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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毒剂急性中毒之首是哪个

发布时间:2022-11-03 18:10:46

⑴ 毒性最强的16种化合物中毒特征

1.丙酮氰醇〔(CH3)2COHCN”为无色液体。相对分子质量85.11,沸点82℃。易溶于水、酒精、乙醚等。在碱性溶液中或受热时很快分解成丙酮和氰化氢。

丙酮氰醇可因皮肤沾染、误食及呼吸道吸入蒸气而急性中毒。症状的轻重与机体吸收的量有关。初起症状为头痛、心悸、无力,头昏、胸闷、恶心、呕吐和死亡。

2.丙烯腈,CH2=CHCN,是一种无色易燃易挥发的液体,具有特殊的杏仁气味。微溶于水,其低浓度水溶液很不稳定,易溶于一般溶剂。水解时生成丙烯酸,还原时生成丙腈。易聚合,也能与醋酸乙烯、氯乙烯等单体共聚。工业上丙烯腈主要用于:腈纶纤维、丁腈橡胶、ABS工程塑料及丙烯酸酯、丙烯酸树脂的制造等。
丙烯腈属于高毒类,进入人体后可引起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丙烯腈所致急性中毒的临床症状:轻度中毒时表现为乏力、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并伴有粘膜刺激症状;严重中毒时除上述症状外,可有胸闷、心悸、烦躁不安、呼吸困难、紫绀、抽搐、昏迷,如不及时抢救可发生呼吸停止。丙烯腈对人体的慢性毒性目前尚无定论,一般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证,如头晕、头痛、乏力、失眠、多梦,易怒等。此外,丙烯腈可致接触性皮炎,表现为红斑、疱疹及脱屑,愈后可有色素沉着。

3.经呼吸道吸入苯蒸气或皮肤接触苯而引起的中毒。有急性、慢性之分。急性苯中毒主要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麻醉作用,出现昏迷和肌肉抽搐;高浓度的苯对皮肤有刺激作用。长期接角低浓度的苯可引起慢性苯中毒,出现造血障碍,早期常见血白细胞数减低,进而出现血小板数减少和贫血,患者可有鼻出血、牙龈出血、皮下出血、月经过多等临床表现。急性中主要采取急救和对症治疗。慢性苯中可采用刺激骨髓细胞造血的各种药物,必要时可输血;慢性苯中毒的患者,一旦确诊应尽早脱离苯作业,以治疗恢复以后,短期内不应再接触苯以及有关化合物。
预防苯中毒的措施:用无毒或低毒的物质代替苯,油漆和喷漆使用无苯稀料,使用苯的生产场所要加强密闭通风,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沾染有苯的口罩和工作服要经常清洗,不用手直接接触苯,以防通过皮肤进入体内,以及对指甲和皮肤产生脱脂和腐蚀作用。常接触苯的人要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血液系统疾病和肝肾损害者不宜从事接触苯的工作。在空气中苯蒸汽的容许量各国都有不同的规定,从每立方米几毫克到几百毫克不等。

4.四乙基铅(tetraethyl lead)为略带水果香甜味的无色透明油状液体,约含铅64%。常温下极易挥发,即使0℃时也可产生大量蒸气,其比重较空气稍大。遇光可分解产生三乙基铅。有高度脂溶性,不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急性四乙基铅中毒是以神经精神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全身性疾病,重者可昏迷致死。多见于意外事故。

5.镉中毒的临床 镉及其化合物均有一定的毒性。吸入氧化镉的烟雾可产生急性中毒。中毒早期表现咽痛、咳嗽、胸闷、气短、头晕、恶心、全身酸痛、无力、发热等症状,严重者可出现中毒性肺水肿或化学性肺炎,有明显的呼吸困难、胸痛、咯大量泡沫血色痰,可因急性呼吸衰竭而死亡。用镀镉的器皿调制或存放酸性食物或饮料,饮食中可以含镉,误食后也可引起急性镉中毒。潜伏期短,通常经10~20分钟后,即可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伴有眩晕、大汗、虚脱、上肢感觉迟钝、甚至出现抽搐、休克。一般需经3~5天才可恢复。
长期吸入镉可产生慢性中毒,引起肾脏损害,主要表现为尿中含大量低分子量蛋白质,肾小球的滤过功能虽多属正常,但肾小管的回收功能却减退,并且尿镉的排出增加。

6.氰化物初期中毒症候为头晕、头痛、呼吸速率加快、后期为发绀(由于缺氧而血液呈暗紫色)和昏迷现象;中毒的病患呼吸之间有些人可闻到氰化物特有的杏仁味道。暴露在高剂量下,在很短时间下可伤害脑及心脏,造成昏迷及死亡;如低剂量长期暴露,可能导致呼吸困难、心口痛(heart pain)、呕吐、血液变化(血红素上升、淋巴球数目上升),头痛和甲状腺肿大。如果食入高量氰化物可能有喘不过气(deep breathing),呼吸短促、昏厥、失去意识或死亡。皮肤接触后会有溃烂、皮肤刺激及红斑;眼睛接触后会有刺激、烧伤、视力模糊,过量或延时性接触会造成眼睛永久性伤害。

7.DDT健康危害:轻度中毒可出现头痛、头晕、无力、出汗、失眠、恶心、呕吐,偶有手及手指肌肉抽动震颤等症状。重度中毒常伴发高烧、多汗、呕吐、腹泻;神经系统兴奋,上、下肢和面部肌肉呈强直性抽搐,并有癫痫样抽搐、惊厥发作;出现呼吸障碍、呼吸困难、紫绀、有时有肺水肿,甚至呼吸衰竭;对肝肾脏器损害,使肝肿大,肝功能改变;少尿、无尿、尿中有蛋白、红细胞等;对皮肤刺激可发生红肿、灼烧感、瘙痒,还可有皮炎发生,如溅入眼内,可使眼暂性失明。DDT一般毒性与六六六相同,属神经及实质脏器毒物,对人和大多数其它生物体具有中等强度的急性毒性。它能经皮肤吸收,是接触中毒的典型代表,由于其在常压时即使在12℃以下,也有一定的蒸发,所以吸入DDT蒸气亦能引起中毒。对人不论是故意的或是过失造成大量服用时,即能引起中毒。

