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医疗废物分哪几类主要包括哪些
医疗废物分5类,分别是: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
医院废物是指医院所有需要丢弃、不能再利用的废物,包括生物性的和非生物性的,也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是指在病人进行诊断、治疗、护理等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医疗废物中可能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和有害化学物质,甚至会有放射性和损伤性物质,因此医疗废物是引起疾病传播或相关公共卫生问题的重要危险性因素。
土壤的污染
医疗废物伴随医疗服务过程而发生,如处置不当,任意露天堆放,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导致可利用土地资源的减少,而且大量的有毒废渣或废液在自然界到处流放,很容易就接触到土壤,有的医疗卫生机构甚至将医疗废物简单掩埋,这对土壤的污染则是非常大的。
而医疗废物的有毒物质一旦进入土壤,会被土壤所吸附,对土壤造成污染,杀死土壤中的微生物和原生动物,破坏土壤中的微生态,反过来又会降低土壤对污染物的降解能力。
其中的酸、碱和盐类等物质会改变土壤的性质和结构,导致土质酸化、碱化、硬化,影响植物根系的发育和生长,破坏生态环境;同时,许多有毒的有机物和重金属会在植物体内积蓄,人体吸入后,对肝脏和神经系统会造成严重损害,诱发癌症和使胎儿畸形。
❷ “化学性废物”主要包括哪些
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分为5类∶
1 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医疗废物塑料制品;
2 病理性废物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包括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3 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解剖刀、手术刀、玻璃试管等;
4 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
5 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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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污染水体,如可随地表径流进入河流湖泊,或随风迁徙落入水体,特别是当医疗废物露天放置或者混人生活废物露天堆放时。
有害物质在雨水作用下,很容易流入江河湖海,造成水体的严重污染与破坏。最为严重的是有些医疗卫生机构甚至将医疗废物直接倒人河流、湖泊或沿海海域中,造成更大污染。
收集运送细节:
1、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确保包装物或容器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破损的包装应按治疗废物处理。
2、废物盛放不能过满,大于3/4时就应封口,封口紧实严密,注明科室和数量。
3、分类收集,禁混;禁漏;禁污(利器放入利器盒内,非利器放入包装袋内)。
4、运送时防止流失、泄露、扩散和直接接触身体;运送医疗废物应使用防渗透、放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各种包装和运送工具应有专用医疗废物标识。
5、建立医疗废物暂存处、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并设专人负责管理。
6、做好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和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等,资料保存三年。
7、对垃圾暂存处、设施及时清洁和消毒处理,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8、医疗垃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每日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应在48小时内及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导致传染病发生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
❸ 医疗废弃物分类为哪些 医疗废弃物分类简述
1、感染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医疗废物塑料制品。
2、病理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包括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3、损伤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解剖刀、手术刀、玻璃试管等。
4、药物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
5、化学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❹ 环保中的医疗机构中的危险废物包括哪些
环保中的医疗机构中的危险废物包括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公布。
(4)医院化学性废物有哪些扩展阅读: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❺ 医疗垃圾桶分类五大类是什么
分别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列如病人血液为感染性废物,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为病理性废物,手术刀为损伤性废物,废弃的一般性药品为药物性废物,废弃的化学试剂为化学性废物。
❻ 医疗废物的分类与管理
医疗废物的分类与管理
医疗废物是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等的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五个分类。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医疗废物的分类与管理,欢迎阅读。
1医疗废物分类
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1医用针头、缝合针。
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等; ——免疫抑制剂。
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无危害的化学废物如糖、氨基酸、一些有机或无机盐。有危害的化学废物包括有毒、具有腐蚀性(酸碱等)、易燃易爆等物质。在医院产生的常见有害化学废物-甲醛;洗相用的化学品-定影液和显影液中含有氢醌、银、戊二醛、醋酸、米吐尔等;溶剂-如氯仿、三氯乙烯、三氯甲烷、氟里昂及其它溶剂(乙醇、异丙醇、甲醇、丙酮及硝基丙酮等);其它化学废物包括消毒剂、清洁剂及废油清洗剂等。
2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下列物品不属于医疗废物
1、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外包装如输液器、注射器和输液袋等的外包装不属于医疗废物。
2、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3、废弃紫外线灯管不是医疗废物,可以按照普通垃圾进行处理。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流程
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0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11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12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13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14收集医疗废物应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运送
1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2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❼ 医疗废物分为那五大类
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大类:
1、感染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医疗废物塑料制品;
2、病理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包括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3、损伤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解剖刀、手术刀、玻璃试管等;
4、药物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
5、化学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7)医院化学性废物有哪些扩展阅读:
医疗废物正确收集方法
1、批量的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应由药学部按种类集中收集并登记后,退回生产厂家或交由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2、少量的药物性废物一包括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的药瓶可以直接放入用以盛装感染性废物医疗垃圾袋及医疗垃圾桶,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3、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如乙醇、甲醛、二甲苯等),应当交由专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❽ 医疗废弃物分类为哪些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医疗废物塑料制品。
1、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医疗废物塑料制品。
2、病理性废物: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包括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3、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解剖刀、手术刀、玻璃试管等。
4、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
5、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❾ 化学性废物包括哪些
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包括以下三种:
(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❿ 医疗废物分为哪五类
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医疗废物塑料制品。
病理性废物包括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等。
损伤性废物包括医用针、解剖刀、手术刀、玻璃试管等。
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
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医疗废物的处理原则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
(二)具有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三)具有负责医疗废物处置效果检测、评价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四)具有保证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应当远离居(村)民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和交通干道,与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有适当的安全防护距离,并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
以上内容参考 网络--医疗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