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学校对危险化学废物的处理的工作原则是
学校对危险化学废物的处理的工作原则是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集中处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产生的单位(学院、中心)应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废物的处理工作,配合实验室管理处开展危险化学废物处置及管理工作。
实验室应将产生的各类危险化学废物暂时分类收集并合理存放,废液收集桶应随时盖紧,放于实验室较阴凉并远离火源和热源的位置。不可将危险化学废物放置在楼道、阳台、庭院等公共场所,学校将不定期地统一组织收运和消纳处理。
学校危险化学废物的处理的工作的其他规定。
危险化学废物的容器应是专用收集桶或旧试剂瓶,不得使用敞口容器存放化学废液。容器瓶口密封,不得渗漏。危险化学废物倒入时,确认倒入后不会与桶中已有的化学物质发生异常反应(如产生有毒挥发性气体、剧烈放热等),否则应单独暂存于其它容器中。收集桶满后(不可过满,须保留1/10的空间),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收运。
② 废弃化学品的处置方法
废弃化学品的处置方法?在本期合规解读中,我们将从定义、法律法规依据、现状、处置方式等方面为大家系统介绍废弃化学品相关技术内容,进而使大家对废弃化学品有更深了解。
一、定义
在国标《废弃化学品术语》(GB/T 29329-2012)中,对废弃化学品做了定义,是指丢弃的、废弃不用的、不合格的、过期失效的化学品,也包括包装化学品的容器,即包装袋、包装桶、试剂瓶、气体钢瓶等。需要注意的是,废弃化学品应与我们之前提到的危险废物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应加以区分。
废弃化学品的特点包括来源广泛、数量大;品种繁多、特性复杂;监管难度大、处置技术复杂; 对人体和环境均具有高危害性以及具备一定的资源可利用性等。正是因为这些特点,需要对废弃化学品进行处理或处置,其中处理方式为通过一种或多种物理、化学、生物手段,将废弃物中对人体或环境有害的物质转化为无害成分,或转化为毒性较小的物质的过程;而处置方式为将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废弃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物数量、缩小废弃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废弃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的活动。为了避免赘述,在下文中,对“处理”及“处置”不做概念性区分,统一称为“处置”。
二、法律法规及标准
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技术标准科技创新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系列文件中均指出应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废弃物处置等列入重点领域,并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因此,废弃化学品的处置对于企业及相关机构而言,是无法回避的难题。在本文中,我们将为大家列出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标准,以供参考。
1. 废弃化学品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多部法律法规中明确提出了废弃化学品处置的相关规定,从而使废弃化学品处置行为做到有法可依。这些文件既是监管者的执法依据,也是相关企业或机构的参考依据。主要的法律法规如表1所示。
③ 危险废弃物如何处理
问题一:求教各位大神,危险废物如何处理?危废处理有什么要求吗? 啥危险废弃物呢?固体、液体?具体点,如果是固体必须采取特殊的收集和清运方式,送至危险废物处理场,一般是安全填埋。要找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来处理,65环境平 台有这样的公司,可以去看看,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继续问。
问题二:废弃物分为哪几类?应如何处置?危险废弃物主要有哪些 可回收和不可回收
液体、固体、气体
一般和危险
危险废弃物有49类,需要委托有资质的供应商回收,而且还要环保局审批
一般废弃物找个能收的就行
问题三:危险废弃物该如何存放,能随意堆放吗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指危险废物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处置前的存放行为。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止危险废物贮存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管理,本标准规定了对危险废物贮存的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
4.1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者和危险废物经营者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4.2 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4.3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4.4 除4.3规定外,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
4.5 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4.6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4.7 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毫米以上的空间。
4.8 医院产生的临床废物,必须当日消毒,消毒后装入容器。常温下贮存期不得超过一天,于摄氏5度以下冷藏的,不得超过7天。
4.9 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本标准附录A所示的标签。
4.10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在施工前应做环境影响评价。
危险废起物是不可以随意堆放.《固废法》规定,必须建有专用贮存设施场所,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废与非危废是不可以混存在一起的。贮存危险废弃物要找一个符合规划场所的地方.首先不能露天堆放,要做到三防:防风、防雨、防晒.
