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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申请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应提交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22-12-07 22:08:25

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个月前,向规定的发证机关提出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并提交延期申请书及规定的申请文件、资料。
企业提出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时,可以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并向发证机关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延期时,经发证机关同意,可以不提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文件、资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以下统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 ;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
(三)安全评价报告。
第十条,发证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二)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发证机关职责范围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发证机关申请,并退回申请文件、资料;
(三)申请文件、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受理其申请;
(四)申请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告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文件、资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发证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立即受理其申请。
发证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经营许可证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一条,发证机关受理经营许可证申请后,应当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发证机关现场核查以及申请人整改现场核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和修改有关申请文件、资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二条,发证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书应当加盖本机关印章。

2.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哪位朋友帮忙提供下

每个地方所需材料均有少量差别,可以登录各省的安监局网站查询。
浙江如下: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具有国家认定资质单位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确认报告;
3、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预登记核准通知书。
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合同(协议)书;
5、 罐区容量超过1000m3或库区总面积超过550m2的需提供批准证书;
6、企业与所在地政府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与员工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
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8、生产企业外设的经销、代理经营单位应提供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企业经营(储存)场所平面图。
12、票据企业需提供安全承诺书。
13、与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及运输方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明;经营危险化学品所有品种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审查考核表》(填写自查部分);
15.省、部属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有关该单位的安全评价报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
16.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成品油的企业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必须分别出具商务部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专项用户内部批发经营单位必须出具商务部核发的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两面均复)。

3. 如何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都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建筑物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经营场所符合工商部门关于经营场所的有关规定要求。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营单位租赁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经营单位应当与经营场所或储存场所的所有者共同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在窗口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前,必须在网上进行注册登记申请,申请表必须网上填写在线打印。

申请单位向市安监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应提交如下材料(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1份,规格统一为A4复印纸大小,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标注:XXXX公司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换证)申报资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申请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3、由取得省级以上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4、经营和储存场所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消防验收文件形式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有关事项通知》粤公通字〔2003〕153号要求);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具结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6、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是外籍人员不能参加培训的,要提供外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属于监控化学品或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须出具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10、自有或租赁储存场所、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提交储存场所(设施)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储存场所(设施)依法设立的有效证明(如储存安全备案告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等)、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提交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1、零售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2、安评委托书和安评合同书复印件;

13、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的真实照片。

(3)简述申请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应提交哪些资料扩展阅读:

防灾应急的应急要点

1、发现被遗弃的化学品,不要捡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说清具体位置、包装标志、大致数量以及是否有气味等情况。

2、立即在事发地点周围设置警告标志,不要在周围逗留。严禁吸烟,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3、遇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应尽快离开事故现场,撤离到上风口位置,不围观,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其他机动车驾驶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地通过事故现场。

4、居民小区施工过程中挖掘出有异味的土壤时,应立即拨打当地区(县)政府值班电话说明情况,同时在其周围拉上警戒线或竖立警示标志。在异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围居民和单位不要开窗通风。

4. 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经营场所(储存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从事批发业务的,应当出具本企业没有也不租赁储存场所的承诺书;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及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危化品仓储保管员等)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和目录清单;
5、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目录清单;
6、与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复印件);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安全评价报告;
9、涉及新、改建、扩建储存设施的需提交储存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
10、专门从事仓储经营的需提供符合当地规划的证明材料;
11、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需提交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表(复印件);
1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外设的经销、代理经营企业应提供企业的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13、经营属于监控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须出具国家、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14、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成品油的企业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企业必须分别出具商务部、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专项用户内部批发经营企业必须出具商务部核发的经营批准证书;
15、剧毒品经营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附市场需求材料。

5.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取得经专家验收评审合格的验收评价报告,补齐设施设计资料;(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是否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45号)经安监部门审查建设的;(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没有的话需要找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诊断,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以下统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料,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取得符合要求的安评报告。还需要确认仓储储量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并有专家验收意见。 具体以所在市级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解释为准,提交下列文件

