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浮生物语的人物介绍
生于浮珑山顶,千年树妖,“不停”(裟椤开的店的名字)的老板娘,爱金子,手下有胖子和瘦子(实为敖炽),纸片儿与赵公子几个帮工,店里提供一种叫浮生的茶,先苦后甜。接纳各种各样的妖怪客人,上一杯浮生茶,听他们讲一个故事……
与东海孽龙敖炽是对欢喜冤家。 不停帮工之一,本体为赵子龙的盔甲,在《解王》中记载,爱读三国,对老板娘百依百顺。
❷ 浮生物语的人物形象
生于浮珑山顶,千年树妖,“不停”(裟椤开的店的名字)的老板娘,爱金子,手下有胖子和瘦子(实为敖炽),纸片儿与赵公子几个帮工,店里提供一种叫浮生的茶,先苦后甜。接纳各种各样的妖怪客人,上一杯浮生茶,听他们讲一个故事...
与东海孽龙敖炽是对欢喜冤家,在千年中相恋,却总跨不出那道坎,最后终和他在一起,结婚之后,有了敖炽和自己的孩子。(一对龙凤胎,女娃叫未知,男娃叫浆糊。) 不停帮工之一,本体为赵子龙的盔甲,在《解王》中记载,爱读三国,对老板娘百依百顺。
《猎狮》
百里未步
百里家世代因黄金狮人骨骼为纯金,而猎杀黄金狮人(据古籍记载:黄金狮人,皮肉之下,皆生赤金骨骼,价值连城。自古,预取之者众。可化人形,额有金印,隐于世间),直到——一只黄金狮人在百里家的女子身上下了诅咒:从此以后任何一个百里家的女子都会爱上黄金狮人,而那样的代价就是百里家的小孩按年龄顺序挨个患不治之症而死……
未步就是这样的一个百里家的女孩,为了使kevin逃脱族人的猎杀,化身成狮,为爱赴死。
kevin
未步及姐姐未晴所爱之人,是一头黄金狮人,世代为百里家族猎杀,后来真正爱上的是未步。未步赴死后,守护在未步转世的身边。
百里未晴
爱上了kevin,却没有勇气为他去死,最后因为失去了百里家最重要的勇气,渐渐老去。
《狐守》
狐狸(阿透)
为迎月山山神。为让唐小花失去谶花转世之力,散失全部功力,打回原形,一切皆从头开始。
唐小花(不语)
谶花。一语成谶,能看见人的寿命,不能说谎。如说谎,便会一块落下血肉(本体则是花瓣)。但她说出的话,比如说谁还能活多少年,那对方的生命就会被改变,事实真是神也无法改变的。
阿透及不语的师父
迎月山前任山神,阿透等师兄弟的救命恩人。其实是为了他们的99颗内丹救儿子性命。被不语发现后死在不语手下。(不语是唐小花的前世)
《夜蝶》
枯月
赏金杀手,夜蝶。被靳飞羽、落叶和默的故事所感动,用尽自己几乎所有元气把“科学家”化为蝴蝶,解救了月城的妖怪,耗损灵气太大所以最后变回蝴蝶本体。
靳飞羽
枯月所接任务目标。是一只雪蝶,为了解救雪蝶皇室公主落叶而放弃了自己孩子默,后在月城炼制聚灵星晶,“喂养”并保护那里的妖怪们,被女儿默一再雇凶追杀。
落叶
皇室公主,喜欢靳飞羽,想方设法把“太阳和月亮”放进画里给他当生日礼物,眼睛被蜘蛛妖毒液喷到所以双眼都看不到了,但鼻子很灵,甚至可以凭香味判断开花期。
《灵犀》
丁小错
是一只灵犀,在年幼时在凡间遇到北堂垦,为了泄愤而将北堂垦的红线换成叶霓裳,再将他的原配红线剪断(原配红线的女人,就是丁小错),在后来又遇到北堂垦,和他相恋,只是自卑于自己灵犀的原型,而间接将北堂垦害死。之后被月老消去记忆,送到九厥那里,九百年后,被九厥送回九百年前,又遇北堂垦。
北堂垦
丁小错所爱之人,同时也喜欢丁小错,在年幼时遇到丁小错,在不知道她是灵犀的情况下,惹恼她,自己的原配红线剪断换成叶霓裳,而遭遇了一系列事件。在江湖上享有“玉面鬼王”的称号。后来在丁小错的帮助下粉碎了叶霓裳的心计,和丁小错走到一起。
叶霓裳
北堂垦的未婚妻,但是不爱北堂垦,“倾慕”赵祉,也因为他的承诺(他说如果他当上了皇帝,就让她当皇后)而和他一起计划得到并开启灵犀剑,但是最终被丁小错倾听内心,将她的计划全盘托出,而失去当皇后的愿望。
《无相》
陆阿藏(藏,隐藏的藏)
本为鼠妖,因厌恶自己练成无相。又为破坏肖恩的“对撞机”变回本相,舍去不死之身。
灰兔
陆阿藏的雇主。因肖恩曾经救过自己,又加上钦佩肖恩才智,所以实为肖恩部下,无论如何也不愿伤害他。至少要让他看到自己愿望成真后再死去才雇佣的陆阿藏,但是被肖恩识破了。
肖恩
智力超群之人,出生后因海王星导致面目尽毁,父母皆因他而死。决心要报复当年的十个富豪,创造新的世界,成为神,妄想在自己死前(午夜零点)把世界改变,但被陆阿藏破坏对撞机的的电源线,落了一场空。
《乌衣》
乌衣
黑衬衫,黑裤子,黑鞋黑袜,白净的脸上还架着黑色的墨镜,绕了一身寒气,许久才散,随手拎着的一个破破旧旧的小皮箱。乌衣,本体是一只燕子。爱人偷走家族月下云锦,分别化生为:殷商妲己、周幽褒姒、盛唐王皇后。最后与乌衣一起暂居在不停。
《巧别》
章三枫
一个血妖和人类结合生下的女孩,继承了母亲吸血的能力。为了寻找失踪的弟弟来到罗斯·克若斯艺术学院,却被4E组织盯上抓去用血液做中和剂,后来被白玉糖所救,带到不停旅店。
白玉糖
罗斯·克若斯学校的老师,也是前任校草,真实身份为4E的工作人员,本体是一颗巧克力。因为学习能力出众,在4E地位不低,但也因为本体是巧克力,所以不懂感情,一直在学习。为了救章三枫背叛了4E,带着章三枫来到撒哈拉深处的阿波罗之焰消除4E的烙印,却被火焰烧的无法变为人形。后来带着章三枫找到了老板娘。
《翎上》
妖刀翎上
本体为妖刀,但却一直未认主,在老板娘一次从浮陇山逃到外边游玩时救了她一命。与老板娘签订契约后,行走江湖,惩恶扬善。
凰
