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有哪些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名录》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
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
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
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
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
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6、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
爆炸物
爆炸物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76。
爆炸物质(或混合物)是这样一种固态或液态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其本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而产生气体的温度、压力和速度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其中也包括发火物质,即便它们不放出气体。
发火物质(或发火混合物)是这样一种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它旨在通过非爆炸自主放热化学反应产生的热、光、声、气体、烟或所有这些的组合来产生效应。
爆炸性物品是含有一种或多种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
烟火物品是包含一种或多种发火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
Ⅱ 危险化学品分类标准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2)闪点多少是重点监管化学品扩展阅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熟悉本单位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2、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日清月结。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库手续,完成当月原材料、产成品盘寸报表;定期清点库存,做到心中有数,以便按生产计划提前上报采购计划,保证生产;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关要求对仓库内的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5、定期对库房进行定时通风,通风时不得远离仓库。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盗;
6、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职工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原料和产品流失;
7、对危险化学品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分垛储存、摆放。留出防火通道;
8、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并指导进入仓库的职工正确佩带劳保用品;
9、定期对仓库内及其周围的卫生进行清扫;
10、按时完成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Ⅲ 危化品闪点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标准规定,危险化学品的闪点为93°C。
法律依据:
《GB 13690-2009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 通则》4.1.6易燃液体易燃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1。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不高于93°C的液体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Ⅳ 闪点超过61℃但爆炸下限小于10%的化学品属于重大危险化学品吗
闪点超过61度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闪点。
闪点,是燃油在规定结构的容器中加热挥发出可燃气体与液面附近的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可被火星点燃时的燃油温度.
闪点是可燃性液体贮存、运输和使用的一个安全指标,同时也是可燃性液体的挥发性指标.闪点低的可燃性液体,挥发性高,容易着火,安全性较差.
闪点在45℃以下的为易燃品,如汽油、煤油;闪点在45℃以上的为可燃品,如柴油、润滑油.
根据消防工程设计及应用,根据闪点的不同将可燃液体为了三大种类.即:
甲类液体:闪点小于28℃的液体.(如原油、汽油等)
乙类液体:闪点大于或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如喷气燃料、灯用煤油)
丙类液体:闪点大于60℃以上的液体.(重油、柴油、润滑油等)
61度闪点的燃料属于丙类液体.
另外根据GB20581-2006标准
第二类 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61℃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糠醛等.
61度属于临界值.大于61度即为危险化学品,小于61度则不是.
Ⅳ 闪点大于61度的燃料油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不属于的。
危险化学品中的易燃液体要求,易燃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1。易燃液体为闪点不高于93℃的液体。
易燃固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2。易燃固体为容易燃烧或通过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体。易于燃烧的固体为粉状、颗粒状或糊状物质,它们在与燃烧着的火柴等火源短暂接触即可点燃和火焰迅速蔓延的情况下,都非常危险。
(5)闪点多少是重点监管化学品扩展阅读:
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要求规定: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2、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Ⅵ 闪点多少属于危化品
