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微生物方法学验证需要三批样品吗
通常情况就是在其他项目进行检验的同时,进行微生物的方法学研究,然后三批样品微生物全检。既然是微生物检查,那就要求样品是在车间生产的,有一定的环境控制条件下生成的样品,普通实验室样品是达不到要求的。
❷ 微生物分析法特点是什么
微生物分析法特点
1.准确度高 近50年来,微生物法被广泛地纳入各类标准方法中,如AOAC,AACC,GB以及其他国家的标准方法。以AOAC为例,每种微生物方法的建立,都需要经过全球20家以上的实验室进行方法验证,因此微生物法准确性是被广泛公认的。
2.先期投入少,见效快 该方法的先期投入少,当实验室具备超净台、培养箱、分光光度计、医用灭菌器和一些实验室常用玻璃器皿即可开展微生物法,不需要大量额外的人力和物力,适于在任何水平的实验室快速建立。
3.微生物法的测定结果反映了样品中具有生物活性的被测物含量。 由于微生物法是通过观察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速度来间接测定维生素的含量,并且微生物本身就是一种生物体,所以采用微生物法测定出的维生素均是能够被生物体所利用的。例如,在测定螺旋藻中的维生素B12时,微生物法的测定结果远小于其它方法的测定结果,Herbert 等人的研究证明,虽然螺旋藻含有丰富的维生素B12,但不具有生物活性,在人体内不能发挥其应有的生理作用。 可见,微生物法的测定结果反映了具有生物活性的维生素含量。
通常来说,当实验室目前尚没有准确可靠的其他方法,如维生素B12、叶酸、生物素、泛酸等;或者为了大量降低分析实验的费用;或者为了快速建立分析方法,获得数据;或者为了最大限度的利用实验室有限的空间。
存在问题
虽然微生物具有以上优势,但它仍旧逐渐被其他方法所取代,这是由于它固有的一些致命的缺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分析周期长 一般在4-6天,而其它方法(HPLC法)一般在1-2天内即可完成。
2.实验步骤烦琐 通常来说,微生物法要包括样品前处理、菌种液的制备、测试管的制备、接种、测定、计算等步骤,与仪器分析方法相比,步骤繁多。
以上两点与目前分析方法简便、快速、高效的发展方向不符,这也正是微生物逐渐被其他方法替代的主要原因。
❸ 如何验证环境有大量微生物并写出具体方法步骤
空气中微生物的检测
(一)实验目的 (1)了解空气中微生物的分布状况。 (2)比较普通实验室和无菌室空气中存在的微生物的数量和种类。 (3)验证无菌操作法在微生物学实验中的重要性。
(二)实验原理 在我们周围的环境中存在着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的微生物。空气中也不例外。虽然空气不是微生物栖息的良好环境。但由于气流、灰尘和水沫的流动,人和动物的活动等原因,仍有相当数量的微生物存在。当空气中个体微小的微生物落到适合于它们生长繁殖的固体培养基的表面时,在适温下培养一段时间后,每一个分散的菌体或孢子就会形成一个个肉眼可见的细胞群体即菌落。观察大小、形态各异的菌落,就可大致鉴别空气个存在的微生物的种类。本实验通过检测普通实验室和消毒后的无菌室空气中存在的微生物,从而判断无菌室的消毒效果,了解空气中常见的微生物类群。
(三)实验器材 (1)培养基: 1)牛肉膏蛋白胨培养基。 2)马铃薯蔗糖培养基。 (2)器材:无菌平皿若干套,酒精灯,培养箱等。
(四〕实验方法 (1)倒平板:按常法配置上述培养基,分装于三角瓶中,高压灭菌备用。临用前将培养基熔化,冷却至50℃左右,倒平板若干个备用。 (2)检测:先将无菌室的紫外灯打开,照射15min后关闭。打开上述冷凝了的无菌平板的皿盖,让其在无菌室空间和无人走动的普通实验室空间分别暴露Ih后,盖上皿盖。要求每种培养基的平板在每个空间设3个重复。 (3)培养:将细菌培养基平板和真菌培养基平板分别置37℃和28℃的培养箱中倒置培养,1—2d后开始连续观察,注意不同类别的菌落出现的顺序及菌落的大小、形状、颜色、干湿等的变化。
如果是其他环境中的菌株,比如 土壤 植被 动物毛发 生活器具,可以取少量以上样品 在无菌水中振荡半小时,然后取其上清液涂布于无菌平板表面.