身体(或者说双腿)瘫痪的女性。真名不详,是“凰”将军。但是早在多年前就被皇帝抛弃(其实是她为了寻找可断大明龙脉的三把妖刀而进入悬崖,就这样遇到了翎上),虽然翎上一直尽心尽力的照顾着她,可她从来没有爱过翎上。最终,在翎上的帮助下,回到了喜欢的人(皇帝)身边,却也葬送了自己的一生。
《白驹》
伊莉丝
吸血鬼,拥有最高贵出境的血统,但却未觉醒。一次次在族人的掩护下存活,也一次次见证了族人的死亡,直到后来祖父将她托付给白马,让白马送她到乌克兰。
“阳光是我们最惧怕,也是最渴望的。”——伊莉丝
白马
一个落魄的穷书生,走投无路而吊死在一颗老树上。后来灵魂附进了妖怪白驹的身体中,继承了白驹的妖力,做帮人逃跑的生意。本已准备退休,但却接手了伊莉丝祖父艾隆的嘱托,送伊莉丝到乌克兰。最后为了让伊莉丝感受站在阳光下的感觉,耗费尽了自己的妖力,成了一只死灵。
“时间回来带来惊喜,只要你相信。”——白马
《初酒》
敖炽的母亲
本体是一只窃语,可以听到生物的心声然后模仿,把猎物吸引到身旁吃掉。化为人形后与敖炽的父亲相爱,但却不被东海龙族接受。后来去了一座深山,化为本体不再进食,开始长眠。不知多久后,因喝了一种奇异的绿色液体(末途酒)而混乱,变成了只知道杀戮进食的怪物。被敖炽发现后想用龙珠救治,但却无济于事。后死亡。
敖泽(敖炽的父亲)
东海龙族,但却爱上了一只小妖。与自己的父亲打赌输后,自剥龙鳞、龙角、龙珠离开东海。后来附到一只蛇妖身上,变为羽蛇神。后死亡。
《妒津》
春炉
原身是一个陶瓷人俑,而且是个残次品。不过她没有被人砸碎,而是将她逮到了妒津附近的石舍前,跟石尤的贡品放在一起。后来,石尤的大限将至,于是她就将自己的法力送给了春炉,她只要好好修炼就能成为真人。可是后来因为妒忌,让一个妒妇(天后)附身,导致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千机》
千机
他是一头有着一千多只耳朵的熊(全身都是耳朵,数不清),他不记得也说不清自己的来历,只有梦里出现过一只小鸟,灰色的,很不起眼,站在东方不断鸣唱。和一个阿哥做过朋友,不过小阿哥长大后抛弃了他。后来遇到一个小丫头,将他看成真正的朋友,从来不嫌弃他。只不过间接害死了她,她死后的一口怨气一直跟着千机了(千机很有可能是天音所说的那个叫地音的天神)。
《桃源》
九十八
九十八是桃源里的一头小驴,他满眼都是小孩子才有的天真,但偏偏又裹在一种历尽沧桑、看透红尘的大智若愚之中。以前在桃源的时候,九十八经常会吃没有长满的果子,也是他告诉天音和其他人没有长满的果子才是最好吃的。后来被神秘人带走封印进青珀‘桃源槛’里,从而遇到一个原天神——天音。
天音
曾经是一位天神,她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只记得自己的职位——天音,就是将天界各位大神的神谕,传达至人界的女神。其实她的能力很强,只是全被限制在职位里,她不甘心,于是牵扯出一系列的事件。后来有人将她封印进了青珀里,她终于安静下来了,也遇到了九十八,和他公用一个身体,和他一起找永萃的转世。
永萃
也是桃源里的居民,是和九十八在同一棵树上长出来了的兄弟。因他偷吃了‘愚果’,所以被逐出桃源,进入轮回。九十八想要帮助永萃,所以就去寻找他,前两世,永萃都是以死亡来吐出‘愚果’,只有在第三世司徒优的时候,觉悟而吐出‘愚果’。
❸ 《哑舍》和《浮生物语》哪个好看
转知乎
哑舍的话我觉得,早点完结就好了,个人觉得没有浮生物语好看,而且越到后面越缺乏亮点。
。第一部文笔比较幼稚但是构思比较新颖,第二部是五本里面最好的,前两部的主线剧情比较完整有逻辑,其实写完第二部就完结就很不错。第三部还行(其实我还算比较喜欢第三部),零我买了但没拆封,第四五部我没看进去,就粗略的翻了一下。其实一开始看哑舍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篇幻想小说,所以不必对里面的历史什么的太较真,但是作者到后来有点走火入魔的倾向,既想写自己幻想的脑洞又想强行契合历史,并且为了多出几部强行加了一些设定和主线进去,变成了篡改历史的四不像。并且作者关于历史的观点我也不赞同(就算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作者也不能硬生生把历史小姑娘变性成小男孩)。
其实从一开始就追哑舍的人不难看出哑舍一开始并没有想写那么多部,作者没有设定那么远,只不过后来它火了,作者一直舍不得完结。特别是作者明明说了哑舍五就是最后一本,又再次推翻自己的计划,让读者去期待哑舍六,这就是赤裸裸的圈钱。并且作者好像有抄袭嫌疑(调色盘我看了,证据还是比较确凿充分的,就算不是抄袭,过度借鉴也是肯定的。)
最后哑舍能火,和小说绘的宣传,有一个好画手以及主要人物的cp有很大的关系。小说绘同期连载的白夜灵异事件簿和哑舍差不多同类型,文笔什么的也差不多,甚至有些地方比哑舍好,但是小说绘很明显重点推的是哑舍。一开始杂志比较重视的是浮生物语,卷首啊活动啊什么的都是这本,哑舍的热度和浮生根本没法比(我觉得浮生物语的文笔和叙事比哑舍要好,虽然我不喜欢浮生物语的鸡汤式故事)。后来浮生物语暂时完结了,杂志就开始推哑舍,实际上在杂志推哑舍之前哑舍的人气和白夜等差不了多少。然后卷首啊,刊内活动啊什么的开始频繁出现哑舍,卖卖腐什么的,哑舍就渐渐火起来了。再加上画手画的哑舍的图也很美,粉丝自然就多了。特别是腐女粉和各种同人我觉得是贡献了很大的一份力的。(没有贬低腐女的意思,我本人就有点腐。)
推荐浮生物语一些
❹ 浮生物语的十二个天神分别是谁,各自被封印的石头又是什么
《浮生物语》的十二个天神及各自被封印的石头分别为:
