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水产品有哪些化学性危害
化学性危害主要指农药残留、渔药残留、重金属,以及其他无机和有机化学物质对水产品造成的危害。农药、渔药残留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在18.26亿亩的耕地上使用农药制剂100万吨左右。大量农药、化肥随表土流入江、河、湖、水库,从而导致水质恶化。不少养殖水塘或江、湖的髙密度养殖方式超出了水域的自然承受能力,加剧了水环境的恶化。一些养殖户还在养殖滩涂上随意施用农药、渔药。这是造成化学污染的主要原因。
有关检测研究表明,目前我国水域的农药、渔药残留污染程度为:养殖水塘>江湖>近海>远洋。有关部门对我国近海渔场和沿岸海水养殖区进行的监测显示,大部分海产品的安全质量略髙于淡水产品。不过,现在我们吃的许多海产品采用近海人工养殖,有相当数量并不生长在天然的环境里,也吃了鱼饲料和渔药。这种海产品就不一定比淡水产品安全了。有些地区部分海产品的污染程度甚至超过淡水产品,如南通海域的文蛤、杂色蛤、大竹,连云港海域的毛蚶等,污染较严重。
一般来说,海产品中的贝类、甲壳类、大型鱼类受化学污染较多。重金属污染根据重金属污染来源和迁移转化的特点,重金属污染物通过吸附、吸收或摄食,富集在水生物体内外,并随生物的运动而产生水平和垂直方向的迁移,或经由浮游植物、浮游动物、鱼类等食物链而逐级放大。因此,大型肉食性鱼类的污染更严重,最好不要吃。
② 环境中主要的化学污染物有哪些
有很多,水中有有机污染物、氨氮、磷以及重金属污染等,土壤中有多氯联苯、农药、重金属等,大气主要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有些化工厂排除的有毒气体
③ 水体中主要的有害人体健康的化学物质有哪些
铁
水中铁的污染来源主要是选矿、冶炼、炼铁、机械加工、工业电镀、酸洗废水等.
铁是人体的必需微量元素之一.其化合物属低毒或微毒.二价铁具有一定的全身毒性作用,三价铁盐毒性较小,对粘膜具有轻度刺激性和腐蚀性.水环境中铁类化合物的浓度为1mg/l时,有明显金属味;浓度为0.5mg/l时,色度可大于30度.饮用水中铁超过0.3mg/l时,会对衣服、器皿着色及产生沉淀和异味.国标要求生活饮用水铁的含量应小于0.3 mg/l.
锰
地下水中由于缺氧,锰以可溶态的二价锰形式存在,而在地表水中还有可溶性三价锰的络合物和四价锰的悬浮物存在.
锰的主要污染源是黑色金属矿山、冶金、化工排放的废水.
锰是人体正常代谢必需的微量元素,一般人每天约从食物中摄入3-9mg锰.但过量的锰进入机体后可引起中毒.锰中毒表现主要为神经衰弱综合症和植物神经功能障碍,继续发展可出现明显的锥体外系损害为主的神经体征.水中有微量锰时,呈黄褐色.锰的氧化物能积沉在水管壁上,遇水压波动时可造成“黑水现象”.当水中锰超过0.15mg/l时,能使衣服和白色瓷器设备着色.国标要求生活饮用水锰的含量应小于0.1 mg/l.
铜
铜以单质或各种矿物形式存在.除了采矿,热交换以及其他工业用途都可以把铜排污入水环境.铜的高浓度溶液广泛地用于除草剂以控制海藻类的繁殖;在农业上也常用其作杀菌剂.
水中含铜0.5mg/l时,具有明显的金属味;超过1.0mg/l时,可使衣服及白瓷器染成绿色.铜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对于造血、细胞生长、某些酶的活性及内分泌腺功能均有重要作用.当进入人体内的铜化合物超过一定限度时,就要引起疾病.铜在体内主要贮留在肝、脑、肾等组织.铜代谢障碍所引起的疾病称为肝豆状核变性病,是一种遗传性疾病.铜急性中毒时,表现剧烈呕吐、腹泻,有时伴有腹绞痛、便血、剧烈头痛、出冷汗和脉弱,严重中毒可因休克、肝肾损害而致死.国标要求生活饮用水铜的含量应小于1.0 mg/l.
锌
锌的主要污染源是电镀、冶金、颜料及化工等部门排放的废水.