8.环氧氯丙烷(ePoxychloroproPane) ,又名丫氧化氯丙烯。为无色不稳定液体,有氯仿样刺激气味。主要用于制造环氧树脂。对呼吸道和眼及皮肤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急性中毒表现为明显的神经毒性和拟放射线效应。动物死亡时间多在急性中毒后24 小时内,死亡原因由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特别是呼吸中枢。其神经毒作用与损伤神经纤维轴突微管内线粒体有关。反复涂皮,可引起动物皮肤广泛坏死。液体对眼有显着刺激,蒸气对眼也有显着刺激性。急性中毒可能因生产中泄漏或管道破裂引起。

9.联氨中毒不常见。临床医师初遇联氨中毒患者,对联氨的化学成分及联氨中毒所能引发的临床表现并不熟悉。该患者入院后2h我们通过北京毒物研究所了解到国内尚未有此类中毒治疗病例,可试用大剂量B63000m/d治疗,机制与异烟肼中毒治抗相似。联氨又称水合肼,为化学试剂,其分子式为N2H4,溶于水,呈弱碱性,剧毒,少量(具体不详)中毒后可对机体产生肝脏、心脏及神经系统损害,并可遗留周围神经系统损害,除早期大量清水彻底洗胃外,可试用大剂量维生素B6治疗。

本例口服联氨中毒特点:

①吞服浓度为40%,纯度低。

②毒性降低,服后即呕吐,吐出大量乳白色联氨液,使胃肠道吸收量相对减少。

③服毒后大量饮水,使入胃肠道联氨浓度稀释。

大剂量口服联氨中毒据查国内未有类似报道,本例主要表现在:

①神经系统损害,出现先烦躁后抑制的意识障碍,经积极排毒及两次血液透析才渐恢复神志,且出现末梢神经感觉异常,肌电图显示:感觉传导速度减慢,运动单位减少,应用营养神经药物后症状减轻,遗留周围神经损害。

②经透析、排毒、保肝、营养心肌、大剂量维生素B6拮抗治疗,肝功能在10d左右、心功能在14d左右恢复正常。

③肾脏损害该病例表现不明显,可能与毒物清除较早及治疗及时有关。

10.汞中毒(急性)
多见于短期内吸入大量汞蒸汽,引起发热、肺炎和呼吸困难、肾功能衰竭、接触性皮炎.
汞中毒(慢性)
多表现为:
1 头痛 失眠 健忘 多梦 焦虑 多汗;
2 肌肉震颤 先见于手指 眼睑 舌 渐及全身 被他人注意时更明显;手足麻木 肢体无力;
3 口腔粘膜溃疡 牙齿松动 齿龈肿胀 食欲不振 口有异味, 严重时齿龈'见一蓝黑色"汞线';
4 肾功能减退 性功能减退 夜尿增多 全身浮肿;
5 引起高血压 冠心病 脑血栓 不孕症 贫血 慢性支气管炎等;
6 影响青少年儿童的生长发育, 常见厌食 免疫力低下 反复呼吸道感染 贫血等.