天帝:绝里花、天后:绡狐眼、地音:枝上雀、天音:桃源槛、战神:破天斧、火君:月隐娘、刑:金乌翎、水君:鱼王舌、金老:千钟黍、福老:冥王冠、解王:天绯盾、月老:情起箭。
(4)浮生物语人物哪个最美扩展阅读
《浮生物语》主要人物介绍:
1、裟椤:生于浮珑山顶,千年树妖,“不停”(裟椤开的店的名字)的老板娘,爱金子,手下有胖子和瘦子(实为敖炽),纸片儿与赵公子几个帮工,店里提供一种叫浮生的茶,先苦后甜。接纳各种各样的妖怪客人,上一杯浮生茶,听他们讲一个故事。
2、敖炽:东海龙王的嫡系孙,因在湖中洗澡导致水灾被子淼降伏,后结识裟椤。喜欢裟椤,两人是一对欢喜冤家,在第一部结尾终于结婚,并有了孩子。
3、九厥:天界酿酒仙官,子淼的挚友。帅的惊天动地,拥有湖蓝色的头发。千万年的道行。为裟椤酿了三壶酒。一为染尘,二为荆途,三为不停。开始是为了寻找救了自己的大力金甲神的转世,而来到世间。
4、子淼:水神,九厥的好友。将裟椤拉入这个尘世的人,按照自己心爱女子(雪裳)的样子赋予了裟椤人型,后为解天下大旱形魂俱灭,在番外《忘川》中已复活,后消失,在浮生4天衣候人中被魇镜复活,后被杀。
❺ 浮生物语这本书怎么样
反正浮生我是一生推的,三观很正,每个故事的结局都很自然,不是为了悲剧而写悲剧或是中国式大团圆。静下心读,你真的会因为他们哭或笑。当然她也有些不足,浮生对人物外貌的描写有些片面,就都是帅的不要不要的,美都不要不要的,我觉得树姐对人物描写可以跳出美男美女的范畴。
❻ 浮生物语 骨石
楔子
顾七七很爱照镜子。
她的背囊里永远有一块可以折叠成半个巴掌大小的镜子,打开来,却有一人高。是她母亲送她的礼物,说是用纳西瑟斯的眼泪制成,能照出最美的倒影。
但是,顾无名却很不屑妹妹的这种自恋行为。照来照去,也不过是堆白骨。如果一定要形容的美好些,顾七七就是衣服排列的错落有致、曲线玲珑的骨架,表面会比普通的骨头逛街白净许多,像附了暮春最后一场雪。
可是,再美也还是一副骨架。这是恒古不变的是事实。
在世的骨妖已经不多了,自父母去世之后,顾七七于顾无名除了彼此,再无亲人。顾七七听母亲提过,自己本来是有一个表姨的,但他不安于平淡隐世的生活,跑去占山为王,在山上开了个白骨洞,平日里披上少女的人皮,将路过的的男女诱到洞里吃掉,最后被一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打死,不得善终。
顾七七当然是没有见过这位表姨的,也不喜欢她。因为她吃人。在顾七七眼里,人类是用来看的,他们每天穿不同的衣裳,有不同的表情,干不同的事,用自己的力量一点点改变这世界,多么有趣,为什么要吃掉他们?
而且,她讨厌看见血,这种从人体内流淌出来的鲜红液体让她头晕,这是一种相当不愉悦的感觉。他无法想象表姨在撕扯那些人类身体时的情景。再说了,人有水果蛋挞好吃么?
我其实很想围观顾七七吃蛋挞的模样。可她每次都只是打包带走。我着实好奇一只骨妖吃东西时候的样子,甚至很欠拍地想,它们吃下去的东西会不会直接从骨头之间漏出来。
事实是,每次顾七七来买水果蛋挞的时候,胖子跟瘦子都被她吓得半死。因为她总是半夜来,并且出于不打扰别人的好意,以漂浮状无声行走。
那天,半夜起来煮宵夜的胖子一边吃汤圆一边朝外走,冷不丁与他撞个正着,胖子一颗汤圆滑进喉咙,吞不进吐不出,差点英年早逝。
我知道她是一只充满好奇心的骨妖,世间万物他总看不够似的,买个蛋挞也忍不住要在我的院子里游览一圈。好奇心会杀死猫,骨妖的好奇心差点整死胖子
胖子跟瘦子对她的意见很大,一致认为他应该披上一层像样的人皮再出来,一副骨架走来走去,太虐眼。
但,他依然故我,永远以最原始最简单的形态出现在我们面前。她说这样很好,不用烫头发,不用化妆,连买衣服都不用。就这样简简单单的活着,吃最爱的蛋挞,多么轻松自在。
她每次都在周末的晚上来买蛋挞,我知道她的时间,所以总把做好的蛋挞放在专用的保温箱里,保证她拿到手里时是热乎乎的。因为胖子跟瘦子绝对不愿意在半夜,给一副骨架现烘蛋挞。
可是,顾七七已经快一个月没来了。为她准备的蛋挞已连续几次变成了我们自己的早餐。
今天又是周末,盛夏的暑热在日暮也不愿退去,胖子跟瘦子一早就跑去新开张的海滨浴场看美女了,也幸亏他们走了,否则不期而至的顾无名定让他们做上三天噩梦。对,今天来的不是顾七七,是她哥哥——顾无名。
这只存活了数百年的男骨妖,跟她妹妹大不相同,纯黑的骨骼,深沉的像打翻一瓶封存了几万年的墨汁,每一块粗糙的骨骼上,埋着沙砾般细小的点点光斑。骨妖的妖力,以颜**定。颜色越深,越是凶悍。
顾无名经过的地方,我那些本来葱郁的花花草草,全都蔫蔫地低下了头。他是冲进来的,像一阵狂风。我微笑着看他:“替你妹妹买蛋挞?”
“跟我走!”他的声音是好听的,如果闭上眼,你脑中会浮现出一个很圆满的男人
我还是微笑:“跟一具骷髅私奔很不浪漫,所以,我拒绝。”他好像是怒了,隔在我跟他之间的桌子被他一掌掀翻,茶壶茶杯碎了一地,碧绿的茶水四下流淌。他一步跨到我面前,我感到从他骨骼里蔓延出的寒气,瞬间改变了室温。我从夏天落入了严冬。
他比我高出一个头,仰望一具黑色并发怒的骷髅,比跟之前那头黄金狮子对视难受得多。因为他没有眼睛,所以不会有眼神,我看不出端倪,猜不出心思。
“我要你这树妖的一口真气!”他的手,出其不意的抠住了我的手腕。被那冰冷的骨骼突然抓住,让我在某个瞬间,以为自己的手没了。
“我不打架很多年了。”虽然他没有眼睛,但我还是认真的望着他面上那两个深凹下去的黑洞,对他说。
我真不想打架,不停里的一张桌子一张椅子一个杯子,每件东西,都是钱买来的,打坏了多可惜!
