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危险化学品在使用,存贮过程中,必须采取哪些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一、火灾危险性
1、明火和各种火种引起仓库燃烧爆炸。
2、爆炸物品受到强烈摩擦、撞击、震动而产生剧烈化学反应,释放出大量的热量和气体,导致仓库起火爆炸。
3、超量、过期储存,致使炸药结块、吸潮,产生爆炸。
4.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混合储存、运输以及包装损坏。掺人杂物,导致爆炸。
二、防爆措施
1.爆炸物品仓库的防火要求
(1)库址选择
①由于爆炸物品爆炸时所产生的地震波、冲击波、冲击液、爆炸碎片,会波及很大范围,爆炸产生的高温还会引起火灾,所以爆炸物品仓库库址必须选在远离城市和人烟稀少的空旷地带。山区、丘陵地区,可挖掘山洞建库或利用现有的自然地形作屏障。
②库址距周围的重要道路。桥梁,港口码头、机场、重要建筑区和居住区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目前,国内对爆炸物品仓库与周围建筑物的空气冲击波安全距离的规定,以《民用爆炸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和《爆破安全规程》为依据进行选址。
③选择库址时,为防止发生爆炸事故时泄压不利,造成大的损失,应避开狭窄沟谷,可设置在山脚或高山沟谷中;为避免受到地震、汛期洪水、滑坡和泥石流的威胁,应避开地震带。干枯河道、季节性河流的附近以及土质松软或植被不好的地域;安全地带以内不得增设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也不准进行爆破作业。
(2)严禁超量储存
爆炸物品总仓库区内单个爆炸物品仓库中允许最大存药量,应根据《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的具体规定来执行。使用单位的库容量,一般以满足三个月的需要量来考虑,同时根据周围环境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增减。
(3)合理布置库房
由于炸药有一个特点——此处炸药爆炸,相邻处的炸药也会跟着爆炸,即“殉爆”,故库房与库房之间必须根据存药量、存药品种、安全设施来决定最小的殉爆安全距离,否则会因为问距不当而导致链锁式爆炸。
(4)库房建筑应符合要求
①库房应为单层建筑,平面宜为矩形。墙、柱、梁、屋面等宜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黑火药、硝化甘油类炸药仓库采用砖墙承重、轻质易碎屋盖。炸药、弹药、火工品和引信仓库采用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屋盖。
②火药、炸药仓库应采用不发生火花地面;对静电敏感的火炸药库,应采用在水泥砂浆面层上辅设导电橡胶的地面。
③库房门宜设双扇木门,向外开,门洞宽度不小于1.5米,不设门槛,不应采用吊门、侧拉门或弹簧门,需设置外门斗和装卸雨篷,内外两层门朝向一致。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少于两个,以库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5米为宜。面积少于220平方米的仓库,可设一个安全出口,保证仓库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30米为宜。窗应设置铁栏杆或百叶窗板,向阳的窗户要设遮阳板或在玻璃上涂上自漆,或用磨砂玻璃。通风口要有铁丝网拦护,防止老鼠等小动物进入库房。
④储存粉状吸收药,黑火药。起爆药的仓库,室内墙面宜抹灰,地面应平整、坚实、防潮、防腐蚀、无裂缝。
⑤库房应保持良好通风,温度适宜。尤其是炎热季节,应采取适宜的降温措施。
(5)设置防护士围堤
防护士围堤在一定程度上可起到阻隔爆炸火焰、冲击波、爆炸碎片对周围相邻建筑物的破坏作用和抵御外来爆炸对库房的威胁作用,并可大大缩小安全间距,有利于节约用地。
上围堤的高度一般不应低于库房屋檐,最好能高出屋檐1.5米;其上部宽度不小于1米,下部宽度按土壤静止角(一般取45度)来决定。土围堤的下脚线与库房外墙之间应留有2~3米的距离,并要有排水沟。
(6)保障供电设施安全
①仓库上空不得随意架设电气线路,仓库本身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均应为合格产品。
②库内电气线路应采用销装电缆沿地下敷设,或将铜芯橡皮绝缘电线穿铁管安装,在进口处单独 接地。
③若采用架空线路供电时,在引入端应接避雷针,并须用长度不小于50米的电缆引入库房。
④导线绝缘强度不低于500伏,不允许穿过防护士围堤。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确保安全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⑤库房内可采用防爆型灯具,或装于库外的投光灯和装在库房墙壁内的壁龛灯。小型仓库或夜间少货物进出的仓库,最好不装照明灯。偶尔需在夜间进出货物时,可用手电筒照明,不得使用移动式电灯照明。
③库区内的通讯设备其导线绝缘强度不低于250伏。
(7)安装必要的防雷设备
①爆炸物品仓库必须采取妥善的防雷措施,以防止直接雷击和雷电感应。雷电波的侵入。
②为防止直接雷击,一般在库房周围须装设避雷针。仓库各部分必须完全位于避雷针的保护范围 以内。
③储存雷管、黑索金、梯恩梯、硝铵炸药等高威力炸药及猛性炸药的库房应设置防雷电反击、雷电感应及防雷电波侵入的防雷装置。
(8)配备合适的消防设施
①爆炸物品仓库应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水池和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池要保持足够的水量,较大库区水量保持在100~200米’,较小库区水量保持在50~70米’。消防给水管道的消防用水量按20升/秒确定。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证随时都完整好用。
②仓库周围的杂草应经常铲除,消除火险隐患,防火隔离带范围内的杂草树木也应定期清除。