⑵ 最强毒剂是什么

NO.1塔崩
纯品是无色有水果香味的液体,工业品呈棕色,有苦杏仁气味,高浓度时有氨臭。沸点220~240℃。熔点-48~-50℃。25℃时的饱和蒸气压为 7.599Pa。挥发度为0.500mg/L。为半持久性毒剂。适用于地面染毒,制成气溶胶也可用于空气染毒。吸人中毒的半致死剂量(LD50)约为 400mg·min/m3,半失能剂量约为300mg·min/m3;经皮半致死剂量LD50为14~21mg/L。消毒与中毒的急救方法与沙林相同。1936年,德国的格哈德·施拉德(G.Schrader)博士首次合成了塔崩,而他本人在次年初轻微中毒,成为塔崩的最早受害者。塔崩虽然优于氢氰酸、光气等老式毒剂,可是由于其战术性能不及沙林,毒性只是沙林的1/3,因此目前属于逐渐淘汰的毒剂。 美国军用代号GA。在两伊战争中,伊拉克首次将塔崩较大规模地用于实战。1981年1~11月,伊拉克军队曾向伊朗军队阵地发射了塔崩炮弹,造成了人员伤亡。
NO.2沙林
沙林,学名甲氟膦酸异丙酯,英文名称Sarin,是二战期间德国纳粹研发杀虫剂的副产物而获得的一种致命神经性毒气,可以麻痹人的中枢神经。化学式:(CH3)2CHOOPF(CH3) 。它是常用的军用毒剂,按伤害作用分类为神经性毒剂。合成:甲基氧二氯化磷与氟化氢反应,得甲基氧二氟化磷,与甲基氧二氯化磷及异丙醇反应,即得沙林。
NO.3芥子气
芥子气为糜烂性毒剂,对眼、呼吸道和皮肤都有作用。对皮肤能引起红肿、起泡以至溃烂。眼接触可致结膜炎、角膜混浊或有溃疡形成。吸入蒸气或雾损伤上呼吸道,高浓度可致肺损伤,重度损伤表现为咽喉、气管、支气管粘膜坏死性炎症。全身中毒症状有全身不适、疲乏、头痛、头晕、恶心、呕吐、抑郁、嗜睡等中枢抑制及副交感神经兴奋等症状。中毒严重可引起死亡。国际癌症研究中心(IARC)已确认为致癌物。
NO.4氮芥
对皮扶粘膜有刺激,可引起破溃,发疱、如漏于血管外可引起疼痛及局部坏死。
NO.5路易斯气
路易斯气是糜烂性毒剂的主要代表物之一.糜烂性毒剂主要通过呼吸道、皮肤、眼睛等侵入人体,破坏肌体组织细胞,造成呼吸道粘膜坏死性炎症、皮肤糜烂、眼睛剌痛畏光甚至失明等。这类毒剂渗透力强,中毒后需长期治疗才能痊愈。又名α-氯乙烯二氯胂。化学式ClCH=CHAsCl2。无色液体,有天竺葵气味;熔点-13℃,沸点190℃;微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路易斯气是一种化学战争毒剂,其挥发性和穿透力均强于芥子气,能引起皮肤红肿、起泡以至溃烂,能伤害身体各部器官,特别是肺部。漂白粉、碱等可破坏其毒性。
NO.6光气
实验室制取时,可用四氯化碳与盐酸反应。将四氯化碳加热至55-60℃,滴加入发烟盐酸,即发生逸出光气,如需使用液态光气,则将发生的光气加以冷凝。工业上通常采用一氧化碳与氯气的反应得到光气。这是一个强烈放热的反应,装有活性炭的合成器应有水冷却夹套,控制反应温度200℃左右。为了获得高质量的光气和减少设备的腐蚀,经过彻底干燥的一氧化碳在与氯气混合时,应保持适当过量。将混合气从合成器上部通入,经过活性炭层后,很快转化为光气。当选用规格为Ф700×2900的合成器时,每台可年产光气200t。原料消耗定额:氯气(>99%)925kg/t、氧气(标准状况下)268(m3)kg /t、焦炭400kg/t。
NO.7氢氰酸
健康危害: 抑制呼吸酶,造成细胞内窒息。急性中毒:短时间内吸入高浓度氰化氢气体,可立即呼吸停止而死亡。非骤死者临床分为 4期:前驱期有粘膜刺激、呼吸加快加深、乏力、头痛;口服有舌尖、口腔发麻等。呼吸困难期有呼吸困难、血压升高、皮肤粘膜呈鲜红色等。惊厥期出现抽搐、昏迷、呼吸衰竭。麻痹期全身肌肉松弛,呼吸心跳停止而死亡。可致眼、皮肤灼伤,吸收引起中毒。慢性影响:神经衰弱综合征、皮炎。
NO.8氯化氢
健康危害:本品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急性中毒:出现头痛、头昏、恶心、眼痛、咳嗽、痰中带血、声音嘶哑、呼吸困难、胸闷、胸痛等。重者发生肺炎、肺水肿、肺不张。眼角膜可见溃疡或混浊。皮肤直接接触可出现大量粟粒样红色小丘疹而呈潮红痛热。慢性影响:长期较高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胃肠功能障碍及牙齿酸蚀症。
NO.9催泪性毒剂
刺激眼睛产生强烈的灼痛或刺痛,立即引起大量流泪及眼睑痉挛。严重时可影响视力,刺激鼻、咽喉,引起流涕、打喷嚏和胸痛,并可致恶心呕吐。暴露时间短时症状持续数分钟,离开毒区后迅速缓解。暴露时间长可引起结膜炎和暴露部位皮肤损伤。长时间暴露在高浓度下可引起肺水肿,但极少见。催泪性毒剂主要有氯苯乙酮CN、西阿尔CR、氰澳甲苯、催泪瓦斯等。西埃斯(CS)是既有催泪性又有喷嚏性的新毒剂。
NO.10毕兹
毕兹是一种白色固体粉末,学名为二苯羟乙酸-3-喹咛酯,属失能性毒剂。现代失能剂的概念是由英国人黑尔于1915年首先提出的,美国则争先对失能剂开展了广泛的研究工作。毕兹主要通过呼吸道中毒,症状以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为主。越战中美军曾多次使用毕兹,并把它们称作“仁慈”的武器。据有关资料记载,当时有许多越军官兵中毒失能后又被美军用刺刀残忍地捅死。

⑶ 食物中毒怎么解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品而导致的急性中毒性疾病,通常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的原因很多。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
是指人们摄入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最常见的原因就是食物被细菌污染。据我国近五年食物中毒统计资料表明,细菌性食物中毒占食物中毒总数的50%左右,而动物性食品是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主要食品,其中肉类及熟肉制品居首位,其次有变质禽肉、病死畜肉以及鱼、奶、剩饭等。
食物被细菌污染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禽畜在宰杀前就是病禽、病畜;
2、刀具、砧板及用具不洁,生熟交叉感染;
3、卫生状况差,蚊蝇滋生;
4、食品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物。
并不是人吃了细菌污染的食物就马上会发生食物中毒,细菌污染了食物并在食物上大量繁殖达到可致病的数量或繁殖产生致病的毒素,人吃了这种食物才会发生食物中毒。因此,发生食物中毒的另一主要原因就是贮存方式不当或在较高温度下存放较长时间。食品中的水分及营养条件使致病菌大量繁殖,如果食前彻底加热,杀死病原菌的话,也不会发生食物中毒。那么,最后一个重要原因为食前未充分加热,未充分煮熟。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与不同区域人群的饮食习惯有密切关系。美国多食肉、蛋和糕点,葡萄球菌食物中毒最多;日本喜食生鱼片,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最多;我国食用畜禽肉、禽蛋类较多,多年来一直以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居首位。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始作俑者有沙门茵、葡萄球菌、大肠杆菌、肉毒杆菌、肝炎病毒等。这些细菌、病毒可直接生长在食物当中,也可经过食品操作人员的手或容器,污染其他食物。当人们食用这些被污染过的食物,有害菌所产生的毒素就可引起中毒。每至夏天,各种微生物生长繁殖旺盛,食品中的细菌数量较多,加速了其腐败变质;加之人们贪凉,常食用未经充分加热的食物,所以夏季是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
二、真菌毒素中毒
真菌在谷物或其他食品中生长繁殖产生有毒的代谢产物,人和动物食人这种毒性物质发生的中毒,称为真菌性食物中毒。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品中的真菌毒素。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三、动物性食物中毒
食入动物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动物性食物中毒。动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两种;①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误食引起中毒反应;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食用鲐鱼等也可引起中毒。近年,我国发生的动物性食物中毒主要是河豚鱼中毒,其次是鱼胆中毒。
四、植物性食物中毒
主要有3种。①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作食品,如桐油、大麻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②在食品的加工过程中,将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作食品食用,如木薯、苦杏仁等;③在一定条件下,不当食用大量有毒成分的植物性食品,食用鲜黄花菜、发芽马铃薯、未腌制好的咸菜或未烧熟的扁豆等造成中毒。一般因误食有毒植物或有毒的植物种子,或烹调加工方法不当,没有把植物中的有毒物质去掉而引起。最常见的植物性食物中毒为菜豆中毒、毒蘑菇中毒、木薯中毒;可引起死亡的有毒蘑菇、马铃薯、曼陀罗、银杏、苦杏仁、桐油等。植物性中毒多数没有特效疗法,对一些能引起死亡的严重中毒,尽早排除毒物对中毒者的预后非常重要。
五、化学性食物中毒
主要包括:①误食被有毒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②因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而导致的食物中毒;③因贮藏等原因,造成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败造成中毒。食入化学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化学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发病特点是: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一般进食后不久发病,常有群体性,病人有相同的临床表现。剩余食品、呕吐物、血和尿等样品中可测出有关化学毒物。在处理化学性食物中毒时应突出一个“快”字!及时处理不但对挽救病人生命十分重要,同时对控制事态发展,特别是群体中毒和一时尚未明化学毒物时更为重要。