❹ 微生物计数方法验证需要怎么准备
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学验证
1、供试品:XXXXX胶囊(批号:XXXXXX)
2、菌种:
菌落计数用菌种:
(1) 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501]
(2)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
(3) 大肠埃希菌[CMCC(B)4]
(4) 白色念珠菌[CMCC (F) 98001]
控制菌检查用菌种:
(1) 大肠埃希菌[CMCC(B)4]
(2) 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003]
3、培养基:营养肉汤培养基、改良马丁培养基、营养琼脂培养基、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胆盐乳糖培养基、4-甲基伞形酮葡糖苷培养基(MUG)。
4、预试验 按照中国药典2005年版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中常规法及培养基稀释法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枯草芽孢杆菌的回收率均小于70%,本品有抑菌作用。
5、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
按照中国药典2005年版微生物限度检查法进行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的方法学验证试验及菌落计数。
5.1菌液制备:
(1) 接种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枯草芽孢杆菌的新鲜培养物至10ml营养肉汤中,35~37℃培养18~24小时,取此培养液1ml加0.9%无菌氯化钠溶液9ml,采用10倍递增稀释法,稀释至10-5~10-7,使菌数约为50~100cfu/ml。
(2) 接种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至10ml改良马丁培养基中,23~28℃培养24~48小时,取此培养液1ml加0.9%无菌氯化钠溶液9ml,采用10倍递增稀释法,稀释至10-5~10-7,使菌数约为50~100cfu/ml。
5.2 供试液的制备 取供试品10g,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至100ml,振摇,使呈1:10的供试品储备液。取1:10的供试品储备液 10ml
❺ 蜜丸的微生物验证
为保证药品的微生物检测检验的质量,必须对所有的检测方法进行验证,只有检测方法验证确认后才能确保验证结果的准确、可靠。我国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第五十八条规定:“产品的生产工艺及关键设施、设备应按验证方案进行验证。当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如工艺、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原辅料、主要生产设备等发生改变时,以及生产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再验证。第五十九条:应根据验证对象提出验证项目、制定验证方案,并组织实施。验证工作完成后应写出验证报告,由验证工作负责人审核、批准。第六十条:验证过程中的数据和分析内容应以文件形式归档保存。验证文件应包括验证方案、验证报告、评价和建议、批准人等”。
《中国药典》(2005年版)附录《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中明确指出:“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的目的是证明采用的方法适合于相应检测要求,在建立药品质量标准时,分析方法需经验证;在药品生产工艺变更、制剂的组分变更、原分析方法进行修订时,则质量标准分析方法也需进行验证。方法验证理由、过程和结果均应记载在药品标准起草说明或修订说明中”。此外,《中国药典》(2005年版)的药品无菌检查法和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中也明确规定了无菌检查法方法验证试验和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方法的验证内容:“当供试品为新的产品或供试品的检验条件发生改变时,应进行方法验证试验,以确认供试品在该实验条件下无抑菌活性或其抑菌活性可以忽略不计。