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疫苗造假案背后有什么故事
涉嫌“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是如何跃上国内狂犬病疫苗市场份额的第二位?
“狂苗”事件引爆后,上市公司长生生物64岁女掌门人高俊芳从国企高管转型为上市公司掌门人、家族资产积累达51亿元的经历,不断被人提起。
,2009年至2010年的一次“狂苗”行业大洗牌,给长春长生“狂苗”带来了崛起机会。因中检院检测标准的提高,当时能通过的企业仅有辽宁成大一家,外资赛诺菲巴斯德也退出国内狂犬病疫苗市场,“狂苗”持续紧缺。其后长春长生及时升级工艺,迅速进入市场。
2012年,重新拿到GMP证书的长春长生,在市场需求和产能增加的作用下,一跃成为业内第三。
2016年“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后,长春长生继续主动抢占市场,2017狂苗批签发量市场份额跃至第二。
通报时间是在飞检一周后
7月15日(周日)下午,国家药监局通报称:根据线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据悉,国家药监局在接到线索后,早在7月6日-8日已前往该公司“飞检”,实际通报时间则是一周后。
国家药监局审核查验中心相关人士曾对澎湃新闻透露,“有因飞行检查”的情况大多来自于内部人士举报,在收到线索后中心将会对线索进行初步分析,待确认举报合理性之后会以双随机的形式抽调检查组组长和检查员,组成3-4人的检查小组。
“考虑到廉政问题,一般检查小组成员事先并不知道要检查哪家药厂,而是在到达当地后才能打开密封信封,拿到线索。”相关人士透露。
中国证券报7月17日的报道称,长春长生的“飞检”源于内部员工举报。
曾是长春长生一线员工的于飞(化名)告诉澎湃新闻,由于疫苗行业专业性高,如果不是内部人士举报,外界很难发现,“算是行业潜规则吧,有的数据记录本身就是为了应对检查的。”
另一名在某疫苗公司担任多年高管的资深人士许利(化名)则告诉澎湃新闻,疫苗的生产环节是没有十全十美的,每次检查也总会被查出大大小小的瑕疵,“相当于从80分到100分的区别,也是允许企业不断完善整改的。”
但许利也表示,长春长生此次被发现的可能并非“小瑕疵”,“监管部门轻易不会闹到公众面前”。
长春长生否认50升“大罐”违规
关于事件中造假环节的细节,至今仍无权威披露。
中国证券报7月17日的报道中援引一名长春长生供销商的说法,称生产记录造假或涉及企业在病毒发酵过程中以“大罐”替代“小罐”所致。
按照上海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主管医师、疫苗科普作者陶黎纳的说法,如果将疫苗的生产环节简化,大致为:将狂犬病病毒导入细胞中,让其在细胞中增值,同时需要培养这些细胞,让细胞大量增值,最后收集病毒进行灭活后,添加各种佐剂后做成疫苗。
陶黎纳认为,如果基于上述报道的猜测进行分析,长春长生“作假”的环节便应该是指向“细胞培养”,即药厂通过GMP认证的方案中是使用的是小罐培养,但实际生产中却用的大罐,目的是为了提高产量。
“从普通人理解上来看,大罐小罐的区别似乎并不大,差不多类似于大碗和小碗蒸蛋的区别,但在制药领域中,一个工艺的不经意变更有可能会带来‘蝴蝶效应’。”陶黎纳告诉澎湃新闻。
但上述说法并未得到药监部门和长春长生方面的证实。
前述疫苗行业资深人士许利则认为,“如果仅仅是小罐变大罐,药监局不会闹到人民群众面前”。
“前些年,广州诺诚出现过类似问题,但药监局后来评估认为对质量影响并不大,只是让企业先停产,等提交了补充资料之后又恢复了生产,恢复生产后也获得批签发量。”许利说。
7月20日,上市公司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在短信中回复了澎湃新闻有关生物反应器问题,强调公司于2017年拿到50升罐(生产)批件。
2010年的“狂苗大洗牌”给长春长生带来机会
长春长生“狂苗事件”的舆论影响和得以预见的对疫苗行业的冲击,让许利颇为感慨,“不应该啊,国家这几年质控、监管真的做得不错,也得到了WHO的认可,我认为国产疫苗质量还是很好的”。
回顾近年来我国生物制品质控规范、批签发检测项目的改革,不得不提到的便是2009到2010年期间的“狂苗大洗牌”。
陶黎纳清晰地记得,2010年国家提高了生物制品检测标准后,“当时的(狂犬病疫苗)生产企业中,只有辽宁成大一家通过了新检测标准,其他的都不合格”。
资料显示,2009年4月2日,中检院发布《关于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批签发检验增加项目的通知》,决定“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将对此后申请批签发的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在成品疫苗中实施DNA残留量检测,达不到规程标准要求的将不予签发”。
此次标准改变,将原先要求冻干人用狂犬疫苗DNA残余量的标准不高于10ng/剂提高到不高于100pg/剂。