(9)制定严密的保管措施
①爆炸物品仓库必须配备仓库负责人。专职保管人员和必要的警卫力量。根据仓库的大小建立专职消防队或群众义务消防队,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和灭火训练,以防万一。
②建立健全一整套安全保管制度。如出入库登记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五双”(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帐、双人发货、双人领用)制度、清点帐物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等等。
③堆放爆炸物品时,应稳固、整齐,便于搬运。箱装爆炸物品的标志应朝外,便于查看核对。
④炸药箱堆垛高度不超过2米,每堆不得超过770箱;雷管箱堆垛高度不超过1.6米,每堆不得超过300箱。
⑤对着门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堆垛与墙壁的距离不小于0.6米,堆垛之间问距不小于1.3米。
(10)实行分类储存制度
①应根据各种爆炸物品的敏感程度,分类专库储存。
②一切爆炸物品严禁与氧化剂、自燃物品。酸。碱。盐、易燃可燃物、金属粉未、钢铁材料等同 库储存。
③雷汞、迭氮化铅、二硝基重氮酚。雷管等敏感度高的起爆药、起爆器材不得与炸药、寻爆索同库储存。
④失效、变质的爆破器材和半成品,以及不合格品。废品等不得与合格品同库储存。
㈡ 危险化学品使用要求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㈢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作场所应该做好哪些防护措施
①不管接触哪种化学品,都要学会看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虽然化学品种类这么多,但每一种化学品的包装上都贴有安全标签,表明这种物质属于哪一类物品,同时,化学品一般还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详细介绍该种化学品性能、操作注意事项、应急处理方法等,员工只要学会识别安全标签和查阅安全技术说明书,按照上面的要求使用是可以保证安全的。
②接受相关教育和培训,了解危险化学品可能导致的危害,并掌握必须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③按照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能直接接触会引起过敏或会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危险化学品。
④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⑤严禁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进食、饮水或喝饮料。
⑥使用爆炸物品、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⑦在加热易燃物品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禁止使用明火加热。
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以防止其他物质窜入。
⑨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时,应防止摩擦、撞击。
⑩严禁私自处理废弃的危险化学品。
信息来源:http://www.wzsafety.gov.cn/site/art/art/2013-11-26/art_1044_32478.htm
㈣ 现场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遵循什么
从事危险化学品操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劳动法》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
1、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
2、工作结束后、饭前、饮水前以及便后,要充分洗净身体的暴露部分。
3、定期检查身体。
4、皮肤受伤时,要完好的包扎。
5、时刻注意防止自我污染,尤其在清洗或更换工作时更要注意。
6、在衣服口袋里不装被污染的东西,如抹布、工具等。
7、防护用品要分放、分洗。
8、勤剪指甲并保持指甲洁净。
9、不直接接触能引起过敏的化学品。
㈤ 生产车间使用危险化学品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
您好:
危化品的生产、使用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检查:使用、生产前应检查设备的情况、安全防护措施(消火栓、灭火器等)的情况、检查原料的情况等。
二防护:做好防护工作,穿戴防护服、防护面具等
三按照流程作业,任何危化品生产、使用都应该按照流程作业,不可乱堆乱放、轻拿轻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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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危险化学品需要哪些安全防护措施
1、替代
控制、预防化学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学品,但这很难做到,通常的做法是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替代有毒有害的化学品,选用可燃化学品替代易燃化学品。例如,甲苯替代喷漆和除漆用的苯,用脂肪族烃替代胶水或粘合剂中的芳烃等。
2、变更工艺
虽然替代是控制化学品危害的首选方案,但是可供选择的替代品很有限,特别是因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生产、使用有害化学品。
