制备和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所规定的方法及下列要求进行。对各试验菌的回收率应逐一进行验证。菌种及菌液制备 同计数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验证方法 验证试验至少应进行3 次独立的平行试验,并分别计算各试验菌每次试验的回收率。
(1)试验组 平皿法计数时,取试验可能用的最低稀释级供试液1ml 和50~100cfu 试验菌,分别注入平皿中,立即倾注琼脂培养基,每株试验菌平行制备2个平皿,按平皿法测定其菌数。薄膜过滤法计数时,取规定量试验可能用的最低稀释级供试液,过滤,冲洗,在最后一次的冲洗液中加入50~100cfu 试验菌,过滤,按薄膜过滤法测定其菌数。
(2)菌液组 测定所加的试验菌数。
(3)供试品对照组 取规定量供试液,按菌落计数方法测定供试品本底菌数。
(4)稀释剂对照组 若供试液制备需要分散、乳化、中和、离心或薄膜过滤等特殊处理时,应增加稀释剂对照组,以考察供试液制备过程中微生物受影响的程度。试验时,可用相应的稀释液替代供试品,加入试验菌,使最终菌浓度为每1ml 供试液含50~100cfu,按试验组的供试液制备方法和菌落计数方法测定其菌数。结果判断 在3 次独立的平行试验中,稀释剂对照组的菌回收率(稀释剂对照组的平均菌落数占菌液组的平均菌落数的百分率)应均不低于70%。若试验组的菌回收率(试验组的平均菌落数减去供试品对照组的平均菌落数的值占菌液组的平均菌落数的百分率)均不低于70%,照该供试液制备方法和计数法测定供试品的细菌、霉菌及酵母菌数;若任一次试验中试验组的菌回收率低于70%,应采用培养基稀释法、离心沉淀法、薄膜过滤法、中和法(表1)等方法或联合使用这些方法消除供试品的抑菌活性,并重新进行方法验证。表1 常见干扰物的中和剂或灭活方法干扰物 可选用的中和剂或灭活方法戊二醛 亚硫酸氢纳酚类、乙醇、吸附物 稀释法醛类 稀释法、甘氨酸、硫代硫酸盐季铵类化合物(QACs)、对羟基苯甲酸酯、 卵磷脂、聚山梨酯汞类制剂 亚硫酸氢纳、巯基乙酸盐、硫代硫酸盐双胍类化合物 卵磷脂酒、洗必泰类 聚山梨酯卤化物 硫代硫酸盐 乙二胺四乙酸(EDTA) 镁或钙离子磺胺类 对氨基苯甲酸。
若没有适宜的方法消除供试品中的抑菌作用,那么验证试验中微生物回收的失败可看成是因供试品的抗菌活性引起的,同时表明该供试品不能被试验菌污染。但是,供试品也可能仅对试验用菌株具有抑制作用,而对其他菌株没有抑制作用。因此,根据供试品须符合的微生物限度标准和菌数报告规则,在不影响检验结果判断的前提下,应采用能使微生物生长的更高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方法验证试验。若验证试验符合要求,应以该稀释级供试液作为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供试品检验。计数方法验证时,采用上述方法若还存在一株或多株试验菌的回收率达不到要求,那么选择回收情况最接近要求的方法和试验条件进行供试品的检验。验证试验也可与供试品的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同时进行。 取规定量供试液及10~100cfu 试验菌加入增菌培养基中,依相应控制菌检查法进行检查。当采用薄膜过滤法时,取规定量供试液,过滤,冲洗,试验菌应加在最后一次冲洗液中,过滤后,注入增菌培养基或取出滤膜接入增菌培养基中。结果判断 若上述试验检出试验菌,按此供试液制备法和控制菌检查法进行供试品的该控制菌检查;若试验组未检出试验菌,应采用培养基稀释法、离心沉淀集菌法、薄膜过滤法、中和法等方法或联合使用这些方法消除供试品的抑菌活性,并重新进行方法验证。验证试验也可与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同时进行。供试品检查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应按已验证的方法进行,增菌培养基的实际用量同控制菌检查方法的验证。阳性对照试验 供试品进行控制菌检查时,应做阳性对照试验。阳性对照试验的加菌量为10~100cfu,方法同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阳性对照试验应检出相应的控制菌。阴性对照试验 取稀释液10ml 照相应控制菌检查法检查,作为阴性对照。阴性对照应无菌生长。
③ 无菌检查和微生物限度检查的区别
1、检验方法不同
(1)无菌检查是指对药典规定的药品、敷料、缝线、无菌器具等品种进行无菌检查的方法。
(2)微生物限度检查是检查非处方杀菌剂及其原料、辅料的微生物污染程度的一种方法。
2、检验要求环境不同
(1)无菌检查是在洁净的A级单向流通空气区或隔离系统中进行的。整个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微生物污染。必须验证单向气流区域和工作台的清洁度。生物制品的无菌检验按照《中国生物制品规程》中有关无菌检验的规定执行。