6. 深圳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都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尽量详细些,谢谢。

办理业务所需的资料清单: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包括电子版);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包括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副本及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需核对原件,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
5、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以上就是—汇域—国际—在以往办理的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了
值得注意的是,带有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
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3、安.全评价报告。
由于危险化学品的特殊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都有一定的要求。

7.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都需要哪些手续,我现在是商贸公司的执照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证)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安全评价报告;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或消防意见书的复印件;
6、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若是私房,要提供产权相关证明)复印件;
7、经营油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省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与厂家或批发商签订的销售协议;
8、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原件);
9、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有库房的,要提供合格的、在有效期内的防雷检测报告。

8. 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12年7月1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公布 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第三章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向所在地市级或者县级发证机关(以下统称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三)安全评价报告。

9.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手续,一起来看看吧!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手续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

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4、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7、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及隐患整改报告;

8、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新导则编制);

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10、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复制件及从业经历证明材料(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

11、按时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或者安全生产责任险;

12、 安全生产许可证征求意见书。

危险化学品的认定判定

一起是否是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条件是确认某一种物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年)中第三条,有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识别方法。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列进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进《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治理部分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分确定并公布。

2003年3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视治理局公布了《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2003年6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视治理局、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国家质量监视总局、铁道部、交通部和民航总局确定的《剧毒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公布。 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首先是区分物质和物品。

例如一氧化碳是一种物质,但它并不一定是物品;空气一般情况下不是物品,它也可以成为物品。判定是否是物品关键是,物品是人们生产的具有使用价值、用于某些用途的东西,或者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因具有危险性而需要处理的废弃物。而物质则不具有上述特殊的含义。

判定一种物品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不是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定义来判定,而是对照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名录》来判定。 使用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名录》时,物品名称必须是完整的品名,如氧气[压缩的]、空气[液化的]。

由于,氧气、空气固然可以成为物品,但假如不是压缩的或液化的,则也不能成为危险物品。 对于未列进《危险货物品名表》、《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化学品,假如确实具有危险性,则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准,进行技术鉴定,最后由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等部分确定。

使用危险易燃品安全操纵规程

1、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明火四周和试验地区四周。

2、在贮存易着火的物质的四周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它等;

3、使用在蒸溜或升华易着火的物质应留意:

(1)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四周也不应有明火;

(2)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3)在蒸溜装置下面 , 应有一金属浅盘,( 边高 80-100 公厘);

(4)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透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5)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4、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三公斤,每种不得超过一公斤。随用随取 , 用后送回专门的贮放地点。

5、遇水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纳、钾等)禁止丢进废液桶内。凡能引起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6、 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封闭煤气和电门,然后用砂子或石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四氯化碳等灭 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7、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黄沙、石棉及毛毡。

8、当加热、蒸溜及其它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治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即关掉热源。

9、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10. 易着火的物质有:

醇类;醚类;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过氧化纳;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

11. 做蒸馏提纯或蒸馆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则每次蒸馏物的数目不得超过一百毫升 ,四周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 应有防火措施。

10. 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那些材料

申请单位在窗口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前,必须在网上进行注册登记申请,申请表必须网上填写在线打印。
申请单位向市安监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应提交如下材料(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1份,规格统一为A4复印纸大小,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标注:XXXX公司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换证)申报资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办理申请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3.由取得省级以上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4.经营和储存场所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消防验收文件形式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有关事项通知》粤公通字〔2003〕153号要求);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具结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6.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是外籍人员不能参加培训的,要提供外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属于监控化学品或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须出具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10.自有或租赁储存场所、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提交储存场所(设施)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储存场所(设施)依法设立的有效证明(如储存安全备案告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等)、储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提交取得相应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1.零售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防雷设施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12.安评委托书和安评合同书复印件;
13.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和储存场所的真实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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