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安全标准化中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周期为多少
安全标准化中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周期为三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三)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因此,安全标准化中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周期为三年。
重大危险源指的是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⑵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应该怎么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中规定:
一、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的条件
(一)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
1.已依法取得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2.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1年(含)以上,并按规定进行自评,自评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自评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
3.至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
(二)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
1.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含)以上,或者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审得分在90分(含)以上,并经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均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
2.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一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经营活动5年(含)以上且至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
(三)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
1.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含)以上,或者装备设施和安全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集团公司推荐、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均可申请一级企业评审;
2.至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含承包商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含承包商事故),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含承包商事故)。
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评定应多久检查一次
3年内复审一次,每年自评一次。主管部门不定时检查而已
⑷ 安全标准化中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周期为多少
安全标准化中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周期为三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