问题四:危险废弃物处理资质问题 1、合法。
2、甲有危废资质,处理危废合法;3、设备间的甲乙丙只是合同法约定的关系,跟环保法无关
4、处理过程没有造成污染,与环保法不违背
问题五:厂子里好多危险废弃物,该怎么处理呢 去到迅收网,发个消息,别人会有收这些东西为信废弃物,在别人手里可以变废为宝。你可以去看一下撒。
问题六:违法存储危险废物了.怎么处理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十条第一款 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重复使用前不进行检查的;
(二)未根据其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或者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的;
(四)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
(五)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
(六)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的;
(七)未对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的。
问题七:恶意排放危险废弃物怎么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三)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的;
(五)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
(六)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
(七)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
(八)未经安全性处置,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具有不相容性质的危险废物的;
(九)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的;
(十)未经消除污染的处理将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的;
(十一)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
(十二)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的;
(十三)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四项行为的,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处应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危险废物产生者不处置其产生的危险废物又不承担依法应当承担的处置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代为处置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 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由本级人民 *** 决定停业或者关闭。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超过一百万元,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重大事故的,并由县级以上人民 ***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停业或者关闭。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四条 受到固体废物污染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诉讼中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第八十五条 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应当排除危害,依法赔偿损失,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
问题八:废弃物分为哪几类?应如何处置?危险废弃物主要有哪些 可回收废弃物和不可回收废弃物
问题九:什么是危险废物?常用的危险废物处置方法有哪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常用的固体废物处置方法主要有焚烧、填埋、物化和水泥窑协同处置。
④ 如何处理有害废物 3种方法来处理有害废物
目录方法1:了解危险废物1、了解危险废物。2、对自己的废物负责。3、研究本地法律。4、识别日常危险品。方法2:处理家用有害废物1、识别常见的家用有害废物。2、利用市政收运处置服务。3、找到倾倒地点。4、再次利用有害废物。5、联络当地环保部门。6、组织小区或街道居民进行垃圾分类。7、使用无害产品。方法3:处理商业危险废物1、聘请专业的顾问。2、加入中国环境保护协会。3、考虑将减少排放作为处理策略。4、减少和再次利用有害物质。5、研究土地处理法。6、随时更新自己的排污许可。公民和企业主都应该知道如何处置有害废物。有害废物会对人类、动物和环境造成危害。它们以各种形式存在,包括固体、液体、气体和污泥。全面的法律法规使危险废物处理变成了一项简单的工作。污染不再有任何借口。
方法1:了解危险废物
1、了解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不能像垃圾填埋场中的普通垃圾那样处理。它必须通过适当的系统进行处理,以防止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先来看看危险废物的四个特点:可燃性意味着废物很容易着火。闪点温度低于60摄氏度,即视为易燃物。
腐蚀性废物是能够腐蚀金属容器的酸或碱。
反应性废物在一般条件下是不稳定的。加热时它们会引起爆炸,产生有毒烟雾、气体或蒸汽。
有毒类废物在吸收或摄入后可能致命或有害身体健康。如果没有正确处理,它们会污染地下水。
2、对自己的废物负责。对这些废物的处理工作负责并不仅仅是为了降低你的碳耗用量。很多国家和地区都通过了相应立法,让处理危险废物变成一种法律责任。不遵守这些法律的公司将遭到罚款和其他法律处罚。
3、研究本地法律。中国很多省、市对处理危险废物都有特定的规定,它们处理危险废物的步骤和法规各不相同。各地方实际的危险废物处置工作是由当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
4、识别日常危险品。每天接触危险废物而不知情,是很常见的情况。你可以看看下面列出的物品清单,它们是常见产品,但正常情况下不应该丢弃:汽车产品,包括防冻剂、液体、机油和汽油
电池
荧光灯泡。很多旧型号的荧光灯泡都含汞
家用清洁剂,包括氨水、排水沟清洁剂和除锈剂
油漆产品
园艺化学品
游泳池化学品
方法2:处理家用有害废物
1、识别常见的家用有害废物。大多数家庭中都存在有害废物。你在家中接触到的最常见的有害废物包括:刺激性化学清洗剂
油漆或稀释剂
防冻剂
除草剂
农药或杀虫剂
2、利用市政收运处置服务。很多城市会对垃圾进行统一收运处置。不要将有害废物和普通垃圾混到一起。你所在的街区和城市会因为你的垃圾分类行为而受益。不幸的是,目前中国各地要么没有对生活垃圾分类做出强制性规定,要么并未切实执行。很多时候,市民在处置垃圾时还是很随意。了解你们小区或街道的垃圾处理规定,看看是否有针对有害垃圾的处理措施。
不同类型的废物可用不同类型的容器盛放。例如,你可以使用特殊容器装废旧电池、注射器,并用加厚的袋子装较重的废物。