饮用水中含锌50mg/l时,会引起恶心和昏厥.水中含锌10mg/l时呈现浑浊,含锌5mg/l时有金属涩味.锌是人体内必需的微量元素.缺锌时,能使骨骼生长迟缓,肝脾肿大,性腺功能减退.过量的锌可对胃肠道产生强烈刺激.吸收后主要贮留在肝和胰.过量的锌盐经口进入人体可发生急性中毒.国标要求生活饮用水锌的含量应小于1.0 mg/l.
挥发酚(以苯酚计)
根据酚类能否与水蒸气一起蒸出,分为挥发酚与不挥发酚.挥发酚多指沸点在230 以下的酚类,通常属一元酚.
酚类主要来自炼油、煤气洗涤、炼焦、造纸、合成氨、木材防腐和化工等废水.
酚属高毒类,为细胞原桨毒物,低浓度能使蛋白质变性,高浓度能使蛋白质沉淀,对各种细胞有直接损害,对皮肤和粘膜有强烈腐蚀作用.长期饮用被酚污染的水,可引起头昏、出疹、搔痒、贫血、恶心、呕吐及各种神经系统症状.酚类化合物对人及哺乳动物有促癌作用.国标要求生活饮用水挥发酚类的含量应小于0.002 mg/l.
硫酸盐
硫酸盐在自然界中分布广泛.地表水和地下水中硫酸盐主要来源于岩石土壤中矿物组分的风化和溶淋,金属硫化物氧化也会使硫酸盐含增大.
水质中硫酸盐超过750mg/l时,饮用后可致轻度腹泻.国标要求生活饮用水硫酸盐的含量应小于250 mg/l.
氯化物
氯化物是水和废水中一种常见的无机阴离子.几乎所有的天然水中都有氯离子存在.同时,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均含有相当数量的氯离子.海水入侵地下水,会使氯化物含量明显增高.
氯离子是保持人体细胞内外体液量、渗透压以及水和电解质平衡不可缺少的要素.氯化物含量过高时,可干扰人体电解质平衡,使人体细胞外渗透压增加,导致细胞失水,代谢过程出现故障.国标要求生活饮用水氯化物的含量应小于250 mg/l.
溶解性总固体
水中溶解性固体的主要成分是钙、镁、钠的重碳酸盐、氯化物和硫酸盐.当其浓度高于1200mg/l时,可产生苦咸味.国标要求生活饮用水溶解性总固体的含量应小于1000 mg/l.
氟化物
氟化物广泛存在于自然水体中.有色冶金、钢铁和铝加工、焦炭、玻璃、陶瓷、电子、电镀、化肥、农药厂的废水及含氟矿物的废水中常常都存在氟化物.
氟化物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缺氟易患龋齿,饮水含氟的适宜浓度为0.5~1.0mg/l.当长期饮用含氟量高于1.0~1.5mg/l的水时,易患斑齿病,如水中含氟量高于4 mg/l时,则可导致氟骨病.
氟可与骨组织的羟磷灰石的羟基交换,并通过抑制骨磷酸酶或与体液中的钙离子结合成难溶性氟化钙,从而导致钙、磷代谢紊乱,引起低血钙症、氟斑牙及氟骨症等.国标要求生活饮用水氟化物的含量应小于1.0 mg/l.
氰化物
氰化物的主要污染源是电镀、有机、化工、选矿、炼焦、造气、化肥等工业排放废水.氰化物可能以HCN、CN 和络合氰离子的形式存在于水中.
氰化物使水呈苦杏仁气味,氰化物剧毒.
氰化物的毒性作用是由于氰基离子与细胞色素氧化酶中的铁结合成铁氰络合物,阻止氧化酶的氧化还原作用,防碍组织内呼吸的正常进行.氰化物引起急性中毒时,表现出剧烈头疼,神智模糊甚至昏迷,全身抽搐,大小便失禁,感觉和反射消失,瞳孔散大,呼吸深慢,血压上升或下降,心率缓慢等,常因呼吸停止而死亡.慢性中毒时,可引起神经衰弱、头疼、头晕、耳鸣、失眠、全身无力,心率缓慢和血压降低等.国标要求生活饮用水氰化物的含量应小于0.05 mg/l.