该通知下达后,曾有多家企业认为当局并未提前给予过渡期,导致2009年之后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国内市场只有一家狂犬疫苗企业(辽宁成大)能供应“狂苗”。
这项改革,还直接导致了狂犬病疫苗的发明公司——赛诺菲巴斯德退出了中国狂犬病疫苗市场。
陶黎纳说,巴斯德疫苗当时也未能通过DNA残余量的关,“虽然直到今天,还没有实验能证明巴斯德疫苗的DNA残余量有直接的不良反应”。
检验标准的提高、巴斯德的退出让“狂苗”市场进行了一次大洗牌。
前述疫苗行业资深人士许利说,2010年检验标准升级之后,长春长生连同多项检测标准一起,将工艺从原先的转瓶升级到生物反应器,并顺利拿到了GMP证书。
升级后的狂苗生产线产能效果明显,据上市公司长生生物年报信息,2012年当年因更新生产线,产量下降,加上固定费用分摊使得单位成本上升,导致2013年该“狂苗”产品毛利率下降至21.90%。但随着工艺成熟,2014年“狂苗”产品毛利率达到78.75%,市场占有率跃居行业第三位。2015年1-3月,进入稳定生产后,该产品单位成本大幅下降33.71%,毛利率也相应提高至83.55%。
从整个疫苗行业来看,超过50%的利润率并不少见。许利对此表示,疫苗受种人群相对固定,市场规模平稳,“利润率不高一些的话没有企业愿意做”。
一名就职于某肝炎疫苗生产企业的员工向澎湃新闻表示,该公司曾研发过狂犬疫苗,但中途停止了,原因便是市场稳定的前提下,生产厂家已经饱和。
安信证券行业报告中曾评价:总体而言,疫苗是医药生物子行业中一门相对不错的好生意。疫苗研发周期长且技术壁垒较高,预防属性决定了疫苗上市后放量的节奏较快,3-5年就有望达到销售峰值。
上市公司长生生物2017年年报显示,按照中检院同品种批签发量计算,长春长生年签批发量达到355万人份,已经跃至国内第二,市场份额仅次于辽宁成大,排名前列的还有宁波荣安和广州诺诚。
“山东疫苗案”后长春长生继续增长
长春长生“狂苗”从市场第三上升到第二的过程,不得不提的就是2016年的“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直接导致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修改。
2016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要求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
这对所有疫苗生产企业而言都是新的挑战。
长生生物年报中称,“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后适龄人群主动接种疫苗的意愿出现下降的情况,同时国家修订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受新政的衔接、实施等因素影响,对公司产品销售短期内也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
不过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2016年,长春长生疫苗销售达到10.15亿元,同比增长28.52%。
对此,长生生物的解释是:由于产品的刚性需求较强,在疫苗行业整体受到影响的背景下,公司仍然取得了较为乐观的经营业绩。
澎湃新闻记者查阅了2017年陕西、福建、广东等省的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入围名单发现,在冻干人用狂犬疫苗(vero细胞)品种中,有辽宁成大、长生生物、广州诺诚、宁波荣安、吉林迈丰、河南远大等主流狂苗生产企业。
上述厂家的疫苗,从价格和针剂次数上来说,每一单支针剂的价格均在40-60元;接种方法上来讲,除辽宁成大为独有的2-1-1(四针法、三次接种)外,其余均为5针法(五次接种)。
陶黎纳多次在科普文章中提及,辽宁成大有接种次数少的优势,而且从完成全部针剂的花费总价上来看也最便宜。
“但实际接种时选择的品牌,决定权在市县疾控中心的采购选择上。”陶黎纳表示,“包括辽宁成大、长春长生在内的几家疫苗厂家,一般都能进省级疾控中心的白名单(招标采购入围名单),在这之后就看县区级疾控中心如何选择了。”
接近长春长生的人士透露,长春长生在此之后自建销售渠道,“原先的代理商成了供销商,实际上就是签个合同,成为公司的销售员”。
陶黎纳分析,对于原先在市场上不占优势的品牌来说,此时更有机会提高品牌知名度。
上市公司长生生物年报中这样描述:2017年,长春长生积极适应新的疫苗管理政策相关规范要求,加强销售管理,积极推动新的推广服务团队的整合和销售渠道的搭建,同时通过加强学术推广会议和公司调研,强化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联系,提高公司疫苗产品的品牌影响力,有效地推进了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
从财务上来看,该公司当年销售的费用达到5.83亿,同比增长152%,增长的原因其解释为“营销模式受疫苗流通条例影响的推广费、市场服务费、会议费和运输费增加所致”。