食物中毒是由于进食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摄食含有毒素的动植物如毒蕈、河豚等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变质食品、污染水源是主要传染源,不洁手、餐具和带菌苍蝇是主要传播途径。
此病的潜伏期短,可集体发病。表现为起病急骤,伴有腹痛、腹泻、呕吐等急性肠胃炎症状,常有畏寒、发热,严重吐泻可引起脱水、酸中毒和休克。本病处理主要是对症和支持治疗,重症可用抗生素。及时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肉毒中毒者可及早给于肉毒抗毒血清。
【处方】
1.搞好食品卫生监督和食堂卫生,禁止食用病死禽畜肉或其他变质肉类。醉虾、腌蟹等最好不吃。
2.冷藏食品应保质、保鲜,动物食品食前应彻底加热煮透,隔餐剩莱食前也应充分加热。
3.烹调时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腌腊罐头食品,食前应煮沸6~10分钟。
5.禁止食用毒蕈、河豚等有毒动植物。
6.炊事员、保育员有沙门菌感染或带菌者,应调离工作,待3次大便培养阴性后才可返回原工作岗位。
(上海医科大学蔡则骥教授)

食物中毒是指在正常进食状态下,食入正常数量、可食状态,但具有毒性的食物而发生感染或中毒的疾病,属食源性疾病的范畴。因此,食物中毒不包括因暴饮暴食而引起的急性胃肠炎、食源性肠道传染病等。
除了细菌性食物中毒外,还有有毒食物如误食河脉鱼,有毒植物如毒蘑菇、四季豆中毒,还有农药污染、霉变甘蔗中毒等等。与细菌性食物中毒相比,这类发病虽少,胃肠炎症状轻,但神经系统症状明显,有的中毒如河脉鱼中毒,病死率达50%,即使不死,也会留下终生残疾,因此,也需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
食物中毒是可以防治的。首先要防止细菌污染。购买生肉时,要注意识别有卫生检疫部门的检疫图章。作好食具、炊具的清洗消毒工作,生熟炊具分开使用,改善卫生状况。食品监督部门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定期体检,有上呼吸道感染及化脓性疾患的患者,在治愈前不应参与食品操作。第二,食品要低温贮藏,一般低温就能控制一般细菌的繁殖,肉及熟肉食品应贮存于10℃以下的低温条件,但对存在于海产品上的副溶血性弧菌无效,它耐低温,在低温冰箱中能存活几个月,因此,在吃凉拌海蛰时,用醋泡或用100摄氏度沸水漂烫数分钟。最后一个措施就是彻底加热,杀灭病原体及破坏毒素。肉类食品必须煮熟、煮透,肉块不宜过大,并保证加热时间,熟食品应及时食用,剩饭剩菜要加热后再存放,食前再重新加热。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四季豆中毒、农药中毒问题,要注意以下几点:四季豆烹调加热时要彻底,蔬菜水果上有残留的农药,食前要用清水多清洗或浸泡一段时间。
食物中毒分类 姚永青 穆丽苑
食物中毒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的食品,或者把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的急性、亚急性疾病。有害的微生物一般嘴都很“刁”,喜欢聚集在营养价值高的食品中繁衍。比如放置时间较长而未经充分加热的熟肉、鱼、奶制品中,往往会有沙门菌;用蛋黄酱制备的饭菜是细菌最爱的“温床”。贮藏不当的罐头食品中,可能存在的肉毒杆菌,危害较大,所以千万不要食用已变形的罐头食品,一旦发现有肉毒杆菌中毒应立即住院治疗。水产品,尤其是被污染的贝类,最易导致病毒性食物中毒,80年代上海甲肝流行的罪魁祸首就是毛蚶。
食物中毒的临床表现
通常,食物中毒可同时引起恶心、呕吐和腹泻,或伴有其他症状。一般餐后少则半小时、多则48小时就可发病。其症状因进食的食物种类不同而异,总的来说有腹痛、恶心、呕吐、腹泻,一天几次至几十次不等,个别的便中有脓血、粘液等。患者除有上述急性胃肠炎症状外,还有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怕冷、发热、乏力、瞳孔散大、视力模糊、吞咽及呼吸困难等,中毒严重者可因腹泻造成脱水性休克或因衰竭而死亡。
临床上常见一些食物中毒的患者,开始就医时,胃肠症状不很明显,主诉的症状都是:自冷、发热、头疼、乏力等,易与普通感冒相混淆,所以一定要注意鉴别。如果症状持续超过2天,不妨化验一下大便、血或呕吐物以明确病因。对于先后发病,症状大体相同,又曾食用过同一种食品的人群,应高度怀疑是食物中毒,尤其是在夏季高发季节。如沙门茵中毒常在餐后8—48小时发病,表现为水泻、腹胀、腹痛、恶心、呕吐,病程一般2—5天。
如何确诊食物中毒
我国对食物中毒制定了详细诊断标准,主要是以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最明显的特征有: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在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食物中毒不可小窥,它不仅危害个体,还常常危害在集体食堂(厂矿、机关、幼儿园、学校)就餐的人群,严重时会危及生命。
发现食物中毒,如何急救
发现食物中毒的情况,切莫慌张。首先,应立即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对病人采取催吐、洗胃、清肠等急救治疗措施。由于反复呕吐和腹泻是机体排泄毒物的途径,所以在出现食物中毒症状24小时内,不要擅用止吐药或止泻药。需值得注意的是,人体水分大量散失可造成脱水,尤其是儿童及青年患者,必须及时补充丢失的液体,如喝水或通过静脉补液。第二,应及时报告当地的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部门,采取病人标本,以备送检。第三,要保护现场,封存中毒的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已售出的应即时追回,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第四,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以免扩大中毒范围。
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
一是生产经营者疏于食品卫生管理,对食品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环节中的卫生安全问题注意不够。此类中毒发生率最高,出现在学校食堂和饮食服务单位的食物中毒多属此类。1999年9月11日发生在西安市胜利饭店的城运会部分运动员食物中毒、1999年9月15日西安市十余所中小学的食物中毒事件,均是由于食品生产、加工环境受到细菌污染而引起的。
二是滥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原料。继1997年山西朔州发生甲醇中毒、1998年江西毒猪油中毒事件后,1999年8月9日。广东省肇庆市又发生因食用掺杂液体石蜡的食用油引起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多达681人,这是1999年9月底之前中毒人数最多的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三是误食。主要是食用亚硝酸盐、河豚鱼、毒蘑菇和农药、鼠药污染的食物引起的中毒。这类中毒发生的数量较多,且中毒者病情危重,死亡率极高。3月3日,广西忻城县3名儿童因捡食被鼠药污染的红薯片,食后3人均中毒,l人死亡。5月11日,广东省汕头市一外地打工夫妇误食河豚鱼中毒,1人死亡。9月18~21日,重庆市石柱县黄鹤乡3户农民误采食毒蘑菇,9人食用后全部中毒,其中2人死亡。
四是群众食品卫生知识匮乏,食品加工、贮存不当,滥用农药。去年细菌性食物中毒导致死亡的7人中。有6人是由于食用加工、制作不当的酵米面引起的。99年3月11曰,河南省周口地区478人食物中毒事件就是由于四季豆加工处理和烹调不当所致。卫生部门在对贵州省安顺市发生的鼠药中毒事件调查中发现,由于该村长期使用氟乙酰胺灭鼠,鼠药和沾有鼠药的食饵到处丢弃,环境已受到严重污染,村里无鸡、狗、猫存活,说明当地农民对急性剧毒鼠药和科学灭鼠知识一无所知。
五是投毒。近年来,卫生部已收到多起投毒引起的食物中毒报告,投毒物质常为剧毒鼠药或亚硝酸盐。2月2曰发生在重庆市彭水县6人中毒、l人死亡的亚硝酸盐中毒事件,7月5日重庆市南川2名儿童饮用注人“毒鼠强”的饮料后引起的死亡事件等,均属犯罪分子故意投毒杀人。这些案例提示我们,目前对剧毒品的管理仍有疏漏。
六是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不完善。截至9月底。卫生部共收到由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报告31起,中毒1108人,死亡59人,超过了总死亡人数的70%。这些中毒事件均是由氟乙酰胺、毒鼠强、“1605”、“1059”等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鼠药、农药引起的。可见,这些早该绝迹的东西仍在某些地区生产、销售和使用。此外,因农药使用不当造成上市农作物农药残留超过国家标准,也是引起食物中毒的一个重要原因。