砷
砷是一种既有金属性质又有非金属性质的元素.它的化合物在自然界广泛存在;可以是有机的.大部分是砷盐和砷硫化铁.在天然水中普通的砷化合物是砷酸盐(五价砷),亚砷盐(三价砷),甲烷胂酸及二甲胂酸.
砷的污染主要来源于采矿、冶金、化工、化学制药、农药生产、纺织、玻璃、制革等部门的工业废水.同时,砷及其化合物还是用于农林业上除草剂的成分之一.
砷是人体的非必需元素,元素砷的毒性极低,而砷的化合物均有剧毒,三价砷化合物比其他砷化合物毒性更强,人所共知的毒药“砒霜”即是三氧化二砷(三价砷).砷可以在人体内积累,是致癌物质,人们还怀疑它有致突变作用.
砷化物的毒性作用,主要是亚砷酸离子与人体细胞酶蛋白的巯基结合,使细胞酶失去活性,引起代谢障碍,促使细胞死亡.砷化物对神经细胞的危害最大,它还能通过血液循环,直接损害毛细血管,使其扩张松弛,渗透性增加.
当人体摄入的砷量超过排出量时,砷就会在肝、肾、脾、肺、肌肉、骨骼等部位积蓄起来,尤以指甲和毛发储留最多.毒性强的砷化合物在肝、肾内结合迅速并且牢固,比毒性弱、结合差的砷化物排出慢.
砷化物慢性中毒症状与急性中毒症状相似,只是发展缓慢,表现为食欲不振、腹痛、腹泻和消耗不良、肝肿大、疼痛,有黄疸,个别严重者可发生肝硬化.国标要求生活饮用水砷化物的含量应小于0.05 mg/l.
硒
水中硒以无机的六价、四价、负二价及某些有机硒的形式存在.含硒废水主要来源于炼油、精炼铜、制造硫酸及特种玻璃等行业.
硒是动物体内一种必需的微量元素,但在某种条件下,又具有一定的毒性.硒的毒理作用,一般认为除了二甲基硒的作用外,与硒影响酶系统有关.二甲基硒可引起呼吸系统刺激和炎症.硒可使毛细血管扩张及渗透性增加,引起肺和胃肠道充血、水肿.硒对细胞呼吸酶系统有催化作用,干扰中间代谢能引起中毒,使人脱发、脱指甲、四指发麻甚至偏瘫等.国标要求生活饮用水硒的含量应小于0.01 mg/l.
汞
汞及其化合物属于剧毒物质,可在体内积蓄.进入人体的无机汞离子可转变为毒性更大的有机汞,由食物链进入人体,引起全身中毒.天然水中含汞极少.仪表厂、食盐电解、贵金属冶炼、军工等工业废水中可能存在汞.
汞及其化合物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肤被人体吸收.发生在日本的“水俣病”就是甲基汞慢性中毒引起的.甲基汞有较高的化学稳定性,各种加工、烹调方法都不能把它除掉.甲基汞极易被肠道粘膜吸收(80%以上).当摄入量超过排出量时,就会在体内积蓄.甲基汞在脑组织中的蓄积程度虽然不如其他器官,但一旦进入脑组织后,衰减非常缓慢,并对大脑皮质和小脑皮质有特异的选择性损害.症状表现为视野缩小,听力下降,手、脚、嘴唇麻痹发抖,步态不稳,口齿不清,严重者出现神经紊乱,运动失调,进而疯狂痉挛致死.甲基汞还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循环,损害胎儿.国标要求生活饮用水汞的含量应小于0.001 mg/l.
镉
镉不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在自然界,镉通常以硫酸盐形式出现,并常与锌矿石和铅矿石伴生.在矿区和冶炼厂附近,积累在土壤中的镉可导致临近水域局部地区镉有很高的浓度.镉的主要污染源有电镀、采矿、冶炼、染料、电池和化学工业等排放的废水.
镉是剧毒性物质,且有协同作用,可使进入体内的其他毒物的毒性增大.镉进入人体后,可以在人的肝、肾、胰腺和甲状腺内积累.由于肾小管中毒变性及钙质吸收能力下降,可引起骨、消化道、血管的病变,表现有神经痛,肾炎、骨质松软、骨折、高血压、贫血、内分泌失调等症状.镉还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饮水中镉不得超过0.01mg/l.