顾无名冷哼了一声,却把我抓的更紧了……
不是十五,今夜依然满月,漫天的金黄耀眼,还以为是太阳搞错了时间。
忘川这座没有太多名气的城市,沉睡在这样的月光下,少了钢筋水泥的真实,多了一场梦境的迷幻。
最明亮的一束月光洒落在一家餐馆的后巷里,几只馋嘴的野猫在垃圾桶上跳跃,不甘心地翻找食物。高温是各种异味的最爱。
巷中央的空气中,裂开一道缝,里头氤出了一层白气,像清晨的馒头铺里涌出的蒸汽,只是没有丝毫热度,冻得人想死。
两个男人从缝隙里走出,模糊地身形在白气里逐渐清晰,T恤牛仔裤板鞋,夏日最常见的打扮,一个黑发,板寸;一个红发,及腰。都长得不赖,脸上没有笑容,眼底有锐气。
“冥界出口,难道不能开到一个更干净的地方吗?”垃圾桶旁的黑暗里,付出一个少年清瘦的身影,斜刘海被夜风吹得颇具凌乱美,五官虽然稚气未脱,但初步推断有长成美男的潜质,一件正红色短衬衫比火焰还鲜明,黑色书包斜挎在屁股后头,包包拉链粗心地敞开着。
野猫们喵呜一阵乱叫,四下逃窜开去,其中一只踩翻了一只垃圾袋,一堆馊了的面条落在地上,溅起的酱汁落在少年一尘不染的运动鞋上
少年抬起脚,皱眉道:”你们要赔我一双新鞋,不,两双吧!账单就交给我姑姑好了。“
”王差遣我们出来,不是给你买鞋的。“红发男走到少年面前,没好气的说,”如果这次任务失败,我们所有人都没好日子过,包括你,钟小魁。“
”关我什么事?‘钟小魁瞪大眼睛,无辜的指着自己,“你们冥界丢了东西,又不是我偷的!我只负责提供你们在人界的食宿而已。”
“你的任务不止食宿,王特别交代过我们。”黑发男走过来,朝同伴使了个眼色,两人一左一右,架住钟小魁的胳膊,不由分说的将他拎了起来,根本不理会他的抗议,走出了巷子。
月光下,三个人,只有一条影子。
02
顾七七搬到这座小区已经一周,兴奋之情依然溢于言表。她的上一个“家”,在撒哈拉沙漠的某个角落,骄阳如火;上上个“家‘,在南极的一座冰山上,一出去就能看见一群企鹅;在上个,是开普敦郊外的村子?还是纽约的第五大道?总之是,她跟她哥哥每年都会搬一次家,几百年来,地球上几乎没有她不曾踏足的地方。
今年,他到了中国,这个叫忘川的城市。但是,这次只有她一个人。她趁顾无名出远门办事的机会,从国外某处灯火嚣张的别墅区他跑了。
这是她人生第一次独自的旅行,如果他没记错的活。
顾无名是哥哥,是保姆,是教官,是牢头,对这个唯一的妹妹的唯一的要求就是——听话。
要听话,绝对不准在人类面前出现,也不可以跟人类做朋友。
要听话,不要相信任何一种生存在一具比囊下的生物。
要听话,只可以吃素食,不可以吃肉,薯片什么的垃圾食品更加不要碰。
也许哥哥只是太爱她了。但,不管哥哥是出自大男人主义的霸权,还是亲情的关切,他着实是厌倦了这种诸多限制的生活。他想过自己的生活。
住在这个普通小区里的人很多,有高中生,推销刮胡刀的销售员,头发花白的退休老有老太,还有专栏作家什么的,鱼龙混杂。
顾七七每天都在这些人的家里穿进穿出,看他们做事,听他们说话,这样的俗世生活,人间烟火,是沙漠里,南极上,或者豪宅中永远感受不到的东西。
但,鉴于她与人类之间这种”敦亲睦邻“的行为,顾无名曾今狠狠走过她两次,一次是因为她出手救下一个半夜跳楼的中年女人,另一次是因为她背着一个摔伤腿的年轻男人从着火的树林里跑出来。
她以为是好事,在哥哥眼里,是十恶不赦。
那获救的中年女人,当她看到接住自己的是一具雪白的骷髅时,一把将顾七七推开,尖叫着晕了过去。第二天,醒过来的女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好几个道士,在她家里做法三天,写着”邪灵退散“的符纸,贴满了她的家门。至于那个被她从森林大火里救出的男人,看清她面容后,第一件事是将一把防身用的匕首,插入了她的胸膛。
作为一只骨妖,顾七七必须现出原身,她的力量才能在人类身上起到作用。
她不是邪灵,所以道士的符纸依然是一张纸:她只是一副骨架,所以男人的匕首伤不到她的分毫。她只是有些疑惑,她不过是救他们一命而已,不过是露一下真容罢了。
“你跟他们是不一样的!”这是顾无名在揍过她之后,大声说的一句话。不一样?!
走在阳光充裕的街头,顾七七在人群里探望,这些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无非是比自己多了一层皮肉了。再说,他们死去之后,不也是骸骨一副?归根到底,他们明明跟自己是一般模样,为什么要如此害怕?害怕她,不就是害怕他们自己、
人类真是有趣有古怪的生物,一面百般爱护着自己的身体,一面恐惧着支撑自己血肉的骨架。
这种矛盾越深刻,顾七七越是渴望跟一个人类做朋友,居无定所,加上哥哥的监管,她没有太多朋友,当然,这个“朋友”是指各种各样的妖怪,比如住在山里的蘑菇小妖,撒哈拉的老蝎子精,纽约的时尚花妖等等,不包括任何一个人类。
顾无名说,不会有一个人类愿意与骨妖成为朋友。骨妖跟别的妖精不同,可以美女俊男变幻无穷,我们永远不会变换出人类喜欢的好皮囊,从开始,到结束,我们只是一副最真实的骨架。
这一点,顾七七是知道的。真真的骨妖,从生到灭,都不能改变自己的形态。至于那位被泼猴打死的表姨,修为再高,也只能硬生生披上一层人皮,草草冒充个人形,无法真正幻化人身。
可是,不能变成美女又如何?自己现时的模样有何不好?母亲说过,她是骨妖一族里最漂亮的女娃。所以,顾七七至今也不明白人类排斥自己的根本原因。难道仅仅是审美观的差异?