同年(2017年),长春长生疫苗销售达到15.39亿元,同比增长51.67%。从批签发量上来看,长春长生已跃居国内第二,占25%市场份额。
除了在工艺和销售上的发展,长春长生投资7.5亿元的狂苗和水痘技改车间原定于2018年底完工,资料显示,技改完成后,该公司狂苗年产量将达到1000万人份。
高俊芳:从国企高管到民营疫苗公司掌门人
7.5亿元的技改车间投资额,来源于2015年长春长生借壳上市后的募资所得。
资料显示,2015年长春长生借壳黄海机械上市后,高俊芳与其配偶张永奎、其子张洺豪一起持有长生生物33.7%的股份,成为实际控制人。
2017年胡润中国富豪排行榜中,高俊芳家族以51亿资产位列820位。
此次“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事件后,高俊芳等人在长春长生在上市之前,如何通过资本运作手段,将一家由长春高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长生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联合发起成立的国企变成家族企业的往事,被人不断提起。
据看看新闻报道,在2003年长春高新董事会决议将全部转让公司持有的长春长生股权时,在有包括云大科技、福尔生物等多家第三方报价3元/股的价格下,高俊芳得以2.7元/股的低价受让得到34.6%的公司股权,转让金额4161.6万元。
澎湃新闻梳理发现,长春长生从国企到民营,经历了十多年时间,期间经历19次股权转让以及2次增资。在此期间,高俊芳配偶张友奎、其子张洺豪等家族成员陆续浮出水面。
不仅如此,在股权的频繁交易中,现任康泰生物(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杜伟民及其合作伙伴韩刚君也确曾以个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交易,并在完成对高俊芳家族的股权转让后,又悄然退场。
2001年,韩刚君以1932万的价格,从长生所处拿到了长春长生30%的股权,6年之后,韩刚君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深圳豪言(深圳市豪言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同年,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杜伟民的广州盟源(广州市盟源生物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杜伟民、韩刚君各持股50%)以43.70万元从长生所拿下了长春长生0.68%的股权。
在参与受让长春长生股权6年后,2007年,杜伟民又和韩刚君一同离场:广州盟源以54.74万元的价格,将股权转让给了于广谦。而韩刚君则将长春长生30%股权转让给了深圳豪言,具体金额未透露。2010年,于广谦将全部股权又转让给了高俊芳配偶张友奎。
深圳豪言的背后,是高俊芳家族。据天眼查APP,高俊芳持有深圳豪言51%的股份,深圳豪言持有的长春长生股权,到了2010年,被无偿转让给了高俊芳和张洺豪。随后,深圳豪言被清算注销。
从2001年入场,到2007年离场,杜伟民和韩刚君所扮演的角色,隐于高俊芳家族之后,又在高俊芳资本操控掌握长春长生股权环节中,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高俊芳曾任职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财务处处长,1992年长春长生成立,高俊芳即出任该公司副总经理,次年出任董事长并兼任总经理。1996年,母公司长春高新上市,高俊芳又晋级为长春高新副董事长。长春高新2001年和2002年年报显示,作为国企高管,高俊芳年薪先后为5.98万元、8.4万元(含税),而收购长春长生1734万股股权需支付4161.6万元。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
‘贰’ 长生生物企业的财务造假动因主要有哪些
长生生物企业的财务造假动因主要有如下:
1、财务回升明显:长春长生通过故意隐瞒或者缩小费用,增加收入,使该公司的财务表现有了明显的好转。
2、故意让报告和财务报表不太可靠:长春长生通过不正确的会计计算和会计标准,让公司的报表不具可靠性。
3、故意操纵财务数据:长春长生故意以会计技巧虚报财务收入和支出,窃取公司利润。
4、故意让财务报表不太真实:长春长生还会操纵财务报表,使其不太真实。
(二)提高信息披露效率
此次狂犬疫苗造假事件,已经不是长生生物第一次出现类似问题。但屡有前科的长生生物不仅每每化险为夷,而且还能在资本市场屡屡受捧,早在此次百白破疫苗事件爆发一年前就出现问题,但却未曾有信息公布出来,可见长春生物公司信息披露效率并不如人意。
(三)完善内部监督体系
内部监督作为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之一,但往往医药企业内控制度的执行力是不足的,主要原因是缺少相关的监督制度,或是监督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实施。其主要体现在相应数据缺少相应蠢薯的审核审计工作,员工的行为没能受到相应工作的监督,导致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很难进行有效问责。