3、找到倾倒地点。一般小区或街道会有垃圾桶供居民倾倒垃圾。这些垃圾桶通常位于道路旁边等显眼位置。市政环保主管部门通常会每天收运垃圾。
4、再次利用有害废物。有些有害废物可以再次利用。很多废品回收站会回收电池、旧手机等物品,以进行回收利用。你还可以关注一下看有没有其他回收机会。有些学校和社区团体会接受多余的油漆,并把它们捐给有需要的人。问问汽车修理厂或4S店,看他们是否愿意回收你汽车中用过的或多余的液体。有些甚至会回收防冻剂并循环使用。
5、联络当地环保部门。小区居委会、高校环保协会和当地环保局等组织可以帮助你处理某些废物。你可以上网查询他们的联系方式,并尝试联系。告诉对方你要处理的废物类型和数量,他们会告诉你适当的处理措施。有时,你可以将有害废物分类,然后邮寄到回收机构。具体的处理方式,请以相关部门的指导为准。
6、组织小区或街道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如果附近居民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他们会配合你并提供帮助。如果住处附近有垃圾回收点,你可以组织、沟通,请邻居们为倾倒的垃圾分类。如果不确定某些危险废物应该如何处理,可以联系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这种倡议活动可以定期组织,也可以是一次性的。
如果发现潜在的危险废物,但不知道如何处理,请务必咨询环保主管部门。用手处理危险废物是十分危险的。
7、使用无害产品。一般来说,最好是只买自己需要的东西,并在可以时考虑替代产品。比如,可以使用过滤器来收集可能堵塞管道的残渣,而不是使用排水沟清洁剂。每周用热水或温醋冲洗排水管。使用小苏打和钢丝绒垫代替强力台面清洁剂。
考虑使用带喷雾泵的非气溶胶产品。不要使用喷雾式空气净化器,你可以在房间里放一盒小苏打,或者用橘子皮来清除异味。
方法3:处理商业危险废物
1、聘请专业的顾问。聘请垃圾管理顾问可以让公司获益。这些专家会安排时间,定期到你的公司或工厂检查有害废物,并给出意见。他们可以帮助企业检查自己是否符合环保法规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用。排污费用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已经缴纳环境保护税的企业不用再缴纳排污费。
企业必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企业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必须遵守分解到企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加入中国环境保护协会。任何企业单位或非营利性组织都可以申请加入中国环境保护协会。会员可以利用协会在危险废物处理和咨询方面的技术资源。协会还会到会员单位开展教育培训,促进环保公益普及,协调会员关系。对于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付出的努力,如果符合标准,协会可颁发中国环保产品认证。
3、考虑将减少排放作为处理策略。为了减少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很多行业都在想方设法地减少其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方法包括:精益制造。它是一种减排策略,强调消除不增值的浪费。
通过气化实现能量回收。气化将含碳材料转化为合成气。这类气体可用作发电和其他应用的燃料。
环境管理系统(EMS)。它是评估企业环保足迹的系统。
绿色化学。它是一种构想,致力于创造减少或去除有害物质的产品和化学品。
4、减少和再次利用有害物质。许多可能成为危险废物问题的物品都可以再次利用,或者在某种情况下进行回收。这是一个恢复可用产品剩余部分的过程。一些回收工艺可以从废溶液中回收丙酮,从金属中回收铅。从冶炼炉中可以收集到锌。
从汽车和冰箱中可以回收到废油、液压油、冰箱压缩机等。
电池也可以被循环利用。
5、研究土地处理法。有害废物的土地处理法是利用填埋场、注入井或其他陆上处置区来处理垃圾的方法。这些区域受到监管,以保护附近的居民,并降低环境影响。
6、随时更新自己的排污许可。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通常为3年,由当地环保部门颁发,需要在到期前三十日向有关部门申请延续,目前已支持网上申领。
警告不要将可能有害的废物与其他生活垃圾混放。
⑤ 学校对危险化学废物的处理的工作原则是
学校危险化学废物管理工作遵循“专人管理、分类收集、安全存放、定期回收、统一处置”的原则。
⑥ 危险化学品过期后如何处理
危险化学品过期处理:1、在化学品库存单上记录出库销毁处理;
2、一般交给当地的化学品废弃处理机构处理;现在也有私人公司来收的,但是因为资质和安全性,建议不要卖给该类公司;
3、核销库存表,根据需要申领新的化学品并入库;
⑦ 危废处理流程
对于危废的处理一般采用“三化”原则,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首先对于回收后的危废,一般会进行预处理,然后再进行最终处理,预处理是为了废物的后续处理工作能够更好地达到三化原则的要求,济南恒誉环保所研发的工业连续化危废及固废处置装备,在安全、环保、稳定的前提下实现了对危废的无害化处理,并且处理物可以循环利用,是目前较为推崇的技术和设备,而且作为行业的龙头企业,恒誉环保受到国家的大力推广和扶持,企业实力大大强,在国内外都受到关注。
生物处理:利用微生物分解固体废物中可降解的有机物,从而达到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生物处理方法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和兼性厌氧处理。2、化学处理:是采用化学方法破坏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从而达到无害化,或将其转变成为适于进一步处理、处置的形态。
废在处置之前,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然后可以压实、分解、粉碎、焚烧、填埋等,济南恒誉环保采用热解技术对危废进行处理,其独有的核心技术,实现了工业连续化医废热解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且处理成本和处理消耗及碳排放量远远低于传统焚烧方式,更加满足环保和经济的双重收益。
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单位的申报资料齐全,并符合办理条件;
2、办理:沧县环境保护局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申报材料作出环保审查意见;
3、领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请单位凭接收地环保部门的复函至环境保护部门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联单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⑧ 危险化学废物处理原则
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企业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0、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1、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2、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术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⑨ 危险化学品过期怎么处理,办理流程是什么