这时可通过变更工艺消除或降低化学品危害。如以往从乙炔制乙醛,采用汞做催化剂,直到发展为用乙烯为原料,通过氧化或氯化制乙醛,不需用汞做催化剂。通过变更工艺,彻底消除了汞害。
3、隔离
隔离就是通过封闭、设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暴露于有害环境中。最常用的隔离方法是将生产或使用的设备完全封闭起来,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触化学品。
隔离操作是另一种常用的隔离方法,简单地说,就是把生产设备与操作室隔离开。最简单形式就是把生产设备的管线阀门、电控开关放在与生产地点完全隔开的操作室内。
4、通风
通风是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最有效的措施。借助于有效的通风,使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浓度低于安全浓度,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通风分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两种。局部排风是把污染源罩起来,抽出污染空气,所需风量小,经济有效,并便于净化回收。全面通风亦称稀释通风,其原理是向作业场所提供新鲜空气,抽出污染空气,降低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在作业场所中的浓度。全面通风所需风量大,不能净化回收。
对于点式扩散源,可使用局部排风。使用局部排风时,应使污染源处于通风罩控制范围内。为了确保通风系统的高效率,通风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十分重要。对于已安装的通风系统,要经常加以维护和保养,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
对于面式扩散源,要使用全面通风。采用全面通风时,在厂房设计阶段就要考虑空气流向等因素。因为全面通风的目的不是消除污染物,而是将污染物分散稀释,所以全面通风仅适合于低毒性作业场所,不适合于腐蚀性、污染物量大的作业场所。
像实验室中的通风橱、焊接室或喷漆室可移动的通风管和导管都是局部排风设备。在冶金厂,熔化的物质从一端流向另一端时散发出有毒的烟和气,需要两种通风系统都要使用。
5、个体防护
当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超标时,工人就必须使用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个体防护用品既不能降低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的浓度,也不能消除作业场所的有害化学品,而只是一道阻止有害物进入人体的屏障。
防护用品本身的失效就意味着保护屏障的消失,因此个体防护不能被视为控制危害的主要手段,而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性措施。
防护用品主要有头部防护器具、呼吸防护器具、眼防护器具、身体防护用品、手足防护用品等。
6、保持卫生
卫生包括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和作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两个方面。经常清洗作业场所,对废物、溢出物加以适当处置,保持作业场所清洁,也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化学品危害。作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有害物附着在皮肤上,防止有害物通过皮肤渗入体内。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2、迅速控制危害源,测定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事故的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
3、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大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4、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危险化学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㈦ 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
首先是安全操作规程。其次对所生产的化学危险品的特性有较全面的了解,易燃易爆和毒性各是什么级别,储存条件与注意事项。还有消防知识和急救知识。特别是有关产品独特的消防急救措施等等。消防器材急救器材使用方法等等。最后还应该了解如何打报警电话与急救电话,应该说清楚哪些内容。
㈧ 如何做到正确使用危险化学品
这个问题,问的是非常有水准的!正确使用危化品,就是珍爱绳命,远离死亡啊!!
首先,关于危化品的存储、运输。危化品一定要严格按照其规定的存储环境进行搭建仓储、运输通道,严禁混装、混放,导致其蒸发、挥发、倒撒、甚至是泄露等事故。保存的存储柜、冷柜也要定时进行清理、检查等。运输也要专门的运输渠道和灌装、移液等,避免泄漏。
关于使用,使用前必须要完全了解该危化品最基本的理化属性等信息。例如怕不怕光照,溶解度、常温下是否挥发等等,了解其属性,就是救命。如未知其属性,就应该在密闭、安有通风口、收集装置的实验环境下,身着防化服进行探究其属性,避免不可估量、挽回的后果的发生。
关于实验后的废液、废气、废物等,也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收集、处理,在保证其无毒、无害、无污染的前提下才可以排放,严禁乱排乱放、乱丢乱弃等行为!!
最后,将剩余的危化品封装完毕后,交由相关负责人或者存放在相应的位置,不可私自携带出实验室!