‘叁’ 长春生物造假事件
2017年11月,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各一批次共计65万余支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被食药监总局责令企业查明流向,并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经检查,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的疫苗共计252600支,全部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疫苗共计400520支,销往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90520支,销往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0000支。
2017年11月5日,山东疾控中心曾针对当时情况,发布了《效价指标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相关问题解答》,对于公众关心问题有一个初步的回应。
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的通告,再次通报了长春长生生产疫苗不合格问题
吉林省局有关调查组随即进驻长春长生,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同时,国家药监局派出了专项督查组赴吉林督办调查处置工作。
‘肆’ 为什么有些人觉得长生的股票有人在抄底
长生生物因为假疫苗事件后昨日达到连续31一个跌停创下了A股历史,该股突然备受市场关注,各大财经媒体和财经评论都在报道该事,今日在开盘跌停后达到32个跌停后涨停板被撬开直到涨停,该股退市概率较大,为什么还有人会选择抄底呢,是什么因素导致的,下面说下今日涨停的原因。
大致上面三点因素能解释该股今日大涨的原因,感觉写的好的点个赞呀,加关注获取更多股市分析方法。
‘伍’ 长春长生疫苗相关的潜规则是什么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问题疫苗事件持续发酵。长春长生系上市公司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生生物”)的全资子公司。
2018年7月22日,国家药监局负责人通报了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现已查明企业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辩游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02年蒙城县防疫站接种长春长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甲肝疫苗8万份,2003年为4.7万份。通过给予回扣的行贿方式,班某共向万某某等受贿二人提供6万元回扣款。
万某某的供述及辩解称,其是蒙城防疫站站长、疾控中心主任,疫苗供应商销售的疫苗要经过他同意,才能进入蒙城市场。班某多次给其送现金和手机的目的是为了感谢其在疾控中心采购班某代理的疫苗上提供的帮助,也是为了维持好关系,以便日后继续给予关照。
相关司法文书还显示,之后班某又跳槽至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延申”)担任安徽区经理,在上述万某某的帮助下,继续销售江苏延申的狂犬疫苗以及代理的乙肝疫苗,再次向万某某行贿3万元。2008年,班某又为感谢万某某对其销售疫苗的关照送给万某某10000元。司法文书显示,班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蒙城县防疫站站长万某某除了上述受贿行为外还有其他受贿行为,共收受51.86万元,侵吞公款4.19万元,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罚金四十四万元。
来源:澎湃新闻(上海)
‘陆’ 长生18人遭批捕分别是哪些人
7月29日报道,2万股民周末无眠!长生18人遭批捕 130亿市值蒸发
长生生物可以说是凉透了。
先是周五深夜证监会发布修改退市规定,将涉及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纳入强制退市情形。
然后,深交所周末加班在周日下午2点20分左右发布微信内容,其中,对于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违法公司,坚决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不姑息,零容忍。