怪病原来是中毒
明明是中了毒,可本人及家属却全然不知,还以为是得了什么怪病,结果常常失去救治良机,甚至导致二次中毒或多次中毒。近来媒体多有类似报道。为了帮助大家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以下介绍几种食物中毒的识别和救治常识。
厨房里的提示
不吃病死牲畜肉,加工肉制品和海鲜时应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低温冷藏,方可有效防止沙门氏菌和副溶血性弧菌等细菌性食物中毒。

引起沙门氏菌食物中毒的食品主要是肉类、鱼、禽、奶、蛋类,中毒原因主要是食用了病死牲畜肉或在宰后被污染的牲畜肉,加工食品用具、容器或食品储存场所生生熟不分、交叉污染,食前未加热处理或加热不彻底。
副溶血性弧菌是一种海洋细菌,主要来源于鱼、虾蟹、贝类和海藻等。中毒食品主要是海产品,其次为咸菜、熟肉类。禽肉、禽蛋类,约有半数为腌制品。中毒原因主要是烹调时未烧熟、煮透,或熟制品污染后未再彻底加热。因此,加工海产品一定要烧熟煮透;烹调或调制海产品、拼盘时可加适量食醋;加工过程中生熟用具要分开,宜在低温下储藏。
自制发酵食品要保持卫生,防止霉变,以杜绝椰毒假单胞菌、肉霉梭苗等中毒。
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食物中毒是我国发现的一种病死率很高的细菌性食物中毒。中毒食品主要为发酵玉米面制品,如糯米面汤圆、吊桨粑、小米或高粱米面制品。病死率高达40%-100%。所以,家庭制备发酵谷类食品时要勤换水,磨浆后要及时晾晒或烘干成粉;贮藏要通风、防潮,不要直接接触土壤,以防污染。
肉毒梭菌中毒食品与饮食习惯有关,主要为家庭自制的发酵豆、谷类制品(面酱、臭豆腐。中毒原因主要是被污染了肉毒毒素的食品在食用前未进行彻底的加热处理。家庭自制发酵酱类时,应注意盐量要达到14%以上,并提高发酵温度,要经常日晒,充分搅拌,使氧气供应充足。不吃生酱。

严禁采摘和食用刚喷洒过农药的瓜、果、蔬莱。
有机磷农药是当前使用最广、品种最多的农药之一,国内每年因此发生中毒和死亡者居各种化学物中毒之首。食用喷洒有机磷农药不久的水果、蔬菜,用装过有机磷农药的容器“盛装食品,食用了有机磷拌过的种子,用受到有机磷污染的车辆、仓库运储粮食等都可造成中毒。