(2)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以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气流区进行。整个检验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
3、判断结果方法不同
(1)用需气菌、厌气菌培养基4管及真菌培养基2管,分别接种金黄色葡萄球菌、产孢梭菌和白色念珠菌。将一管添加到规定数量的试验产品中,并将所有培养基管放置在规定温度下3-5天。如果微生物在每种培养基24小时内生长良好,则试样没有抑菌作用。
(2)微生物限度检查:被检培养基平均菌落数与对照培养基平均菌落数之比大于70%,菌落大小应与对照培养基相同。确定该介质的适用性符合规定。
④ 微生物限度是什么意思
微生物限度即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检查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料、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
检查项目包括细菌数、霉菌数、酵母菌数及控制菌检查。
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检查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供试品检查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中和剂或灭活剂,应证明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的生长和存活无影响。
检查结果一1g、1ml、10g、10ml或10㎡为单位报告。
⑤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是什么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检查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料、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检查项目包括细菌数、霉菌数、酵母菌数及控制菌检查。
概述
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 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 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供试品检查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中和剂或灭活剂,应证明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除另有规定外,本检查法中细菌及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3℃~28℃。检验结果以1g、1ml、10g、10ml、10c㎡ 为单位报告,特殊品种可以最小包装单位报告。
⑥ 化妆品、护肤品为什么要做微生物限度测试
一、实验目的
用于测定抗菌产品体外抑制细菌生长效力的试验,也称为抑菌试验。通过该实验,可以测定其最低抑菌浓度,用以评价该产品的抑菌性能,这是抗菌产品的最基本的效力数据。
二、菌种选择
美国化妆品、洗涤剂和香精协会(CTFA)推荐的菌种,是极具代表性的,按CTFA标准做微生物挑战试验通过,全世界公认3年保质期。
三、实验方法
方法1. 微量肉汤稀释法
实验原理:最小抑菌浓度(MIC):抑制微生物生长所需的最低浓度,根据MIC值大小判断抑菌效力。
实验步骤:将防腐剂加入液体培养基(如肉汤)中,用等系列稀释法稀释防腐剂成不同浓度的液体,接种微生物并进行培养,观察微生物生长情况。
评价标准:微生物未生长时防腐剂浓度,即为最小抑菌浓度。MIC值越小,代表该物质的抑菌效果就越好。
方法2.纸片扩散法(K-B法),E试验--抑菌圈测试、抑菌带测试
实验原理:是评价一种防腐剂抑菌作用的最简单的实验的方法,根据抑菌圈大小判断抑菌效力。
实验步骤:试验细菌或霉菌在适合的培养基上, 经培养后能旺盛生长。若培养基平板中央放有经防腐剂处理的滤纸圆片向周围渗透, 可形成抑菌圈。量出抑菌圈直径的大小, 可以判断出防腐剂的效力。
评价标准:抑菌圈直径越大, 表明防腐剂的效力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