1、在化学品库存单上记录出库销毁处理。
2、一般交给当地的化学品废弃处理机构处理;现在也有私人公司来收的,但是因为资质和安全性,建议不要卖给该类公司。
3、核销库存表,根据需要申领新的化学品并入库。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9)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应该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应急要点
1、发现被遗弃的化学品,不要捡拾,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说清具体位置、包装标志、大致数量以及是否有气味等情况。
2、立即在事发地点周围设置警告标志,不要在周围逗留。严禁吸烟,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
3、遇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应尽快离开事故现场,撤离到上风口位置,不围观,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其他机动车驾驶员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地通过事故现场。
4、居民小区施工过程中挖掘出有异味的土壤时,应立即拨打当地区(县)政府值班电话说明情况,同时在其周围拉上警戒线或竖立警示标志。在异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围居民和单位不要开窗通风。
⑩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第一条为了防治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海关、质检、工商、农业、安全监管、环保等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
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污染环境的防治。
实验室产生的废弃试剂、药品污染环境的防治,也适用本办法。
盛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受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四条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量、安全合理利用废弃危险化学品和无害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原则。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废弃危险化学品回收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实行充分回收和安全合理利用。
国家鼓励、支持集中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促进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产业化发展。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对全国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随意弃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对废弃危险化学品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危险化学品生产者应当合理安排生产项目和规模,遵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尽量减少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量。
危险化学品生产者负责自行或者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回收、利用、处置。
危险化学品进口者、销售者、使用者负责委托有相应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回收、利用、处置。
危险化学品生产者、进口者、销售者负责向使用者和公众提供废弃危险化学品回收、利用、处置单位和回收、利用、处置方法的信息。第九条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报废管理制度,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计划并依法报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信息登记档案。
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品名、成份或组成、特性、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信息。
前款事项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进行变更申报。第十条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信息交换平台,促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回收和安全合理利用。第十一条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回收利用、处置与其产品同种的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符合下列条件的证明材料:
(一)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具备回收利用、处置该种危险化学品的设施、技术和工艺;
(三)具备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废弃危险化学品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第十二条回收、利用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保证回收、利用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设施、设备和场所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对不能利用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或者承担处置费用。第十三条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向其提供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成分或组成、特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接收单位应当对接收的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核实;未经核实的,不得处置;经核实不符的,应当在确定其品种、成分、特性后再进行处置。
禁止将废弃危险化学品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