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有效的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
一是大力开展“手拉手”结对子活动,共建民族团结好校园。一方面,各学校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渠道,促进民汉教师互学互助。实行民汉教师同办公、同培训、同教研,让有经验的老教师、骨干教师与新教师、年轻教师结对,使新教师、年轻教师在最短的时间里适应教育教学,掌握教学常规,少走弯路。比如:县一小的李红丽与拉扎提老师就是其中的一对结对老师,李老师是一名在教学岗位上工作了近二十年的老教师,有着丰富的教学经验。作为师傅的她只要一有空就拿着一本听课笔记去听徒弟的课,课后进行点评指导。生活上,徒弟遇到了烦恼,她总会耐心地开导她,与她一起面对。今年,拉扎提参加了全县青年教师大奖赛活动,李老师利用课余时间从选课、备课、制作课件逐项进行指导,最终,拉扎提在此次大赛上获得了不错的成绩。另一方面,各学校切实开展民汉学生“手拉手”结对子、交朋友活动,使学生们在日常的交往交流活动中结下深厚友谊。近年来,我县迪依娜·海拉提、吴彤、张一殊等12名学生,先后被塔城地区评委民族团结好少年。
二是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让民族团结思想入脑入心。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主题教育”班队会。采取老师向学生介绍新疆历史、宗教政策、民俗文化,组织学生收看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影片、视频,举办民族团结知识竞赛和讲民族团结小故事等形式。让广大学生对各民族的风俗习惯、风土人情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认识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性。另外,各校各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积极发掘民族团结教育素材。充分利用政治、语文、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等学科的民族常识教育因素,使民族团结教育各相关学科有机地结合起来。例如:县一小、二小和双语幼儿园等学校,利用音乐课,组织学生学唱民族歌曲,学跳民族舞蹈,积极学唱、传唱民族团结歌曲,以此来充分展现各族人民团结统一、共创和谐的精神面貌;开展了“人人一堂课教学大比拼”、大手牵小手”、“下乡送教比翼飞”活动,按照孩子的年龄特点,完善自编双语教材《我喜欢说》、《我想说》、《我能说》,把双语课程纳入周计划,每班开辟了双语栏,激发孩子学习双语的积极性。让学生在欣赏与参与的过程中,了解民俗文化,增进民族交流,培养各民族学生间的感情。
⑵ 去极端化的七步法
2、是把“去极端化”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我们与加强发展和改善民生、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等有机结合,在结合点上下工夫。同时我们标本兼治,既治标又治本,综合施策。
3、是做好群众工作。在各族群众广泛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对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
4、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新疆2014年开展利用三年时间组织21万干部驻村驻社区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增强基层组织的工作能力。
5、是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举办丰富多彩的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6、是满足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需求,出版宗教类的读物,举办成年信教群众法治和宗教知识礼仪学习班,特别是去年我们创办了新疆穆斯林杂志和穆斯林网站,而且做好解经和讲经工作。通过这些工作,起到正确引导、正本清源的作用。
7、是坚持依法治疆和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各族群众的法制意识,依法惩处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
2016年6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宗教极端主义是世界人民的共同敌人,各国都在反对和抵制。
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也不是宗教的教派,而是打着宗教旗号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的一股政治势力,其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反宗教,在新疆,暴力恐怖活动的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
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我们坚持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把“去极端化”作为突出紧迫的任务。宗教极端是对宗教的歪曲和亵渎。我们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对正常宗教活动的保护,也是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
⑶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中,教育部门应当采取哪些防范极端化措施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中,教育部门应当采取加强对师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审核来防范极端化。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门应当防范极端化干预国民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审核,防范和抵御极端化向校园渗透。
第二十三条 文化部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创新文化活动,引领文明风尚。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产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宣传品。
(3)去极端化学校开展了哪些活动方案扩展阅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第三十二条 全社会应当共同参与去极端化工作。各族群众应当学法守法,树立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远离极端化。