加工菜豆、豆浆等豆类食品时,一定要充分加热,以防其中的有害物造成食物中霉。
菜豆又叫扁豆、四季豆。芸豆、刀豆、豆角等,菜豆中毒致病物质尚不十分清楚,可能与红细胞凝集素和皂甙有关。一般认为菜豆烹调加工方法不当,加热不透,毒素不能被破坏,即可引起食物中毒。加工菜豆要注意翻炒均匀、煮熟焖透,使菜豆失去原有的生绿色和豆腥味。
豆浆中的有害物质可能是胰蛋白酶抑制素、皂甙。当豆浆加热到一定程度时,会出现泡沫,此时豆浆还未煮开,应继续加热至泡沫消失,豆浆沸腾,再持续加热数分钟。当豆浆量大或较稠时,一定把豆浆搅拌均匀,防止烧糊锅底,影响热力穿透。

不随便吃不认识的鱼和蘑菇。
食用了含有河豚毒素的鱼类可引起食物中毒。河豚鱼的卵巢和肝脏毒性最强,肌肉和血液中也含有毒素。河豚鱼中毒的病死率为40%-60%,死亡通常发生在发病后4-6小时,最快的可在发病后10分钟死亡。渔民捕捞时必须将河豚鱼剔除,不得流入市场销售。消费者也应注意不擅自吃沿海地区捕捞或捡拾的不认识或未吃过的鱼。
我国毒蘑菇约有100种,据资料记载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10种。毒蘑菇中毒多发生在夏秋阴雨季节,以家庭散发为主。由于辨别毒蘑菇非常困难,所以在采集野生鲜蘑菇时,一定要掌握相关知识,避免误采毒蘑菇食用而中毒。食入干毒蘑菇也可中毒。

鲭鱼中毒||甲醇中毒

何谓食物中毒?�
凡进食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摄入含有毒性物质(如升汞、砷剂及有机磷等)的食物以及食物本身的自然毒素(如毒蕈、有毒鱼类等)所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均属于食物中毒。食物中毒的特征是突然暴发、潜伏期短、易集体发病以及发病者均与毒性食物有明确的联系等。引起食物中毒的病因,可分为两大类。
(1)细菌性食物中毒:常见于下列疾病:
①沙门氏菌属性食物中毒;②金黄色葡萄球菌性食物中毒;③变形杆菌性食物中毒;④嗜盐菌性食物中毒;⑤肉毒中毒;⑥致病性大肠杆菌性食物中毒;⑦绿脓杆菌性食物中毒;⑧韦氏杆菌(耐热型)性食物中毒;⑨真菌性食物中毒。
(2)非细菌性食物中毒:常见于以下疾病:
①植物类急性食物中毒:a.“臭米面”食物中毒;b.发芽马铃薯中毒;c.白果中毒;d.火麻仁中毒;e.毒蕈中毒(毒蘑菇中毒);f.桐油中毒;g.苍耳子中毒;h.乌桕中毒。
②动物类急性中毒:a.河豚鱼中毒;b.动物肝中毒;c.鱼胆中毒。
③化学毒剂急性中毒:a.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b.急性氟矽酸钠中毒;c.急性锌中毒;d.急性砷中毒;e.急性锑中毒;f.急性重铬酸钾中毒。

食物中毒防制
提要 食物中毒的概念、特征及分类。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临床特征、处理原则和预防措施。非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临床特征、治疗和预防。
案例 某日下午4点起,某县中心医院附近居民数人先后因胃肠疾病症状来院就医,患者发病急骤,恶心、呕吐,腹泻呈水样便,无里急后重。体温38℃左右。到夜间10点前后,共诊治96例病人,医考虑可能是食物中毒。询问48小时内所吃食物,发现在上午7~10点都习了某饭店的猪血食用。当即报告县卫生防疫站。经调查县肉联厂于前一天加工猪血800余斤,煮后置热水中浸泡,次日出售。用盆接猪血时,猪体上泥土、粪便也滴落盆内。加工猪血的炊具、容器均未加洗刷或消毒,当天室温35~36℃。无菌操作采患者粪便8份,呕吐物4份,吃剩的猪血5份,进行病原菌分离培养。所有标本均检出沙门菌,未发现其他病原菌。未吃猪血的无一人发病。
我国建国四十多年来,对预防食物中毒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建立了食物中毒调查和报告制度,特别是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以来使食物中毒发病率明显下降,但目前仍时有发生。
我国各类食物中毒中,以细菌性食物中毒占多数,约占食物中毒总起数的58.6%,其中又以沙门菌食物中毒占首位。
食物中毒有明显的地区性,肉毒中毒90%以上发生在新疆;河豚鱼中毒多发生在沿海与长江下游;农村多见农药中毒与粗制棉籽油中毒和桐油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病率高,除肉毒中毒外病死率低,多由受污染的动物性食品所致。其他食物中毒发病率低,但病死率高,发病分布较分散。
第一节 食物中毒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一、食物中毒的概念
凡健康人经口摄入正常数量、可食状态的“有毒食物”(指被致病菌及其毒素、化学毒物污染或含有毒素的动植物食物)后所引起的以急性感染或中毒为主要临床特征的疾病。统称为食物中毒(food poisoning)。凡食入非可食状态(未成熟水果等)食物、暴饮暴食所引起的急性胃肠炎;因摄入食物而感染的传染病、寄生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等食源性疾病、或摄食者本身有胃肠道疾病、过敏体质者食入某食物后发生的疾病,均不属于此范畴。不论是一次性还是长期连续摄入“有毒食物”,凡是以慢性毒害为主要特征的也不是食物中毒。
二、食物中毒特征
虽然食物中毒的原因不同,症状各异,但一般都具有如下流行病学和临床特征:①潜伏期短,一般由几分钟到几小时,食入“有毒食物”后于短时间内几乎同时出现一批病人,来势凶猛,很快形成高峰,呈爆发流行;②病人临床表现相似,且多以急性胃肠道症状为主;③发病与食入某种食物有关。病人在近期同一段时间内都食用过同一种“有毒食物”,发病范围与食物分布呈一致性,不食者不发病,停止食用该种食物后很快不再有新病例;④一般人与人之间不传染。发病曲线呈骤升骤降的趋势,没有传染病流行时发病曲线的余波;⑤有明显的季节性。夏秋季多发生细菌性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冬春季多发生肉毒中毒和亚硝酸盐中毒等。
三、食物中毒的分类
通常按病原学将食物中毒分为: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
1.感染型食物中毒 包括沙门菌属、变形杆菌属、副溶血性弧菌、致病性大肠菌属、韦氏梭状芽胞杆菌等引起的食物中毒。
2.毒素型食物中毒 包括肉毒梭菌毒素、葡萄球菌肠毒素等引起的食物中毒。
(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1.有毒动物中毒 如河豚鱼、有毒贝类、鱼类组胺、动物内脏(过冬的狼和狗肝脏)、腺体(甲状腺等)所引起的食物中毒。
2.有毒植物中毒 如毒蕈、木薯、四季豆、发芽马铃薯、新鲜黄花菜、生豆浆等引起的食物中毒。
(三)化学性食物中毒
食物被某些金属、类金属及其化合物、亚硝酸盐、农药等污染,或因误食引起食物中毒。
(四)真菌毒素食物中毒
食入含有被大量霉菌毒素污染的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如赤霉病麦、霉变甘蔗等。
四、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
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主要有:①原料选择不严格,可能食品本身有毒,或受到大量活菌及其毒素污染,或食品已经腐败变质;②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销售等过程中不注意卫生、生熟不分造成食品污染,食用前又未充分加热处理;③食品保藏不当,致使马铃薯发芽、食品中亚硝酸盐含量增高、粮食霉变等都可造成食物中毒;④加工烹调不当,如肉块太大,内部温度不够,细菌未被杀死;⑤食品从业人员本身带菌,个人卫生不好,造成对食品的污染;⑥有毒化学物质混入食品中并达到中毒剂量。