而刚刚,长春公安发布通告称,对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等18人提请批捕。
长春市公安7月29日公告称,7月23日以来,经长春市公安机关开展侦办工作,基本查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涉嫌违法犯罪事实。
第2页7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长春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高某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此次退市新规将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纳入强制退市情形,拓展了退市制度的作用范畴。显然,这次退市制度的修改,对过往那些对“五个安全”有所涉及的公司,也要倍加小心,投资者也要注意随时而来的黑天鹅。
第3页深交所表示,这实现了对重大违法行为退市的全覆盖、无死角,充分体现了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理念和决心,对于进一步健全市场基础功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投资者信心,培育理性价值投资文化,形成优胜劣汰、有序进退的市场生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下一步只待违法事实、“五个安全”情形进一步明确后,长生生物就可以进入退市程序,深交所将作出实施动作。
长生生物副董事长张洺豪(董事长高俊芳之子)表示,几名高管的脱岗使公司立刻陷入瘫痪状态,公司原本建设中的连云港(3.68 +3.08%,诊股)项目基地,也将大概率受到影响而停工。对于被外界质疑为“侵吞国资”的股权交易,张洺豪认为,仅从价格来质疑高俊芳“侵吞国资”是不公平的,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国企改制中“管理层优先”是较为普遍和正常的做法。对于“疫苗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张洺豪说:“最严重的情况下,该退市就退市了。”
长生生物的疫苗门事件令持有它的投资者苦不堪言。
根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10日,长生生物共有股东2.48万户,比一季度末的1.82万户甚至有所增加。
长生生物被ST变身ST长生(10.60 -5.02%,诊股)后,7月27日,ST长生走出第九个跌停,报收10.60元/股,市值蒸发近136亿元,连续跌停的交易日里,成交量急剧减少,小散很难出逃。
第4页已有不少投资者发起维权,据不完全统计,有超过400位投资者发起维权,同时,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也收到了不少中小投资者的电话,投服中心表示对事件的发生极其关注,对上市公司发生这样的事件痛心,对高俊芳等人的恶劣行为愤慨,对广大接种疫苗的儿童健康十分担忧。
投服中心表示,除广大消费者作为直接受害者外,长生生物的中小投资者也是本次事件的受害者、受损者。由于中小投资者往往对公司治理的参与度不高,无法获悉上市公司过多的内部管理信息,主要依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将高度关注长生生物股价走势、资产质押和冻结以及公司发展态势等情况,适时采取发函、参加股东大会、提起诉讼、公开发声等措施,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就长生生物疫苗事件引发的投资者权益保护,联合发表公开律师意见及征集函表示,长生生物生产疫苗劣药,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应依法向受害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长生生物应主动设立赔付基金,以保证向受害者作出赔偿或补偿。
‘柒’ 狂犬疫苗造假的人是谁
日,有一事件想必刷爆了所有人的朋友圈——疫苗造假。
当小编看到这四个字时,充分体会到“百爪挠心”的含义。在这个所谓以人为本的国家,食物、化妆品造假也就罢了。
如今竟然算计到是个人都要接触的“疫苗”头上。这是人性丧失到何种地步,才能干出的事儿?!
如今“长生疫苗造假”事件的进展无一不牵动着公众的神经,发酵到今日已经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
无论是先前的“三聚氰胺”、“红黄蓝幼儿园”等事件,还是如今的“造假疫苗”,全都充分表明出:公众对国家的信任是一点一点被磨灭的;心中的恐慌是一点点累积起来的。
若是在该次事件发生后,长生生物并没有得到令人们信服的惩罚。那么小编心中只有四个字——失望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