闪点不高于93℃的液体。
依据GB13690-2009《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闪点不高于93℃的液体属于易燃液体。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闪点,是可燃性液体贮存、运输和使用的一个安全指标,同时也是可燃性液体的挥发性指标。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使用某种点火源造成液体汽化而着火的最低温度。
(6)闪点多少是重点监管化学品扩展阅读:
根据消防工程设计及应用,根据闪点的不同将可燃液体分为了三大种类。即:
甲类液体:闪点小于28℃的液体。(如原油、汽油等)
乙类液体:闪点大于或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如喷气燃料、灯用煤油)
丙类液体:闪点大于或等于60℃以上的液体。(重油、柴油、润滑油等)
Ⅶ 闪点大于60度算危险化学品吗
闪点超过60度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闪点,是燃油在规定结构的容器中加热挥发出可燃气体与液面附近的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可被火星点燃时的燃油温度。闪点是可燃性液体贮存、运输和使用的一个安全指标,同时也是可燃性液体的挥发性指标.闪点低的可燃性液体,挥发性高,容易着火,安全性较差。
闪点在45℃以下的为易燃品,如汽油、煤油;闪点在45℃以上的为可燃品,如柴油、润滑油。
根据消防工程设计及应用,根据闪点的不同将可燃液体为了三大种类。即:
甲类液体:闪点小于28℃的液体。(如原油、汽油等)
乙类液体:闪点大于或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如喷气燃料、灯用煤油)
丙类液体:闪点大于60℃以上的液体。(重油、柴油、润滑油等)
61度闪点的燃料属于丙类液体。
另外根据GB20581-2006标准:
第二类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61℃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糠醛等。
61度属于临界值。大于61度即为危险化学品,小于61度则不是。
Ⅷ 闪点大于60度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吗
闪点大于60度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若是闪点小于60度柴油则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闪点是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使用某种点火源造成液体汽化而着火的最低温度。
(8)闪点多少是重点监管化学品扩展阅读:
闪点是表征易燃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一项重要参数,在消防工作中有着重要意义:闪点是可燃液体生产、储存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的重要依据,是甲、乙、丙类危险液体分类的依据。
此外,可燃液体生产、储存厂房和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防火间距、防爆设施等的确定和选择要根据闪点来确定;液体储罐、堆场的布置、防火间距,可燃和易燃气体储罐的布置、防火间距,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布置、防火间距等也要以闪点为依据。、
闪点还是选择灭火剂和确定灭火强度的依据。用规定的开口闪点测定器所测得的结果叫做开口闪点,以℃表示。常用于测定润滑油。
Ⅸ 闪点多少属于易燃易爆
闪点为28度以下的可燃物质为易燃易爆物,闪点(表示可燃液体性质指标之一)低于28.1°C的为一级易燃液体,极易燃烧和挥发,如汽油等;闪点为28.1〜45°C的为二级易燃液体,容易燃烧和挥发,如煤油、松节油等。
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品名表》中列举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超过半数是易燃气体,易燃气体的主要危险特性就是易燃易爆,处于燃烧浓度范围之内的易燃气体,遇着火源都能着火或爆炸,有的甚至只需极微小能量就可燃爆。
易燃气体与易燃液体、固体相比,更容易燃烧,且燃烧速度快,一燃即尽。简单成分组成的气体比复杂成分组成的气体易燃、燃速快、火焰温度高、着火爆炸危险性大。
氢气、一氧化碳、甲烷的爆炸极限的范围分别为:4.1%~74.2%、12.5%~74%、5.3%~15%。同时,由于充装容器为压力容器,受热或在火场上受热辐射时还易发生物理性爆炸。
(9)闪点多少是重点监管化学品扩展阅读:
一、闪点在45℃以下的油品属于易燃品;45℃以上的属于可燃品。从闪点可判断油品组成的轻重,鉴定油品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在储存使用中禁止将油品加热到它的闪点,加热的最高温度,一般应低于闪点20~30℃。
二、闪点是表征易燃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一项重要参数,在消防工作中有着重要意义:闪点是可燃液体生产、储存场所火灾危险性分类的重要依据,是甲、乙、丙类危险液体分类的依据。
可燃液体生产、储存厂房和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安全疏散、防火间距、防爆设施等的确定和选择要根据闪点来确定;液体储罐、堆场的布置、防火间距,可燃和易燃气体储罐的布置、防火间距,液化石油气储罐的布置、防火间距等也要以闪点为依据。此外闪点还是选择灭火剂和确定灭火强度的依据。
三、根据消防工程设计及应用,根据闪点的不同将可燃液体分为了三大种类:
甲类液体:闪点小于28℃的液体。(如原油、汽油等)
乙类液体:闪点大于或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如喷气燃料、灯用煤油)
丙类液体:闪点大于或等于60℃以上的液体。(重油、柴油、润滑油等)
Ⅹ 闪点60以上属于危险品吗
法律分析:闪点大于60度柴油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若是闪点小于60度柴油则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对生产、经营柴油的企业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闪点是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使用某种点火源造成液体汽化而着火的最低温度。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第十六条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第十七条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