验证时,按“供试品的无菌检查”的规定及下列要求进行操作。供试品对每一试验菌的抑菌程度应逐一进行验证”;“当供试品为新的产品或供试品的检验条件发生改变时,应进行方法验证试验,以确认供试品的抑菌活性及测定方法的可靠性。验证时,按供试品的制备和细菌、霉菌及酵母菌计数所规定的方法及下列要求进行。对各试验菌的回收率应逐一进行验证”。为何规定要进行方法学的验证?这是由于许多药品本身具有抑菌性(如抗生素类药品、含防腐剂药品)会对检查结果带来影响,因此在进行微生物检测前,需要对样品进行适当的预处理以消除样品本身对微生物检测所带来的干扰。同样,样品的预处理方式、检验条件和培养条件也都会影响到样品的微生物检测结果。因此,在确定新产品的微生物学检验时或开发新的检测方法时或原有检验条件发生改变时必须要加以验证,以确保在新产品的微生物学检验时或开发新的检测方法时或原有检验条件发生改变时的实际检验条件下,其检验方法的准确性、有效性和重现性。
目前虽然在食品、化妆品等行业的微生物检测中尚没明确规定要进行方法学的验证,但正如在绪论中指出的验证是能证明任何程序、工艺、设备、物料、活动、或系统确实能导致预期结果的文件证明的行为。因此其原理与方法同样适用这些行业,因为检测本身就是一项严谨、认真、准确、有效的科学工作。
❻ 微生物检验常见问题解答
微生物检验常见问题解答
你知道什么是微生物检验吗?你对微生物检验常见问题了解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微生物检验常见问题解答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方法验证
1.做过验证的样品微生物检验方法是否都需要按照新的方法进行重新验证?
答:对于微生物限度检查的产品而言,由于培养时间调整,应重新进行验证。对于无菌检查的产品而言,如果方法未作实质性调整,可以不必重新验证。个别产品在各论中收载了新的无菌检查方法,对这些品种,应对收载方法的适用性进行验证。
2. 以前做过无菌验证的品种是否需要重新按照新的标准再验证?
答:参见问题1。
3. “新增抗生素供试品应选择低吸附的滤器及滤膜” 比如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属于抗生素,是否需要重新选取滤膜再验证?
答:目前采用的方法如果经验证表明可行,则可以继续使用该方法。
4. 微生物方法学验证时,培养时间是否跟样品日常检验所培养时间一致?
答:应该一致。
5. 微生物限度验证时,如果一个方法只有金葡回收率达不到要求,该方法时是否可以用来做细菌霉菌的检测方法?
答:按药典的规定,一个计数方法通过验证,是指所有试验菌的回收率均达到要求。如果采用各种方法以及方法的组合仍无法使金葡回收率达标,则可以采用使金葡回收率最高的方法作为计数方法。
6. 薄膜过滤的冲洗量不能超过1000ml,我公司的喹诺酮类产品原来的方法是每张膜冲洗量为1500和2000ml,请问有没有合适的方法将冲洗量降至1000,各菌的回收率仍能符合规定?
答:有几种办法可以降低冲洗剂的用量:1)降低接触滤膜的供试品的浓度;2)改进冲洗的方式,如少量多次地冲洗、降低蠕动泵的转速等;3)添加中和剂,如高价金属离子。
7.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规定,技术方法验证时,采用上述方法若还存在一株或多株试验菌的回收率达不到要求,那么选择回收率最接近要求的方法和试验条件进行供试品检验。请问,上述方法是指仅通过一种方法还是一定要通过几种方法联用的?
答:应该要把可能采用的所有方法包括方法联用都进行验证。
8. 供试品不溶于稀释剂,同时又有抑菌性,限度检查时应如何消除抑菌性?
答:采用低速离心的方式,尽可能把供试品去除干净,取离心后的上层液,进行薄膜过滤。
9. 不溶于水的固体产品,加表面活性剂后,如何操作才能在方法验证中得到较好的回收率?
答:同问题8。
10. 有些品种2010年药典与2005年比较检验方法变了,是否需要验证或确认?
答:同问题1。
二、菌种管理
1. 浓菌液的有效期该如何确定?
答:药典没有规定。可以通过实验确定有效期。例如,在不同的时间点测定浓菌液的浓度,从而判断其有效期。
2. 药典要求菌液在制备后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的菌悬液可在在24小时内使用,那我们在做验证或阳性对照是要加一定量的菌就没有时间进行平板计数了,该如何确保所加菌量准确?
