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泥的化学指标有哪些
水泥化学品质指标
(1)不溶物。国标规定:I型硅酸盐水泥中不溶物不得超过0.75%,Ⅱ型不得超过1.5%。
(2)烧失量。国际规定:I型硅酸盐水泥烧失量不得大于3.0%;Ⅱ型硅酸盐水泥烧失量不得大于5.0%。
(3)氧化镁。国际规定:硅酸盐水泥中MgO含量<5.0%,若水泥压蒸安定性合格允许MgO含量<6.0%;矿渣水泥熟料中的MgO含量<5.0%,若水泥压蒸安定性合格允许MgO含量<7.0%;火山灰质水泥、粉煤灰水泥和复合水泥其熟料中MgO必须小于5.0%,若水泥压蒸安定性含量允许MgO含量<6.0%。
(4)SO3。国际规定:矿渣水泥中SO3不得超过4.0%,其他五类水泥中SO3不得超过3.5%。
(5)碱含量。若水泥中碱含量高,当选用含有活性的骨料配制混凝土时,会产生碱骨料反应,国际规定:水泥中碱含量按Na2O+0.658K2O计算值来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则水泥中的碱含量不大于0.60%或由双方商定。
2. 实验室废液的种类及来源有哪些
实验室废水分类方法
1、有机废水:
废水中含有第一类有机溶剂苯、四氯化碳、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已知可以致癌并被强烈怀疑对人和环境有害的溶剂。
废水中含有第二类有机溶剂2-甲氧基乙醇、氯仿、1,1,2-三氯乙烯、1,2-二甲氧基乙烷、1,2,3,4-四氢化萘、2-乙氧基乙醇、环丁砜、嘧啶、甲酰胺、正己烷、氯苯、二氧杂环己烷、乙腈、二氯甲烷、乙烯基乙二醇、N,N-二甲基甲酰胺、甲苯、N,N-二甲基乙酰胺、甲基环己烷、1,2-二氯乙烯、二甲苯、甲醇、环己烷、N-甲基吡咯烷酮,无基因毒性但有动物致癌性的溶剂。
废水中含有第三类有机溶剂戊烷、甲酸、乙酸、乙醚、丙酮、苯甲醚、1-丙醇、2-丙醇、1-丁醇、2-丁醇、戊醇、乙醇、乙酸丁酯、三丁甲基乙醚、乙酸异丙酯、甲乙酮、二甲亚砜、异丙基苯、乙酸乙酯、甲酸乙酯、乙酸异丁酯、乙酸甲酯、3-甲基-1-丁醇、甲基异丁酮、2-甲基-1-丙醇、乙酸丙酯,对人体低毒的溶剂。急性或短期研究显示,这些溶剂毒性较低,基因毒性研究结果呈阴性,但尚无这些溶剂的长期毒性或致癌性的数据。
2、无机废水类:
含重金属废水:含有铁、钴、铜、锰、镉、铅、镓、铬、钛、渚、钖、铝、镁、镍、锌、银等重金属离子废水。
含氰废水:含有游离氰废液(需保存在pH10.5以上)者或含有氰化合物或氰错化合物。
含汞废水:含有汞离子废水。
含氟废水:含有氟酸或氟化合物的废水。
酸碱性废水:含有酸或碱的废水。
含六价铬废水:含有六价铬化合物的废水。
3、含油废水类:
废水中含有废弃油(脂):灯油、轻油、松节油、油漆、重油、杂酚油、锭子油、绝缘油(脂)(不含多氯联苯)、润滑油、切削油、冷却油及动植物油(脂)等。
4、致病危害废水:
医疗废水水量水质变化较大,成分复杂,BOD、COD、SS、NH3-N、大肠杆菌等污染物质含量较高,是一种存在潜在致病和直接致病危害的危险废水,含多种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其含有的病原微生物主要有病原性细菌、肠道病毒、蠕虫卵和原虫四类,具体包括沙门氏菌属痢疾杆菌、霍乱弧菌、致病性大肠杆菌、传染性肝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柯萨基病毒、蛔虫卵、钩虫卵、血吸虫卵和阿米巴原虫等。大多数医疗废水中细菌总数每毫升达几百万至几千万个,其中大肠菌群数每毫升多在20万个以上,肠道致病菌检出率达30%~100%。医疗污水带有大量的病原体,处理不当就会污染环境,传播疾病。
3. 检测中心对水泥原材都需要检测哪些项目
检测项目有:
水泥、水泥化学分析、工程用集料(砂,石)、矿粉、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混凝土力学性能、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混凝土外加剂、砂浆等。
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接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管理。机构挂靠于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机构。
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87 年批准授权的首批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之一,也是我国唯一具有与国际ISO 组织进行量值溯源和量值传递资质的水泥检测中心。
1995年被国家科委批准授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检测鉴定国家级检测机构。1997 年12 月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的“三合一”(机构认可、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审查认可。