日本的“痛痛病”是因为体内镉积累过多,引起肾功能失调,骨质中钙被镉取代,使骨骼弱化,极易自然骨折,疼痛难忍而得名.这种病潜伏期长,短则10年,长则30年,发病后很难治疗.国标要求生活饮用水镉的含量应小于0.01 mg/l.
铬(六价)
铬的化合物常见的价态有三价和六价.受水中pH值、有机物、氧化还原物质、温度及硬度等条件影响,三价铬和六价铬的化合物可以互相转化.
铬是人体所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铬的毒性与其存在价态有关,通常认为六价铬的毒性比三价铬高100倍,六价格更易为人体吸收而且在体内积蓄.铬的工业来源主要是含铬矿石的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皮革揉制、印染等行业.
六价铬化合物对人体有害,在高浓度时具有明显的局部刺激作用和腐蚀作用,并能经胃肠道、呼吸道和皮肤吸收;在低浓度时是常见的致敏物质.进入体内的铬主要分布在肝、肾、脾和骨骼内.铬在体内具有一定的积蓄作用和致癌作用.国标要求生活饮用水六价铬的含量应小于0.05 mg/l.
铅
天然水中含铅量很少.选矿厂、涂料厂、冶炼厂、蓄电池厂、矿井的废水中常含有程度不等的铅.汽车排出的废气中含有的四乙基铅,可由雨水淋洗造成水质污染.
儿童、婴儿、胎儿和孕妇对铅较成人敏感.铅是有毒金属.铅可引起溶血,也可使大脑皮质的兴奋和抑制的正常功能紊乱,引起一系列的神经系统症状.铅及其化合物主要从呼吸道、消化道进入机体,主要沉积于骨骼系统,少量存留于肝、脾、肾、脑、肌肉等器官和血液内.国标要求生活饮用水铅的含量应小于0.05 mg/l.
硝酸盐(以氮计)
制革废水、酸洗废水、某些生化处理设施的出水和农田排水可含大量的硝酸盐.
水中硝酸盐是在有氧环境下,各种形态的含氮化合物中最稳定的氮化合物,亦是含氮有机物经无机化作用最终阶段的分解产物.亚硝酸盐可经氧化生成硝酸盐,硝酸盐在无氧环境中,亦可受微生物的作用而还原为亚硝酸盐.
硝酸盐在人胃中还原为亚硝酸盐后,还可以与仲胺作用形成亚硝胺,现在普遍认为这是一种强致癌物质.国标要求饮用水的硝酸盐氮不得超过20mg/l.
④ 水中污染物种类有哪些
水中含有的污染物质主要有三大类,分别是生物性,物理性和化学性污染物。
生物性污染物质包含细菌,病毒,寄生虫等等,这些污染物通过我们日常卫生习惯方式污染水源,例如收接触细菌,然后用水冲洗,可能水流入地下水,然后在通过一系列的转化变成我们饮食所需的水源,生物性污染物对人体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像我们所说的血吸虫病就是由这种污染水质引起。
物理性污染物包含悬浮物、热污染和放射性污染,像水中的水藻,垃圾污染和工厂所排放的热气污染等等,这些污染中,放射性污染的危害是最大的,我们所说的辐射就是放射污染引起的,世界二次大战中日本就是因为美国核辐射导致了千千万万人的死亡,放射性污染大多由工厂排放的废气,核污染,医疗放射性污染,科研污染所引起。
化学性污染物质主要是指农用化学物质,食品化学添加剂,工业化学废弃物等,像我们经常提及的重金属,镉污染,钠污染等等,就属于化学性污染物,化学性污染物对人的嗅觉产水很大伤害,像我们经常提及的氯气,氨气等等就属于这类物质,化学性污染主要针对人体接触的气体,同样有巨大伤害。例如:甲醛可诱发鼻癌、血癌(白血病);挥发性有机物,如苯、甲苯和二甲苯等,会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胎儿畸形。氨无色具强烈刺激性臭味,它主要来源于混凝土防冻剂,严重者可致肺水肿及呼吸道症等。
⑤ 环境中主要的化学污染物有哪些
主要环境污染物有哪些:
一、空气主要污染物
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粒子状污染物、酸雨。
1.二氧化硫(SO2)
二氧化硫主要由燃煤及燃料油等含硫物质燃烧产生,其次是来自自然界,如火山爆发、森林起火等产生。二氧化硫对人体的结膜和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刺激性,可损伤呼吸器管可致支气管炎、肺炎,甚至肺水肿呼吸麻痹。短期接触二氧化硫浓度为0.5毫克/立方米空气的老年或慢性病人死亡率增高,浓度高于0.25毫克/立方米,可使呼吸道疾病患者病情恶化。长期接触浓度为0.1毫克/立方米空气的人群呼吸系统病症增加。另外,二氧化硫对金属材料、房屋建筑、棉纺化纤织品、皮革纸张等制品容易引起腐蚀,剥落、褪色而损坏。还可使植物叶片变黄甚至枯死。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住区日平均浓度低于0.15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低于0.06毫克/立方米。