第三十三条 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等教育转化机构应当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去极端化思想教育、心理矫治、行为矫正,促进受教育培训人员思想转化,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⑷ 如何将去极端化融入小学教育教学中
首先,传统的教育方式往往是狭隘的课堂教育观将施教的场所仅限于教室,所以学生仅仅只知道日常生活中应该怎样做才符合小学生的身份,但还是不能很有效的落实在行为中,因此德育教育的成效还不能让人满意。进行教育,基本的德育方法也不能少,比如学校应该安排对小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实践课,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以学生的兴趣和直接经验为基础,以与学生学习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现实性、综合性、实践性问题为内容,以研究性学习为主导学习方式,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及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为主要目的一类新型课程。
其次,德育应该从小事做起。要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就应该从小事做起,比如教育小学生不随地扔垃圾,看到纸屑顺手捡起来,看到老师同学问声好,助人为乐。这些都是细节,但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百尺高台起于垒土”。从小做起,就逐渐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我们对学生的教育要持之以恒,加强平时的训练,因为良好的行为习惯是通过不懈的训练形成的。所以,老师在平时的德育教育下应该对小学生多鼓舞,帮助他们,对学生要有耐心。
第三,学生学习需要一个正确的时期,老师应该抓住合适的时期给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当小学生不良习惯还没根深蒂固时,老师及时发现及时让他们改正,不要到不良习惯已定型了就很难改过来了,所以老师在这方面要切实做到抓紧、抓实。同时,要考虑学生年龄的大小,因为学生年龄不同,思维发展水平也不一样,低年级的学生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小学生正处于早期阶段,是进行德育的最好时期,低年级学生年龄小就像小树一样,要长大成材,就要在很小时候进行约束,做到抓小,抓早。
小学生是我们教育德才兼备人才的希望,现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急需品学兼优的人才,所以作为教师应该竭力投身于小学教育事业中去,而且要正确意识到德育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选择正确的、合理的教育方式对小学生进行合适的引导。总之,加强小学生德育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细致的育人工作,需要每一位教育工作者与时俱进、精心策划,不断地用生动的、贴近生活的实例来充实它。
⑸ 如何在学生中开展好去极端化教育
,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施教、多方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治理“三非”为主要内容,以,以肃清“圣战殉教进天堂”等宗教极端思想为主要目标,坚持打击的一手要硬、教育疏导的一手也要硬;用好“五把钥匙”,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三管齐下”,以治理宗教极端表现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在地市坚强领导下,通过各级努力取得明显成效。
⑹ 去极端化什么样的宣传教育形式最有效
一、突出重点人群,确保宣传到人在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中,牢固树立“大宣传”理念,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统筹各方力量,建立齐抓共管格局,特别是结合实际突出各族青少年、妇女群众、流动人口、宗教人士、刑释解教人员五类重点人群的教育,确保了宣传教育全员覆盖、重点到人。
二、创新内容形式,确保入脑入心积极探索实践宣传教育新理念新方式,按照通俗易懂、简便易记的原则,根据群众所思所盼,采取“订单”教学,通过开展大规模、系统化的“去极端化”系列活动,让群众入脑入心。一是深入持久地开展理论进基层活动。总结推广“组合式”宣讲、“理论+案例”、“课件+案例”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讲方式,35岁以下人群听课比例明显提高。二是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十个一活动”,即:结交一个民族朋友、组织一次邻里互动、同唱一首爱国主义歌曲、共话一个传统佳节、互诵一篇民族经典、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联谊、评选一批民族团结典型、举办一场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召开一次民族团结座谈会、开展一次支农助农志愿服务活动,打牢民族团结的感情基础、社会基础。三是深入持久地开展现代文化引领活动。广泛开展“送书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倡导民俗新风,让群众在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中接受教育,自觉接受现代理念、自觉融入现代生活。
三、坚持长效治本,确保机制有效坚持把“去极端化”作为一种工作常态,从抓制度、建机制、强队伍入手,固化成功经验,总结问题教训,提升工作层次和宣传教育实效。一是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出台文件对基层开展现代文化引领、“去极端化”、依法治疆等宣传教育重点工作进行指导。建立完善舆情信息分析研判、新闻例会、公益性文化演出等多项机制,凝聚整体合力。二是坚持政府投入引领。把对意识形态和宣传文化经费投入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共财政预算之中,纳入城市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之中,建立宣传文化投入长效机制。三是严格落实督查考核。把开展现代文化引领、“去极端化”工作成效作为对各县(市)、乡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文明单位、文明县、文明城市、文明乡(镇、场、村)评选的一条重要标准。四是建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