但,她还是相信,总有人是与众不同的。
对她的“相信”,顾无名依然不屑,就像他不屑她照镜子的行为,说,我与你打赌吧。但凡有一个人类,愿意真正与你做朋友,今后的生活,就由你自己全权决定,我不干涉分毫。前提是,他真真切切看到了你的模样。
成交!顾七七要用这场赌局,彻底挣脱“听话”这个紧箍咒。但,这个赌局已经有了好几十年的历史,顾七七依然没有赢得迹象。所以她认为可能与她做朋友的人类,无一例外被她的模样吓得魂飞魄散。
她有点泄气,但仍抱希望
03
“别家的店都打烊了,你还不关门?”
顾七七蹲在这家卖金鱼的小店门口,看着那些在水缸里游弋的各色金玉,再看看坐在店门口那张旧椅子上的男生,好奇的问他。
现在是凌晨十二点半,这家金鱼店位于小区外这条巷子的深处,与之相邻的杂货铺冲印店什么的,早早都关了门,只有它,还在两个简陋灯泡的照耀下,继续营业。
顾七七注意到这家金鱼店,以及这个守店的男生好些天了,他们总是开店很晚,她从来没见过他们关门。一家金鱼店而已,又不是7-11,难道也要通宵营业?真奇怪。
“天快亮的时候我们才关门的。”这个看起来约摸十五六岁的男孩,一件肥大的灰色T恤明显不合身,蓝色牛仔裤已经洗得发白,他侧身在旁边的架子上摸索,取了一小袋鱼食,小心抖落进面前的鱼缸里,“吃宵夜了哦!”他一脸笑容地对那些鱼儿说。
他应该是个瞎子吧?顾七七从架在他白净脸上的那副墨一样的眼镜上判断,谁会在大半夜还带着种瞎子阿炳式的眼镜、何况,他那东西时还是用摸索的方式。
顾七七忍不住伸出手在他鼻子下晃了晃。
“拜托,我不是瞎子好不好。”但上停下手里的动作,推开顾七七的手,“只不过眼睛有些毛病,不能见强光,视力差点而已。”
顾七七尴尬的咳嗽了两声,嘀咕:“那你拿鱼食的时候干嘛用手摸来摸去。”
“我不是在摸,最近天气潮湿,有些鱼食结块了,我的把他们捏散。”男生无语的瞄了他一眼,“倒是你,大热天穿这么多,还戴口罩,很容易被人当成怪阿姨的。”
‘你……“顾七七差一点被他的话呛死,但,人家说的没错。为了跟这个金鱼店男生对话,又为了不吓到对方,今夜他特意精心装扮了一番,高领运动装加靴子加手套加假发,加大草帽,脸上还架着墨镜与口罩,总之是不露出身体的一丝一毫。
”要不是听你的声音,我还以为是个怪叔叔呢。“男生很诚实的说。
”我感冒了行不行。“顾七七一脸黑线地掩饰,”再说,有身材这么好的怪叔叔么?"
“哈哈,你还真自大啊。”男生大笑,露出贝壳般光亮的牙齿,笑声清脆得像一尾尾在水里欢乐游动的鱼儿。“
”谁会在这个时候买金鱼?拿回去当夜宵么?“顾七七故意嗤嗤笑这个对她无礼的小鬼。他左右张望,巷子的两头都淹没在幽暗的寂静中,别说人,鬼都不见一只。
挂在墙角的灭蚊灯啪啪作响,是此刻最嘹亮的动静。
“你最好回家去,怪阿姨。”男生微微动了动,身子朝外探了探,将头转向巷尾处,没有太多血色的嘴唇翕开着,低声念叨着什么。这时的他,才像一个等候顾客的小贩,就算眼神被墨镜完全遮挡,他的表情也透露出足够的期待。
“我叫顾七七,不是怪阿姨,我还年轻呢!”顾七七却直想把口罩揭了露出真容给这小子一个半夜惊喜。骨妖也有爱美之心,也讨厌被人叫阿姨而不是姐姐,尽管她已经好几百岁。
“好吧,怪姐姐。你确定要留下来?”他若无其事的继续望着巷尾。
“你反应真快啊!”顾七七咬牙切齿的笑,心下却觉得这小鬼有些趣味,“喂,你叫什么?是住在附近么?”
“我叫阿生。”他爽快的回答,“我还有个英文名字,叫Live,喜欢叫哪个随你。”
“Live?这英文名真怪……”顾七七嘀咕着,不过跟这个看起来也正常不到哪里去的小鬼倒是蛮配的,一个半夜守着金鱼店的,牙尖嘴利的古怪男生。
“你也不见得多正常,顾七七小姐。”他在几分钟内对他改了几次称呼,似乎很以此为乐,”已经快1点了哦,你真的不回去睡觉,女人太熬夜的话,容易老的。”
“我今天刚好失眠。”顾七七故意夸张的笑,“所以我决定留下来陪你这个孤独的小鬼。”
“随你。”阿生露出一个好看的笑,摇头道,“现在无聊的人真是越来越多了。大半夜不睡觉,看别人卖金鱼。”
“在无聊也不及你,还有你这家店无聊。”顾七七索性坐到鱼缸旁边的台阶上,指着巷尾道,“我与你打赌,如果今夜你能卖出一条金鱼,我就满足你一个愿望。”
“你不是圣诞老人。”他看也不看她,继续张望。
“要是你输了……”顾七七故意摆出流氓态度,“你就乖乖对我说一声,美女姐姐,我错了。”
“好吧,是你自己要留下来的。”他转过头,墨黑的镜片上摇晃着顾七七粽子一样严实的脸,说;“我不会输。”
话音刚落,他微笑;“生意来了……”顾七七的耳朵里,出现了一阵轻微的响动,像风吹落的花瓣掉在泥土上一样不易察觉。
簌簌,簌簌。声音越来越近。一团还不到半人高的黑影从巷子的另一端飘移而来,在它模糊的轮廓外,笼罩着一层土黄色的雾气。
直到这玩意儿飘到面前,顾七七才看清楚,这居然是一个胖得连脖子与腰都看不见的白胡子老人,个头还不到顾七七的大腿根,要不是那张胖脸上的五官还算清楚,简直就可以叫他一声冬瓜老头。
对不起,来晚了
他费力地用短短的手拍了拍身上那件老旧的,一看便不属于这个年代的青色长衫,然后像一个球一样弹起来,落到台阶上的金鱼缸前,指着其中一条朱红色的小金鱼,胖脸上露出欣喜的笑,急切的说:“阿生,它它!快!”