2.氮氧化物(NOx)
空气中含氮的氧化物有一氧化二氮(N2O)、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2)、三氧化二氮(N2O3)等,其中占主要成分的是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以NOx(氮氧化物)表示。NOx污染主要来源于生产、生活中所用的煤、石油等燃料燃烧的产物(包括汽车及一切内燃机燃烧排放的NOx);其次是来自生产或使用硝酸的工厂排放的尾气。当NOx与碳氢化物共存于空气中时,经阳光紫外线照射,发生光化学反应,产生一种光化学烟雾,它是一种有毒性的二次污染物。NO2比NO的毒性高4倍,可引起肺损害,甚至造成肺水肿。慢性中毒可致气管、肺病变。吸入NO,可引起变性血红蛋白的形成并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影响。NOx对动物的影响浓度大致为1.0毫克/立方米,对患者的影响浓度大致为0.2毫克/立方米。国家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住区的平均浓度低于0.10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低于0.05毫克/立方米。
3.粒子状污染物
空气中的粒子状污染物数量大、成分复杂,它本身可以是有毒物质或是其它污染物的运载体。其主要来源于煤及其它燃料的不完全燃烧而排出的煤烟、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建筑和交通扬尘、风的扬尘等,以及气态污染物经过物理化学反应形成的盐类颗粒物。在空气污染监测中,粒子状污染物的监测项目主要为总悬浮颗粒物、自然降尘和飘尘。
(1)总悬浮颗粒物(TSP)
总悬浮颗粒物是指粒径在10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简称TSP。其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主要决定于自身的粒度大小及化学组成。TSP中粒径大于10微米的物质,几乎都可鼻腔和咽喉所捕集,不进入肺泡。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是10微米以下的浮游状颗粒物,称为飘尘。可经过呼吸道沉积于肺泡。慢性呼吸道炎症、肺气肿、肺癌的发病与空气颗粒物的污染程度明显相关,当长年接触颗粒物浓度高于0.2毫克/立方米的空气时,其呼吸系统病症增加。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住区日平均浓度低于0.3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低于0.2毫克/立方米。
(2)自然降尘
自然降尘指粒径大于10微米在空气中经重力作用就能沉降到地面上的灰尘。其来源以风沙扬尘为主。人吸入灰尘会增加呼吸道的阻力,呼吸道出现狭窄现象。
4.酸雨
指降水的pH值低于5.6时,降水即为酸雨。煤炭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是形成酸雨的主要因素;其次气象条件和地形条件也是影响酸雨形成的重要因素。降水酸度pH<4.9时,将会对森林、农作物和材料产生明显损害。
5.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是无色、无臭的气体。主要来源于含碳燃料、卷烟的不完全燃烧,其次是炼焦、炼钢、炼铁等工业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人体吸入一氧化碳易与血红蛋白相结合生成碳氧血红蛋白,而降低血流载氧能力,导致意识力减弱,中枢神经功能减弱,心脏和肺呼吸功能减弱;受害人感到头昏、头痛、恶心、乏力,甚至昏迷死亡。我国空气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住区一氧化碳日平均浓度低于4.00毫克/立方米。
6.氟化物(F)指以气态与颗粒态形成存在的无机氟化物。主要来源于含氟产品的生产、磷肥厂、钢铁厂、冶铝厂等工业生产过程。氟化物对眼睛及呼吸器官有强烈刺激,吸入高浓度的氟化物气体时,可引起肺水肿和支气管炎。长期吸入低浓度的氟化物气体会引起慢性中毒和氟骨症,使骨骼中的钙质减少,导致骨质硬化和骨质疏松。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城市地区日平均浓度7微克/立方米。
