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经营化学试剂公司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化学试剂需要先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安监局)做分类鉴定,然后由安监局出示证明;
不属于危险品的化学试剂可以直接销售,属于危险品的就需要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办证的具体注意事项和要求,可以参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拓展资料:
有毒有害废液及废弃化学试剂应按下述规定放置:
1.固体,一般应保存在(原)旧试剂瓶中,并注明是废弃试剂,暂存在试剂柜中。
2.液体,化学化工学院统一购置塑料桶(分三类并印有标志)发给各化学实验室,用以分别收集含卤素有机物含卤素有机物含卤素有机物含卤素有机物、一般有机物一般有机物一般有机物一般有机物、无机物无机物无机物无机物废液。废液收集桶应随时盖紧,并放于实验室较阴凉的位置。进入废液收集桶的主要有毒有害成分须在《化学废弃物记录单》上登记,要写有毒有害成分的全称或化学式,不可写简称或缩写。桶满后,将记录单粘贴在相应的桶上。
3.有害废液不包括含剧毒试剂的废液,剧毒废液不可直接放入上述三类收集桶中,其具体处理办法见我院“关于剧毒试剂管理的补充规定”。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
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分类和品种,由本条例附表列示。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调整分类或者增加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品种的,应当向国务院公安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海关总署、价格主管部门、铁路主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第四条: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含学名和通用名)、化学分子式和成分。
第五条: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除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外,属于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对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除外。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单位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六条:国家鼓励向公安机关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对举报属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B. 个人想做危险化学品生意,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公司是代理商,经营危险化学品需要办理如下几方面证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存储的到县区级安监部门办理,有存储的到设区的市级安监局办理)、如果有易制毒化学品的还要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备案证明书、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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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江苏企业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证需要哪些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许可证申请书(含承诺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企业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证必备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产权证)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6.经营许可的相关文件(经营的汽油、煤油属于成品油的,应提交符合有关规定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经营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的企业,应提交进口、工业生产原料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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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开经营化工类的店需办理哪些证件
1.最基本的当然是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
2.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还需要去安监部门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还要去公安机关办理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E.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年检资料都要什么啊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不需要年检的。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以下统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复制件);
(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三)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条 发证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二)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发证机关职责范围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发证机关申请,并退回申请文件、资料;
(三)申请文件、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受理其申请;
(四)申请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文件、资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发证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立即受理其申请。
发证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经营许可证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5)经营化学品需要哪些资料扩展阅读: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或者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二)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三)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制件);
(四)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变更后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及其监控措施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五条 发证机关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当组织对企业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并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
发证机关作出准予变更决定的,应当重新颁发经营许可证,并收回原经营许可证;不予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企业。
经营许可证变更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的起始日和截止日不变,但应当载明变更日期。
F.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那些材料
申请单位在窗口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前,必须在网上进行注册登记申请,申请表必须网上填写在线打印。
申请单位向市安监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应提交如下材料(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1份,规格统一为A4复印纸大小,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标注:XXXX公司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换证)申报资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申请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3.由取得省级以上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4.经营和储存场所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消防验收文件形式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有关事项通知》粤公通字〔2003〕153号要求);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具结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6.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是外籍人员不能参加培训的,要提供外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属于监控化学品或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须出具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10.自有或租赁储存场所、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提交储存场所(设施)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储存场所(设施)依法设立的有效证明(如储存安全备案告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等)、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提交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1.零售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2.安评委托书和安评合同书复印件;
13.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的真实照片。
G.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12年7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 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第三章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以下统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三)安全评价报告。
H. 经营危险化学品需要什么资质
需要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单位主体需是企业;
拥有符合应急管理局要求的实际经营场地(和执照地址保持一致);
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
拥有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需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提供应急预案备案;
涉及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和两用物项进出口产品经营和生产的,需
有合规的备案证明文件
I. 危险化学品经营需要些什么手续,有什么要求
1.所有材料的打印件、复印件、复制件均需使用A4白色胶版纸;2.分卷装订成册,第一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第二卷 《各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卷 《安全评价报告》、第四卷 需提交的其他材料;3.每卷要求有目录和连续页码;4.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受理人员对原件核实后,原件退回申请人。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可以沟通 四川言成
J.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涉及什么材料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化工贸易,或者其他经营危化品的企业,在经营前,需要向安监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种或者类别,提交相应资料,拿到危险品经营许可证。那么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涉及到哪些材料呢?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书(复制件),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注:(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任职不满6个月尚未取得安全合格证的,可提供任职证明文件,但必须承诺任职6个月内通过考核并取证备查。)
4.经营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6.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复制件);
7.租赁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的仓库、储罐、货场等设施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提交出租方的经营许可证或港口经营许可证(复制件)或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复制件)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复制件)等相关证明文件、资料。
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9.安全评价报告;
10.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11.企业或具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出具的经营品种是否涉及剧毒、易制爆、易制毒和监控化学品的辨识材料;
12.有气瓶充装作业的企业,还应当提交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制件)
13.没有也不租赁设施(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承诺文件。
需要值得注意的是,
仓储经营和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提交第1-12项材料,
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提交第1、2、3、4、5、8、10、11、12、13项材料,来自上海剑墨化工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