“好的。”阿生笑着把渔网递给他,这冬瓜老头一挽袖子,小心翼翼的从鱼缸里捞起来他看中的那个小东西,放进他自己带来的玻璃瓶里,那瓶子里的水,淡淡的蓝。
“好漂亮啊!”冬瓜老头端详着在玻璃瓶里游弋的鱼儿,居然激动的老泪纵横。说着,他从袖子里摸出一把五彩斑斓的小石头,放到阿生手里,连声说谢。
阿生摸着手里的石子,说;“你给的太多了。我应该多给你一条。”
“不不,我下次再来。不能让你做赔本生意不是。”冬瓜老头感激不已地连连摆手,欢天喜地地抱着他的鱼离开了。他脚步踏过的地方,开出了一片五光十色的小野花。
“白老头只要一高兴就这样,弄得街上到处都是花。要到天亮才会消失。”阿生像在跟她说话,又像在自言自语,站起身,将收来的石子放进身后柜子上的花瓶里。那个普通的玻璃花瓶里并没有插花,里头只堆满了五颜六色形状不一的石头,每一块都光滑如镜,在玻璃上投映出好看的光。
那老头,分明不是人类。
“你输了哦。”阿生走出来,有些得意的抱着手臂。
“这……他……”顾七七一时回不过神来,不服气地说,“他都没有给钱!你根本就是白送的么!不能算你赢!”
“我们的赌约里并没有规定交易的货币只能是人民币吧?“阿生慢慢走到她身旁,凑到她耳边小声的说,“那些石头是,是妖精币呢。”
顾七七对于钱没有什么概念,不管是人民币,还是妖精币。
“吓到了吧?白老头不是人类。”看着她一动不动地呆摸样,阿生很认真地,用一种特别阴沉的语气说,“我劝过你回家,是你自己不肯走的。”
也许,他所期望的下一幕,是顾七七抱着头,尖叫着撒腿就跑。但,顾七七只是短暂的失神后,便抓住他的手,认真的问;“那……你是人么?”
“废话,我当然是啦!”阿生甩开他的手,皱眉嘀咕,“没劲,你居然都不害怕的。”
他的神态,让顾七七想起她从前见过的,那些以捉弄小女生为乐但未遂的调皮男生。吓唬她?要是她摘了口罩,晕过去地一定是他吧!
但现在,她可不想他晕过去。这男生太有趣了,居然跟妖精做生意,那妖怪也奇怪,什么不买就买金鱼,当食物的话,那小鱼也未免太小了吧?!
❼ 求浮生物语!猎狮!狐守!夜蝶!灵犀!拜托了!
三月的最后一天,我坐在距地面二十米高的地方,眺望。一种叫春风的气流时不时拂过我的脸庞,却捎来阵阵不该有的寒意跟异常的气味。
瘦子捂着鼻子站在我身后,一脸不满地咕哝:“什么地方不好去,来垃圾场春游……”
我坐的地方,是一座小山,不过它的大半个身子都淹没在各种各样的垃圾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丰富多彩。这些无用的废弃物,日积月累,营造出了山峰连绵的假象。可远视,绝不可近玩。
春光三月,美景处处,我一早在“不停”甜品店的门口挂上了“东主有事,歇业两天”的牌子,然后拎着胖子和瘦子来到市郊的迎月山附近。这个地方,多年来无人管辖,最后成为了约定俗成的天然垃圾场。爬上垃圾山的巅峰,一眼就能看到守卫在四周的迎月山,那是真正的连绵山峦,还有那条有一个很美的名字,但实际已被污染成臭水沟的迎月河。
胖子和瘦子面面相觑,想走,自然是不敢的,他们知道我有一百种不用绳子也能捆住他们的本事。
“老板娘,那您好歹跟我们说说来这里的理由啊!”胖子蹭到我身边,哭丧个脸,“也不知道这些味道闻多了会不会得肺癌。”
“以你的EQ跟IQ,我一时间真的很难跟你解释清楚。”我摇摇头,抬头看天,今天阳光明媚,棉花糖一样的云朵漂浮在海水般蓝的天空。但是,整片迎月山,却笼罩在一片阴郁暗淡的灰气之下,阳光被阻隔在外。
当然,人类看不到这层灰气,顶多感觉此地比别处阴冷。但,我不是人类,瘦子跟胖子也不是,那层异样的灰气在我们眼里飘荡,聚集,从迎月河的河面直往天际。
我指着河面正对的天空,问:“看到空中的那条缝隙了么?”
胖子瘦子顺着我的手指看过去,一条若隐若现,如蛇蜿蜒的灰黑缝隙,藏身于那块比别处灰暗许多的空中,漂移而过。云朵很好的掩盖了它,不细看很难发现。
“那叫天缺。”我放下手,“天地连山水,山水生灵气。如果缺了这股由山水而生的清灵之气,天地之间就会少了支撑,失了平衡。长此以往,天缺地残,轻则风不调雨不顺,重则天地成祸,生灵涂炭。迎月河上,已有了一块天缺,并且正在扩大中。”
瘦子跟胖子顿时煞白了脸,他们不久前刚看了传说中的《2012》,两个家伙不约而同的抓住了我的手:“老板娘,难道……你要效仿女娲补天?那可是个技术活啊!”
“要补也先补你们的脑子!”我甩开他们的爪子,站起身,看着脚下那片死气沉沉的山水,“这里的山水失去灵气,是因为没有了守护它们的神。”
瘦子一转眼珠:“您是说山神爷爷山神奶奶之类的东西?”
“把你活埋在这儿,应该不会有人发现你的尸体吧。”我慎重的凑到瘦子耳边说。瘦子嗖一下退开到五米之外。
“闲着也是闲着,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吧。”我转过身,定定的望着脚下那条已经没有了本来面目的迎月河。
我与人,有百年之约。今日,是履约之时。
001.
对于我是一只狐狸这个事实,我一直都觉得很没创意。
由古到今,从小说到动漫,从传说到电影,到处都能看到狐狸的影子,作为一只自认为与众不同,喜欢走在潮流尖端的时尚帅狐狸,我很讨厌这种滥市的感觉,物以稀为贵,到处都是狐狸就不值钱了嘛。
所幸的是,狐狸虽然多,但真正见过我们这类可以修炼成人型的狐狸的人,还是少数,只要我们身上的神秘光环还在,神话气息不灭,我就略感安慰了。
但是,我除了偶尔郁闷一下狐狸滥市之外,把更多的郁闷放在了那个叫唐小花的土妞身上——本狐狸是这个唐小花的守护灵!