7.铅及其化合物(Pb)
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主要来源于汽车排出的废气。铅进入人体,可大部分蓄积于人的骨骼中,损害骨骼造血系统和神经系统,对男性的生殖腺也有一定的损害。引起临床症状为贫血、末梢神经炎,出现运动和感觉异常。我国尿铅80微克/升为正常值,血铅正常值小于50微克/毫升。
二、地面水主要污染物
地面水中主要污染物有氨氮、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汞和氰化物。
1.氨氮指以氨或铵离子形式存在的化合氨。
氨氮主要来源于人和动物的排泄物,生活污水中平均含氮量每人每年可达2.5~4.5公斤。雨水径流以及农用化肥的流失也是氮的重要来源。另外,氨氮还来自化工、冶金、石油化工、油漆颜料、煤气、炼焦、鞣革、化肥等工业废水中。当氨溶于水时,其中一部分氨与水反应生成铵离子,一部分形成水合氨,也称非离子氨。非离子氨是引起水生生物毒害的主要因子,而氨离子相对基本无毒。国家标准Ⅲ类地面水,非离子氨的浓度≤0.02毫克/升。氨氮是水体中的营养素,可导致水富营养化现象产生,是水体中的主要耗氧污染物,对鱼类及某些水生生物有毒害。
2.石油类
主要来源于石油的开采、炼制、储运、使用和加工过程。石油类污染对水质和水生生物有相当大的危害。漂浮在水面上的油类可迅速扩散,形成油膜,阻碍水面与空气接触,使水中溶解氧减少。油类含有多环芳烃致癌物质,可经水生生物富集后危害人体健康。
3.化学耗氧量(COD)是指化学氧化剂氧化水中有机污染物时所需氧量。
化学耗氧量越高,表示水中有机污染物越多。水中有机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的排放、动植物腐烂分解后流入水体产生的。水体中有机物含量过高可降低水中溶解氧的含量,当水中溶解氧消耗殆尽时,水质则腐败变臭,导致水生生物缺氧,以至死亡。
4.生化需氧量(BOD5)生化需氧量也是水质有机污染综合指标之一,是指在一定温度(20℃)时,微生物作用下氧化分解所需的氧量。其来源、危害同化学需氧量。
5.挥发酚水体中的酚类化合物主要来源于含酚废水,如焦化厂、煤气厂、煤气发生站、石油炼厂、木材干馏、合成树脂、合成纤维、染料、医药、香料、农药、玻璃纤维、油漆、消毒剂、化学试剂等工业废水。酚类属有毒污染物,但其毒性较低。酚类化合物对鱼类有毒害作用,鱼肉中带有煤油味就是受酚污染的结果。
6.汞
汞(Hg)及其化合物属于剧毒物质,可在体内蓄积。水体中的汞主要来源于贵金属冶炼、仪器仪表制造、食盐电解、化工、农药、塑料、等工业废水,其次是空气、土壤中的汞经雨水淋溶冲刷而迁入水体。水体中汞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肢体麻木和疼痛等。总汞中的甲基汞在人体内极易被肝和肾吸收,其中只有15%被脑吸收,但首先受损是脑组织,并且难以治疗,往往促使死亡或遗患终生。
7.氰化物
氰化物包括无机氰化物、有机氰化物和络合状氰化物。水体中氰化物主要来源于冶金、化工、电镀、焦化、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染料、药品生产以及化纤等工业废水。氰化物具有剧毒。氰化氢对人的致死量平均为50微克;氰化钠约100微克;氰化钾约120微克。氰化物经口、呼吸道或皮肤进入人体,极易被人体吸收。急性中毒症状表现为呼吸困难、痉挛、呼吸衰竭,导致死亡。
三、噪声
从物理定义而言,振幅和频率上完全无规律的震荡称之为噪声。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论,凡是人们所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噪声的显着特点是:无污染物存在、不产生能量积累、时间有限、传播不远、振动源停止振动噪声消失、不能集中治理。噪声来源于交通工具、工厂机器设备、建筑施工和人们的社会、家庭活动。噪声对人类的危害个是多方面的,其主要表现为对听力的损伤、睡眠干扰、人体的生理和心理影响。当人在100分贝左右噪声环境中工作时会感到刺耳、难受,甚至引起暂时性耳聋。超过140分贝的噪声会引起眼球的振动、视觉模糊,呼吸、脉膊、血压都会发生波动,甚至会使全身血管收缩,供血减少,说话能力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