食物中毒调查处理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进行认真调查,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一、明确诊断和抢救病人
医生通过询问病史和体检,初步确定是否为食物中毒,可能由何种食物引起,并将情况及时向卫生防疫站报告,通知有关食堂、餐馆暂时封存可疑食物,保护好现场。同时,尽早及时就地抢救病人,重点是老人、儿童和重症患者。对已摄入可疑食物而无症状者也应严密观察。
二、现场调查
(一)中毒情况调查
当地卫生防疫站和有关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人中到现场进行调查,进一步了解发病经过、主要临床表现、发生中毒的地点、单位、时间、中毒人数、重病人数及死亡人数、可疑食物、进食范围及发病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和待解决的问题等。
(二)现场一般卫生情况调查
了解餐具、炊具、用具、设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炊事人员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状况,用膳制度等,分析可能引起中毒的原因和条件。
(三)确定中毒食物
1.详细了解病人发病前24~48小时内进食的各餐食谱,找出可疑食物。
2.进一步了解可疑食物的来源、运输、贮存情况、制作过程及出售中有无污染的可能。
(四)采样检验
对食剩的可疑食物、餐具及用具涂抹物、病人排泄物、炊事人员的手部等进行检验,查明病原。
三、现场处理
确定食中毒类型后,针对原因立即对现场进行处理,以防止事件扩大蔓延:①销毁引起中毒的食物;②针对污染原因及时督促改进;有传染病的炊事人员应暂时调离饮食服务工作,制定和完善卫生管理制度;③指导现场消毒。
四、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
加强卫生宣教工作,增强个人卫生意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标准,搞好食品卫生工作。
其他食物中毒及防治要点见表5-1。
表5-1其他常见食物中毒防治要点

⑷ 化工行业中有哪些急性中毒的毒物

(1)化肥行业:氨、一氧化碳、硫化氢、氮氧化物、氟化氢、磷化氢等;

(2)硫酸、纯碱行业:二氧化化硫、三氧化硫、氨;

(3)氯碱行业:氯、氯化氢;

(4)农药行业:三氯化磷、三氯乙醛、氯、氮氧化物、三氯硫磷、磷化氢、氯化氢、光气、硫化氢等;

(5)涂料行业:光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氰化氢、苯类等;

(6)有机合成溶剂助剂行业:氯、氯化氢、甲醛、有机氟、醛、苯类、二氧化硫、三氯化磷、丙烯醛等;

(7)无机盐行业:氯磷酸蒸气、磷化氢、氟化氢、氮氧化物等;

(8)橡胶加工行业:二氧化硫、汽油、苯、二甲苯等;

(9)化学矿山行业:氟、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硫化氢。

⑸ 最毒的化学物质

最毒的金属元素是钚,其毒性是砒霜的86,000,000倍。一片阿斯匹林大小的钚能使2亿人在30秒之内毙命!
铍是有毒金属中最毒的金属之一。它的比重很轻,随空气飞扬,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贮藏于肺、肝、肾等处,潜伏期长达十至二十年,对人体健康危害很大。这种事故发生后,虽然受害人目前尚未发现铍中毒的明显症状,但由于潜伏期长,其危害不可低估。
金属铊是最毒的金属之一,毒的让人实在不可思议!
有机试剂中第二毒的二恶英类物质,它的毒性相当于氰化钾的1000倍以上,号称世界上最毒的化合物。仅纳克级的二恶英就能毒死一个成人
氰化物有许多是剧毒的氰化物是一类剧毒物,常见的有氰化氢、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钙及溴化氢等无机类和乙睛、丙睛、丙烯晴、正丁睛等有机类,另外某些植物果实中如苦杏仁、桃仁、李子仁、枇杷仁、樱桃仁及木薯等都含有氰苷,分解后可产生氢氰酸。
中毒机理是主要抑制细胞色素氧化酶的活性,导致组织细胞生物氧化受阻,产生“细胞内窒息”,因而使机体严重缺氧。氰化氢对人的致死量平均为50微克;氰化钠约100微克;氰化钾约120微克。