我对自己的认知一直比较模糊,也不清楚自己是属于哪个等级的狐狸,反正狐狸们懂的法术我都懂。记得我从那个暗不见天的狐狸洞里出来的时候,脑子里就跟装了GPS一样,径直就朝市妇幼保健医院本区,连穿十二堵墙之后,我一个踉跄跌倒在产房里,一仰头就看到护士手里那个光溜溜的像个小老太婆一样的女婴。
不过初降人世的唐小花硬是一声也不吭,不论医生拍了她多少次,依然坚贞不屈,死都不哭。就在众人以为这孩子是不是被异物堵了气管时,我上前对她的小屁股抽了一巴掌。
哇一声大哭,唐小花荣获当年婴儿啼哭最高分贝奖。然后,我发现,不论我站在哪里,唐小花的眼睛都会准确地转往我所在的方向,接着,她就会咯咯的笑。
这丫头能看见我!从她一出生的时候就能看见我!这实在太奇怪了。按照我们这种狐狸的规矩,如果没有用眼睛扫过普通人类的眼睛,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发现我们的踪迹。
我开始好奇究竟是谁委派我来当这个小怪物的守护灵了,可惜的是,自打出了狐狸洞之后,我发现我居然找不到回去的路了,而关于我之前在狐狸洞里的生活,也像一个个破掉的肥皂泡一样,从记忆里快速淡去。
我猜测这是为了让我专心完成自己的守护使命而下的咒法,按约定,我得守护着唐小花直到她寿终正寝。在这段漫长无聊的岁月里,防止我开小差跑回洞里睡大觉的最佳方法就是让我找不到家门。真狠!
不过,虽然我的记忆被模糊掉,但有人一直在用类似狐族传心法的方式偶尔跟我对话,传递出某些指示。我试过用逆向搜寻法把这只幕后黑手揪出来,质问他为什么要把唐小花这个怪物塞给我,而不是给我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美丽正常小公主。可每次都失败,这个把我踢到唐小花身边的,绝对是一只修为很高的老狐狸,单凭一个虚无的声音我根本无法定位他的位置。
百般无奈之下,我也只得别扭地留在唐小花身边,我知道,一天不完成我的使命我就一天都不能回到那个舒服的狐狸洞。我真是一只恋家的好狐狸。
这一留,就是十七年。
002.
辅明高中里最不受欢迎人物榜上,只有两位榜上有名——其一,政教处马主任,专管校风校纪,素有黑面鬼王美誉。其二,就是高二(6)班的女生,唐小花。
唐小花,年十七,身高159cm,白且瘦,500度近视,成绩很平庸,兴趣不广泛,扮靓没觉悟,扔进人堆就失踪的类型。总之就是往我身边一站,立即会被我帅气逼人的光环掩盖掉的小土妞。大家对这个土妞,更多的是畏惧,一如大多数人对老鼠蟑螂的情感,又恨又怕。
因为唐小花是出了名的“乌鸦嘴”,但凡谁被她的金口说出“你要小心感冒啊!”“出门的时候要注意来往车辆!”、“你这次考试一定要小心,很容易挂科的!”之类的话,十次有十次都会一语成谶,屡试不爽。起初大家还以为只是巧合,可无数次的匚合之后,众人渐渐对她的“异能”从怀疑到确认从无所谓到忌讳,家里有老人的,还警告小辈们不可以跟这样的人走太近,她太不祥。
作为一个活生生的见证人,我亲历过无数次这样的惨案。早在她还在牙牙学语的婴幼时期有一天,母亲抱着她去医院体检,她指着护士小姐的闪闪钻戒说了一个字:“丢……丢……”两个小时后,护士小姐的钻戒在她洗手时不慎滑进了下水道,打捞未果。
唐小花坎坷的一生,就从这个时候拉开了帷幕。小时候,我无数次替她挡走砸向她的石子和烂菜叶什么的,那些不晓世事的孩子,朝她吐口水,骂她是怪物。邻居们一看见他们一家,都会绕道而走。连父母看她的眼神,焦虑中也透着越来越重的疑惑。
“小透”。十岁时的唐小花抑郁地坐在学校里的滑梯上,沮丧地望着漂浮在空中的我,“难道做个诚实的孩子不对么?老师不也说,好孩子要说真话,不可以撒谎么。”唉,我是多么讨厌她叫我“小透”呀!听起来像小偷不说,还特别的娘,我怎么说也是一只身高超过180公分的帅哥呢!
“这个……”我落到她身边,很学术派地端起架子,“唐小花,有时候,真话会惹人不快。当谎言对人类有利的时候,他们宁愿被骗。这个道理,也许你再长大一点会明白。”
“不明白。还是不明白。就算我说不出来,这些坏事同样会发生啊。骗人多不好。”关于这个问题,十岁的唐小花用最迷茫的眼神做了结尾。
真是个一根筋的动物啊,我飞回半空,看着脚下那个小小的人儿,夕阳下那张逐渐低落的小脸总归让我于心不忍,尤其是她膝盖上新增的伤口——头天我溜去邻市买烧鸡,也就离开了几个钟头,学校里的坏小子趁她午睡时把她的两只鞋带拴了个死结,成功让她摔了个嘴啃泥。其实,唐小花除了土了点笨了点之外,也没什么别的缺点了。
更重要的是,这土妞对我很好。幼儿园里发的可口点心,别的小孩全部塞进自己嘴里,她却总是分出一半给我吃。有一年冬天,她还拿出在学校手工课上学到的本事,织了一条围巾在圣诞节那天送给了我。
“好难看……”视觉系的我,拿起这条白色的围巾,目光穿过上面一个因为掉针而形成的大洞,那后面,是唐小花傻笑的脸。“你总穿这么少,多条围巾会暖和点的。”她很认真地说。
“我是狐狸,我不怕冷。”我戳着她的小脑袋,“费时费力,还织得这么难看!”
