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储存生产用的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周边距离的规定是多少
安全距离的确定方法
安全距离法:根据历史的经验或专家判断,列出不同工业活动或设施与其他场所或区域之间的安全距离。
基于后果的方法:通过火灾、爆炸、毒物扩散等事故后果模型,算出各种死亡或伤害半径作为后果严重程度的一种量度。
基于风险的方法:采用QRA,使用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两个指标作为重大危险源土地使用安全规划的依据。
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确定危化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对于高敏感的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目标,可采用事故后果方法计算后对安全距离做相应的调整。
安全距离验证:
选取典型园区的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进行风险计算,确定安全距离,并与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防火、卫生防护距离进行对比,提出推荐的安全距离标准。
对于企业周边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或特殊高密度场所等,采用QRA计算的安全距离可能会小些,从安全角度考虑,建议采用基于后果和基于风险两种方法相结合确定安全距离。
2. 危险化学品场所安全距离究竟是多少
这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与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存储量和建筑物的防火等级,以及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有关。
具体可以查阅《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危险品仓库与民用建筑的安全距离是多少
1、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选址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当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河流下游的地域。
2、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m。
3、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应设库区和生活区,两区之间应有2m以上的实体围墙,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距离不宜小于5m,并应满足围墙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
危险化学品仓库按其使用性质和经营规模分为三种类型:大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大于9000m2);中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在550m2~9000m2之间);小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50m2)。
(3)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办公楼安全距离是多少扩展阅读:
危险品仓储分类分级是指仓储部门从仓储保管的角度要求对危险品进行的分类分级。商业仓储部门的危险晶仓库,储存品种复杂多样,存货单位较多,要求也不一样,从安全保管的要求出发,对危险晶分类分级有不同的特点:
一是根据危险品的危险性质进行分类,共分九大类;
二是在同一大类中,如有性能相互抵触者,必须在大类中再按其性质分为若干小类;
三是为了便于防护,应在养护措施和消防方法上采取统一措施;
四是在同类物品中,性质虽大致相同,但在危险程度上有所不同,为了区别对待,应根据其物理常数和其他危险程度为依据,分为若干级。
4. 中国安全生产报 追问 危险化学品场所安全距离究竟是多少
这个主要还是看危化品的储存量来决定。如果危化品的储存量等于或超过了重大危险源规定的临界量,那么根据其危害性质、影响范围、损害程度等来确定其安全距离。如果构成了重大危险源,其生产、使用、储存的企业应该与居民区保持1000米距离(还是要看危化品性质)。
5. 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居住区距离是多少
一公里以上总是没有错的,具体要看承建的时候的建设参考标准。建议参考国外标准。
至于楼上的50m,如果一个液氨储罐泄漏,50m的距离,不小心或者运气背,风一吹,秒秒钟要了你的小命。
6. 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与周边的安全距离是多少(民宅)
根据规定,若生产与储存物包含或可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物、强氧化剂,不可以在居民区附近。若无上述危险品,应远离居区30米且不准占用消防通道。
7.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与 八大场所的安全距离是多少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9条中的距离
摘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规定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与 八大场所的安全距离是多少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9条中的距离)
保持500m以上距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已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其所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8)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办公楼安全距离是多少扩展阅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改建、扩建的,必须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经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工生产。
国务院质检部门应当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
禁止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第十四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第十五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9. 危化品生产企业与居民生活区的安全距离是多少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6.1.1地点设置
a)危险化学品仓库按其使用性质和经营规模分为三种类型:大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大于9000m2);中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在550m2~9000m2之间);小型仓库(库房或货场总面积小于550m2);
b)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选址在远离市区和居民区的当在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和河流下游的地域;
c)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m;
d)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应设库区和生活区,两区之间应有2m以上的实体围墙,围墙与库区内建筑的距离不宜小于5m,并应满足围墙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要求;
e)大型仓库应符合本标准5.4.7、5.4.8、5.4.9的规定;
f)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向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消防部门申领消防安全储存许可证。
(9)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办公楼安全距离是多少扩展阅读: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已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其所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并组织实施。
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选址,应当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容易发生洪灾、地质灾害的区域。
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二十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
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0.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的八大场所,设施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多少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
标准规范 》规范发布时间:2004年4月16日9。
3、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1.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