⑹ 有毒的化学物质有哪些

氰酸钾 、一氧化碳、 水银 、氧化砷、 二氧化硫。

氰酸钾的危害:健康危害,给狗腹腔注射400mg/kg,出现呕吐、流泪、流涎、呼吸加快、震颤、抽搐等,甚至死亡。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燃爆危险,该品不燃,高毒,具刺激性。

⑺ 位于化学毒剂急性中毒之首的是

放射性剧毒物: 钋
有机类剧毒物:氰化物

⑻ 可用来作为化学武器的毒剂都有哪些

可用来作为化学武器的毒剂有很多,但总而概之,常用的大概有六种。

第一种是窒息性毒剂,这种毒剂会对人体的肺组织造成损伤,使人感到呼吸困难、胸部压痛,直至昏迷,严重时会导致死亡。

这种窒息性毒剂对人的眼、鼻、喉等有不同程度的刺激作用。1956年5月6日,美军在朝鲜战争中曾用B—29轰炸机对北朝鲜南浦市地区投掷窒息性毒剂炸弹,造成了1127个老百姓中毒,其中480人窒息而死。

第二大“魔王”叫糜烂性毒剂,这种毒剂能对人体的呼吸道、肺组织以及神经系统产生巨大损伤,严重时会导致死亡。人的皮肤接触这种毒剂后会发生红肿、起泡、溃烂等现象,尤其当人眼沾染了以后,眼睛就会瞎掉。其中最出名的是芥子气,芥子气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曾被称为“毒剂之王”,直到现在人们也没找到它的解毒药。1984年3月,伊拉克军队曾用飞机向伊朗军队的阵地大量布洒芥子气,造成伊朗士兵大量中毒而被迫撤退,造成的伤亡人数达2700多。

第三种是中毒性毒剂,因为它主要是对人体的血液细胞产生破坏作用,因此也称血液中毒性毒剂。人体吸入这种毒剂以后,会由于血液细胞受损而导致全身性组织缺氧,特别是呼吸器官受到损伤,出现呼吸麻痹,严重时可致死。

第四种是刺激性毒剂,这类毒剂主要是刺激人的眼睛、鼻子、喉咙、皮肤等器官,人中毒后会出现流泪、咳嗽、恶心、胸痛、头痛以及皮肤灼痛等症状。不过在脱离接触后几分钟至几个小时后,这些症状便可消失。但是如果在短时间内大量吸入也会造成肺部损伤而死亡。

在越南战争中,美军曾多次使用一种叫CS的刺激性毒剂,攻克了用常规武器久攻不下的越军坚固的防御阵地。

令人感到恐怖的是,这种毒剂大都是芳香性固体,人会情不自禁地为其香味所吸引,然而它却让人在闻到香味的同时受到“阴险”的毒害。

第五种毒剂是失能性毒剂,人在遭受它的袭击后,会出现精神失常或躯体失去效能的情况,如出现幻觉,走路跌跌撞撞、辨不清方向或是全身瘫痪,暂时失明等症状,从而失去了战斗力。

第六种毒剂,也是最为“恶毒”的一种毒剂——“神经性毒剂”。其威力简直令人毛骨悚然,只要吸入或接触一小滴这种毒剂,立即能使人鼻子充血、全身出汗、恶心、呕吐、肌肉抽搐以至瘫痪窒息而死亡。目前,它已成为一些国家装备的主要化学武器。据估计,仅美国一家拥有的神经性毒剂,就足以杀死5000倍于目前全球人口的人数。而前苏联的储备量的杀伤力则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可以说,人类正生活在一个巨大的化学武器库中,这种说法一点也不过分。

⑼ 化学弹的毒剂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通常,按化学毒剂的毒害作用把化学武器分为六类:神经性毒剂、糜烂性毒剂、全身中毒性毒剂、失能性毒剂、刺激性毒剂、窒息性毒剂。

一是神经性毒剂。

神经性毒剂为有机磷酸酯类衍生物,有塔崩、沙林、梭曼和维埃克斯等。

神经性毒剂可通过呼吸道、眼睛、皮肤等进入人体,并迅速与胆碱酶结合使其丧失活性,引起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出现瞳孔缩小、恶心呕吐、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等症状,重者可迅速致死。

二是糜烂性毒剂。

糜烂性毒剂的主要代表物是芥子气、氮芥和路易斯气。

糜烂性毒剂主要通过呼吸道、皮肤、眼睛等侵入人体,破坏肌体组织细胞,造成呼吸道黏膜坏死性炎症、皮肤糜烂、眼睛刺痛畏光甚至失明等。这类毒剂渗透力强,中毒后需长期治疗才能痊愈。抗日战争期间,侵华日军先后在我国13个省78个地区使用化学毒剂2000次,其中大部分是芥子气。

三是失能性毒剂。

失能性毒剂是一类暂时使人的思维和运动机能发生障碍从而丧失战斗力的化学毒剂。其中主要代表物是1962年美国研制的毕兹(BZ)。失能性毒剂主要通过呼吸道吸入中毒。中毒症状有:瞳孔散大、头痛幻觉、思维减慢、反应呆痴等。

四是刺激性毒剂。

这是一类刺激眼睛和上呼吸道的毒剂。按毒性作用分为催泪性和喷嚏性毒剂两类。催泪性毒剂主要有氯苯乙酮、西埃斯;喷嚏性毒剂主要有亚当氏气。

刺激性毒剂作用迅速强烈。中毒后,出现眼痛流泪、咳嗽喷嚏等症状。但通常无致死的危险。

五是全身中毒性毒剂。

全身中毒性毒剂是一类破坏人体组织细胞氧化功能,引起组织急性缺氧的毒剂,主要代表物有氢氰酸、氯化氢等。

六是窒息性毒剂。

窒息性毒剂是指损害呼吸器官,引起急性中毒性肺气肿而造成窒息的一类毒剂。其代表物有光气、氯气、双光气等。

⑽ 急性化学中毒主要的毒物及其类型

1。刺激性气体


光气
氮氧化物
氟化氢
二氧化硫
三氧化硫
硫酸二甲酯

2。窒息性气体
一氧化碳
硫化氢
氰化氢等
3。经皮吸收中毒及化学灼烧

有机磷酯类农药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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