唐小花像个小大人一样叹了口气,嚅嗫着说:“除了这个,我没有别的礼物给你了。”
几周前的晚上,我跟冥界来的冥差打了一架。祸起唐小花,因为冥差们要给她颜色看。事件结果是,落败的冥差说唐小花坏了冥界的规矩,篡改人类的性命,如果她再敢干涉冥界事务,定不轻饶。
可这时候我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最近这段时间我迷上了一种叫魔兽的游戏,整天在电脑前醉生梦死,放松了对唐小花的监管。跟冥差PK后的第二天晚上,我把唐小花擒到了家里隔音效果最好的卫生间里逼供。
“老实交代,我不在的时候,你干了什么好事?”我的脸色比大理石还冷硬。唐小花嚅嗫着嘴唇,偷偷看了我一眼,马上又把视线移开,不说话。
“说!”我觉得自己根本不像个守护灵,像收保护费的黑社会。
“这个……我……”她黑亮的眸子在镜片后面躲闪。
“你从来不说谎的。”我放柔了语气。逼供也要讲技术,要软硬兼施。
“她吧好吧,我说。”她吸了吸鼻子,抬起头看我的额头,举起手指在上头画了一道,然后用一种半兴奋半烦恼的腔调说,“我看到他们的额头上,有新的东西。”
“什么意思?”我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额头。
“手机手机,把手机拿出来!”她在我口袋里乱摸一通,拿出我新买的手机,指着屏幕上的电量标示道,“就是这个东西!每个人的额上都有类似的标记。”
我一楞:“你说你看到大家的脑袋上出现电量标记。”
“是啊。”她点头,“有的人电量高,有的电量低。老年人都是低电量显示。不过也有不少年轻人是低电量。”
略一沉思,聪明如我,大概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简单说,这土妞现在多半能看见人类的生命值。可是,这跟冥差发飙又有什么关系?
“你什么时候发现有这种新能力的?”我问她。唐小花摇头。
“不记得还是不肯说?”我继续逼,捏住了她的肩膀——跟冥界结梁子,这事情可大可小。她往后缩了缩身子,顽抗到底。
唐小花最大的特色是,不说谎。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偶尔也学会了沉默,但绝对不说谎。我深知她的脾气,于是松了手,顺着自己的回忆去挖掘这几个月来的不妥,点点滴滴,细节琐事。最终,目标,目标锁定在我跟冥差PK的前一周。
每年里总有一天,我会离开唐小花24小时,独自去城外的深山吸取昼夜交替时产生的灵露,这些玩意儿一年只出现一次。这就是身为狠狠的悲哀,始终要靠外部能源来维持自己的体力。我跟她的约定是,我不在她身边的这24小时,她不能离开家门——
我回想起那个早晨,我从山中归来时的情景,唐小花一脸倦容地坐在永远长呈短叹的父母面前吃早餐,啃着一个似乎永远都啃不完的包子。她在父母面前,乖顺寡言得像只安静的兔子,毫无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会有叛逆,但,总保持着一种微妙的距离。可是,她跟我在一起时是不一机关报,而这个早晨,连我的出现,都无法点亮她的眼睛。
“我去山里的那天,你违反了我们的约定对不对?”我不能再浪费时间,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痛……”唐小花脸色一变,叫出声来。我下手历来有轻重,这个力道不会捏痛她。除非……我唰一下捋起她的袖子,那截白皙的手腕上,印着一个清晰的印,那形状似一片花瓣,旋曲成诡异的角度,让我想到一张欲言又止的嘴唇。最离奇的,是我透过这个印记,看到了地板上的花纹——这个印记,让她的血肉消失了一部分。
我心里不再是不安,而是危险。
“唐小花,我给你两个选择我勾起她的下巴,两根手指在她眼前晃了晃,”“第一,跟我说出实情。第二,从明天起,我永远消失在你的生活里。你知道我言出必行的。”我承认我没辙了。我没有窥视他人过去的能力。
“你……”她慌张地眨着眼睛,生命里没有我的日子,是她从不曾想象过的。我知道用软肋威胁一个黄毛丫头不厚道,但比起让她死得不明不白,我宁愿当坏人。
“我……”她抽动着鼻子,千古罪人一样垂下头,“我对别人说谎了……”
“为什么要给我礼物?”我奇怪了,这个土妞的脑子还真是不太正常。
“因为小透你一直在保护我呀 。”她歪着头,“你对我好,所以我我想送你礼物。这样你就会知道,我对你也是很好的。”我的妈呀,这土妞还真是诚实得冒傻气。
“听好了,保护你只是我的工作”我义正词严,“我不接受任何贿赂,尤其还是这么难看的。”
“可我织了一个星期……”她有点失望。
我在她眼睛里看到红血丝,还有右手两根手指上红红的两块冻疮。我知道这个笨蛋最近在织围巾,不过我不知道她是织给我。
“算了算了。”我把围巾套到脖子上,“下不为例。”
我抬起头,倒映在落地窗玻璃上的身影清晰无比,过腰的黑发整齐地束在我身后,一身黑色皮衣野性中流动耀眼时尚,加上很拉风的ARMANI墨镜,完美的想哭丧着脸!但,现在多了一条这么土的围巾……我是真的想哭了。
唐小花见我戴上了她的礼物,蹭地一下扑过来,抱住我的腰咯咯直笑:“小透万岁!”明净的玻璃映照着这一场深情相拥,我竟有点喜欢被这个柔软的小东西拥抱时的感觉了。
老狐狸派我来保护唐小花的真正动机,难道仅仅是因为在如今这个谎言密布的世界上,一个能坚持说真话的孩子是多么可贵,所以务必保护她平安大吉?这理由太扯了。
唐小花是人类,但她绝对不是普通人类。她身上那种乌鸦嘴的能力,让别人害怕,也让我意外。她说那些即将发生坏事的人,额头上会漂浮出不同颜色的雾气,颜色越深的,会发生的意外就严重。
我曾经问过她,我额头上雾气是什么颜色。她说,她看不到。这又是一件很奇怪的事,难道被守护者的异能对守护者无效?
唐小花在我的护卫下渐渐长大,我看着她从小不点成长到高度与我肩膀平行的少女,她每长大一点,我的心就释然一点,等到她生命终结的那天,我就可以功德圆满滚回老家了。
但,最近的她,让我隐隐嗅到了某种危险的气味。
❽ 浮生物语中天后代表哪位
裟椤双树,原名童玲,射手座,自由撰稿人,现居成都。喜好美食与时尚,善于在旅途中捕捉细节并记录幻想,作品既有旖旎浪漫的古风,又有潮流的现代视觉系风味,其小说更以鲜活的人物造型及跌宕波折的故事情节牢牢抓住读者的心。
文字华丽老练,动漫风十足。《漫客·小说绘》当代花旦,天涯莲蓬鬼话当红写手,代表作《浮生物语》等。新作《三界宅急送》已出版,《浮生物语》Ⅱ已出版!《浮生物语》Ⅲ上,下现已出版,《浮生物语之百物图鉴》已在《小说绘》第92期开始连载。
裟椤MM和树妖老板娘一样,现实生活中不光有瘦子和胖子两人供其使唤,更有"裟家帮”的帮众们护法,平日和众朋党聚会唱k(有“翻版李玟”之称)、码字填坑、八卦整蛊、无乐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