答:药典对稀释菌液的使用期限作出规定,并不会影响操作过程中稀释菌液的加入。即便不规定,也无法在准确知道菌液浓度的情况下加入试验菌。菌液稀释的实验操作和加入菌液的实验操作应该是在同一次实验中完成的,要使加入的菌量符合药典的规定,可以从浓菌液的制备方法、菌液稀释的方法等方面进行规范,也可以引入浊度比较的方法。
3. 菌悬液能否在倒平板之前确定菌含量?
答:活菌含量是无法确定的。总菌量可以通过比浊的方式确定。
4. 具体从哪些方面进行菌种菌株的特性和纯度确认?如何操作?
答:基层的微生物实验室进行菌种纯度确认可以考虑以下一些方面:1)形态学鉴定,包括菌落形态和染色形态;2)生化鉴定,可以考虑使用API鉴定系统。
5. 黑曲霉冻干菌种如何转种,传代?
答:与其他菌种一样,所不同的是使用的培养基应改为改良马丁琼脂培养基。
6. 干粉状的是否可做第0代使用?
答:只要是菌种保藏机构提供的冻干保藏的菌种,可以确定为第0代。
7. 菌种每次传代都要做纯度、特性等的确认吗?
答:从外部购入的菌种,在进入本实验室的菌种保藏体系时,需要进行纯度和特性的确认。以后的每次传代,可以通过显色培养基做简单的确认即可。
8. 如采用低温保存菌种,需购买哪些设备?能够到省所进行实际操作培训?
答:低温冰箱,应能够提供-70℃的低温。可以到省所来培训。
9. 做方法验证时,工作用菌种能否同时操作,如何防止交叉污染?
答:可以同时操作。避免交叉污染的关键是无菌操作技术。
10. 是否等菌悬液的含菌数出结果后再做适用性等检查?
答:没有必要。可参见问题2。
11. 菌液制备中菌液是否都要验证储存期?
答:稀释菌液可参考药典规定。如要保存浓菌液,则需要验证有效期。
12. 菌种CMCC是否可以用ATCC替代,从省所或中检所购买的菌种是否每次都可以出具规范的COA?
答:中国药典使用CMCC的菌种,并没有规定可以使用其他等效的菌种。省所提供的菌种严格讲属于标准贮备菌种,无法提供ATCC这样的COA。CMCC至今也无法提供这类证明。
13. 铜绿假单胞如何保藏?答:可以使用低温冷冻保存的方法。14. 工作用菌液是否属于亚培养或传代一次?
答:工作用菌液应属于一次传代。
三、微生物限度
1. 包装材料的大肠埃希菌检查?
答:根据包装材料的不同,大肠埃希菌的检查方法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将浸提液合并后,取一部分,接种胆盐乳糖培养基进行检查;另一种是将浸提液合并后,薄膜过滤,然后按规定的方法检验。
2. 抗真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答:这类产品的霉菌和酵母菌计数方法需要进行调整,可以根据产品剂型的不同,选择薄膜过滤法或培养基稀释法等方法。
3. 为什么在日常样品检测中还需要做阳性对照(国外不需要)?
答:为了确保每一次检测对可能存在的微生物都是有效的`。
4. 对于同一个品种,药典为什么不规定统一的检测方法?
答:本版药典进行过这样的尝试,也有某些品种已经收载了统一的检测方法,如注射用头孢类抗生素的无菌检查。之所以没有大量收载,主要是由于检测方法还没有经过必要的复核。将微生物检验的统一方法收载在品种的各论项下,始终是努力的方向。
5. 梭菌检查中需置厌氧条件下培养48小时,是否指在厌氧培养箱中?
答:需要在厌氧培养装置中进行培养,未必一定是厌氧培养箱。
6. 控制菌检查方法验证时,采用多种方法均未检出控制菌,如何处理?