㈨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 , 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 规 ,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 , 是指工作人员因工作而接触化学品的作业活动 ; 本规定所称化学品 , 是指各类化学单质、化合物或混合物 ; 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 , 是指按国家标准GB13690 分类的常用危险化学品。
第四条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宣传有关危险化学 品的防护知识及发生化学品事故的急救方法。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生产单位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 并到化工行政部门 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别 , 并对其进行标识。
第八条生产单位应对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挂贴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 以下简称安全标签 ), 填写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 以下简称安全技术说明书 ) 。
第九条生产单位应在危险化学品作业点 , 利用 安全周知卡 或 安全标志 等方式 , 标 明其危险性。
第十条生产单位生产危险化学品 , 在填写安全技术说明书时 , 若涉及商业秘密 , 经化学品登记 部门批准后 , 可不填写有关内容 , 但必须列出该种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特性。
第十一条安全技术说明书每五年更换一次。在此期间若发现新的危害特性 , 在有关信息发布后的 半年内 , 生产单位必须相应修改安全技术说明书 , 并提供给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单位。
第三章使用单位的职责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 , 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 , 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 技术说明书。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 , 必须核对包装 ( 或容器 ) 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 落或损坏 , 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它容器时, 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 , 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 ; 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 , 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 , 对检测和评 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 , 使用单位 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 :
( 一 ) 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 ;
( 二 ) 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 ;
( 三 ) 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 如隔离、密闭等 );
( 四 ) 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 ;
( 五 ) 采取其他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 , 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清除化学废料和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
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 , 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 , 标明其危险性。
第二十条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 , 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 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经营、运输和贮存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经营单位经营的化学品应有标识。 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具有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 明书。 进口危险化学品时 , 应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 并在包装上加贴中文安全标签。 出口危险化学品时 , 应向外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对于我国禁用 , 而外方需要的危险化学品 , 应将禁用的事项及原因向外方说明。
第二十二条运输单位必须执行《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等国 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 有权要求托运方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贮存必须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五章职工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十四条职工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 并应及时报告认为可能造成危害
和自己无法处理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职工应采取合理方法 , 消除或减少工作场所不安全因素。
第二十六条职工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 , 有权拒绝执彷对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 , 有
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七条职工有权获得 :
( 一 ) 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的特性、有害成份、安全标签以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 ;
( 二 ) 在其工作过程中危险化学品可能导致危害安全与健康的资料 ;
( 三 ) 安全技术的培训, 包括预防、控制及防止危险方法的培训和紧急情况处理或应急措施的培训。
( 四 ) 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
( 五 ) 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八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没有到指定单位进行登记注册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 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生产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未填写 安全技术说明书 和没有 安全标签 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 ; 逾期不改的 , 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经营单位经营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 和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 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 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对隐瞒危险化学品特性 , 而未执行本规定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就地扣押封存产品 , 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 构成犯罪的 ,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没有急救设施和应急处理方法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 , 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 款 ; 逾期不改的 , 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国家标准的 , 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 , 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 1997 年 1 月 1 日施行。
㈩ 如何做好危险化学品管理
1.危险化学品及原料的采购,应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一般性质及其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采购。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2.使用车间和部门每月月底前将下月所需物质名称、数量、规格上报生产部,生产部根据库存情况,报采购部进行采购。
3.物质采购进厂后仓库人员根据物资进厂清检单,并要求中心化验员化验,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入库。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1.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人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以及异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
2.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危险化学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不得装运。
3.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人员在装卸、运输时应按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抛掷及倾倒。对装卸及搬运的员工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要有一定业务知识的固定人员来担任。
4.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它剧毒化学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时装运。
5.禁止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种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时,排气管应戴上阻火器。
危险化学品的存放
1.危险化学品必须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
2.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指定地点,不得与其它物质混合存放,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3.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头、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进入。
4.仓库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剧毒化学品物化性质及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5.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和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四无一保”及无被盗、无丢失、无违章、无事故、保安全;“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账本)。坚持规范化管理,严禁混存、混运。
6.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出入库发放管理制度,主管部门按要求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7.根据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在库房内要有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
8.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切断电源。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和操作人员,必须配有专用防护用品、操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否则不得离开作业场所。
2.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并不得在危险化学场所饮食。
3.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之用。
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5.桶装或罐装有毒或挥发性毒品时,必须装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安环部联系协同解决。daanlaizi
6.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7.在设备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8.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危险化学品一旦散落在地面上应立即处理回收。
9.危险化学品使用后废渣、废气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自行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通过安环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1.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塑料桶、塑料袋,必须严格管理,有能力、资质处理则自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处理,没有处理能力的,则要交与生产或销售厂家回收处理。
2.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