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张家港危险品在哪里备案
普通的危险化学品是不需要备案的,但是如果是易制毒毒易制爆的危险化学品。就要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备案
B. 石油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在哪里备案
摘要 应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和
C. 深圳市 危险化学品 如何备案 (请查看仔细问题)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的相关规定,深圳市 危险化学品备案要求如下:
(一)申请方式: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登录互联网“深圳市公安局剧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http://gdsz.jdwp.cn)进行网上剧毒化学品领储存备案登记。
(二)备案材料(网上提交)
1、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表和附表;
2、本单位剧毒物品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培训证明;
3、剧毒化学品储存仓库、使用场地现场照片;
4、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5、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评价报告;
6、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
(三)各区公安分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的,报市局通过,发《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2年内有效
(四)行政相对人对公安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有效期内,从业单位可申请购买、储存剧毒化学品。
D. 买化学危险品怎么到公安局备案啊
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和市公安局有关行政许可公示内容规定,购买化学危险品要到市公安局治安办证窗口办理《剧毒物品准购证》,并需提交下述材料:
1、申请单位的介绍信及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申请表。
2、申请单位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
4、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
5、从业单位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明、安全评价报告。
6、消防部门的验收证明。
7、剧毒化学品储存、使用的保安措施和管理制度。
8、供货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
9、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责任担保书。
10、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表。
11、从业单位剧毒化学品管理人员名单。
12、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还应当提交相应的从业许可证明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
资料拓展: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3)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县级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的国家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2年1月26日发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资料来源:网络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
E.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申请人携带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等材料去当地安监部门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以下统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复制件);
(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三)安全评价报告。
F. 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属什么部门
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八条 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生产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前款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给生产许可证,或者在企业已经取得的有关生产许可证件上标注;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审查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时,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实地核查和专家评审。
(6)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在哪里扩展阅读
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取得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已经履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手续的生产企业,可以经销自产的易制毒化学品。但是,在厂外设立销售网点经销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经营许可。
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单方制剂,由麻醉药品定点经营企业经销,且不得零售。
第十二条
取得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应当凭生产、经营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不得进行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吊销决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被吊销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
G. 初次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要找谁做啊
找专家评审,并且评审时应邀请安监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及相关专家参加。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准备登记表》是单位应急准备预案经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修订后的备案申请表。
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的电子版及方案文本将提交区县安全监察局,由安全监察局备案,并附登记表。
在经营前,需要向安监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种或者类别,提交相应资料,拿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7)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在哪里扩展阅读: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申请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3.由取得省级以上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4.经营和储存场所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消防验收文件形式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有关事项通知》粤公通字〔2003〕153号要求);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具结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6.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是外籍人员不能参加培训的,要提供外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H. 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去哪里办理
一、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人书面向县安监局申请。2、检查:申请受理的,县安监局对申请材料审初核,实地核查,签署初核和核查意见。3、审批:县安监局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制作《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决定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批准决定书,并说明理由。二、申报材料: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材料;4、经营场所产权文件或者租赁文件(复制件);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7、运输公司营业执照,危险品运输资质和批复,及运输合同;8、存储场所公司营业执照,危险品储存资质和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九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第九十六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以下统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复制件);(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三)安全评价报告。
I. 购买危险化学品到哪个部门备案
购买化学危险品要到市公安局治安办证窗口办理《剧毒物品准购证》,并需提交下述材料:
1、申请单位的介绍信及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申请表。
2、申请单位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
4、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
5、从业单位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明、安全评价报告。
6、消防部门的验收证明。
7、剧毒化学品储存、使用的保安措施和管理制度。
8、供货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
9、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责任担保书。
10、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表。
11、从业单位剧毒化学品管理人员名单。
12、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还应当提交相应的从业许可证明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