答:在确保所使用的各种方法都没有错误的情况下,如果仍无法使试验菌生长,则应该采用薄膜过滤法进行检查。理由是该方法能够最大程度地去除产品的抑菌作用。
7.常规的监督抽样检品(包括原料)在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时,是否一定要进行活螨检查并在原始记录与报告书中体现?
答:需要进行检查。可以在原始记录中体现,报告书上可以不出现,除非当发现有活螨检出。
8. 药包材微生物限度检查规定了合格质量水平,通常产量下取样8个,要求8个瓶子均符合规定,如何进行?
答:每个瓶子分别进行实验。
9. 大肠埃希菌具体操作规程?
答:参见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10. 动物组织及动物类原药材的提取物入药,是否需要检沙门菌?
答:需要进行沙门菌检查。
11. 关于中国药典菌落计数结果的判断还存在疑义,望能举例说明。
答:不清楚所指的存在疑义是指哪方面。2010年版对结果报告进行了较大篇幅的修订,目前的规定应该比05版更为清晰、明确。
12. 需做沙门菌检验样品量的确定?
答:10g(ml)用于样品计数检验和其他控制菌检查,10g(ml)用于沙门菌检查,10g(ml)用于沙门菌检查的阳性对照。需要进行沙门菌检查的样品,检验用量应为30g(ml)。
13. 日常的实验室装备能否达到梭菌无氧的培养要求?
答:完全可以。可以采用厌氧培养盒(罐)。
14. 如果一个产品有两个规格,是否可以取其中之一做阳性对照?
答:每个规格均需进行阳性对照。
15. 细菌数为100g/g的,样品稀释级只做1:10,1:100的倍数就可以了吗?
答:可以。
16. 培养时间3天,5天,可理解为72小时,120小时吗?
答:可以。这样更为严谨。
17.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已做验证试验的供试品,在检查时刻不必再做阳性对照”如何理解?
答:该标准操作规范中在无菌检查法中规定“供试品无菌检查应进行阳性对照试验”,表明不论是否进行了方法验证,在产品的每一次检验过程中,还必须进行阳性对照。在控制菌检查的大肠埃希菌项下,指出“已做验证试验的供试品,在该供试品检查时不必再作阳性对照”。该规定仅适用方法验证与供试品检查同时开展的情况。2005年版药典和2010年版药典在控制菌检查中均对阳性对照试验有明确规定,“进行供试品控制菌检查时,应做阳性对照试验。”产品检验中应以药典规定为准。
18. 无菌检查和微生物限度检查中,产品中规定的溶解液是否可以换成其他的溶液?
答:可以。
19. 制剂通则中,没有微生物检查项目的,是否可不进行微生物项目检测?
答:可以。主要是二部制剂通则中口服片剂、胶囊剂、丸剂和颗粒剂。
20. 在细菌、霉菌和酵母菌计数中,适用性检查细菌是培养48小时,霉菌和酵母菌是培养72小时,供试品检查中细菌是培养3天,霉菌和酵母菌是培养5天,那方法验证中应参照哪个时间进行培养。
答:应按照供试品检验时的条件,即细菌3天,霉菌和酵母菌5天。
21. 测定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时,每张滤膜过滤量是多少合适?需要先稀释吗?过滤完后需不需要冲洗?假如我取10ml纯化水通过双杯体封闭式薄膜过滤器过滤,每张滤膜上的计数是以5ml为单位还是10ml为单位?
答:过滤量应以培养后出现的微生物数不超过100cfu/膜为标准。一般可不稀释。不需要冲洗。每张滤膜的过滤量为5ml。
22. 2010药典中关于纯化水的微生物限度是:细菌、霉菌及酵母菌总数每1ml不得过100个。这句话的意思是细菌总数每1ml不得过100个,霉菌及酵母菌总数不得过100个,还是细菌+霉菌+酵母菌总数每1ml不得过100个。如果是三者总数的话,那细菌总数限度是多少?霉菌及酵母菌总数限度又是多少?
答:是总数不得过100个。没有必要考虑各自的限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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